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中英城市管理创新合作研究

叶 林 邓睿彬 谢生材

【摘 要】 “十四五”时期是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巩固提升城市发展位势的关键阶段。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和广东省内的超大城市,广州被国家赋予了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竞争、先行先试探索建立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模式的历史重任。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广州的城市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州城市管理亟须转向更为精细化、科学化和智能化的城市管理体系,而这离不开更高的城市管理标准以及与国际化标准的对接和建设。英国有着悠久的城市发展历史,在城市创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通过对标英国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广州城市管理特点,充分发挥标准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加快广州标准“走出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对广州城市管理工作中执行过程的现状、问题和相关标准进行全面的总结和梳理,对标国外如英国城市管理的政策和实践,提出对应的对策建议以改进和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成为一项紧迫且具有重大意义的任务。本文以广州城市管理的实际业务职能为蓝本,提炼概括广州和英国城市的城市管理发展历程。在此基础上,对比生活垃圾治理、违法建设治理、流动摊贩治理、市容景观管理、建筑废弃物管理的具体内容,总结分析和对比广州与英国的三座典型城市——伦敦、布里斯托和剑桥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方面的优缺点和异同点,最后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 城市管理;标准;中英对比;精细化;质量强市

一、背景

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2015年12月,中央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对城市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高度,深入阐述了做好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指明了解决城市发展问题的方法和路径,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基本遵循。随着城市人口集聚压力的不断增大,城市治理需要着重提升城市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和规划性,健全基层治理能力和形成科学的、高标准的城市管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市治理相关议题,在上海考察时强调,城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2020年10月,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城市空间结构、生产方式、组织形态和运行机制发生深刻变革,面临城市治理承压明显、发展空间不足等诸多挑战。要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加快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发展规律的治理新路子。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广州地处中国南部、珠江下游,濒临南海,是我国连接世界的重要南大门。广州从秦朝开始一直是郡治、州治、府治的所在地,华南地区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从3世纪起,广州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主港;唐宋时成为中国第一大港,是世界著名的东方港市;明清时是中国唯一的对外贸易大港,也是世界唯一两千多年长盛不衰的大港。在漫长的城市发展历史中,广州形成了独特的城市治理经验。作为南部重要的国家中心城市,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以及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等重点建设项目中扮演着枢纽的角色,其城市发展质量对区域城市群有着重要影响。2018年,广州人类发展指数居中国第一位,国家中心城市指数居中国第三位。2020年,广州被全球化与世界城市研究小组与网络(GaWC)评为世界一线城市,成为国际城市发展的标杆。

广州作为传统商贸城市和制造业强市,要想加快建设国际大都市,提升广州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内循环”和“外循环”的相互促进,离不开国际化标准的对接和建设,需要通过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全面提高广州城市治理体系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广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的实施意见》(穗字〔2019〕3号)的工作部署,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意,广州市正组织开展“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示范创建工作(国标委发函〔2020〕3号),发布推进《广州市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方案(2020—2022年)》,旨在优化广州城市管理工作标准,提高广州城市管理综合服务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英国有着悠久的城市发展历史,在城市创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丰富的经验。通过学习和对标英国先进地区城市治理经验,结合广州城市管理特点,充分发挥标准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加快广州标准“走出去”和英国标准“引进来”,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且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广州更好利用国际资源推动城市管理创新,实现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促进经济增长的“内循环”和“外循环”相互作用;有助于深化与发达国家的城市治理标准对比分析研究,掌握国际标准和规则的主导权,提升广州城市管理创新能力,建设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有助于推动我国城市治理标准管理体制与国际接轨,建设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完善国家治理能力体系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由此,对广州城市管理工作的现状、问题和相关标准进行总结和梳理,提出相对应的对策建议以改进和提高广州城市管理工作质量,成为一项紧迫且重要的任务。本文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实际业务职能为蓝本,从生活垃圾治理、违法建设治理、流动摊贩治理、市容景观管理、建筑废弃物管理的城市管理政策和实践,总结分析和对比广州与英国的三座典型城市——伦敦、布里斯托和剑桥在城市管理中的优缺点和异同点,提出中英城市管理创新合作的建议。

