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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地确权

一、农地确权与土地流转

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进入市场并进行规范和有序地流转成为当前的必然趋势。然而,长期以来土地产权界定的不清晰以及土地相关权益的不稳定,导致土地流转产生较高的交易成本,同时会面临不可预测的风险,这不仅限制了土地流转的范围和规模,而且降低了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我国农业部于2011年初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首次强调要在实测土地的基础上对农户承包地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并颁予证书,目的是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为实证考察农地确权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式(1-1)中, land i 表示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用第 i 个村庄农地流转比例来衡量; titling i 表示第 i 个村庄农地确权情况,如果一个村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则 titling i =1,否则 titling i =0。 X′ i 为村庄层面上对农地流转产生影响的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村工业收入比重、当地雇工日工资、外出人口比重、外来人口比重、村人均收入水平(取对数值)、老龄化程度(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以及地形地貌(山地、丘陵和平原等)等; β 0 β 1 β 2 为待估计参数; ε i 为随机误差项。

本书数据来自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ina Health and Retirement Longitudinal Study,CHARLS)2011—2012年全国第一次基线调查数据。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将调查范围确定为全国150个县和区级单位,共计10257户17708人。CHARLS数据包含个人、家户和村庄层面关于农地确权、土地流转面积、土地流转比例以及土地租赁价格等方面的详细信息。

一般而言,农地流转面积或者流转比例与选择村庄的个体特征,包括村庄的人均耕地面积、村人均收入水平、外来人口比重、外出人口比重、当地雇工日工资、老龄化程度、地形地貌等有关;除此之外,还与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和农业补贴政策等政策性因素有关。表1-1刻画了自2011年在全国开始试点对农户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之后,农地确权村和非确权村特征变量的差异情况。

表1-1 农地确权村和非确权村特征变量差异对比

注:表中数据是均值。

从人均耕地面积来看,非确权村人均耕地面积大于确权村人均耕地面积。从收入情况来看,非确权村人均收入也高于确权村,主要表现为非确权村的工业收入比重比确权村高。具体而言,非确权村的工业收入比重为2.6%左右,而确权村的工业收入比重为2.4%左右。从人口比重来看,非确权村的外来人口比重高于确权村,但是外出人口比重二者相当。表1-1统计数据显示,非确权村和确权村的外来人口比重分别为8.34%和4.79%,非确权村和确权村的外出人口比重分别为3.08%和3.07%。从老龄化程度上看,非确权村的老龄化程度高于确权村,但是确权村农业补贴政策的比例高于非确权村。从地形差异来看,平均而言,确权村有31.47%是平原,37.73%是丘陵,30.80%是其他地形;非确权村有45.95%是平原,26.71%是丘陵,27.34%是其他地形。

从相关数据可以看出,确权村的农业产值与工业产值之比明显小于非确权村。从人均耕地面积来看(人均耕地面积1573.33平方米为样本的均值),人均耕地面积较大的村庄,农业产值与工业产值的比值相对较大。但从图中也可以发现,实行农业补贴政策的村庄和未实行农业补贴政策的村庄,其产业结构并没有明显的差异,这表明我国实行农业补贴政策并没有区域选择倾向。

图1-1反映了不同地形的村庄和农地确权前后农地流转价格的差异,即考察同一村庄土地对不同农场主的流转价格的差异,或者农地流转二级价格歧视情况,本书采用概率密度分布方法进行刻画。

图1-1 农地流转价格分布情况

其中,图1-1(a)反映了不同地形村庄农地流转价格分布情况,实线代表平原地区的村庄,虚线代表丘陵地区的村庄。从图1-1(a)中可以看出,平原地区村庄农地流转价格差异较大,丘陵地区的村庄农地流转价格差异相对较小。这表明,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平原地区的流转价格歧视程度相对严重一些。图1-1(b)反映了农地确权前后农地流转价格分布情况,实线代表农地确权之后的情况,虚线代表农地确权之前的情况。由此可以看出,农地确权之后,农地流转价格分布更加集中,由此可以初步判断出农地确权政策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地流转价格的歧视程度。

图1-2进一步描述了人均耕地面积概率密度分布情况。其中,图1-2(a)反映了不同地形村庄人均耕地面积分布情况,图1-2(b)反映了农地确权前后人均耕地面积分布情况。从图1-2(a)中可以看出,平原地区村庄和丘陵地区村庄人均耕地面积分布并没有表现出显著的差异。但是,从图1-2(b)中可以看出,农地确权前后人均耕地面积分布差异显著。具体表现为,农地确权之前,人均耕地面积分布相对平均;农地确权之后,人均耕地面积分布更加集中。

