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见第273页“中性”条。
(二)
2020年12月31日《湖北日报》第26版刊登文章《百年新诗,回看杜甫》。文中有这样一句话:“ 并列 杜甫与新诗,也就是 并列 旧诗与新诗。 ”句中的两个“并列”使用都有误。
“并列”的意思是不分主次地排列。“并列”是一个不及物动词,在使用中不能带宾语。句中的两个“并列”,分别带上了宾语“杜甫与新诗”和“旧诗与新诗”,这是把“并列”当作及物动词用了,不合其使用要求。
可以把全句改为“杜甫与新诗并列,也就是旧诗与新诗并列”。
(三)
2020年10月25日《羊城晚报》第6版刊登文章《卡蒂-布列松匍匐的身影》。文中有这样一个句子:“ 在中国,很长一段时间,摄影上层总是把他和香港拍唯美风光的陈复礼放在一起 并列 。”句中的“并列”一词使用有误。
“并列”在这个句子中接受了“放在一起”的修饰语,但“放在一起”的意思就是“并列”,作为修饰语的“放在一起”和作为被修饰对象的“并列”出现了语意重复。
可以把“放在一起并列”改为“相提并论”之类的话语。“相提并论”指的是把不同的或差别明显的人或事物放在一起进行谈论或同等看待,这个意思用于句中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