本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介绍广州和英国城市治理的政策背景和本文研究的重点;第二部分通过介绍广州和英国城市管理的发展历程和管理职能,提炼总结中英城市在管理架构和管理理念方面的不同;第三部分介绍广州、英国城市在生活垃圾治理、违法建设治理、流动摊贩治理、市容景观管理和建筑废弃物管理五项城市管理业务采用的工作准则和流程以及数字化技术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第四部分从城市管理体系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总结对比广州和英国城市管理过程中所采用标准的异同点并分析其成因;第五部分总结广州和英国城市在城市管理领域执行的标准的优缺点,提出中英城市管理创新合作的对策建议,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中英城市管理概况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问题逐渐增多、难度随之增加,城市管理的内容和形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本部分通过梳理广州和英国城市的城市管理发展历程,系统总结中英城市管理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管理工作内容,以期在中英城市管理职能对比中更好地结合广州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自身特色,有针对性地借鉴英国城市管理的经验,为中英城市管理创新合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一)管理架构

1.广州

广州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地,也是全国最早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试点城市之一。自20世纪80年代,广州就组建了城市管理专业队伍,在解决各相关职能部门分散管理执法出现问题的同时,不断地探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2001—2017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经历了拆分、重组、合并三个发展阶段。2015年以前,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是两套相对独立的运行体制,经多次机构调整和职能整合,到2015年管理服务和综合执法两大体系正式合并。2001—2009年,负责城市管理服务职能的是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局,为局级单位,由市建设委员会管理,为广州市政府组成机构。2002年,广州市确定了市、区、街道城市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真正实现了一支队伍执法,初步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新体制。2009年9月至2015年,广州市实施大部制改革,整合原广州市市容环卫局、爱卫办、市政、园林、燃气、建委等部分职能,城市管理范围和职能进一步扩大,成立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担城市管理工作职能。2019年,广州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正式成立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并通过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给街道赋权,让资源下沉,做强做实基层,将执法力量下沉至基层,着力解决群众身边那些自己解决不了的操心事。

2.英国

英国的城市管理已经形成了由市政府、社会组织、私营企业、社区和城市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城市管理格局。英国的城市管理具有高度自主性,除英格兰外,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分别有独立不同的城市权力结构,地方化(Localism)和分权化(Devolution)是主要权力分配原则。首相及其内阁组成中央政府(The Government),负责制定城市发展战略(Strategy Plan)、财政拨款及跨区域协调,具体管理方案则由郡政府和市政府决定。

英国地方政府构成较为复杂,且变动不大。简而言之,在英格兰大部分地方,一般是两级地方当局(Council),即郡(County)和地区(District),但两者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各自只对本范围的选民负责。行政权力和服务当地社区的职责在两级地方当局间进行分割。在两级地方当局中,郡提供约80%的社会服务,如教育、交通、规划、消防和公共安全、社会护理、图书馆、垃圾处理和交易标准制定等;地区负责其他如住房建设、当地规划申请、垃圾处理等服务和市政税(Council Tax)征收等。在英文中,地区这一层级一般称为District,有些也被叫作Borough或City。在英格兰和威尔士部分地方,第二层级之下有时还会有一个第三层级的地方当局,即镇(Town)或教区(Parish),为当地民众提供一些基本服务,如城镇管理、乡村中心运营、垃圾处理、墓地管理、公园管理等。英格兰和威尔士有大约9 000个这样的第三层级地方当局。

除上述地方政府架构外,英国第二类常见的地方当局只有一个行政层级(Unitary Authorities)。这其中又有不同的称呼,有的叫自治市镇,有的叫自治市,还有的叫自治郡。这一级的地方当局统一担负当地所有管理和服务职能。地方当局下设不同委员会(Committees),负责政策实施和地方日常行政事务。在下设委员会的报告基础上,地方当局通过议员辩论来决定政策方向。地方当局由长期的行政雇员(Officers)支持。有的地方当局设有类似于中央政府内阁(Cabinet)的机构,其每个成员负责某一专业领域的工作,如环境、住房、文化等。如没有此类机构,地方当局权力由委员会行使。行政经费是地方政府运转的血液,英格兰和威尔士地方政府的资金来源大致如下:中央政府拨款约占48%,营业税(Business Rate)约占25%,市政税约占25%,其他还有一小部分来自停车收费和运动设施出租收费等。

