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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导论

1998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史上一份关键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具体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自此,实施了近四十年的以“低工资为基础,由公家(含政府和单位)建设(或购买)公房,通过行政方法分配给职工居住,收取很低租金”(包宗华,2002)的福利性住房制度正式终止。房屋住宅被推入市场,商品房住宅交易应运而生并逐步市场化,房地产行业由此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越发受到全社会的讨论与关注。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显示,1997—2014年,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持续上升,由4.03%上升到14.43%,而后略有下降,直到2021年末,仍保持在12%以上,2022年、2023年,该比重显著回落,分别为10.63%、8.80%。另外,多年来,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维持在20%以上。在2011年、2013年、2020年与2021年,该比重均超过了27%(见图1-1)。由此可见,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宏观经济的走向有着密切的关系。

图1-1 1997—2023年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占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

数据来源:由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而成。 Pq3uKWcveVGLzU6cvwTxMNGDLpBI+0QGdrS8+82Fv0XM8YgM4wigvrJZKvt13z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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