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一节
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现状分析

自2009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来,我国各地方政府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并组织开展针对大学生的创业知识、创业技能培训,以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素养,帮助大学生实现创业项目成果的转化。

在过去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要承认,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水平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在很多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都是“双创”时代下我国高校教育需要重点关注的现实问题。下面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具体阐述。

一、创新创业教育的战略引领亟须强化

当今时代,培养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已成为世界各国高校所达成的共识,创新创业教育在教育领域中的地位也日益突出。截至目前,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已基本完成由“简单倡导”向“系统扶持”的转变。然而,由于我国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初衷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大学生就业率,带有相对被动且较为明显的功利色彩,因此,在对教育战略的系统化探索方面,就会显得深度稍有不足。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战略引领。

(一)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的实施有待提升

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之前,教育者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创新创业教育目标:一是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意愿;二是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创业技能,了解基础的企业管理知识。

当前,我国部分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陷入了“为了创业而创业”的误区当中,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高校师生,对“创业”这一概念的理解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育主管部门

在教育主管部门看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基本等同于指导学生开办企业,为的是缓解就业压力,对创业知识的普及、创业技能的培养都是以往年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为参考的,并未体现出创新的价值。

2.高校教师

在高校教师看来,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针对少数人的“个性化教育”,甚至属于“精英教育”,在学生所接受的教育中居于附属地位,也无关日常的教学考评,因此在开展相关教育活动时,很难做到真正用心。

3.高校学生

在高校学生看来,创业就是“开公司当老板,不为别人打工”,他们向往的是“自己当家做主”的自由,却很少有人能够体会到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对于个人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性。

(二)创新创业教育政策的制定有待规划

所谓政策体系,其必然是一个内在统一的有机整体,但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创业教育政策体系仍然呈现明显的碎片化特征。

当前,有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政策文件大多出自不同的部门,尚未形成统一的政策制定与发布主体。不可否认,创业教育所涉及的广泛诉求(如资金、政策、信息等)并非单个部门所能解决的,往往需要教务处、学生会、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但如果各部门之间长期处于各自为政、独立发布要求和主张的状态中,那么有关创新创业的政策设计仍会表现出全面性、系统性的欠缺。要想将缺乏统一规划的零碎政策落到实处,也会面临较大的困难。因此,各部门之间应加强联动与协作,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发布一些政策,以增强政策体系的完整性。

二、亟待配套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外保障体系

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由政府、企业、高校、家庭、学生等多个要素共同构成,且各要素之间相互支撑、相互作用的协同系统。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缺席”,都会影响教育实效性的发挥。

(一)尚未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近年来,政府虽然从制定政策、成立机构、提供资金、引导舆论等方面,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有利的条件,但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领导机构,政府的主导作用仍然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强化。

1.政策机制导向作用

政府应从宏观层面做好指引工作,建立健全以高校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机制。当创业政策的实际惠及覆盖面小于预期时,政府应制定或调整更加贴近实际情况的、更加“接地气”的创业支持政策。

2.创业教育激励作用

政府应加大对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激励力度,从课程建设、师资培养、职称评定等角度,引导、鼓励更多的高校教师投入到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课程建设中来。

3.引导整合创业资源作用

政府应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资源进行整合,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充分打造适应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渠道与平台。具体来讲,政府可牵头建立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协同合作的组织机构,来指导创新创业活动的发展,这也有助于提升社会与高校之间的交流频率。

(二)政策支持与学生实际需要之间没有充分契合

近年来,政府所出台的有关创业的优惠与扶持政策,其主要目的仍是缓解就业压力,多数政策集中在提供小额贷款、增加税收优惠等方面,但实际上对于缺乏创业经验的高校毕业生而言,政府在信息咨询、政策解析、项目支持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同样重要。如果政府不够重视自身在信息提供方面的作用,就会造成创业主体与部分政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部分创业的大学生并不了解政府所采取的优惠政策,或对政策的理解程度较浅,导致其在创业的实践过程中未能享受到应得的福利与支持,致使创业规模受到制约。