(二)管理理念

1.广州

多年来,广州城市管理工作不断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转变工作理念,拓展工作方法,创新管理模式,管理目标从“管得住”向“细服务”转变,管理范畴从“综合执法”向“管理执法服务”转变,管理模式从“治理模式”向“服务模式”转变,探索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管理新模式,为广州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幸福广州提供了保障。目前,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积极探索全域服务治理模式,以更好地践行城市管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促进城市管理品质化、城市环境品质化和市民生活品质化。

(1)从执法约束转为执法与服务并行的管理理念。重新定义城市管理,将城市管理视为调整城市各方利益主体关系的平台和方法、手段的总和,视为城市环境、城市秩序和城市运行三者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广州城市管理在2008年提出“新城管、新形象”理念和建设“法治、亲民、文明、和谐”城管;2009年提出“大城管、细服务”理念和“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要求;2010年提出“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办亚运”的理念和“统筹、协调、集中、高效”的要求;2011年提出“管好城市为人民,文明服务促和谐”理念和“统筹、规范、精细、为民”的要求;2013年提出“管得住、管得好、细服务”的理念和要求。

广州城市管理坚持“建设标准化、管理精细化、运行智能化、服务人性化”的发展理念,以优质服务为导向,大力构建适应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城市环境、城市秩序和城市运行框架,推动城市管理模式更加注重主动适应,管理手段更加注重管理、服务和执法的有机融合,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精细科学。其管理方式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由人海战术向数字城管转变,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引导转变,为促进广州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提供有力支撑。

(2)从单部门管理转为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管理理念。广州城市管理采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市、区、街三级管理职责与职权,形成管理重心下移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层级管理框架。市区两级设立城市管理工作部门,归口管理城管执法部门,城管执法中队下放街道,城市管理拓展到社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立体式全面管理网络。

在广州多年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揽,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此外,广州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积极吸纳市民参与,畅通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渠道,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激发出城市管理工作的创新活力。广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市民对美好城市环境的向往,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城市管理的出发点、落脚点。

2.英国

英国的城市管理职能主要包括环境、安全和个人的服务与管理三大类型。环境方面的职能包括公路、桥梁、街道、公用建筑、公共场所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修,以及环境卫生等在内的城市公共空间的维护。安全方面的职能包括警务和消防管理。个人方面的职能包括教育、住宅、居民卫生、儿童看护、老人与残疾人保障等社会福利事业方面的管理。2010年5月,英国政府启动了“大社会”(Big Society)计划,下放了包括教育、医疗、交通、安全、信息技术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公共服务的供给权,由社区居民组成的各类社会组织自主管理本社区公共事务。在社区服务中,政府只提供必要的支持,如免费为社区提供土地、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培训等;而主要由社区居民依据个性化需求充当公共服务的设计者、提供者、生产者和使用者角色,使社区形成民主设计、民主决策、自我实施、自我监督的社会网络。

英国的城市公用事业在传统上是由政府统一管理和经营的。近几年来,很多以前由地方当局控制的公用事业,如城市自来水、供电、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现在通过市场化改革的方式外包给企业负责运营。政府设定相关公共服务应当达到的标准,通过公开招标,政府和中标者签订合同,由私人公司负责经营。英国城市政府会定期对这些公司进行监督审核,对于一些经营管理不善的公司,政府要求它们限期整改,如还达不到标准,则由政府收回经营权。然而,由于没有统一的城市管理标准,英国不同地区如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各城市政府的职能不尽相同,导致出现地区差异和一定程度的管理混乱问题。

在社区管理方面,英国城市政府主要采取政府与社会组织联动的管理模式。政府规划和指导,社会组织负责具体项目操作的运作方式。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社区内组织和居民行为,协调与社区管理相关的利益各方行为,并为社区成员的民主参与提供制度保障,但不参与具体事项的运作。社区自主自治,负责社区内部日常事项的运作,并不完全依赖于政府。