图1-2 人均耕地面积概率密度分布情况

以上分析表明,农地流转与选择村庄的个体特征有关,如村庄的人均耕地面积、村人均收入水平、外来人口比重、外出人口比重、当地雇工日工资、老龄化程度、地形地貌等。分析发现,2011年农地确权基本采取因地制宜原则,即根据各地的经济、资源禀赋、比较优势等分阶段、有区别地处理的原则。但同时也发现,在农地确权之前,农地流转存在显著的价格歧视,即同一村庄农地对不同的农场主索要不同的租金,但是2011年实施农地确权政策之后,农地流转中存在的价格歧视现象显著弱化;农地确权政策实施同时也导致人均耕地面积分布集中,使得农地向种粮大户或农场主转移,由此可以认为,农地确权能够提高农地流转比例。接下来,本书将进一步进行实证检验与分析。

表1-2第(1)列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rdinary Least Squares,OLS)进行估计。实证结果显示,对村工业收入比重、当地雇工日工资、外出人口比重、外来人口比重、村人均收入水平、老龄化程度以及地形地貌等影响农地流转的影响因素进行控制,农地确权系数显著为正值。这表明2011年实施的农地确权政策对农地流转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由于农地确权是政策变量,被用于评估政策实施效应时,样本空间存在可观测特征和不可观测特征所造成的选择性偏误。为减少这种选择性偏误,本书进一步借助倾向评分匹配法(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进行分析,具体区间间隔使用文献最常用的0.06。表1-2第(2)列估计结果显示,农地确权变量系数显著为正。为考查实证估计结果的稳健性,本书进一步进行敏感性检验,区间间隔分别选取0.04和0.8。实证结果显示,不同区间间隔的估计结果是稳健的。

表1-2 农村农地确权与农地流转

续表

注:括号内为标准差, *** ** 分别表示在1%、5%置信水平下显著。下同。

本书的实证结果支持当前一些学者的结论,比如,周其仁认为,农地确权是农地流转的基础,农地确权会促进农地流转; Kemper等对墨西哥和越南的样本进行实证估计,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程令国等进一步计算得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农地确权使得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可能性显著上升4.9%左右,平均土地流转量上升了约246.67平方米;除此之外,他们还指出,农地确权不仅可以提高农地的产权强度,还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内在价值。

以上实证结果表明,整体而言,农地确权政策对农地流转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但是农地确权政策作用效果可能还受限于农村产业比例构成。为进一步理解以上实证结论,表1-3考察了村庄农业资源禀赋对农地流转的影响。

表1-3 农村农业资源禀赋约束与农地流转

续表

表1-3第(1)列和第(2)列采用OLS进行估计,将村庄农业产值作为农村农业资源禀赋的替代变量。实证结果显示,控制其他影响因素之后,农村农业资源禀赋系数显著为负值。这表明,农村农业资源禀赋越大,越不利于农村土地流转,因而农村农业资源禀赋成为农地流转的约束条件。

考虑到遗漏变量、数据残缺以及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双向因果关系,农业资源禀赋变量可能具有内生性。因此,本书采取二阶段最小二乘估计法(Two Stage Least Squares,2SLS)控制变量的内生性,将外来人口比重作为农村农业资源禀赋变量的工具变量。2SLS估计结果显示,农村农业资源禀赋变量系数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为负值。进一步控制其他影响农地流转的因素之后,农村农业资源禀赋变量系数也显著为负值,因此,农地流转受限于农村农业资源禀赋的结论是稳健的。以上实证结果一致显示,农业资源禀赋并不完全是农地流转实践的依赖条件。这意味着,对于一些农业产值比重比较大的村庄,实施农地确权政策的作用效果可能并不明显,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对农地流转产生负向作用。

以上实证结果显示,农业资源禀赋越丰富的村庄,这种特征的农业资源禀赋对农地流转约束程度越大。即使控制其他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农村农业资源禀赋也是构成农地流转约束的重要因素。本书认为,农村农业资源禀赋构成农地流转约束的重要原因主要体现在流转土地所具有的机会成本与村两委(主管部门)的指导性干预或代理行为。一方面,流转土地具有机会成本,当个体农民无法获得其他收入时,农业收入构成农地流转的重要约束因素,流转土地成为其重要的机会成本。因为当个体农民无法获得其他收入来源时,对于个体农民来说,离开土地选择外出务工不能获得对等收入,则流转土地的机会成本大;当农业收入构成个体农民大部分收入时,个体农民不愿意降低租金以流转土地。另一方面,非农可持续就业机会预期的不确定性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都会使农户对农地的生存依赖增强,从而赋予农地流转更大的机会成本。表1-4第(1)列和第(2)列估计结果显示,农业产值比重越大,流转农地的租金越多;而且控制其他影响因素之后,实证结论也是稳健的。

