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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北边骑士考论

张雁勇薛浩伟

[提要] 北边骑士是西汉北部边郡具有代表性的社会群体。作为西汉政权边防军中的常规军事组织,北边骑士主要由北部边郡的着籍正丁组建而成。由于其选拔范围集中在北部边郡地区,北边骑士从组织模式到管理权限都具有很强的地方化特性。北边骑士在行政组织上有很高的自由度,地方官僚是其高级军事长官,即使在中央组织的大型军事行动中也能继续维持自身的军事管理权限。北边骑士的基层组织则更多受到地方豪强的影响,因此它实际上包含着北边行政官僚、豪强与北边民众三者的互动与转化。北边骑士可以凭借参与边防事务累积军功,进而实现社会身份的向上流动,军功也由此成为西汉时期北部边郡民众实现社会流动的一种常规方式。

[关键词] 西汉;北边骑士;军事建制;双轨治理

西汉骑兵的发展对中原政权的军事行动与势力巩固起到了重要作用,是秦汉军制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学界对于西汉骑兵的关注长期以来侧重于军事制度 ,缺乏对不同骑兵组织的专门研究。南宋钱文子虽已指出汉代“大抵金城、天水、陇西、安定、北地、河东、上党、上郡多骑士,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多材官” ,但未做详细说明。又,以往论者多将在北部边境 活动的各类骑兵统称为“北边骑士”,然而诉诸史料,西汉北部边境的骑兵组织相当复杂,以“北边骑士”统一论之失于简略。

20世纪30年代以来,河西汉简的发现为相关研究提供了全新史料。劳榦已注意到“骑士的籍贯均为边郡人”的现象 ,对西汉骑兵地域来源的问题给出了一个基本判断。大庭脩、高村武幸等日本学者对两汉“骑士”的军事身份与军事职能作了进一步分析,指出材官骑士不同于一般士卒,是汉政权的精锐部队。 王彦辉反对将“骑士与材官的选拔做捆绑式论述”,认为二者在选拔程序及军事职能上差异明显。 黄今言、孙闻博有关秦汉军制的著述中也涉及北边军事及骑兵的相关问题。 可以说以上学者均已注意并挖掘到了秦汉时期中原政权北部边郡军事组织的特殊性,对于各军事组织的认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本文拟在学界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对西汉“北边骑士”的身份、军事职能、晋升空间以及其与地方的互动进行逐一考察,以期对北边骑士这一长期被泛化的军事群体作出更加精细化的界定与解读。此外,对北边骑士这一在北部边郡地区极具代表性的军事组织进行考察,也有利于进一步窥探西汉北部边郡的权力运行与社会流动状况。

一、“北边骑士”的身份

战国时期,中原各政权开始采用骑兵来强化军事实力,秦、赵、燕三国由于与北方游牧势力长期接壤,对骑兵的使用较为频繁,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就是这一阶段具有代表性的事件。以往认为“胡服骑射”是对赵国本土士兵军事习惯的改变,这一论断可能有误。如何清谷指出“胡服骑射”政策主要面向的人群实际上是代地民众及活跃于边境的胡兵 ,也就是说,自战国时期开始,在中原政权的骑兵组织中非汉骑兵的数量长期占有很大比重,大规模的骑兵征召往往也仅在有限的地域内进行。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马匹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是骑兵熟练的骑射技能等军事技巧在中原缺乏相应训练。这一特点在之后的秦朝及秦末战争中仍旧存在,陈苏镇、李开元在对汉初功臣集团的研究中均指出刘邦集团骑兵组织的基本部队“由旧秦国的骑兵将校组成”

正是由于中原政权的骑兵组织长期具有的地域性、混融性,以往学者多将“北边骑士”比作“边骑”,认为二者均为西汉北防军队中各类骑兵的统称。但实际上汉政权北边防务所涉军队的成分十分复杂,使用非汉骑兵的情况也很常见。况且对于汉政权而言,强化与巩固自身政治势力的必然要求会促使它不断强化边境地区军事组织的管理,其中便包括对不同军事组织的区分与控制。因此,西汉时期“北边骑士”的指代相当明确,他们是由汉政权北部边郡着籍正丁所组成的骑兵,由边郡行政机构长期管控,与受汉政权临时征调、雇佣的胡骑截然不同,这一区分在西汉时期是常态化的。

