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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政权的性质与汉初的“贱商政策”

/翦伯赞/

秦末的农民“叛乱”颠覆了秦代商人地主的政权,但并没有改变这个政权依以建立的社会经济基础,因而从农民“叛乱”的血泊中生长出来的西汉政权,仍然是商人地主的政权。

汉高祖本是一个小土豪出身,小土豪的社会属性,与其说是接近于农民,毋宁说是接近于商人地主,因为他们同样是以榨取农民为生活。即因如此,所以就决定了他之必然走向商人地主的方面。

果然,当旧贵族与秦代商人地主的主力军血战于河北之时,汉高祖却打着除秦苛法的旗帜,骗到了一部分农民的武装,与赵高里应外合,西入武关。一入武关,便宣布了“约法三章”,倒在商人地主的怀抱之中,因而获得巴、蜀、汉中一带大商人地主之财政的支持,得以完成其军队之武装的装备与粮秣的补充,从而得以展开后来楚汉相峙的局面。

楚汉的斗争,实际上就是残余的旧贵族与商人地主的斗争。在这个斗争中,汉高祖公开地站在商人地主的方面,替他们执行讨伐旧贵族的反动之历史任务。历史发展的倾向决定了这个斗争的胜利属于商人地主,因而汉高祖才能胜利地消灭了旧贵族的势力,使天下归于一统,从而汉高祖才能去掉竹皮冠,戴上皇帝的冕旒。

这样看来,汉高祖之成帝业,并不因为他是赤帝之子,也不因为他是陶唐氏之后,更不因为他“左股有七十二黑子”,而是因为在他的后面,有着一个庞大的商人地主集团做他的后台老板。

为了巩固商人地主的政权,汉高祖和秦始皇一样,一开始便展开了两条战线的斗争。所谓两条战线的斗争,即一方面肃清残余的旧贵族,一方面镇压农民。

旧贵族在战国末叶已经失掉了他们的社会基础,以后经过秦代政府的坑杀抑压,死的死,降的降,逃的逃,更零落得不成一个阶层。在秦末,旧贵族之所以尚能掀起一个倒转历史的运动,这并不是由于他们本身还具有这样的历史活动,完全是凭借农民“叛乱”的力量。他们把盲动的农民“叛乱”引导到自己的政治方向,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这正如传奇中所说的借尸还魂一样,旧贵族在秦末已经变为一个没有肉体的游魂。因此他们的反动,也就正像昙花一现,顷刻之间便归于消灭了。

楚汉战争可以说是商人地主对旧贵族之最后的清算,而且旧贵族也确实被清算了。项羽的集团在乌江之役,做了最后的结束;田横的脑袋由二客捧呈于汉高祖的御前;韩王信也逃亡于匈奴;剩下一个替高祖“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子房,看见风头不好,“乃学辟谷,道引轻身”,“弃人间事”。此外如叔孙通及鲁国一部分旧贵族中的文人,则已投降新朝,替新皇帝制礼作乐。旧贵族中的不屈之士,只有田横的五百壮士,但他们都已自刎于孤岛;还有鲁两生,虽不投降,但绝造不起反来。由此看来,旧贵族到汉初已经最终地从中国历史上退去了。

但是汉高祖却因为亲自领略过旧贵族的教训,鸿门之宴,彭城之败,荥阳之围,他永远不能忘记。所以当他即位以后,便听从刘敬的建议 ,把齐、楚、燕、赵、韩、魏的后裔都强制地移徙于关中加以软禁。 这样一来,所有残余的旧贵族都一网打尽了。这些强制移徙于关中的残余旧贵族到后来都转化为商人地主了。

农民在楚汉战争结束以后,都已放下武器,解甲归田。他们正像一群羔羊在新朝的郡守、县令、三老的层叠统治之下,重新负起繁苛的租税和苦重的徭役。在大动乱之后,农民需要安息,无论如何,他们不会马上又来一个暴动。但是汉代的高皇帝曾经亲眼看见这些羔羊变成狮子,因此不能不对这些农民加以严密的防范,以警戒可能的意外。

为了镇压农民,西汉政府不惜对匈奴采取和亲的政策,而把武装分布于国内,当时的军队,有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平地则用车骑,山阻则用材官,水泉则用楼船。 据《文献通考》卷一百五十《兵考》二云:“大抵巴蜀、三河、颍川诸处,止有材官,上郡、北地、陇西诸处,止有车骑,而庐江、浔阳、会稽诸处,止有楼船。三者之兵,虽各随其地之所宜……”这样一来,商人地主的武装便布满郡国,所有的刀剑,都指向农民。

与武装的镇压平头并进的,是刑法的威吓。如前所述,高祖入关,只有“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废除。但据《通典·刑典》所述,其后不久,以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以后“叔孙通益律所不及,傍章十八篇,张汤《越宫律》二十七篇,赵禹《朝律》六篇,合六十篇。又汉时决事,集为令甲以下三百余篇”。所谓令甲以下者,即令甲、令乙、令丙、令丁……之谓,此皆由皇帝之诏令而著为法律者。因诏令有先后,故次为甲、乙、丙、丁三百余篇。由此而知三章之法,不久便变成三百余章了。

又据《汉书·刑法志》云:“武帝即位……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罔寝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

这样的严刑峻法愈演愈烈。到宣帝时,廷尉史路温舒上疏言曰:“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到成帝时,法令更繁。成帝曾有诏曰:“《甫刑》云:‘五刑之属三千,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今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繁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谕众庶,不亦难乎!”