表1-4 机会成本与价格歧视

二、机会成本、价格歧视与资源禀赋强化效应

调研发现,我国一些地方会同时出现“村两委干预土地流转”与“同一村庄的不同农场主面对差异的流转租金”两种现象。特别是在农地确权缺失或者确权执行不完备的情况下,农地流转会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干预,村两委甚至会直接代理农地流转。农业资源禀赋越丰富,农业产值比重越大,上级主管部门越重视农地流转,村两委越偏重农业。考虑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干预和村两委代理农地流转的行为,当地有关部门(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的指导性定价很难产生契约约束,因此,村两委可以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使用二级价格歧视,使得一些承租方支出高租金,而另一些将支出低租金,并且二级价格歧视将使一定时期内的流转比例较低。本书采用二级价格歧视进行分析,选择同一村庄土地流转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的差异作为农地流转价格歧视代理变量,表1-4的第(3)列和第(4)列估计结果显示,村庄农业产值比重越大,农地流转的价格歧视越严重;而且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之后,实证结论也是稳健的。

禀赋效应是一种相对稳定的个体偏好,不易发生改变,农地确权还具有农业资源禀赋强化效应。Rachlinski和Forest强调,禀赋效应的大小与所有权形式有直接关联,当完全拥有所有权时,禀赋效应更强。 为了进一步考察农地确权的农业资源禀赋强化效应,在基础模型上引入农地确权变量与农业资源禀赋变量的交互项进行分析,估计结果如表1-5所示。

表1-5 农业资源禀赋强化效应

表1-5的估计结果显示,不管是采用OLS,还是2SLS以克服内生性的估计(选择村庄地形作为农地确权的工具变量),无论是否引入控制变量,实证结果都一致显示,农地确权变量显著为正,但农地确权变量与农业资源禀赋变量的交互项显著为负。这表明农地确权政策的实施在提高农地流转比例的同时,强化了农业资源禀赋对农地流转的约束效果,并且该实证结果是稳健的。这个结果和罗必良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他认为,我国农地流转市场不同于科斯层面的市场,对于我国农民而言,田产是一种财富。

三、理解和扩展分析

由此可见,整体而言,农地确权政策对农地流转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但是农地确权政策作用效果还受限于农业资源禀赋的约束,对于农业产值比重较大的村庄,实施农地确权政策的作用效果不明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负向作用效果。本书从三个方面给出了解释: 从农业资源禀赋效应来看,我国农地流转市场不同于科斯层面的市场。在农业资源禀赋较高的农村,进行农地流转交易时,农民会倾向于给予农地更高的价值评价,而农地确权加强了这种禀赋效应,从而导致交易双方难以在交易价格上达成一致,抑制了农地流转。②农业产值比重越大的村庄,村两委越倾向于对农地流转进行干预,从而表现出农地流转的高租金和低效率共存现象。③较高的农业收入构成较大的机会成本,非农可持续就业机会预期的不确定性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都会使农户对农地的生存依赖增强,从而赋予农地流转更大的机会成本。因此,农业资源禀赋在一定程度上对农地流转也构成了约束。

需要强调的是,农地确权仅是保障农地流转市场发育的基础制度条件,而非充要条件。要推进和实现农地流转市场的良好发育,还需要考虑农地流转市场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上研究表明,村两委或者上级部门的干预和农地流转的代理行为都会对农地流转效率产生负向作用,因此,应该消除附加于土地权利之上的行政干预权力,使土地权利成为纯粹经济性质的权利。经过农地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尽管农地确权降低了农地流转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农地流转效率,但农业资源禀赋赋予个体农民潜在收入保障,存在潜在预期效应。当农村劳动力市场与外部联结不顺畅时,个体农民在非农行业无法获得保障收入,制约农地流转的效率,因此,政策偏向就是加强农村劳动力市场与外部的联结,增强非农就业机会的可持续性和预期确定性。除此之外,要强调农地市场的特殊性,而不能将农地流转仅看成单纯的经济交易行为,要兼顾农地流转问题本身的复杂性,这就不仅要完善农地流转市场机制和产权保证机制,还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各个方面的建设。 H+LySEChTxOy5FQqQpiIyOucqEsFJoTJR9z3d4Ad4yBjI3OJsowq1/xoyAFcxz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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