(三)高校与外部环境的协同程度偏低

高校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时,与外部环境的协同程度明显偏低,尤其是与企业的合作,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这是因为对企业而言,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其最主要的目标,但高校的任务与目标却是培养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以及获取科研成果。高校和企业所追求的目标、对利益的定位均有所差异,这就导致两者很难针对合作成功后的利益分配达成一致意见。

此外,高校在捕捉市场动态、分析市场需求等方面的效率远不及企业,这就会造成创新创业教育的滞后性,其需要依靠企业进行信息补充。但在一些企业看来,为高校提供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帮助,并不会给自身的发展带来实际性的效益,因此企业对此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鉴于此,要想推动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就必须由政府充当“桥梁”,通过深入挖掘两者之间的利益共同点,来寻求双方合作的切入点。

(四)高校内部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共识度有待加强

1.制度有待完善

一是缺乏系统规划,导致在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顶层设计时,实施路径不够清晰。二是制定的部分政策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且在落实过程中需要经过十分复杂的程序,最终也收效甚微,导致一些学生的创业积极性受挫。

2.实施力度有待增强

虽然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已被提出多年,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真正将该理念融入教学活动的高校教师仍然为数不多,大部分情况下这一理念只会在文件、会议中被提及。例如,未将创新创业相关课程列为必修课,可供选择的创新创业课程也极为有限,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创业导师的队伍均无法满足创业学生的实际需求。

3.活动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

当前,不少高校都在积极举办创新创业讲座、组织创新创业比赛,并通过各种媒介渠道对获得一定创业成就的学生展开宣传报道,以期激励其他学生加入创新创业的行列中。然而,从影响广度和影响深度来看,上述活动的影响力都十分有限。例如,创业比赛将目标定位在选拔创业精英上,这就导致很多学生无法达到参赛门槛,能够参加比赛的学生比例极低,这与鼓励学生广泛参与、使创新创业意识深入校园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又如,对创业典型人物的宣传,往往只是以校园报道、宣传海报的形式呈现出来,难以获得广泛关注,也不利于形成全校联动的长效机制。

(五)社会对创新创业教育的认识有待转变

1.企业支持创业的利益化驱动意识强烈

现阶段,大多数企业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都是基于“从中获利”这一短期目标,即企业希望能够通过与高校进行合作,招揽一定数量的毕业实习生,借助高校的技术、资金、师资、生源等为自身的盈利服务。总地来说,企业与高校合作的目标较为短视,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视了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建立创新创业合作机制对自身乃至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导致合作的可持续性受到限制。

2.家庭对大学生创业的不支持

受传统文化中“学而优则仕”观念的影响,不少家长对学生选择自主创业的态度仍是不予支持甚至是反对的。有些家长认为,创业所需承担风险太大,且不够稳定,一旦在某些方面出现问题就有可能“全盘皆输”。因此,他们更希望学生能够将精力集中放在学习上,以寻求一条稳妥的人生道路。

3.不同群体对创业时机的认识存在偏差

不同的人对最适合大学生进行创业的时机的认识也会有所差异。毕业生可能会认为,创业计划的启动越早越好,而一些已毕业将近三年的社会人士则会认为,在企业工作大约1~3年后,才是最佳的创业时机。这种认知上的差异决定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受众不应局限于在校大学生,那些已经毕业但仍有志创业的人群,同样是创新创业的潜在受教育者,校内及社会上的创业导师应同样重视针对这一群体的创业培训与创业跟踪。

三、创新创业教育人才的培养体系有待健全

创新创业教育的落实需要一套较为完备的人才培养方案作为保障,包括教育目标、教育方式、课程体系、评价机制等内容。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大多数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教育目标不清晰、课程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有待健全。

