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继明等(2021)从产权管制的视角出发,在将当代中国土地制度划分为三个阶段的基础上,梳理其历史逻辑,认为土地制度变迁是始终服从于国家发展战略目标、政府与农民的土地权益分配交织推进的历史过程。王敬尧等(2016)引入“黏性生成—黏性稀释”的分析框架,指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紧张互动贯穿当代中国农地制度变迁过程,以及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在正式制度建构和消解过程中起到的关键作用。钱忠好(1999)也强调了文化、道德、国家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对土地制度变迁产生的重要影响。马池春等(2018)以农民利益保护和发展为线索,从国家、市场和农民三个主体维度分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调整过程。孙乐强(2021)则从大历史观的角度,指出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的选择紧密相关。严金明等(2021)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三个逻辑相统一”的维度出发,系统梳理了百年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并挖掘了其中的必然性联系和内在规律性。蒋远胜(2018)则从体制逻辑、经济逻辑和市场逻辑三个方面系统分析了农地制度的变迁历程。
政府作为制度供给的主体,在制度演化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杨瑞龙(1994)认为政府通过制度创新实现其经济目标和政治目标,前者遵循效率优先原则,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降低交易费用达到社会总产出最大化,产权结构具有排他性和可转让性;而后者则受制于政治、军事、社会、历史和意识形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遵循非效率优先原则,通过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赢得最大的政治支持,从而使中心利益集团收益最大化。季辉(1995)认为农地制度改革的目标,首先是界定农村土地的产权归属,明确农村土地的产权;其次是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使土地市场能够起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的作用,从而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罗必良等(2014)认为政府在不同阶段的制度目标具有差异性,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目标需要满足:一是必须有利于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二是必须有利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改善,确保农民增收和提高经营者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