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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能源供需形势

研判能源供需形势是开展能源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地缘冲突、科技革命、贸易秩序正在重构世界能源版图,能源的供应侧和消费侧也随之发生变化。随着世界各国能源系统更多向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电气化系统转变,地区能源供需形势或将发生重大改变,例如,传统的化石能源稀缺地区,有可能跃升成为可再生能源丰富地区,实现本地能源供需的基本平衡甚至对外输出。因此,做好能源供需形势分析,是进一步做好能源发展工作的关键。

一、我国能源供需形势

我国既是能源消费大国,也是能源生产大国。从能源平衡的角度来看,我国每年能源生产总量能够满足国内绝大部分能源需求,但部分能源品种依然需要从外部进口。根据《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我国每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占国内能源消费总需求的八成,另有两成左右的能源需求需要通过进口满足。“十四五”以来,我国每年能源消费超过50亿吨标准煤,国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40亿吨标准煤,每年进口的能源总量超过10亿吨标准煤。在进口的能源品种中,原油需求较大,按标准煤折算,占进口能源总量的约六成。

从能源消费侧来看,受经济、人口、生活水平等因素驱动,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近年来能源消费量约为全球总量的1/4。我国的能源消费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长,但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十三五”时期,全国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速为2.8%,较“十二五”下降1个百分点。二是能源消费仍然以化石能源为主,煤炭、石油消费量占比约为能源消费总量的3/4,但比重呈下降趋势。三是能源需求区域分布差异明显,东部地区能源需求量占全国能源需求总量的60%以上。四是用能结构仍然以工业为主,工业用能在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近七成,是用能需求的主力军;其次是居民用能,占比维持在10%以上;交通运输业用能总量居第三,在全国能源消费中占比接近9%。

从能源供给侧来看,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体系。能源供给侧增长速度总体上与消费侧保持同步,并呈现两大特点:一是能源生产清洁化水平不断提升。随着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一次电力及其生产比重不断提高,2022年底占比达20%以上,较2015年高出近6个百分点。二是煤炭生产总体富裕,煤炭仍是我国能源产出的主力军,原煤产量在能源生产总量中的占比总体维持在60%以上,并可满足国内九成以上的煤炭消费需求,但原煤产量占比呈现逐步下降趋势。与原煤、一次电力能源相比,我国油、气产量比重偏低,原油、天然气产量在一次能源总产量中合计占比不足15%,其中原油产量仅能满足国内三成的消费需求。

从现阶段的能源供需形势来看,我国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度依然偏高,在国际格局动荡、一次能源价格波动的情况下,面临供需风险。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一方面要在能源消费侧加快用能模式变革,提倡节能、绿色的用能方式;另一方面要在能源供给侧继续加大对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减少对煤炭、石油消费的依赖。同时,短期内仍要关注国际油价、气价变化,做好充足重要能源资源储备,提高煤炭、天然气等重要保障性能源的生产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二、省域能源供需形势

我国幅员辽阔,东、西部地区在能源消费和资源禀赋上存在显著的差异。东部地区作为经济发达区,能源需求量大,但化石能源资源禀赋相对贫乏,而西部地区虽然一次能源资源丰富,但能源消费相对较低。同时,随着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不断推进,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电能在各省能源生产、消费中的比重逐步提高,地区能源供需形势发生深刻变革。通过对不同典型省域能源供需形势尤其是电力供需形势的分析,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我国不同地区能源供需形势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从而推动各省因地制宜做好能源发展工作。本部分选取青海、浙江、福建三省为典型省域,分析我国东、西部地区能源供需形势特点和差异性。值得一提的是,以上三省于2021年被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确立为新型电力系统省级示范区,在电力供需形势上有着同样鲜明的特点。

(一)青海

1.能源供需形势

青海位于我国西部地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三江”之源,清洁能源资源丰富、发展迅猛,在全国能源转型中具有重要地位。从能源平衡的角度来看,青海省每年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与能源消费总量总体相当,能源自给率较高。

从能源消费侧来看,青海的能源消费结构中,电力消费比重较高,2018年后比重基本维持在40%以上,大幅高于全国水平;煤炭消费比重自“十三五”以来整体呈现下降趋势,2019—2021年总体维持在30%以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天然气、石油消费比重多年以来分别维持在15%、10%左右。

从能源供给侧来看,青海能源生产清洁化优势明显,全省能源生产总量中,一次电力生产占据主导地位,且自“十三五”以来一次电力生产占比总体持续上升;2018年之后,这一比例更是突破50%,意味着青海每生产2千克标准煤的能源,就有超过1千克是清洁能源。

2.电力供需形势

青海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在外部电力受送方面,既从省外购电,又向外省送电,属于西部重要的电力枢纽,外送电量中清洁电成分较高。

从电力需求侧来看,青海省用电体量小、增长快。2023年,青海全社会用电量为1083.1亿千瓦时,仅占全国的1%左右,但用电量增长动力十足,2020—2023年,青海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11.1%,高出全国平均增速4个百分点。

