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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球价值链的类型及其治理

(一)全球价值链的主要类型

国际贸易理论的相关研究为全球价值链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传统贸易理论中的Davod Ricardo的比较优势理论、Heckscher-Ohlin的资源禀赋理论、Samuelson的古典贸易理论存在三个共同经典假设,分别是市场完全竞争且企业的生产规模报酬不变,各国只进行最终产品的贸易,同一行业内的企业是同质的。1970年前后,国际市场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Krugman认为完全竞争和生产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条件己经不再适应当时动荡的国际市场环境,故他引入了规模报酬递增模型,提出了适用于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国际贸易理论内容。20世纪90年代,企业在不同国家与地区也出现了某一层面的异质性,无法满足生产者同质性的假设。对此,Melitz(2002)指出,企业异质性应当成为主流贸易理论需要考虑的内容,其也为“新贸易理论”的出现奠定了基础。21世纪,中间品贸易逐渐取代最终产品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研究的主要方向,学者们基于与中间品贸易相关的理论拓展了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外延,形成了“新—新贸易理论”。随后的研究以此为全球价值链理论的基础,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它。

进入21世纪初期,随着跨国生产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崛起,学者们开始基于全球经济研究全球价值链理论。1994年,Gereffi以美国零售业为研究对象,首次构建了全球商品链(Global Commodity Chain)框架,用来解释跨国公司外包生产环节的行为逻辑。这将全球价值链的研究从微观个体转向全球层面,并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角度将全球商品链划分为采购者驱动型(Buyer-Driven)与生产者驱动型(Producer-Driven)两类。Gereffi指出,生产者和采购者共同推动了全球价值链在不同功能环节的空间分离、重组与正常运作。随后,Krugman(1995)将价值链理论与空间经济学相结合,从地理角度研究了企业价值链的碎片化环节如何进行配置和重组。Henderson(1998)从功能整合差异的角度具体分析了全球价值链的双重驱动机制的成因和差异特征。其中,生产驱动者是全球价值链中的主导公司,它们通常是产品的品牌所有者或主要制造商,其价值链类型主要是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价值链,强调由主要的制造商或生产者主导整个供应链。在这种类型的全球价值链中,主导角色通常由跨国公司(尤其是大型制造商)扮演,它们控制着产品的制造和生产过程的核心环节。其链条模式如图1-2所示。这些公司通常在产品的设计、市场营销、技术创新和战略决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协调供应链上的其他环节,并与供应商、分销商和其他合作伙伴合作,以确保产品的生产和交付。生产者驱动型全球价值链模式通常在高技术行业(如电子、汽车、半导体、飞机制造等)中很常见,这些行业需要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以及持续的研发和创新,这一价值链模式促进了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使各国的企业能够在全球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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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生产者驱动型全球价值链模式

资料来源:Henderson J.Danger and Opportunity in the Asia-Pacific[M].London:Routledge,1998:356-384.

采购者驱动型全球价值链(Buyer-Driven Global Value Chain)是全球价值链的另一种类型,其特点是由产品的买方或采购者主导整个供应链,链条模式如图1-3所示。在这种类型的全球价值链中,采购者被要求在供应链中发挥主导作用,采购者通常是零售商、品牌所有者、跨国公司或其他产品销售方。该种类型的价值链以市场需求为核心,采购者根据市场趋势、消费者需求和竞争环境来决定产品的设计、规格和特性。在供应链管理方面,采购者积极管理供应链,以确保产品按时交付、质量可控,并满足市场需求,他们可能与多个供应商合作,以保持供应链的弹性和效率;在产品定位方面,采购者通常根据市场定位来决定产品的售价、定位和目标市场,他们可能会完善产品以满足不同市场的需求;在品牌影响力方面,采购者通常拥有强大的品牌和市场渠道,这有助于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消费者也会更容易购买具有知名品牌的产品;在合作伙伴关系方面,在采购者驱动型全球价值链中,采购者与多个供应商和制造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满足市场需求,这可能包括全球范围的供应商网络;在产品创新方面,采购者通常鼓励产品创新,以保持市场竞争力,并积极参与产品的研发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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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采购者驱动型全球价值链模式

资料来源:Henderson J.Danger and Opportunity in the Asia-Pacific[M].London:Routledge,1998:356-384.

采购者驱动型全球价值链模式通常在零售业、快速消费品行业、时尚产业等领域很常见,这种链条模式强调了市场导向和供应链管理,采购者在产品的设计、市场推广和供应链优化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其成功取决于采购者的市场洞察力、品牌影响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以及他们与供应商之间的有效合作关系。张辉(2006)对Gereffi(1994)的分析框架进行拓展,并比较了生产者驱动与采购者驱动的异同,如表1-2所示。

表1-2 生产者与采购者驱动机制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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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内容,Gereffi(2001)进一步提出全球价值链的概念,并以此来刻画目前跨国企业全球分工布局的生产活动,随后联合国工业组织于2002年定义了全球价值链的概念。全球价值链是指一个全球性跨企业网络组织,连接了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等过程,以实现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它涵盖了从原材料采购和运输,到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与分销,一直到最终消费和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这囊括所有参与者和组织,涉及生产、销售等各种活动,以及它们的价值和利润分配。全球价值链上的企业分布在全球各地,从设计、产品开发、制造、营销、交付、消费、售后服务,到最终的循环利用等各种增值活动都由这些企业完成。

