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2020年4月10日《光明日报》第16版刊登文章《“楚辞”与“楚歌”》。文中有一个句子写道:“ 楚国的诗歌语言,无疑属古汉语系统,大概皆属于《诗经》中《周南》《召南》所 波及 或王化的采诗范围。 ”句中的“波及”一词使用有误。
“波及”指的是牵涉到,影响到。“波及”的行为主体通常应是某个事件。句中“波及”的行为主体是“《诗经》中《周南》《召南》”,它们是诗歌,并不是一个事件,因此“波及”的使用不合适。
可以把“波及”改为“涉及”。“涉及”意为牵涉到,关联到,这个意思合于句中表达需要。
(二)
2020年11月1日《解放日报》第11版刊登文章《哟!》。文中写道:“ ‘哟!’我娘那声尖叫,余音绕梁, 波及 至今。 ”句中的“波及”一词使用不当。
“波及”在使用中要求其行为主体有一定的负面性。句中“波及”的行为主体是“我娘那声尖叫”,但从引语所出全文的语境中可以看出,作者对此充满感情,不具备负面性,“波及”在句中的使用不合适。
作者要表达的意思是“我娘那声尖叫”(即“哟!”)使作者印象深刻,至今仍有清晰记忆,根据这个意思,可以把“波及至今”改为“至今不绝”之类的话语。
(三)
2020年11月9日《文艺报》第3版刊登文章《游走于现实与超现实的交叉点上》。文中写道:“ 在上世纪80年代‘50 后’作家们的辉煌之后,内蒙古的小说创作从‘60 后’开始便进入低潮,乃至有人说是断档,一直 波及 到 ‘70 后’。 ”句中“波及”一词的使用有不妥之处。
“波及”中的“及”意思是到,因此在“波及”的后面不宜再用“到”。句中的“波及”后又用上了“到”,这造成了语意的重复,是不合适的。
应该把“波及”后的“到”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