首先,我们得出这一观点是基于对《史记·平准书》所载西汉元狩年间所颁行算缗令的分析,其中涉及对“北边骑士”进行赋税优免的具体政策:

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灾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以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

杨振红在解读这段史料时指出,算轺车之法始于武帝元光六年(前129)针对有市籍商人“初算商车”的临时举措,因此《史记·平准书》行文中特意使用了“异时”。元狩年间的算缗令则是将“算轺车的范围扩大到除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之外的所有人”且以令的形式颁布,是“作为制度长期推行的”。 诏书中特别涉及的赋税优免涵盖“北边骑士”这一特定人群,若以旧识言之,雇佣性质的非汉骑兵、诸属国骑兵与汉籍骑兵均属此类。不过根据史料,汉在边境所设的初郡均“以其故俗治,毋赋税” ,诸属国民众原本就无须承担西汉各项财政摊派 ,遑论非汉籍的雇佣骑兵了。此外匈奴浑邪王、休屠王于元狩二年(前121)降汉,西汉政权为此在边郡设五属国安置匈奴族众并助汉守边 ,这也就是说,在算缗令实施之前已有相当数量的非汉骑兵参与到北边防务中。如果说非汉骑兵被不加区分地纳入“北边骑士”这一群体中,则其中相当一部分人群在此之前已经享有赋税优免的特权,这与算缗实施过程中专门指向“北边骑士”的优免政策相抵牾。

其次,在有关军事征召的史料中,边骑与属国骑、胡骑在军事征召时也是分开进行的。这里以汉宣帝神爵元年(前61)平定羌乱的军事征召为例,《汉书·宣帝纪》载:

西羌反,发三辅、中都官徒弛刑,及应募佽飞射士、羽林孤儿,胡、越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材官,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骑士、羌骑,诣金城。

这段材料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在骑兵的征召中胡、越骑与西北诸郡骑士并列;其二,即使在西北边郡内进行的军事征召中,骑士也与羌骑区分。骑士即北边骑士,羌骑则是从当时混居于西北诸郡的羌族部众中招募的,在文本叙述中,二者的指向存在着显著差别。

汉简所见有关汉骑与非汉骑兵文书记录的普遍差异也可作为辅证。以居延汉简为例,凡出土有关胡骑的简牍,均专门注明“胡骑”的身份。如“以食斥候胡骑二人五月尽□” “□属国胡骑兵马名籍” 。与此同时,汉骑兵简中的名籍记录并没有特别标记“汉骑”,而是统称“骑士”,文书记录还包括了居住地和军阵中的具体位置等详细信息。 这说明相比于胡骑,汉籍骑兵受到汉政府严密且系统的管理,“北边骑士”断不可用于统称汉政权在北部边郡的全部军事力量,而是对受汉政府常规管理的北部边郡常役骑兵的专称。

再次,还可以从不同骑兵组织的军功酬赏模式中觅得草蛇灰线。北边骑士的升迁模式符合西汉人事晋升的标准流程,除金钱和实物奖励外,获取军功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实现社会身份的向上流动:或授以军职,或补入郎官,其中幸运者还会凭借某些特殊功绩封侯 。与此相异,《史记》《汉书》所见属国、属部骑兵因军功得到汉政府行政奖励的记录仅骐侯驹几一例,还是因“以属国骑击匈奴捕单于兄”获得封侯的特殊情况。 除此之外,并无他人能够因军功而流入西汉常规的官僚系统中,遑论借此脱离属国、属部民的身份而实现社会身份的转化。产生这一差别的关键原因是所隶属的军事组织与组织模式的不同。北边骑士是西汉政府的常规军事组织,其管理模式与奖励机制也处于西汉的行政系统中,所累积的军功主要用以有效获取在西汉行政体系内的地位提升。胡骑却并非西汉的常规军事组织,属临时调遣,它往往由属国、属部首领控制,西汉政府缺乏对其直接管控的能力。为此,西汉政府会对受其羁縻的属国、属部予以定期的经济支持,对它们的首领给予相应的政治与经济回报。 但作为地方势力的领袖,他们始终与西汉政权保持着相当的距离,以此来保证自身的独立性。在《汉书》功臣表中,仅汉武帝一朝以部落首领身份参与北边军事而获封侯者有翕侯赵信、昌武侯赵安稽、昆侯渠复絫、开陵侯成娩四人;以匈奴归义身份的有宜冠侯高不识、辉渠忠侯仆朋、杜侯复陆枝、众利侯伊即靬四人。 从这个角度来看,为汉政权服务的北边胡骑军队近似于雇佣性质,汉政权通过给予经济酬劳的方式换取他们的军事支持。

