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源基准确定、节能措施、量化的节能目标、节能效益分享方式、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风险控制是多方面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技术风险也是其中之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做必要的技术可行性研究,进行科学合理地设计和决策,对顺利地实施并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十分重要的。一般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周期普遍较长,在决策后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对项目进行整体设计、评估和确定技术要求及节能措施实施方案等。
用能状况诊断通常指组织有关专家,到用能单位现场进行深入调查,详细掌握用能单位的工艺流程、技术、设备、措施等现有情况和运行情况等信息,并通过对用能系统或设备的检测,分析发现节能机会,为用能单位提供高效管理和设备优化改进方案的服务过程。
对用能单位进行用能状况诊断要划定用能单位能源系统边界,通过科学规范的核算体系、定量分析和可行性评价,寻求节能潜力和机会,并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和措施。用能状况诊断可按照GB/T 17166、GB/T 2587、GB/T 3484、GB/T 15316等相关标准执行。
对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来说,能源基准至关重要,它是计算节能量的基础,也是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之间最易发生争议的地方。能源基准确定可按照GB/T28750、GB/T 13234及相关标准执行,并应得到项目相关方(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有时还有第三方审核机构等)的确认。在项目相关方确认后必须明确在合同中。
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前,应先根据用能单位诊断情况设计节能措施方案,经过项目双方协商确认后选择合适的效益分享模式,以确保在项目实施中达到节能的效果。节能措施方案经项目双方确认后,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这样有效地减少了项目双方因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分歧争议。节能措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以及工艺、设备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节能量通常指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能源消耗/能源消费减少的数量。确定节能量的方式应当遵循同期可比、范围可比和影响可比的原则,需要在较为确定的因素下制定节能量计算方法。
节能量测量与验证是指采用测量、计算、分析和验证等手段,确定节能量的过程。节能量不能直接测量得到,需要依据标准化的评估方法,对测量得到的能耗和影响因素进行计算分析获得。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是结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确定节能措施的节能效果的方法。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划定项目边界;
确定基期及统计报告期;
选择测量和验证方法;
制定测量和验证方案;
根据测量和验证方案,设计、安装、调试测试设备;
收集、测量基期能耗、运行状况等有关数据,并加以记录分析;
收集、测量统计报告期能耗、运行状况等有关数据,并加以记录分析;
计算和验证节能量,分析节能量的不确定度;
各方最终确定节能量。
上述的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工作不是单向的、线性的过程。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的工作内容在实践中是循环往复、动态校正的过程。随着测量和验证工作的深入进行,有可能会发现原来选定的方法或者数据来源都无法满足要求,此时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需要重新划分边界(扩大和缩小考察的范围),或重新选定测量和验证方法等。对于复杂系统改造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案纳入合同进行事先约定是十分必要的。
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工作可参考GB/T 28750、GB/T 32045、GB/T13234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大多是节能服务公司开展或是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共同商议形成的。由于各方主客观等原因,项目双方可能因为存在分歧,认为一方所形成的报告结果有失公允,而导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无法实施或被中断。在此情况下,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工作可委托合同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实施或审核,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一般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工作。客观上,节能服务公司因为技术特点的原因,进行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有可能出现不够全面的结果,第三方机构在专业性、检测方法和设备上可能各具优势,所体现的结果也更具有说服力。如果项目双方认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量测量和验证,那所出具的检测结果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