这种模式充分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管理与自下而上的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居民参与能够比较集中、准确地反映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可以在承接政府管理职能功能的同时促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外,这种由城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和城市居民等多元主体组成的多元共治模式,能够促进城市管理部门更加明确其分工和职能。城市政府作为城市管理的规范者、管理者,负责制定宏观层面的城市发展规划、机制体制设计等功能,充分发挥城市规划中的主导作用。企业、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发挥主观能动性,负责满足本社区居民的日常公共服务需求,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通过监督、建议等方式不断完善、提升社区生活质量。

三、中英城市管理主要职能介绍

结合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本部分对生活垃圾治理、违法建设治理、流动摊贩治理、市容景观管理和建筑废弃物管理五项城市管理职能展开叙述,并详细介绍广州与英国伦敦、布里斯托和剑桥在这几项服务中的工作内容和相关标准。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技术在城市管理工作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此,本文在介绍上述五项职能的基础上,还针对广州和英国城市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数字技术应用展开叙述。

(一)生活垃圾治理

1.广州

生活垃圾治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与实现城市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自从1992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来,广州便积极响应、探索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并于2000年被列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之一。

广州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源头减量、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治理路径和分类原则,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治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经过30年的发展(1992年至今),广州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法规条例,已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体制。

2018年4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台,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立和完善垃圾计量收费制度,详细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从前端到终端的分类要求,并制定监督和处罚规定。2019年7月,广州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基层党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名印发《在职党员回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方案》,党员通过分类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定时投放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站桶督促服务,对社区内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巡查考评。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0年4月印发《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开展从各区的考核排名到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的分档排名工作,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到样板小区的评定以及干部的工作绩效表现,从而在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高度的督促作用。

广州现行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修改) [1] 及《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等相关条例法规,规定了广州的生活垃圾治理相关的要求。除了以上规定,广州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业务标准还有《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广州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2.英国

英国不同城市的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细则不同。伦敦、剑桥和布里斯托根据各市具体情况和政策目标,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体制机制。

(1)伦敦市。伦敦市垃圾处理的目标是将垃圾处理转变为机会,主要策略是减少垃圾的产生、再利用垃圾及回收垃圾,以及将剩下的垃圾转化为低碳能源。这些策略的目标是将垃圾处理地方化(当地化)、减少垃圾处理费用支出、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伦敦垃圾处理的管理机构主要是伦敦各自治区垃圾处理机构和伦敦垃圾回收委员会(The London Waste and Recycling Board,简称LWARB,现被命名为ReLondon)。为有效保证垃圾处理和回收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进行,伦敦市发布了垃圾减少和回收计划(Reduction and Recycling Plans,简称为RRPs)指导文件(RRP Guidance Note)和规范表格(RRP Template)以及常见问题回答列表(RRP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这些文件阐述了地方政府在垃圾处理和回收工作中的职责。此外,为规范地方政府汇报垃圾处理和回收工作进展,伦敦又发布了垃圾处理和回收工作更新指南(RRP Updates Guidance)。为保证政府工作的透明有序进行,这一文件发布在了伦敦市数据库(London Datastore)。同时,伦敦市发布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Performance Standard,简称为EPS)来衡量和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检测员通过在线检测和计算以及使用手册来衡量目标达成情况,并每年发布EPS报告。各区域之间的合作通过签订合同(Contracts Register)达成。

大伦敦区有四个法定的联合垃圾处理机构,分别是东伦敦、北伦敦、西伦敦、西部沿河带。这些联合处理机构主要由各自治区议会任命的议员组成,受地方政府支持。此外,还有独立的自治区,如威斯敏斯特市和伦敦市,在垃圾处理事务上独立。其他四个自治区克罗伊登区(Croydon)、金斯顿区(Kingston)、默顿区(Merton)、萨顿区(Sutton)则自愿结成南伦敦垃圾处理合作关系(the South London Waste Partnership)。