从电力供给侧来看,青海省发电能力与用电水平基本匹配,并且保持较高的清洁化水平。2023年,青海发电量1008.2亿千瓦时,约为全省用电量的九成,其中,以太阳能、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量451亿千瓦时,占比44.7%,首次超过水电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装机结构方面,截至2023年底,青海省电源总装机、清洁能源装机均突破5000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总装机的93%。

从省内外电力输送通道来看,青海已建成东接甘肃、南联西藏、西引新疆和直通中原的交直流多端枢纽型电网,青海电网也成为西北地区首个送、受电能力均超过千万千瓦的省级电网。“十四五”前两年,青海通过互联通道,外购电量254亿千瓦时,外送电量454.9亿千瓦时,其中外送清洁能源电量373.6亿千瓦时,占比达八成以上。

(二)浙江

1.能源供需形势

浙江地处我国东部沿海,经济规模常年居全国第四,是典型的经济大省,也是能源消费大省。从能源平衡的角度来看,浙江省每年能源消费总量远大于能源生产总量,因此属于能源受入型省份。

从能源消费侧来看,浙江省一次能源消费规模庞大,消费增长较快。全省一次能源消费自2016年起突破2亿吨标准煤大关,至2022年已接近2.9亿吨标准煤;2016—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能源供给侧来看,浙江省能源资源禀赋较差,能源生产水平较低。浙江省能源自给率长期低于20%,《浙江统计年鉴(2023)》数据显示,2022年浙江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4349万吨标准煤,仅为能源消费总量的14.9%。此外,浙江省内无原煤、原油生产,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供应严重依赖外部调入。

2.电力供需形势

浙江省电力自给率高于一次能源自给率,但每年仍有10%以上的电量需要从区外购入,仍属于电力购入型省份。

从电力消费侧来看,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较大,2023年突破6000亿千瓦时,居全国31个省市区的第四名;用电结构方面,第二产业用电占比最高,约为全社会用电的七成,第三产业次之,占比15%左右,且近年来占比逐步提高。

从电力供给侧来看,浙江省电源装机、发电能力逐年提升,2023年全省装机、发电量分别突破1.3亿千瓦、4300亿千瓦时;装机结构方面,2023年底浙江省风、光等新能源装机占全省总装机的比重首超三成,当年新增新能源装机近1000万千瓦;同时,浙江新能源发电量也在稳步增长,全年新能源发电量达到406亿千瓦时,较2022年增长31%,新能源在保障浙江省能源安全供给中的作用愈加凸显。

从受电方向来看,浙江省外购电的主要来源有溪洛渡、三峡、白鹤滩等水电以及宁夏的煤电及光伏、风电,主要依靠特高压电网远距离传输。此外,浙江还通过华东电网、皖电东送及电力市场交易买来省外电,最远可购买到来自新疆、西藏的电。

(三)福建

1.能源供需形势

福建位于我国东南沿海,经济规模常年居全国前十,是我国能源消费较大的省份。从能源平衡的角度来看,福建省与浙江省相似,属于传统一次能源匮乏的省份,2011年以来省内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为能源消费总量的三成,需要通过外部购入化石能源来满足自身能源消费需求。

从能源消费侧来看,福建省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占比为40%~50%,占据主导地位;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消费占比约为1/4,石油消费占比约为1/5。

从能源供给侧来看,随着清洁能源发电技术的不断成熟,福建依托省内水资源、核能站址、海上风能等清洁资源优势,一次电力占能源生产总量比重不断提高,并逐渐成为主体,2011—2021年一次电力占能源生产总量比重由33.2%提升至90%以上;煤炭在能源生产总量中的比重较小,且从2011年起逐年下降,至2021年比重降至10%以下,主要是受特殊地层构造影响,省内煤炭的开采和勘探难度较大,且煤炭品种单一、热值低,难以作为大型火电厂的燃料用煤,煤炭开采价值不高;此外,福建省内无天然气和石油资源分布,省内天然气和石油消费完全依赖外部送入。

2.电力供需形势

福建省电力供需多年来总体平衡,随着清洁能源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可季节性送出盈余电量。

从电力需求侧来看,福建省全社会用电量在全国属于中上游水平。用电结构方面,第二产业用电占比最高,约为六成;其次为居民用电,占比约为两成;第三产业用电占比约为15%。2023年福建省全社会用电量突破3000亿千瓦时大关,达3089.6亿千瓦时。

从电力供给侧来看,福建已形成清洁能源占据半壁江山、“水火核风光”全品类电源协同发展的总体格局,拥有“教科书般”的电源结构,其中2023年核电占比达14.3%,居全国首位。截至2023年底,福建省总装机突破8000万千瓦,发电量超过3200亿千瓦时,其中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52.9%。

从电力互联互通情况来看,福建与省外联络的电力通道主要有两个:一是闽浙联网通道,其中浙北—福州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是福建首个特高压交流工程,主要用于提升华东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事故支援能力;二是2022年投产的闽粤联网工程,该工程是福建、广东两省深化合作的重要工程,也是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的首个网对网互联通道,实现了闽粤两省电网异步互联,促进电力互补互济、调剂余缺,应急情况下可以互为备用、相互支援。 zSFRCXkRLlOF7iwUA2QfEWHoq9g5l63V4xuz546Fym7DARb1EpOtCBWrsErY9p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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