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部地区能源产业群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效,在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新疆初步形成了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集群;在重庆、陕西、新疆、四川基本形成了天然气开采及加工业集群;在内蒙古、重庆、四川、贵州、陕西初步形成了燃气生产与供应业集群,但总体来说这些已形成的产业集群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集群主要是依托各类能源资源发展起来的,专业性突出,单一的产业结构和简单的供应链模式导致其缺乏多样性和互补性。集群内各成员的关系更多地体现在自然资源的供应上,这种相对简单的供应关系限制了与其他产业部门的合作联系,从而导致了相对封闭的产业集群系统,也间接影响了西部能源产业资源的综合利用程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能源开发缺乏整体规划,尚未形成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改革开放后,国家将发展的重心放在了东部区域,致使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压力。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加快追赶东部地区的工业化步伐,促进其自身经济发展。西部地区属于竞争力要素驱动地区,充分利用本区域资源禀赋的优势,大力开发能源资源。能源资源开发向西部地区的集中,必然会加强经济增长对能源产业的依赖作用,加强能源产业的扩张,从而挤占其他产业的发展空间,导致产业结构单一化;而能源地区产业结构单一化必然会进一步加大能源开发力度。如此缺乏整体规划的能源开发,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是难以避免的。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模式都是以“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低产出”为特点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之相伴的是能源资源的高消耗。这种能源产业的超负荷发展,导致了产业结构的畸形发展,使产业链无法有效连接。产业发展水平低下,工艺技术水平落后,使得各产业集群间的关系更多地表现为直线式而不是网状式,无法通过上、下游产业之间的互动效应来推动产业集群的发展,没有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发展的内在机制。
西部地区的能源产业,由于受到社会、历史、技术和自然资源等因素的影响,分工层次低,产品附加值低,竞争力严重不足。总体来说,西部地区的能源产业是依靠国家大规模投资,从外部移入发展而成。在其发展之初,就形成了以中央直接调控的大中型骨干企业为主的企业规模结构,而不是市场机制作用的产物。长期以来,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完成的,由于市场机制的缺失,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使得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少激励和动力,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因此,产业区内没有形成相互依托、上下联动的协同关系,缺乏真正的专业化分工,也没有形成产业间相互支撑的互补效应,缺乏既竞争又合作的创新动力。
二是西部地区能源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未实现最优状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不断变革,西部地区的能源产业结构不断朝着合理化方向发展。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西部地区的能源产业结构仍然存在较多问题:煤炭产量比重过大,原油和天然气储量较少,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存在一定局限性,因此目前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依旧以煤炭为主。以陕西省为例,根据《陕西省统计年鉴》(2019)数据,2010—2019年陕西省煤炭的生产比例远远超过其他能源,2019年煤炭产量占全省当年能源生产结构的78%;2010—2019年陕西省煤炭消费比例虽有起伏,但是其比例每年依旧保持在70%以上,在油气资源稀缺的宁夏、内蒙古、甘肃等省份煤炭消费比例更高。因此,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模式是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的普遍现象。
目前,我国仍然是世界第一煤炭消费大国,这种能源使用结构的不合理性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冲击,也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同时,以煤炭为主的西部能源产业结构也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是原煤的大量使用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负担;二是这种能源使用结构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要实现西部能源资源的最优配置必须充分考虑西部内、外各区域的能源结构特征。资源主导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典型特征,能源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成为全国资源型产品的生产基地,因此,西部地区的产业结构模式逐渐发展成为以附加值低的资源型产业为主导的模式。除此之外,西部地区各省份之间工业结构同质化现象明显,这种趋势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也会导致省际恶性竞争,不利于区域的整体发展。单一的产业结构模式约束了产业结构变革的速度和空间,影响了经济发展。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了能源资源的开发力度,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西部地区采掘业、加工业等行业的发展,带动了资源开发对经济的发展。但是,长远来看,由政府投资主导的经济带动作用越发不明显,这说明投资主导的经济发展并不具有可持续性,依靠开发自然资源促进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必定要做出改变。西部地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政策,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