每个区由于财力状况不同,垃圾处理服务提供的详尽程度和信息的公开程度也不同。在垃圾处理措施介绍中,以东伦敦区和西伦敦沿河区为例,对服务提供和垃圾处理流程部分进行了比较分析。信息公开程度方面,西伦敦沿河区公布了垃圾处理的具体流程和方式、垃圾处理机构工作人员的要求和保障、合作公司的介绍以及每年的审计报告 [2] 而东伦敦区的垃圾处理机构网站则简单介绍了垃圾分类的种类数量和垃圾收集点。

伦敦垃圾回收委员会是由伦敦市长和伦敦自治区联合组成的委员会,为了提高垃圾管理效率,促进伦敦循环经济的发展,致力于将伦敦变成可持续发展的全球领导者。该委员会的董事会结 [3] 设置为主席由伦敦市长任命的代表担任,两个由伦敦议会任命的独立成员,一个由伦敦市长任命的独立成员。其按照《大伦敦政府法案2007》(The Greater London Authority Act 2007)建立,目标是减少大伦敦区垃圾的产生,促进废物再利用,采用更环保的垃圾收集和处理方式。

伦敦的垃圾处理政策主要是《伦敦环境策略》(London Environment Strategy)。根据欧洲国家对于城市垃圾的定义,城市垃圾主要包括家庭生活产生的垃圾(Household Waste)和商业机构产生的垃圾(Commercial Waste)。

(2)布里斯托市。布里斯托是英国最早开始零废城市建设的城市,推出了详细的废物与资源管理策略(Waste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Strategy)。 [4] 布里斯托废物处理公司(Bristo Waste)作为布里斯托市议会所属公司,成立于2015年,负责布里斯托的垃圾回收、街道清理等工作。

(3)剑桥市。剑桥市实行垃圾分类管理,设定垃圾分类标准,垃圾储运管理等采用政府设立公私合作公司经营的模式,委托剑桥共享废物商业公司负责垃圾分类与处理。 [5] 该公司负责剑桥市内公共固定垃圾回收点的垃圾回收,同时也提供有偿垃圾处理服务。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剑桥市的废物管理体系也需要不断更新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据市政府预计,剑桥市2006—2026年的废物总量为11 233 000 000吨,其中仅2010—2011年一年的时间就产生了367 594吨废物,其中约50%为可回收废物,3%为能源废物,47%为直接填埋物,远高于剑桥市2020年62 000吨直接填埋物的目标。(英国规定,地方政府如果未能完成目标,会被罚款150英镑)为了更好地推行垃圾分类管理,剑桥联合邻近市区设立RECAP 废物管理设计指南,对于废物管理设施设计与建造提供指南和建议,促进市政设施建设中将废物管理有序纳入规划范围。开发商需要根据RECAP的指引,与当地规划局协商,对开发项目的废物管理进行有效评估和证明合规性。 [6]

(二)违法建设治理

1.广州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2020)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界定,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以及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违反城乡规划的事实持续存在的,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建设行为。

近十年,广州先后出台《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广州市违法建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广州市违法建设治理责任追究工作办法》《广州市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工作规程》等文件,通过高位推动、压实责任,强化协同、部门联动,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摸清底数、智慧查违,强化宣传、严格执法等做法,初步建立了权责明确、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违法建设治理体系。具体而言,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职责分工查处违法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查处街道、镇辖区范围内违反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违法建设。城乡规划、国土、房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文化广电、公安、水务、监察等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实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同时通过设立多部门参与的查处违法建设指导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年度考核制、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来落实责任(见图1)。

经过多年的经验总结,广州形成了多部门协同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体系,并清晰界定部门间边界,明确部门责任,有效提升违法建设治理的工作效率。

图1 《广州市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工作规程》

资料来源:《广州市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程序工作规程》。

2.英国

(1)伦敦市。伦敦市政府规定,在没有首先获得所需的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开始建设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属于违法建设。但是,它也可能与其他相关规定有关,包括未经授权的受保护的树木、不整洁的私人土地,受保护的建筑物,没有同意、未经同意展示广告、违反规划条件或在保护区内拆除。某些形式的体力劳动或更改建筑用途不需要明确的规划许可,此类项目被称为“允许开发”。由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在规划内建设,也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被强行拆除。伦敦市政府规定只有在严重违反地方政府规划、确实有必要的时候,才需要拆除违法建设。伦敦违法建设治理主要由地方规划局(OPDC)负责,其治理原则包括优先性、相称性、保密性以及平等性。

