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以及我国稳定经济增长的能源需求现实,决定了煤炭在近期和中期仍将占据主体能源地位,长期以来煤炭在我国能源系统中发挥着主体能源作用。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中,清洁低碳能源加快发展,煤炭消费占比不断下降,从2007年的72.5%下降到2021年的56.2%,年均下降1.09个百分点,但仍是我国第一大能源,在保障我国能源供应安全中起到了“压舱石”作用(见图1-1)。近年来,能源安全保供形势日趋复杂严峻,2022年,我国立足能源资源禀赋,先立后破,稳步推进煤炭增产保供工作,圆满完成煤矿产能核增既定目标,推动实现煤炭产量较大幅度增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0.5%,日均煤炭产量达历年最高水平,煤炭安全兜底保供作用进一步显现。“双碳”目标背景下,作为高碳能源的煤炭被逐步替代是大势所趋,但能源转型不可能一蹴而就,先立后破成为保障能源安全的战略选择,未来10~15年是我国能源转型的过渡期,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尚在构建过程中,加之国际能源形势错综复杂,需统筹能源发展与安全,发挥传统能源对我国能源安全的兜底保障作用。长期来看,特别是随着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储能、氢能等新技术不断推广应用,煤炭在能源系统中的作用必将向兜底保障和调节能源转变。
图1-1 2000—2022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和一次能源消费占比情况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市场网。
新中国成立以来,电力、钢铁、建材、化工4个行业总耗煤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不断提高,由1953年的18%提高到1980年的40%。进入21世纪,四大行业煤炭消费占比超七成,2015年四大行业耗煤量占煤炭消费总量的81.5%,2022年进一步提升至92%以上。特别是“十三五”时期,我国电力和钢铁行业煤炭消费增量分别约为3.5亿吨和1.3亿吨,累计分别增长19%和23%,建材和化工行业煤炭消费减量分别约为3000万吨和1000万吨,累计分别下降6%和3%,煤炭消费逐步聚拢于电力、钢铁等行业(见表1-1)。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新冠疫情的冲击下,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相对滞缓,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煤炭需求相对下行,电煤需求增长逐步成为煤炭消费增量主体。根据中国煤炭市场网数据,2022年我国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等行业耗煤量约占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的92%,其中,电力行业贡献了2022年全社会煤炭消费增量的80%左右,化工行业用煤需求增速最高,同比增长约5.4%,冶金行业用煤需求趋于平稳,建材行业用煤趋于下滑。未来,全社会钢铁、建材类产品需求进入平台期,行业用煤稳中趋降;在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前提下,化工行业用煤趋增;电气化、城镇化持续推进,抬升了全社会的电力需求,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比将进一步提高。
表1-1 2015—2022年我国主要行业煤炭消费情况 单位:亿吨
资料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
2022年,煤炭主产区和国有大型煤企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越发凸显。分地区来看,15个煤炭产量千万吨级以上省区产量占比已达99%以上,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全年煤炭产量分别达到13.1亿吨、11.7亿吨、7.5亿吨和4.1亿吨,分别占全国原煤生产总量的28.7%、25.7%、16.5%和9.0%。2016—2022年我国晋陕蒙新及晋陕蒙煤炭产量占全国比重如图1-2所示。
图1-2 2016—2022年我国晋陕蒙新及晋陕蒙煤炭产量占全国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
长期以来,我国煤炭产能逐步向晋陕蒙新转移,中东部资源日渐枯竭,但是煤炭消费仍处峰值平台,跨省调入调出量约占全国煤炭消费量的50%,晋陕蒙等主产区煤炭资源跨省调出,为冀苏鲁等中东部经济大省能源电力提供了稳定保障。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我国煤炭市场整体呈供需紧平衡、价格大幅上涨态势,为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煤炭保供稳价措施,省际煤炭调入调出频率明显加快。中国煤炭市场网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煤炭资源流动超过22亿吨,同比提升14%。分省份来看,内蒙古、山西和陕西三省(区)是我国三大煤炭调出地,贡献了近90%的省际煤炭调出量。内蒙古区外煤炭销售约8.1亿吨,其中调往河北、江苏、山东最多,分别约占内蒙古煤炭调出量的12%、12%、10%;山西省外煤炭销售约6.6亿吨,其中调往河北、江苏、山东最多,分别约占山西煤炭调出量的24%、20%、9%;陕西省外煤炭销售约5.0亿吨,其中调往山西、江苏、广东最多,分别占陕西煤炭调出量的15%、13%、9%(见图1-3)。当前,新疆煤炭调出量占全区煤炭产量比重为10%左右,随着“疆煤外运”的有效实施,未来新疆将成为我国煤炭资源跨省流动主要增量来源。
图1-3 2022年我国各省(区、市)煤炭净调出量统计
注:净调出=生产-域内消费+出口-进口。
资料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
随着“西煤东送”“北煤南运”“疆煤外运”等煤炭铁路运输布局的日渐完善,“公转铁”的持续推进,以及“铁水联运”的有力实施,全国煤炭输运网络同步得到有力提升,有力支撑了全国煤炭调运和能源保供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煤炭基地外运通道输送能力达30亿吨/年以上,其中山西、陕西和内蒙古西部“三西”地区外运能力约18亿吨/年。2022年,大范围疫情、产区强降雨、局部地区需求快速释放等造成了多次区域性供需失衡风险,对煤炭的调运工作形成巨大挑战。根据国家铁路集团信息,全年铁路输运电煤14.9亿吨、同比增长13%。其中,“北煤南运”连接山西到华东地区山东的瓦日铁路货运力分别较2020年、2021年增长39.4%、11.7%;连接内蒙古到华中地区江西的浩吉铁路运煤总量同比增长55.6%。“西煤东送”连接山西到秦皇岛的大秦线累计完成运量近4亿吨,除常规检修外基本实现满运。煤炭铁路运输网络持续高效运行,推动煤炭跨区域调度高效运转,为煤炭安全供给提供了有力保障,其中晋陕蒙等地煤炭调出量占全国煤炭跨区调动的90%以上,“疆煤外运”量同比增长近45%。
为满足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特别是保障沿海地区用能用电安全,我国近年来加大进口煤炭调节力度,“十三五”时期全国煤炭年进口量保持在2.5亿吨以上。海关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全年进口煤炭3.2亿吨、同比增长6.6%,日均进口量达88.6万吨,进口量占全国煤炭消费比重约7.5%。进口煤炭主要流向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等地区,其中,广东、福建、北京、浙江和江苏全年煤炭进口量分别为6260万吨、6000万吨、4160万吨、2950万吨和1530万吨,有效保障了我国沿海地区电力行业用煤的需求。从进口来源看,印度尼西亚、俄罗斯和蒙古国依然是我国煤炭进口三大来源,2022年自这3个国家的煤炭进口量分别为1.71亿吨、0.68亿吨和0.31亿吨,分别占我国煤炭进口总量的58.2%、23.2%和10.6%(见表1-2)。从进口煤种来看,2022年我国进口褐煤1.30亿吨、炼焦煤0.64亿吨、无烟煤及其他煤种0.99亿吨,占进口煤比重分别为44.5%、21.8%和33.8%。
表1-2 2016—2022年我国煤炭进口来源基本情况 单位:万吨
续表
资料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