据史籍所载,西汉的刑法有夷三族 、要斩 、磔 、弃市 、腐刑 、髡钳 、完 [2] 、城旦舂 、鬼薪、白粲 、耐 、罚作 、笞 等,而这就是“除秦苛法”的西汉政府之“仁政”。

或曰,这些刑法乃为一般人民而设,非专为农民而设。但封建时代的刑法,是以“不及大夫”为原则,西汉政府仍然没有破坏这个原则。《汉书·高帝纪》有云:“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贾谊传》亦云:“是后(文帝以后)大臣有罪,皆自杀,不受刑。”由此而知刑法是为谁而设了。

不仅如此,西汉有赎罪之法,令犯罪者得以纳钱或入粟赎罪。 这诚如萧望之所云:“今欲令民量粟以赎罪,如此则富者得生,贫者独死,是贫富异刑而法不一也。”

这样看来,西汉时代的刑法不仅贵贱异科,而且贫富异刑,它完全是对农民执行超经济之强制的一种工具。

西汉政府对农民,一面威之以武装压迫,一面又绳之以严刑峻法。于是校尉则白昼行劫,狱吏则黑夜杀人,郡守县令则苛征急敛,商人地主则巧取豪夺,而农民则饥不敢啼、寒不敢号、冤不敢诉、死不敢哭,否则投入黑狱,弃诸市曹。

现在我们看西汉政府对商人地主是怎样一副和蔼可亲的面容。如前所述,汉高祖即位之初,就颁布了一道命令,令那些因秦末农民“叛乱”而失掉土地所有权之商人地主,仍得占有其原来的土地。如有爵位者,并得恢复其爵位。这对于商人地主可以说是既富之而又贵之也。

同时,西汉自高祖下逮文景之世,代有减轻或蠲免田赋之令。高祖时“轻田租,什五而税一”。文帝十二年“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明年,“除田之租税”。至景帝元年,又“令田半租”,即三十而税一。其间共有一十二年,没有收过一文田租,这是中国史上仅有的事实,也是中国历史家称颂不绝的文景之德政。但是可惜这种德政并不能普及于万民,而只能及于有田有土的豪强。因为政府减免的是地主应缴的土地税,于无田无土的农民,不但毫无利益,而且反有损害。一方面,农民不能因此减免对地主应缴的地租,并且还要增加许多因为填补减免田赋的损失而来之苛捐杂税的负担;另一方面,地主以减免田赋之所得,益发肆行土地的兼并,更加速了农民离开土地的过程。所以荀悦慨乎其言之曰:“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

西汉政府一面执行左右开弓的政策,另一面对于商人地主之惠,又优于三代,这个政权的性质已经非常明白了。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即西汉初曾有抑压商人的事实。如“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孝惠吕后之世,虽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子孙亦不得宦为吏”。这种事实看起来似乎与商人地主的政权是一种矛盾,但是假若我们从具体的史实考察就会明白,这种矛盾乃是商人地主集团内部的矛盾,它并不影响西汉政权的性质。

在这里我们必须指出,西汉初的地主有两个来历不同的集团:一个是由先秦发展而来的旧的商人地主集团,另一个是由秦末农民“叛乱”中生长起来的新的贵族地主集团。这两个地主集团在对付农民这一点上,他们的利害是一致的,但在其相互之间却仍然有着利害的冲突。

具体的史实指示出来,旧的商人地主,他们自从在新政府的恩诏之下获得了土地所有权的恢复与政治地位的承认以后,不久遂发挥其历史的蓄积,展开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又以商业的奇赢转而从事于土地之收夺。晁错曾述此种情形曰:“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司马迁也说:“富商大贾,或 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这样看来,当时旧的商人地主,不仅“积贮倍息”,兼并农人,而且“乘上之急”,剥削政府;不仅“操其奇赢”“ 财役贫”,而且“因其富厚,交通王侯”,甚至使“封君皆低首仰给”。这就表明了他们已经掌握着当时社会经济的命脉,并进而支配着当时的政治。

另一方面,西汉的贵族地主大半出身于流氓,他们本来是一群穷光蛋,虽然因为抓着了政治权力,得以拿着刀剑进行超经济的强制收夺,而变为一个新的地主集团,但总是一群暴发户。所以当旧的商人地主“乘坚策肥”的时候,贵族地主则“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当旧的商人地主“墙屋被文绣”的时候,而皇帝“身衣皂绨”。当旧的商人地主的“嬖妾”用丝织物缘其履的时候,而“天子之后以缘其领”。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西汉初期新、旧两个地主集团之力量的对比。