Humphrey和Schmitz(2002)根据企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不同关系与位置,将全球价值链划分为四种主要类型,即市场关系型(Market Based)、等级关系型(Hierarchy)、俘获网络型(Captive Network)和平衡网络型(Balanced Network),并在这四种主要类型的基础上区分了四种升级模式,即工艺流程升级(Process Upgrading)、产品升级(Product Upgrading)、功能升级(Functional Upgrading)和链条升级(Chain Upgrading)。工艺流程升级是通过整合链条某个节点的生产工序使得生产更加具有效率,可以实现节点内部的附加值提升,在价值链中处于从属地位,产业竞争力较弱;产品升级则是通过改进产品本身的质和量以超越竞争对手,利用产品研发能力,逐步培育自主品牌,增强产业竞争力,整合链条环节内部;功能升级是通过重新整合现有价值链条中某些环节以实现链条位置转化,通过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品牌,试图控制整个链条,使产业竞争力继续变强,地位由从属转换为领导;链条升级则是从一个链条到另一个链条的转换升级方式,实现了链条转化并进行价值链治理,控制价值链及核心环节,具有很强的垄断实力,这属于链条环节外在的整合。

针对嵌入不同类型价值链问题的研究,对不同状况的国家采取何种价值链升级路径有着重要意义。Kaplinsky和Morris(2002)在研究发展中国家价值链升级时曾指出,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时通常会从工艺流程升级开始,然后会进行产品升级与功能升级,沿着这条路径最终达到整个链条或是部门间的升级。在产业升级的这种路径中,随着经济活动的附加价值不断提升,产业的非实体程度和空心化程度也不断提高。而国际实践表明,这种传统的价值链升级逻辑会被发达国家的领导型企业纵向挤压,形成低端锁定的困境。Gereffi(2005)认为升级是指在全球生产网络中,企业或产品从价值链低端节点向高端节点移动的过程,产业从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再到知识密集型的转移。Kaplinsky和Readman(2005)认为升级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企业能够生产具备差异化并具有一定垄断作用的较高价格的产品,二是保持高价的产品市场份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Kaplinsky升级指数综合考虑产品的价格和市场份额,并可用来衡量一个产业的产品在全球价值链的升降级趋势。

(二)全球价值链治理的主要模式

全球价值链治理的内涵是指价值链内部经济实体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以及协调关系。作为价值链理论的核心概念,全球价值链治理为研究跨境生产和业务活动、利润分配以及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经济提供了有价值的分析工具和方法。Gereffi(2003)首次给出全球价值链治理相关定义,即通过组织和协调价值链中企业的关系与制度安排,帮助它们在不同环节达成共识和协调,而不仅仅依赖市场力量。然而,全球商品价值链的现有治理理论难以区分具体的治理网络类型,提供的实际指导有限。Humphrey和Schmitz(2002)认为,全球价值链治理有三类:网络、准层级和层级。网络治理关注不同全球价值链阶段的互补企业,将平等合作、专业化角色和共同产品定义为特点。准层级治理适用于一家公司主导价值链,并制定规则以控制其他公司遵循生产过程和产品特性。层级治理涉及跨国公司利用子公司关系来控制某些价值链运营。Kaplinsky和Morris(2003)根据治理规则和标准将全球价值链治理分为三类:立法治理、司法治理和执行治理,但该分类方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仅适用于垂直一体化或非市场化的等级治理关系,不足以将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的主要内涵纳入其中。为解决这一不足,Gereffi(2003)在Humphrey和Schmitz(2002)的分类基础上,根据价值链主体参与程度,进一步将全球价值链的治理模式细分为五种类型,即市场型价值链、关系型价值链、模块型价值链、层级型价值链和领导型价值链。在这个分类中,市场型价值链的行为主体位于价值链的最底端,而层级型价值链的行为主体位于最高端。市场型治理模式主要关注价格因素,而层级型治理模式主要关注上下级。关系型价值链、模块型价值链和领导型价值链都属于网络型治理模式。Gereffi等建立的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框架目前是最严谨的,它不仅将经典全球价值链类型纳入研究范畴,还详细分析了每一类治理模式的特征。此外,它还引入了各种经济分析方法,对相关特征进行了量化分析,为后续研究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Gereffi等(2003)提供了选择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的三个标准,如表1-3所示:交易的复杂性、交易的标准化程度和供应商的能力。交易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参与主体的互动频率,交易复杂性越高,参与主体之间的互动频率越高,这时采用网络型治理模式更为合适。交易标准化程度可以采用全球价值链中知识和信息的可用性、效率传递以及交易成本来衡量。一般来说,模块化治理模式更适用于对与产品生产流程、投入要素和成品相关的复杂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理。层级型治理模式适用于能在价值链中建立标准化规则进而垂直整合并控制其他公司的企业。领导型治理模式适用于经常采用外包模式进行业务的公司。供应商的能力表现在其能否接受和执行由价值链主导企业传递下来的复杂信息,对于难以处理复杂信息的供应商,价值链主导企业应采用垂直整合或外包管理模式,采用层级型或领导型治理模式来协调和控制价值链的正常运作。

表1-3 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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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GereffiG,Humphrey J,Sturgeon T.The Governance of Global Value Chains[J].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2003,11(4):5-11. o3UCZk3GPKRQPTQmMR1nOl2S4a7b47Hc6U4YYvzYSoK7BYWNh4DA9QIPuHRgO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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