(一)教育目标不清晰

创业目标的确立应遵循“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原则。所谓“自上而下”,是指高校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时,应从国家、社会的需求出发,同时兼顾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自下而上”则是指创业导师在教育过程中应以高校的战略规划和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同时充分考虑专业特点和学生的个人特点。然而,现实是在大多数高校所出台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方案中,少有具体且实操性强的方案,一般方案中只是笼统提出“构建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的目标,而缺乏具有测量性的表述或指标要求。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随着创新创业教育的逐渐普及,相关课程越来越受到各地高校的重视和各届毕业生的广泛关注。鉴于此,将“双创”教育内容融入大学教育的课程体系中,并通过优化课程结构的方式来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就目前而言,我国针对高校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的建设,并未能很好地满足创业者人才培养的需要。

1.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

当前,我国高校“双创”课程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在课程结构设置上容易出现忽视学生个性、忽视知识多样性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直接影响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的专业化水准。

在课程结构方面,有关创新创业的课程大多以选修课的形式呈现,很少会有高校将其设置为必修课和专业课,且在课时安排上存在明显的随意性,很难引起学生对于该课程的足够重视,这导致多数学生都是为了学分而选课,或是出于好奇而选课,并不了解课程设置的现实意义。

在教学内容方面,多数学校并未将实践操作列入“双创”课程的教学内容中,导致该课程的教学形式与其他偏重理论的课程并无二致,即都是由教师传授知识,学生只负责学习和接收,学习效果无法与社会需求相匹配。

2.课程体系建设的协同程度有待提升

此处的“协同程度”主要体现在高校、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上,协同程度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未能实现校内协同

大多数高校仍未将创新创业课程引入人才培养体系,而是将创新创业教育等同于专业知识教育,不仅缺乏各部门联动的“双创”实践平台,也尚未建立与“双创”相关的学分折算体系或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仍是通过与其他课程几乎毫无差别的教学方式对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2)校内外协同程度低

多数企业对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构建所做的贡献,都只体现在对技术层面、资金层面的支持上,未能与高校共建“双创”教育平台,校企之间所达成的创新创业联盟十分有限。这不仅不利于企业转变发展模式,也使校内外协同育人、协同创新的目的的达成变得十分困难。

(3)未充分整合政策资源

当前,教育政策对“双创”教育的鼓励与支持大多停留在理念层面,可操作性与实效性较为有限。而融资难又是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最普遍和最主要的问题之一,且这一问题的解决单靠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如果不对政策资源的整合加以重视,帮助学生解决可能在创业时遇到的实际问题,学生将难以信服创新创业教育所发挥的实际作用。

四、创新创业教育的文化支撑亟须加强

《2015年后发展议程》指出,文化是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5] 。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创新创业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创新创业文化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

近年来,在我国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创新创业文化作为教育的支撑,其力量仍较为薄弱,有待增强。

(一)有待理清创新创业文化的内涵

创新创业文化主要包含创新创业物质文化、创新创业精神文化、创新创业实践文化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创新创业物质文化是指用于开展“双创”教育的场地、设施、器材等;创新创业精神文化是指在创新创业过程中提炼出的思想观念、精神氛围及敢于开拓、勇于探索、不畏艰险、不惧失败的“企业家精神”;创新创业实践文化则是指在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实现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一系列活动。

(二)有待明确创新创业文化的作用

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无论是对国家层面的创新创业大局,还是对学校层面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文化都能发挥自身的导向与支撑作用。

1.明确目标

创新创业文化所营造出的文化环境,能够为广大创业者指引一个相对明确的前进方向。创业者也能在遇到困难和迷茫时,借助创新创业文化来有效排解外在干扰和内心困惑,以获得在创业道路上坚持的信心与勇气。

