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全球化的趋势与发展,使得各类公共事务出现了复合化、多元化、扩散化的特征,各相关区域之间的经济合作越来越重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跨行政的相关公共议题已成为公共治理领域的焦点,受到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广泛重视。
进行跨域治理的重要前提是相关的两个区域在管理上是跨行政管理部门的,在地理上是相隔的,因此需要对原有的职责及地理边界进行重新审视与改变,形成进行跨域相关事务的两个及以上的行政部门或区域,以获得更好的公共价值或更高的公共目标,后续可以协商或者文件等形式,由某一机构负责治安维持、经济发展、治理社区、管理行政等管理与调控工作,以实现跨域治理的目标。
伍德与格雷最早研究了跨域治理的相关问题,并且对相关的组织合作进行划分,提出了先行、过程、结果等不同的阶段。佩里与汤姆森以此理论为基础,对其进行10多年的探索,对前者提出的3个阶段进行了完善。跨域治理的先行阶段表示组织合作开展的初期阶段,涉及的因素有资源需求、双方合作的历史、资源共享及其风险、组织的高度依赖性等。跨域治理的过程阶段为核心环节,主要有5个不同的维度:信任、互动、自治、管理与治理。跨域治理的结果阶段则有新价值伙伴关系的产生,相关组织间进行成功交易的各项规则,系统供应的义务与责任,自治的集体行动等。所以,想要获得一个卓有成效的跨域治理结果,要求参与的各个方面在所有环节都能做好平衡。
万德文与瑞利共同提出的协作开发过程相关模型主要涉及评估、执行、责任与协调等要素,他们认为跨机构间的合作是复杂的周期性过程。模型需要协调非正式判断与正式交易间的作用形式与效果。其中,责任主要指对各方义务与责任进行澄清,采用法律合同来约束,相应地构建起相关的联系准则。执行指由个人互动与组织规则来使参与方义务与责任得以有效履行。评估指以互惠互利为基础的3个相关过程的评估过程。基于此模型,认为以组织合作为线性的周期循环过程,上述4个要素缺一不可。开发过程模型和之前的模型在出发点上有很大的差别,它提出此类合作关系的持久性取决于非正式/正式等两个过程之间的平衡,而不受到相关要素稳定性的影响。
美国一直重视协调各级、各地区政府之间的关系,提倡地方政府构建区域合作网络来共同治理相关的跨域事务,以相关政府间协议、服务购买、公私合作等模式来处理跨域管理问题,以使涉及的各相关州间逐步具有稳定且正式的跨域关系。
日本积极开展了地方政府之间的跨区域合作的相关实践,并将其称为广域行政,采取了市、町、村与都、道、府、县相结合进行自治的相关模式,具体为:首先,合并市、町、村的相关行政区以使行政效率得以提高,使人才与组织的规模效应得到保证;其次,共同处理相关事务,主要通过地方公共团体组合、协议会、机关及职员的共同设置、区域外公共设施的合作建设等柔性方式来共同处理跨域事务。
自区域合作概念提出后,国内一些学者就掀起了研究飞地经济的热潮,主要研究其内涵、特点、类型、发展条件和措施等方面。
飞地经济(Enclave Economy)以不平衡发展(Unbalanced Development)、梯度通道、区域比较优势(Regional Comparative Advantage)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周敏于1992年提出此概念,认为飞地经济是指互相独立且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两个行政区域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利用突破经济发展空间与跨行政区划的管理来实现资源互补共赢的增长模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重视飞地经济的研究与实践,提出了各自对飞地经济的理解,具体如下:
界定“飞出”与“飞入”之间的双赢合作。夏惠芳和李俊阳指出,飞地经济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突破行政区划的限制条件,将资金进行相应转移,共同对税收体制进行分配、管理与建设等方面的设计,从而使双方的经济发展取得互利共赢的良好结果。刘子涵和任浩等在各自的研究工作中采纳了上述定义。他们提出,飞地经济是在区域经济(Regional Economy)成长的过程中形成的,相关的两个参与区域都在其经济互联的区域经济模式上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在区域内促进工业化进程,促进投资和引资过程,利用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实现两个不同地区共赢发展的一种经济增长方式。王波、刘晓春、李吉、任浩、朱世宝、尹杰兰、袁伟民、李宁、梁群、张毅等采用了类似的定义。张黎明进一步完善了飞地经济的定义,认为飞地经济是指在行政区域间开展经济合作时,飞出、飞入双方构建相关的利益分配制度,共同管理资金及建立经济区,从而获得共赢且互惠互利结果的一类经济发展方式。
