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这一定义出自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布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并为全球所认可。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理事会(2013年更名为“联合国环境大会”)通过了《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认为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和战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走向国家和国际平等;要有一种支援性的国际经济环境;维护、合理使用并且提高自然资源基础;在发展计划和政策中纳入对环境的关注和考虑。
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包含两个基本要素,“满足需要和对需要的限制”。一是满足需要,首先是要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需要;二是对需要的限制,主要是指对未来环境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限制,这种限制一旦被突破,必将危及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系统,如大气、水体、土壤和生物等。
可持续发展两个基本要素——“满足需要和对需要的限制”的决定性因素是:收入再分配以保证不会为了短期生存需要而被迫耗尽自然资源;降低贫困人口对遭受自然灾害和农产品价格暴跌等损害的脆弱性;普遍提供可持续生存的基本条件,如卫生、教育、水和新鲜空气,保护和满足社会最脆弱人群的基本需要,为全体人民,特别是为贫困人口提供发展的平等机会和选择自由。
总之,可持续发展就是建立在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和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的一种发展,其宗旨是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能对后代人的发展构成危害。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发展过程。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在经济增长、城市化、人口、资源等方面所形成的环境压力下,对“发展=经济增长”的模式开始产生怀疑并展开研究。
1961年,联合国通过了关于“发展”问题的第一个决议——《联合国发展十年》,提出单纯的经济增长不等于发展,发展本身除了“量”的增长要求以外,更重要的是要在总体“质”的方面有所提高和改善。
1962年,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创作了环境科普读物《寂静的春天》,指出人类用自己制造的毒药来提高农业产量,无异于饮鸩止渴,人类应该走“另外的路”——可持续发展之路。
1972年,英国经济学家芭芭拉·沃德(Barbara Ward)和美国微生物学家勒内·杜博斯(Rene Dubos)受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秘书长莫里斯·斯特朗(Maurice F.Strong)委托,为同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供了一份非正式报告《只有一个地球:对一个小小行星的关怀和维护》,其很多观点被《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采纳,把人类生存与环境的认知推向一个“新境界”——可持续发展的境界。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召开开创了环境保护事业的新纪元。此后,一系列类似会议相继召开,并促进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多个全球性机构的建立。
1980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发表了《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提出“没有使千百万人得以脱贫的发展,自然保护的目标难以实现;发展与自然保护相互依存,发展需要以呵护地球为前提”。
1982年,联合国大会第四十八次全会通过了《世界自然宪章》,提出“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生命有赖于自然系统的功能维持不断”。
1983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成立,并于1987年发布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一定义随之得到广泛认可。
1989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专门就“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和战略通过了《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1992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随后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进行了开放签署,于1994年3月21日生效。从1995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简称“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023年11月,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在阿联酋迪拜召开,大会就《巴黎协定》首次全球盘点达成共识。
200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通过了《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承诺》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两项文件。
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是继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及2002年南非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后,国际可持续发展领域举行的又一次大规模、高级别会议。会议发布了《我们憧憬的未来》,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每一个国家、每一个组织、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
2013年,根据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的呼吁,UNEP理事会升级为各成员国代表参加的联合国环境大会(UNEA),成为全球环境问题的最高决策机制。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UNEA-6)于2024年2月在肯尼亚内罗毕环境署总部召开,会议主要聚焦如何借助多边主义应对气候变化、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丧失,以及污染和废物这三重地球危机。
2015年,《巴黎协定》提出要把全球平均气温较前工业化时期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向着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努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需在2030年前减少一半,并在2050年前后尽量达成净零排放(Net Zero),即碳中和。
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首次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这也被称为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的“30·60”目标或“双碳”目标。
2021年2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与自然和平相处》报告,指出全球可以通过改变与自然的关系,来共同应对气候、生物多样性和污染危机,以确保拥有一个可持续的未来,预防未来的大流行性疾病。
2021年9月,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围绕主题“锻造韧性,永怀希望”,就走出疫情、致力于可持续重建、珍惜地球家园、尊重人民权利、振兴联合国等进行了讨论。
2022年9月,第七十七届联合国大会就可持续发展向全球传递了五个信息:一是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到达了“范式转换”时刻;二是俄乌冲突必须停止;三是气候变化正在逐渐毁灭人类;四是人权状况应该得到改善;五是联合国应该重振。
2023年9月,第七十八届联合国大会围绕主题“重建信任,重振团结:加紧行动,落实2030年议程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所有人推进和平、繁荣、进步和可持续性”进行了讨论。会议期间召开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审查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落实情况,对2030年目标年之前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所采取的变革性加速行动提供了高级别政治指导。
综上,自20世纪60年代起,人类开始积极反思和总结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弊端,全球就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60多年的探讨,通过了一系列的框架、公约、文件等。在这个过程中,可持续发展的框架逐渐清晰——可持续发展由经济、社会和环境三大支柱组成,要在同一个时空中实现经济增长、社会包容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