2.增强凝聚力

当今时代,人们的个体意识、独立意识越发强烈,相比之下对于“集体”的概念则稍显模糊,换言之,人们已经很难被大规模地聚集、组织起来。但对于具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而言,创新创业文化仿佛一种召唤,能够引起同样的“有志之士”的共鸣,通过激发创业者们的创业信心与热情,将数量众多且分布零散的“创客”们聚集起来,使之自发形成一个“集体”。

3.激发内在动力

创新创业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需要经历三个发展阶段,即自在阶段、自为阶段、自在自为阶段。人们可通过物质形态的创业活动,将原本需要依靠教师灌输的、有关创新创业的思想观念等内化为固有的内在精神,并按照这种精神自觉自愿地展开创业行动,以充分发挥创业者的潜力与能力,并发挥创新创业文化的实效性作用。

(三)有待解决创新创业文化的问题

创新创业文化的作用如前所述,但就目前而言,其在创新创业实践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仍十分有限。无论是社会还是学校,都还需要从多个方面对创新创业的支撑性作用加以固化。

1.高校理解存在片面性

高校对于创新创业文化的理解,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例如,有些学校虽然重视对创业活动的举办、对创业典型的树立、对创业场所的建设,却忽略了思想层面的教育;有些学校则可能一味强调对创新创业课程的建设,以期通过课堂教育来深化学生的创业理念。然而事实是理论和实践对创新创业文化而言都是不可偏废的一部分,只侧重其中任何一面,都有可能造成其他方面的欠缺,从而阻碍创新创业文化支撑性作用的发挥。

2.核心价值尚未凝练

文化软实力的发挥,应首先基于对文化核心价值的挖掘。只有明确了创新创业文化的核心价值,并使从属于文化范畴的思想、活动等都围绕核心价值展开,才能充分发挥文化软实力的作用。但就目前来看,创新创业文化的核心价值尚未得到有效凝练,这就使创新创业文化导向性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因此,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必须通过对教育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进行积累,再在积累的基础上进行总结,这样才有助于对创新创业文化核心价值进行挖掘,并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文化的导向功能。

3.功利性较为浓重

创新创业作为一项实践活动,其结果和效果必然需要人们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标准进行评价与衡量。然而,如果将评价创新创业的标准局限于是否获得充足融资、是否产生大量盈利、是否形成科研成果等,则会使创新创业的意义陷入工具性、功利性的误区,这将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造成严重伤害。

不可否认,类似融资、盈利等现实性问题直接关系到创业活动能否顺利开展,这些内容也是创新创业教育理应涉及的,但对尚未毕业的大学生而言,通过思想教育和现有的实践活动,使其在脑海中牢固树立创新创业的意识,并端正创新创业的态度,则是更为重要的。大学生只有从思想层面明确创业目标、坚定创业信念,才有可能以足够的勇气和不屈的精神来应对创业过程中难以回避的种种现实问题。

五、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作用有待凸显

所谓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指由政府搭建的,专门用于帮扶、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的智能化、公益性服务园区,也是推动创新创业的重要开放平台。在孵化基地中,新创办的小微企业能够获取有利于自身存活与发展的环境与服务,这有助于其最大限度地化解创业风险。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如图3-1所示。

img

图3-1 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类型

目前,部分高校为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利用一部分场地用以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然而,从整体上来看,由高校创建的孵化基地的孵化能力普遍偏弱,这主要是由以下两个原因导致的。

第一,孵化基地的建设并未得到有效支持。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高校加入新建、改造孵化基地的队伍中来,并带头建立了一批服务平台,用以协助创业活动的开展。但政府提出的引导性政策大多属于停留在宏观层面的总体说明,少有落实于微观层面的、有关实际操作的明细规定,也未见具体的措施和监督机制。

第二,高校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条件有限。由于学校属于教育用地,一般不能用作商业用途,因此即使政府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受手续程序、责任归属等因素的限制,高校用地仍难以作为注册地来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DpRur25SM7suZILoj/MWLZXoY8OXdWJRks/sqAAmz8YtMWD1bxmtRPXi9qWct8Py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