李宇认为,作为区域经济增长的新方式,飞地经济把地域层面中的概念纳入经济层面之中,对相关地区的发展差异、资源禀赋与发展方式进行分析。林昌辉和曾军认为,飞地经济是指两个行政独立,经济存在差异,突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实现两地协调发展的区域。张跑等采纳了上述定义且对其进行了证明。
戴安娜·李认为飞地经济具有产业关联性(两地形成完整产业链)、优势互补性(两地在各个方面进行优势互补)、环境差异性(两地在社会环境、人文及经济水平等方面的差异)与发展空间分离性(两地在行政区划上各不相同)等方面的特点。梁新菊也指出,飞地经济具有合作共赢、空间区域分离、资源互补等特点,不同于传统的投资吸引模式和经济园区建设模式。
朱士保与任浩根据成因的不同,将飞地划分为三种:产业梯度转移型、优势互补型、集约用地型;根据园区管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三种:飞出地管理型(飞出地负责园区管理)、飞入地管理型(飞入地负责园区管理)、两地共管型(两地共同建立园区管委会进行管理);根据投资模式的不同,可划分为三种:飞入地投资型(飞入地负责基建投资)、飞出地投资型(飞出地负责基建投资)、两地共投型(两地共同承担基建投资)。李宁等提出飞地经济可划分为三种:产业梯度转移型(区域间)、工业园区扩巢引凤型(区域内)、借巢下蛋型(区域无地有项目)。
江苏省常州市是我国飞地经济建设的探路者。常州市在20世纪80—90年代分别与陕西安康及三峡库区搭建起战略合作关系,对飞地经济进行了最初的探索。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各地相继开展了对飞地经济的实践探索,目前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果,合作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产业转移(Industrial Transfer)飞地经济模式、区域合作飞地经济模式、移民产业飞地经济模式、特色产业飞地经济模式和地理位置调整飞地经济模式等。
从实践来看,我国飞地经济在现实发展过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然而实行该经济发展模式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并非任意两个地区都能够成功地应用此方式。李骥和刘晓春指出,开展论证时要考虑产业结构与地理位置两个因素。李瑜认为,飞地经济需要产业梯度与资源配置等条件。任浩等的研究则表明,发展飞地经济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地理位置接近、优势互补和发展时机。赵永杰提出,发展飞地经济需具备三个条件: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产业梯度。杨平认为,飞地经济成功应用的基本条件是利益分享,而土地是其成长的前提条件。李长华根据对长株潭飞地经济的研究,提出封闭空间是该类经济发展所必需的,飞地经济工业领域发展的各个特点相互依存,主要经济和社会资源有显著差距。对飞地经济发展条件的分析受到分析视角的影响。飞地经济发展的前提是区域差异、产业梯度及补充资源的优势,而利益共享与政策的支持是其基本条件。
飞地经济要得到有效的发展,需要具备多方面的条件。一是发挥市场的调节机制,建设合理的制度来推动飞地经济发展;二是在区域经济的相关协调发展战略中纳入产业转移;三是对政府行为进行规范,创新相关的制度;四是制定飞地经济的发展战略要参考地方的具体情况。尹杰兰认为,需要克服相关体制所形成的障碍,清晰地对飞地产业进行行政权力方面的界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动优质企业“走出去”;对两地的互利互补进行科学的规划;借助新农村建设机遇,利用旅游业来推动飞地经济的成长,提升农村飞地经济发展质量。强化指导与管理,提倡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观点;逐步关注跨省的飞地经济实践及其取得的效果,结合整体经济与飞地经济,促进二者共同进步。对黄河三角洲的研究表明,在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之后,具备了飞地经济发展所需的政策、成本差异、平台载体、基础设施等条件,其发展还需要审批、人才、环保、产业、土地、利益分配、金融和财税等方面政策作为保障。
飞地经济是一种共赢互利、资源互补的经济增长方式,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受我国行政区划的限制,飞地经济发展的早期还需要得到两地政府的有效引导与支持,并逐渐由当前政府主导的模式转为市场主导的模式。在飞地经济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学者普遍关注其措施、模式、条件、特征及内涵等,有关制度研究和落地实操等方面的研究还很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