最后,还需强调“北边骑士”这一常规军事组织所保持的规模。据应劭《汉旧仪》,“边郡太守各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 ,这说明在北部边郡各郡内有“万骑”作为常规边防体系中的定额部队,这与黄今言等对西汉边郡戍边人数“约合平均每郡万人” 的估计相一致。然而匈奴屡次“大入”的规模可达到数万乃至数十万人 ,若仅仅依靠本郡的常规军事力量则很难形成有效防御。因此,在某郡某城塞遭遇边衅时,除由中央组织的军事行动外,邻郡地区也会组织军力援助。 但因为边衅的突发性,外郡援军的到达需要时间,所以在防御战初期北部边郡需要组织郡内一切有生力量进行防御,并等待邻郡及中央的援军。这也就意味着除隶属地方的边防常备力量外,各北部边郡可能还拥有相当数量的预备役军队,他们既是地方兵源的有效补充,又在某些应急情况中受临时征调,参与具体军事行动。

概言之,北边骑士这一军事组织在身份认知上与非汉骑兵长期区分,其军事主体由中原政权北部边郡的着籍正丁组成。作为北部边郡戍防军队的稳定组成部分,北边骑士除由每郡边郡长官直接统辖的万骑外,可能还包括受临时征调以骑兵身份参与各类军事行动的预备役人群。需要补充一点,北部边郡的人口构成极为复杂,除定居一定年限的戍卒与罪犯外,还包含各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这可能会为个别非北边着籍民加入北边骑士预留了空间;并且秦汉骑兵的选调也不限于北边,“越骑” “长水、宣曲胡”及内郡各地均有骑兵部队的存在,这些骑兵也有可能通过各种途径流入北边骑士当中。但这些个别情况并不影响上文基于一个相对宏观的层面所勾勒出的北边骑士整体样貌。

二、北边骑士的军事职能与晋升空间

除戍边外,北边骑士还需参与中央政府筹划、组织的大型军事行动。与内郡的兵员集结不同,作为军事长官的边郡官僚会频繁参与相关的军事行动。以对外战争最为频繁的汉武一朝为例,《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中以边地军官身份随军出征得封侯者有众利侯郝贤(上谷太守)、邳离侯路博德(右北平太守)、义阳侯卫山(北地都尉)、梁期侯任破胡(属国都尉)4例。 为此有必要理清边防军在参与由中央主导的军事行动时其自身的建制问题,即边郡行政长官是否继续统率本郡的骑兵部队,抑或其所辖军队要先汇入中央所征调的军队中再由主将重新分配。换言之,在中央主导的大型军事行动中,长期享有弹性行政空间的边郡长官及北边骑士群体是否已被完全纳入系统化的军事体制之中?这里以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进攻匈奴汗庭的大型军事行动为主要分析材料:

1.春,上令大将军青、票骑将军去病各五万骑,步兵转者踵军数十万……郎中令李广为前将军,太仆公孙贺为左将军,主爵赵食其为右将军,平阳侯襄为后将军,皆属大将军。

2.去病骑兵车重与大将军军等,而亡裨将。悉以李敢等为大校,当裨将,出代、右北平二千余里,直左方兵,所斩捕功已多于青。

由此可见,卫青与霍去病所领军队的组织模式截然不同。卫青军队是西汉标准化的将领军模式:以卫青为主将,设前、后、左、右四将军分统各部。霍去病所领军队则无裨将,仅置李敢、自为等少数人为大校,且“敢力战深入之士皆属去病”

在此次军事战役胜利后,武帝曾下诏褒奖以霍去病为首的诸将:

既皆还,上曰:“……以五千八百户益封票骑将军。右北平太守路博德属票骑将军,会兴城,不失期,从至梼余山,斩首捕虏二千八百级,封博德为邳离侯。北地都尉卫山从票骑将军获王,封山为义阳侯。故归义侯因淳王复陆支、楼剸王伊即靬皆从票骑将军有功,封复陆支为杜侯,伊即靬为众利侯。从票侯破奴、昌武侯安稽从票骑有功,益封各三百户。渔阳太守解、校尉敢皆获鼓旗,赐爵关内侯,解食邑三百户,敢二百户。校尉自为爵左庶长。”军吏卒为官,赏赐甚多。而青不得益封,吏卒无封者。唯西河太守常惠、云中太守遂成受赏,遂成秩诸侯相,赐食邑二百户,黄金百斤,惠爵关内侯。

从诏书中不难发现,两军皆有北部边郡太守随军出征的情况。为了便于进一步讨论,兹将卫青、霍去病幕府中受封将领的籍贯、社会出身和起官经历罗列成表

表1 《汉书》所载卫青幕府军将晋升情况

(续上表)

表2 《汉书》所载霍去病幕府军将晋升情况

综观卫青幕府中获封侯的将领,中央官僚、贵族后裔、皇帝近侍的郎官集团是主要组成部分。与之对应,霍去病所领军将则几乎全部由匈奴归义首领及边郡长官组成。 这至少说明在军事冲突最为激烈的汉武帝时期,在由中央政权所统筹的北边大型战争活动中,西汉的主力军队在军事组织上已经形成截然不同的两种模式。以大将军卫青为主帅的军队,其军队成员主要为内郡材官及近侍亲军(卫青所辖诸将中以北边出身入为郎官,以近侍而得将职随军出征的情况共五例);以霍去病为主帅的军队则长于骑兵奔袭 ,具有非常规的军事建制,因人制兵且不设裨将,以边地长官、地方首领分别统领各自的长从军队。在元狩四年(前119)的战后封赏中,霍去病幕府中校尉李敢、校尉自为所获军功奖励也远逊于其他诸将,其原因可能也在于二人并无长从的军队,仅作为霍去病的私人将官参战。两支军队军事组织模式的差异足以说明,中央政府在调动北边骑士时往往会给予其充分的军事自治权。这一事实较易理解,骑兵是区别于中原传统军制的全新军种,在骑兵的统帅上专人专任往往能更好地发挥骑兵部队的军事实力。

李硕认为骑兵的引进是汉匈战争突破常态化的重要标志,马政建设与骑兵的培养也是汉武帝时期的重要政治行为。 可以说,骑兵的运用与成熟是秦汉时期军事战略实现突破的重要标志,它为中原政权提供了全新的军事活力与政治前景。正是凭借骑兵组织,中原政权具有了与各非汉势力在军事上相抗衡的机动能力,骑兵逐渐向汉代军事系统的核心军种转变,它在军事行动中的实际作用逐渐加强,骑兵部队的规模也渐次扩大。北部边郡是骑兵的主要选拔地区,因此参与北边军队或选拔进入汉政权的各类骑兵组织成为北边民众获取事功的一个主要途径。

不同于内郡地区,边郡在以文化为主要标识的社会流动过程中长期落后,在社会身份与文化认同上受到汉政权传统文化区的轻视与排斥。这一态度在《盐铁论》中体现得极为明显:

文学曰:“边郡山居谷处,阴阳不和,寒冻裂地,冲风飘卤,沙石凝积,地势无所宜。中国,天地之中,阴阳之际也,日月经其南,斗极出其北,含众和之气,产育庶物。今去而侵边,多斥不毛寒苦之地,是犹弃江皋河滨,而田于岭坂菹泽也。”

贤良文学认为北部边郡在整个汉政权中是可有可无的鸡肋,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代表内郡地区民众存在的一种普遍心态。在此社会环境下,边郡民众想要通过贤良文学或寻常仕途取得晋升也就具有了很大阻力。 军功的累积却与此不同,汉朝北部边政的重要性为军功集团的有效参与提供了现实需求与政策红利。“秦汉以来,山东出相,山西出将” ,这很大程度上可以揭示出汉政权在任用武将及擢拔军功集团时所采取的务实态度。据严耕望《两汉太守刺史表》的统计,西汉一代共110人曾在北部边郡担任郡守一职(朝鲜四郡除外),其中汉初功臣集团9人,无明确身份记录者33人,而有明确北边背景或长期参与北边战争的军事将领共23人,占总人数的五分之一强(这其中还包括历任北边的陇西李氏、冯野王父子、辛庆忌父子)。 西汉时太守秩二千石,属于中高级官僚,以北边人士任职边郡太守是当时的常态,这可以说明出身北边的豪敢武人是西汉政权武将选拔的主要参与者。此外,在西汉郎官的选拔中相当一部分成员是固定在“六郡良家子” 中进行的,选拔的要求也与骑射等军事技巧相关联。

