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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节录)

(2017年修正)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LHEC+kYF+El4jMOWeyarSgCh0kWDzCY4CMOPiqm2rBfAQyip25KV6VM6yrsnor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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