但是矛盾的发生,还不是因为贵族地主在商人地主之前相形见绌,而是因为在利害上发生了冲突。这就是因为旧的商人地主兼并农民,使农民疾速地失掉土地,成群地走进都市,变成末技游食之民,妨害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而影响到贵族地主的租税收入,从而使社会秩序的安宁发生了问题。为了稳定并巩固新的统治,贵族地主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就必须以安定社会秩序、培养租税泉源为当务之急,而这又非使末技游食之民回到农村,以繁荣农村经济不可,因此就必须制止旧的商人地主之兼并农民,这就是西汉政府抑压商人的原因。

关于这一点,贾谊曾有言曰:“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所以,他主张“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蓄积足而人乐其所矣”。

晁错也曾说过:“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蓄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母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所以他的结论也是“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

由此可知当时商人地主之兼并农人这件事,已经卷起了一个很大的社会危机。为了挽救这种危机,所以才有抑商之令。但是这种抑商的政策,并没有收到什么实效。诚如晁错所云:“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旧的商人地主与新的贵族地主两个集团,直至汉武帝时才渐渐融混。这一方面是由于贵族地主之商人化,另一方面是由于商人地主之贵族化。关于贵族地主之商人化,已如前述,现在我们单说商人地主的贵族化。

据史籍所载,西汉至武帝时,从董仲舒之议,设立太学。太学主要的目的,在教育贵族地主的子弟,但商人地主的子弟亦得受业太学为弟子。武帝时有博士弟子若干,不得而详,但昭帝时已满百人,宣帝末,增至千人,成帝末,竟达三千人。除太学外,又有郡国学,这是专为商人地主的子弟而设的,但郡国贵族官僚的子弟亦得为学官弟子。即因有太学与郡国学之设,于是大多数商人地主的子弟,都得到了接受政治教育的机会,成为官僚的候补人。这些官僚候补人,不久便从各种的门道,走上了政治舞台。

据史载,西汉至武帝时,政府选官,除了封建关系的缘引,尚有选举、征用、荐举、考试各种方式,乃至上书言事,亦能得官。这当然是向商人地主大开政治之门。

当时由选举进身者,有博士弟子 、明经 、明法 及学童 四科。由廉能征用者,有征起 、孝廉 及贤良方正 三科。由郡国荐举者有茂材异等 、孝弟力田 两科。由考试进身者,有对策 、射策 两科。以上各种考选举荐,皆系经常举行,大批录用。至于上书言事者,武帝时往往多至数千人 ,如终军 、枚皋 ,皆以上书而得官。

此外武帝时又开卖武功爵之例,人民缴获财物,即可买爵、赎罪,“入奴婢”乃至“入羊”者,皆可为郎。据《食货志》云:“武功爵(十一级),级十七万,凡直三十余万金。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先除;千夫如五大夫;其有罪又减二等;爵得至乐卿。”又:“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矣。”

由于政府之考选、举荐与卖官鬻爵,于是商人地主中之优秀分子及豪富者,遂弹冠相庆,或致身庙堂,或分布州郡。他们现在不但可以凭借政治力量,仍旧继续其商业活动与土地收夺的事业,而且还可以参加租税的分配与一切超经济强制的榨取。另一方面,由于贵族和官僚地主之商人化,因而这些贵族官僚,他们不仅掌握着全国的租税及一切超经济强制的榨取之所得,而且同时也参加商业资本的利润之分配。即因如此,汉初的两个地主集团到武帝时,便融化混合为一个新的商人地主集团了。

虽然如此,但这并不能解决由“商人兼并农人”所引致之社会的危机;反之,两个地主集团之利害的统一与步趋的一致,更加剧了这种危机。当时商人地主以更雄厚的商业资本扫荡贫困的农村,以致动摇了西汉政权的基础,所以王莽便站在贵族地主的立场上,施行经济的改良政策,以打击商人地主的横行,企图以此抢救西汉的政权,而这就是王莽变法的历史内容。王莽的变法,终于因为商人地主之反抗,没有能顺利地进行,所以结果地主集团内部的冲突转化为与农民之间的冲突,爆发为新市、平林、赤眉、铜马等农民“叛乱”,西汉的政权也就在农民“叛乱”中被颠覆了。

由此看来,商人地主与贵族地主的冲突,几乎贯通西汉王朝的全时代。但是不论他们之间怎样的不协调,在对付农民这一点上则是一致的。同时,西汉时虽然有商人地主与贵族地主的对立,但实际上贵族地主的本身也是商人地主。所以我说,西汉的政权,是商人地主的政权。 y3HbBNoL2c4Ap/7C6JkKF2l0WncJwOBHP3mfj4c6Vby4rskPlIx38YXNXLCjRO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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