可以说通过参军获取社会地位的提升是北部边郡民众参与社会流动时“性价比”较高的方式,且门槛更低,因此逐渐成为他们提升社会地位的主要方式。作为汉政权主要的骑兵兵源地且就近服役,北部边郡在军功擢升途径上享有先天优势。北边骑士是北边军队中的精锐,参与军事行动所获取的军功较之其他部队更多,能够获得的军功奖励也更加丰厚。此外骑兵的征募需求相比于其他兵种更加旺盛,汉代的军事行动中除正编的应役军队外,也允许自带马匹、武器随军的私从,这些私从在助汉取胜后同样可以凭借军功获得社会地位的提升。

三、北边骑士的“双轨制”管理模式

上文已论及北边骑士这一军事组织具有很强的地方化特性,进一步而言,它的存在与地方官僚和豪强 均有密切联系,甚至可以说北边骑士的组织是在地方官僚、豪强与民众的互动中形成的。这种特殊的互动关系会使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费孝通“双轨制”的社会学命题,他认为皇权与绅权是判别两分的,二者的权力来源与权力结构都存在显著区别,在此基础上所打通的上下沟通是中国传统社会有效运行的一个基本前提。 而在历史学领域,双轨政治的思考能够具体到皇权是否下县的讨论中。渠敬东指出,费孝通有关双轨政治的分析“着于意会,而非史辩,见于漫谈,而非严谨的学理疏证”,其成立的一个预设前提便是“封建郡县之变”,将这一论断不加区别地作用于普遍的历史阶段并不恰当。 就秦汉时期而言,秦晖、鲁西奇等学者均已明确指出中央皇权的末梢已经触及乡、里的基层组织,这一论断也是目前学界的主流意见。 然而,如果单就北部边郡内部权力的具体运行过程来说,这种不断下达地方的皇权却始终无法摆脱强烈的地方特性,对于权力运行机制的妥协与更改有些已明显超越了中央皇权的本来目的,造成了地方权力的偏移和扩张。因此,想要对北边骑士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就需要对北边骑士所寄身的北部边郡的权力运行机制有更加精确的了解。

在北部边郡地区,官僚、豪强与普通民众等社会群体共同参与到地方政府的权力运行之中,地方政府权力的施行可以说是一个多方共同博弈的结果。皇权是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的基础平台,北部边郡的不同社会群体通过各种手段巩固和强化自身权力的尝试也只有经过中央皇权的认可才能够转化为实际功用。换言之,在西汉政权所确立的北边势力范围内,只有接受和利用皇权才能被接纳到权力运行的结构中,这是参与北部边郡地区社会流动不可更替的核心条件。因此,对于北部边郡而言,双轨政治的实施在制度及事实层面都隶属于皇权。

但是,还需注意北部边郡各类社会群体所具有的边缘特性,这种特性在北部边郡地区的各种地方势力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相较于内郡地区,北部边郡在西汉政权中的地理位置与行政区的功能划分均有其特殊性。正如詹姆斯·斯科特对“赞米亚”区域(Zomia)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这些人群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组织都是为了逃避被统合到国家结构中而做出的策略性适应。” 借由“边缘地带”摆脱强势政治势力的控制,这一行为可以为相当数量的人群提供活动空间,包括政治斗争中失势的政客 、长期生活于北边的土著居民、避仇亡罪者 ,以及一部分活跃于双方势力间的地方豪强集团与大型游商。所辖边郡的不稳定性是地方官僚面临的现实情况,相应的解决方法也十分多样,如对中央决策的拖延、变更甚至不执行等消极抵抗的手段。在更加极端的情况下,甚至还会出现以官僚、豪强等地方势力为主体的割据势力。 这说明,对于活跃在北部边郡的各种地方势力而言,虽然他们认可中央皇权是其社会地位向上流通的基础条件,但在很多情况下能够进行的选择并不局限于此,这也使北部边郡地区持续产生权力的真空地带。

