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由石油净出口国变成石油净进口国,中国政府也意识到能源危机带来的隐患,在全球环境基金(GEF)和世界银行(WB)的支持下,开展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问题及战略研究”,并得出了重要结论即中国存在着巨大实施节能项目的良好条件,如果能够克服节能项目实施的各种障碍,可以在节约资源、避免浪费、环境治理和经济效益上实现很好的突破。
1996年1月原国家经贸委下发《关于进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有关节能技术服务新机制试点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成立了专家小组,组内涵盖能源、法律和金融三方面领域专家。基于诸多有利条件,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WB)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合作并引入了“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以下简称“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基于原国家经贸委利用全球环境基金(GEF)、世界银行(WB)这两个国际机构的资金支持而设立,旨在引进、示范、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建立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克服市场障碍,促进各类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提高能源效率,减少二氧化碳及其他污染物排放,保护全球环境;推广节能新机制,组建各类型新的节能服务公司,形成中国的节能产业;吸引各类投资者,对节能项目进行商业性投资,促使节能产业迅速发展。
为了实施该节能促进项目,中国政府成立了“国家经贸委/世界银行(WB)/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的节能技术服务新机制,以体现“合同”在能源管理的节能项目实施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性,其主要商业模式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以及混合型等(如图1所示)。“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1998年正式实施,从此拉开了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序幕,开始了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浪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地区环境的能源保护新篇章。
随着各项政策的逐级推进和落实,“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办公室在全国设立了三家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分别是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节能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省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三家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的成立,也标志着合同能源管理进入从机制引入到正式实施和推广。
在节能促进项目一期支持下,三家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结合中国的实际,对合同能源管理经营模式进行了积极地探索和尝试,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从1997年到2006年6月底三家示范性节能服务公司累计为405家客户实施了475个节能项目投资总额达13.31亿元人民币(如图1-1所示)。通过实施这些项目,节能服务公司获得净收益4.2亿元人民币,而客户的净收益则是节能服务公司净收益的8~10倍。这些项目产生了良好的节能和环境效益,形成节能能力151万吨标准煤/年,二氧化碳减排能力145万吨/年,实现了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在协议中既定的目标。
图1-1 三家示范ESCO 1997—2005年项目执行情况
在项目一期获得成功的基础上,原国家经贸委和世界银行共同决定启动项目二期,旨在我国建立起一个可持续的节能服务产业为最终发展目标。在中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SCO Committee of China Energy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EMCA)于2004年4月3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旨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扶持新兴和潜在节能服务公司成长,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EMCA成立初期会员单位增长迅速,如图1-2所示。
2005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指出“我国现阶段仍存在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损失浪费,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中央领导层面倡导节约型社会的积极政策推动下,全国开启了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学习探索。节能服务机制在政策层面下推动得更加顺畅,受欢迎程度也大幅提升,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
图1-2 EMCA成立初期会员单位发展速度
“十一五”期间,是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产业在中国的飞速发展阶段,在这五年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能力从每年86.18万吨标准煤递增到1064.85万吨标准煤,实现二氧化碳减排量从215.45万吨递增到2662.13万吨,增长了11倍。从节能服务公司的分布来看,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经设立了节能服务公司,华北和华东地区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最多,二者合计占比达61%,而华北地区更是占比超过三分之一达到41%。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领域涵盖建筑、工业、交通(含市政路灯)三大领域,其中建筑领域数量最多,工业领域次之。“十一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稳定增长,年平均增速保持在60%以上,在“十一五”期末总产值已达到836.29亿元,同比增长42.31%,较“十五”期末增长16倍。
在一致向好的情况下,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鼓励和认可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推行,要求全国各部门、机关单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办发〔2010〕25号文件,相关部门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营业税免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等财税激励政策。在国务院的推动下,合同能源管理以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加强政策支持引导为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通过制定完善激励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营造了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对推动节能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中国为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表明中国政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坚定决心。
与此同时,中国经济进入持续快速发展阶段,能源的需求持续增加,全社会的节能意识也在提高,以合同能源管理为基础的节能服务产业越来越多地被用户认可和接受,国家的扶持和奖励政策也越来越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解决了融资难问题,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得到了金融助力。2011年北京银行推出节能贷,为EMCA会员企业提供意向性授信额度100亿元,2012年浦发银行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方案2.0手册正式发布。随着国家不断出台政策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入节能减排,国内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也明显提速,优秀的节能服务企业在服务模式上不断创新,引领低碳产业快速发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的制约瓶颈得到逐步解决,社会环境和社会资金更大力度地进入,一些优质的节能服务公司开始出现,具备规模和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的节能服务公司年主营收可达到近亿元,甚至超十亿元。
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快速地发展,2011—2013年合同能源管理实际形成的节能能力为6036万吨标准煤,远超《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6000万吨标准煤的规划目标,显示出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节能市场迸发出的强劲生命力。
以节能服务公司为核心的节能服务产业已成为节能减排的一支中坚力量,随着市场化、专业化的发展,服务能力逐渐增强,服务领域也进一步拓宽。
据《“十二五”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十二五”期间,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节能服务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涌现出70余家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形成了一批产业基地。为经济结构调整、环境改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以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十三五”期间,国家对节能环保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制度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节能服务业总产值达到6000亿,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发布的《2019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所公布的内容显示,节能服务产业规模稳中有增,但增速明显放缓。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的企业6547家,较上年增加了108家,年增长率为1.7%,增长率较2018年降低3.2%。节能服务产业的行业从业人员为76.1万人,比上年增加3.2万人,增长率为4.4%。节能服务产业总体运行平稳,总产值继续保持增长,2019年节能服务总产值达到5222.37亿元,比2018年增长9.4%。
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来讲,企业营收小幅上涨,年营业收入主要分布在2000万至1亿元区间。2019年,节能企业平均总资产1.6亿元,同比增长约6.7%;平均年终收入7976万元,同比增长1.4%;平均利润额为899万元,盈利能力比上年略有下降;逾期营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比2018年提高0.5%,回款问题依然较为突出。
困难之中也蕴藏着机遇,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日趋理性,项目投资额有所下降,2019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年投资额为1141亿元,较2018年下降了2.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对应形成年节能能力3801.13万吨标准煤,形成年减排二氧化碳10300.71万吨。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数量上看,建筑领域项目数量最多,其次是工业领域,公共设施领域项目数量最少,但其占比相比2018年有所提高;从项目投资额和形成的年节能能力来看,目前工业领域项目仍然占主导地位。从发展前景来看公共机构和建筑节能将成为新的发展机遇,据披露的信息表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所管理建筑面积超过89亿平方米,将逐步推动“公共机构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该领域的节能产业发展也符合国家精细化管理和新旧动能转换的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