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北京日报》第16版刊登一篇文章,标题是“ 中国民法学体系的应有 禀性 ”。其中“禀性”一词使用有误。
“禀性”指的是与生俱来的个性或本性,如“禀性粗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禀性”的使用对象通常限于人以及部分高等动物,句中“禀性”的使用对象是“中国民法学体系”,这是一个理论构架,“禀性”不能适用。
可把“禀性”改为“特点”之类的词。 7wLU3PPx20h69SDm22DzEFoxHWzBs3WzveBmN9B2e3IrFBwN6tRYckyrsxibyR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