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西方社会,从古希腊人对知识的“三分(理论知识、道德知识和技术知识)”、苏格拉底的“美德即知识”、柏拉图对知识的“二分(知识与意见)”和判断标准(三元论,即信念、真和证实)到近代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的主体性知识观及康德的第三类知识(先天综合知识)和解决问题的知识演变,充分体现了人类追求客观性、普遍性与可证实性知识的执着和探究角度的转变——从知识的宇宙论和本体论到认识论。尽管他们对知识进行了充分的阐述,但他们都只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对知识的本性进行阐释,仍无法摆脱“旁观者知识”、“为知识而知识”、知识是与客观实在相符合的观念的束缚。
根据不同的研究维度,本书从宏观、中观和微观角度对知识的本质进行分析:
在社会学层面,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对知识的定义是对事实和思想的一套系统的阐述所提出的合理性判断或经验的结果。在哲学的层面,有代表性的是国内研究者张承伟等对知识的定义,他们提出知识的本质就是信息,是信息的特殊形态,是信息的子集,具有信息的全部属性——载体依附性、共享性、不可量化性和非守恒性,信息是非物质的客观存在。从广义上论述,知识是指人类作为认知主体所掌握的全部信息;从狭义上论述,知识是人类掌握的有意义的信息;从形态上论述,知识是编码—译码信息(张承伟、刘凡儒、郝绪彤,2016)。在知识学层面,刘邦凡(2007)提出,知识表明了人类理性思维的形成与发展,从而把人和动物的思维区别开来,从而使人有逻辑的思维,能作出动物不可能作出的判断、推理、结果和解释
。
知识的本质主要是采取措施和利用专业知识去解决某一领域里特定的问题并且提高收益,这也体现了知识的价值。美国企业3M的首席执行官通过建设技术专家在线数据库、每年召开为期3天的知识会议,为研究者学习、实践、吸收和应用技术知识提供渠道,从而使新产品每年的利税率达到10%。由此可见,迅速地知识生产和有效的知识应用过程给企业带来了较高的产品创新水平和利润。
国内学者李图强(2003)提出在政府管理中公共政策的制定需要以各类知识为基础;首先了解人口进程的一般状况,了解人口行为的先例;其次认清决定人口进程的因果关系,尤其是采取人口政策手段的原因和关系;最后评价人口政策干预可能形成的后果——利与弊。
从个体或者心理学的视角,研究者对知识本质的分析更为具体,如杨春苑、陈忠华(2004)发表的《知识的认知心理学分析》一文中指出知识是话语分析认知集合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以某种结构单位和表征形式贮存于人脑的长期记忆中。N.Dixon (2000)的研究中也提到,“知识是人们在具体的环境背景下行动时,在头脑中所建立起来的信息与其应用之间的有意义的联系”。
尽管关于知识的本质的观点多样,但通常认为知识就其成分来说就是信息,是信息的特殊形态,是信息的子集,具有信息的全部属性——载体依附性、共享性、不可量化性和非守恒性。对知识本质的探讨,目的是在实践中尝试进行知识创造,这首先来自对物质世界的观察力,发现差异是知识发现的本源,而培养观察能力是知识创造的基本技能。知识创造还需要提高思维能力,掌握理性知识,锻炼抽象思维,因为思维科学和信息科学是知识创造的助推器。另外,认知和编码是知识创造的重要环节,认知是通过比较、分析领悟知识的过程,编码则是知识显性化的唯一途径。自然状态下的观察和知识创造已经得到了充分的研究和知识积累,新知识的创造需要人工创造物质和信息展现的状态,人们通过人为控制的状态观察、发现并创造知识。传统教育模式主要实现知识转移的功能,对知识创新和创造贡献不足
。因此,为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形成全民创新机制,教育率先要进行变革,以便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构造未来智慧教育的崭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