地方豪强是西汉基层社会的重要参与者,尽管他们缺乏政权层面的广泛影响力,但如果涉及特定地域,其社会影响力就会得到极大扩张。对于北部边郡地区,基于其边缘性的特质,地方豪强所拥有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膨胀。他们的社会身份也具有多样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地方豪强与边郡官僚的区分与联系。

我们认为,区分地方豪强与边郡官僚群体的一个基本判断标准是他们受中央政权主体性限制的大小,或者说他们是否具有官方的行政身份。为维持大一统的特性,中原政权在地方行政的过程中势必会强化其统治意志。这一趋势在北部边郡表现为通过实施各类行政律令对北部边郡地区各种社会势力的主体性进行限制,如汉文帝时云中太守魏尚仅因所报首虏数较实际数量多六级而遭到黜免。 考察西汉官僚仕宦北边的经历,我们便会发现类似的处置在北部边郡十分常见。武帝一朝有随城侯赵不虞、宜冠侯高不识因上报军功不实遭到贬黜,此外又有针对边郡长官出战不报、出战不利、贪赃边利及矫制行事等事由而受行政处罚的情况。 大庭脩认为两汉的将军享有很大的权限,“一旦被任命,就拥有超出任命者统治范围的独立性与权限” 。但这一权限并非全无界限,将军所享有的权力实际上类似于军令,只在所辖军队中推行。而在军事关系中,“最基本的东西被编入律中”,汉代将军虽然享有在所辖军队中制定军令的自由,却也受到来自中央政府行政律条的约束。 由于北部边郡主要承担着军事防区的功能,战争风险和意外性因素更加剧烈,北部边郡官僚所受到的约束自然也更强。

边郡豪强则与之不同,由于其权力扎根于地方,所以他们受到中央行政系统的管控相对有限,能够在北部边郡松散的政治、地理边界中寻求更加多样化的生存方式。关市贸易是北边地区重要的经济行为。当战争局面激化时,由官方主持的关市贸易也会随之减弱,非官方的民间贸易转而兴起。边境的不稳定因素导致在民间贸易的过程中形成了作为大宗贸易担保人与走私者的地方势力,他们主要由边郡豪强构成(或者借此成为地方豪强)。《史记》中称首倡马邑之谋的聂壹为“马邑豪”,而《汉书》中有“马邑人聂翁壹间阑出物与匈奴交易”的记录。 聂壹“豪”的身份,便体现为他本人是汉匈双方民间贸易的大宗承担者。豪强对于北边民众所发挥的影响力涵盖了商业、婚姻、经济等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此外,北部边郡的社会风气也在强化地方豪强的影响力。《史记·货殖列传》载:

种、代,石北也,地边胡,数被寇。人民矜懻忮,好气,任侠为奸,不事农商。然迫近北夷,师旅亟往,中国委输时有奇羨。其民羯羠不均,自全晋之时固已患其僄悍,而武灵王益厉之,其谣俗犹有赵之风也……中山地薄人众……丈夫相聚游戏,悲歌忼慨,起则相随椎剽,休则掘冢作巧奸冶……

夫燕亦勃、碣之间一都会也。南通齐、赵,东北边胡。上谷至辽东,地踔远,人民希,数被寇,大与赵、代俗相类,而民雕捍少虑……

北边民俗的一大特点便是剽悍、“矜懻忮”的任侠之气,这势必导致北部边郡的社会文化具有慕勇好义的倾向,将长于武力的地方豪强视为地方社会的精英人物。 彭卫和杨振红认为汉代的游侠相比于前是“逐渐由个体化、分散化走向集团化”,开始形成“以局部地域为依托,以显赫一时的侠魁为核心”的“豪族型游侠” 。当然这一趋势并不限于北部边郡,只是在军事化职能更重的北部边郡地区更加显著,地方豪强成为地方势力的主要参与者,在军役征派过程中承担了基层组织者的角色。

北部边郡官僚也意识到豪强对地方的影响力,因此采取各种手段对其加以控制和利用。他们或以重法监管,压制豪强势力,如义纵敉平定襄骚乱时“报杀四百余人。郡中不寒而栗,猾民佐吏为治” 。除强势手段外,地方官僚也会采取怀柔政策将豪强收纳为僚属与门客,以此来发挥其地方影响力。如《史记》载有魏尚治云中郡之事:

(冯)唐对曰:“……今臣窃闻魏尚为云中守,其军市租尽以飨士卒,出私养钱,五日一椎牛,飨宾客军吏舍人,是以匈奴远避,不近云中之塞。虏曾一入,尚率车骑击之,所杀甚众。”

魏尚军费所飨士的范围应该并不止于幕府诸军吏及所辖士卒,还包括了隶属于个人名下的宾客、舍人。这些宾客、舍人中必然包含了相当一部分北边豪强,他们以私人身份成为边郡长官的门客,受到优待。二者的关系是互利的,地方行政长官能够借此保证对地方权力(尤其是军权)的有效控制,北边豪强则借此维持与地方核心权力组织的联系。此外,太守等地方高级行政官僚有推举郎官的资格,凭借与其建立正式和非正式联系,地方豪强能够得到社会地位进一步向上提升的空间,由此形成了“官僚—豪强—北边骑士”的社会联系。

北边骑士主要是从边郡着籍正丁中征召,但由于北边的广袤边境和不稳定的政治局势,地方政府实际上缺乏对着籍民有效的控制与管理手段,需要通过地方豪强维持对编户民的控制。对于地方豪强而言,通过发挥在地影响力来组织、监管边郡的着籍成丁,为自身参与边郡的行政流程开辟了道路。通过参与边郡治理,他们能够攀附地方的高级官僚,或者更加迅速地获取事功,这都有利于进一步获取社会地位的上升。对于地方官僚而言,为了实现对北部边郡的有效治理,需要在中央政权对其行政任命的授权范围内采取各种奖励和规训手段,与北边的非官方势力分享权力。另外,想要确保对北部边郡军队的良性管理与兵源保障,北边长官势必需要经由地方豪强的中间运作,将具体的行政指令和军事政策下达至基层乡里的着籍民户与军事组织中的底层士兵,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形成了“双轨制”的地方治理模式。

四、结语

军制研究的意义不仅在于对军制本身的梳理与分析,而且对理解其形成与发展的路径,分析军制发展与政治、社会的密切联系同样意义重大。因此,本文有关“北边骑士”的讨论从界定其社会身份出发,进一步对“北边骑士”的军事规模、军事职能与晋升空间进行了探索。在此基础上,我们能够发现,北边骑士长期作为西汉北部边郡的边防核心力量是由实际局势与政府的政策导向共同促成的。对于西汉政府而言,北边骑士能够为其提供抗衡匈奴的强大军事实力且兵源充足;对于选择从役北边骑士的着籍正丁而言,旺盛的军事需求和政府的政策红利,能够为其社会地位的向上流动提供一条便利的晋升途径。但这一过程并不意味着北边骑士地方性特征的消退。恰恰相反,西汉政权为保证北边骑士的有效兵源,维持基本战斗力,认可了其独立性很强的地方化管理模式。在西汉组织的各次大型战役中,参战的北边骑士总能保持这一组织结构与特性,与内郡统一征召的将领军模式差异较大。北部边郡的“边缘性”还造成了北边骑士这一军事组织的特殊性,地方豪强是北边骑士的基层组织者,地方长官则是其最高的军事长官,这体现了中央政权与地方势力的权力博弈和合作关系。通过“双轨制”的管理模式,既能保证西汉政权对于北边骑士这一重要军事力量的有效控制,也能借此维持边郡对中央的政治认同。

北边骑士在西汉维持了较长时间的稳定状态,这一过程直到东汉才被打断。正如雷海宗所言,“东汉只有中央直辖的军队,并且外族在这个军队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边郡骑兵的应役方式随之转向了中央军选拔与特定军事行动中的征召。此外,长期以来对骑兵的重视还促成了马政的繁荣与骑射技巧的普及。至东汉时,骑兵的选拔基数较西汉中前期有了大幅增长,作为军事组织的北边骑士不再具有必要性,最终融入了“骑兵”这一泛化的兵种之中。

作者简介:

张雁勇,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薛浩伟,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UUFm62xvv4z4b41aWoa0VL7kmdYog9mfm7ZfaMwtkFa/6YSWToV12whtO65uyr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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