(2)剑桥市。为了更好地规范城市建设,剑桥市成立了规划委员会,旨在为维护和改善公共领域、生活质量和福祉作出根本性的贡献。该会主要目标是:补救未经授权的开发的不良影响;在整个管理局区域内保护设施和其他公认重要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计划系统的可靠性;提出符合规划委员会政策的原则;积极处理相关投诉,确保遵守对规划许可施加的条件。

(3)布里斯托市。对于涉及违建等情况,布里斯托市规定由市议会发展管理部门负责(Development Management)进行监管,由规划强制执行办公室(Planning Enforcement Team)具体执行协商、监管、拆除等工作。对于违建的界定与执行,发展管理部门出台了详细的执行细则,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进行分级处理。此外,英格兰西部联合管理委员会(The West of England Combined Authority)作为跨城市的区域管理单元,制定了一系列建筑与城市规划发展策略。在此基础上,布里斯托出台了地方规划方案,旨在提升城市规划的韧性。 [7]

(三)流动摊贩治理

1.广州

为规范流动摊贩临时疏导区的管理,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摆卖秩序,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流动摊贩临时疏导区管理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从治理结构上来看,广州实行市、区两级政府统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具体管理,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委、物业小区按规划设置的模式。其中,市、区城管部门负责流动摊贩临时疏导区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考核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城管部门具体负责流动摊贩临时疏导区的日常服务管理,具体规定包括疏导区的设立、流动摊位的标准以及流动摊位的监督管理机制等。

2.英国

英国不同城市均根据自身的城市经济发展状况、人口结构等因素,成立了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流动摊贩管理体系。

(1)伦敦市。根据《伦敦市权力法案1987》(City of London Various Powers Act 1987),在伦敦市,街头小贩和移动零售车是不允许出现在任何街道和公共场合的。只有获得经营许可证书的个人才可以在规定区域(划定区域的开放市场内)进行经营,该许可证分两种:在开放市场中进行经营的许可证(Middlesex Street Licence)和临时经营许可证(Temporary Licence)。伦敦市对于流动摊贩进行管理的机构主要是城市法团和非营利行业组织。开放市场内的流动摊贩管理,以国王街为例,市场管理部门对于流动摊位申请的要求如下:伦敦有开放市场区域(类似我国的菜市场和乡镇的集市),全年每周末开放,国王街的开放市场由西部市集协会(Western Fair Association,一个农业非营利组织)负责管理。符合要求的摊贩可以申请在开放市场售卖农产品和食物等,市场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在6~8周内予以回复。开放市场鼓励售卖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和食物,拥有有效安全食物证书及得到健康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流动摊贩才可以继续在市场售卖食品;市场则为流动摊贩提供基础设施,如存储设备的空间和WIFI等,申请通过的流动摊贩则每月交付租金。除此之外,在街上和公共区域派发商业传单也是非法的 [8] 伦敦政府网站对市场设置摊位的要求及申请表格均作出了具体说明。 [9]

(2)布里斯托市。为了更好地规范街道交易,布里斯托市议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如果居民想在街上出售任何物品,并在同一地点超过逗留20分钟,则需要静态街头交易执照或街头交易同意书,在符合规定的街道上进行交易;如果居民想在不同地点进行交易,并在每个地点逗留不超过20分钟,则需要“移动同意证书”(Mobile Certificate);如果居民想挨家挨户、地方到地方或城镇到城镇步行销售商品,则需要小贩证书 [10] 20世纪80年代初,布里斯托市议会同意在布里斯托市内的中心地区规范街道交易相关行为,并将中心区域内的街道上划分为“禁止”“许可”或“同意”街道。一般而言,三种区域的划分由理事会每三年重新评定一次。 [11]

(四)市容景观管理

1.广州

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管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是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的需要,有利于优化城市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广州是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和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枢纽城市,经济发达、商业气息浓厚,更需要有效管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进而促进城市繁荣发展,维护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城市品质品位。近年来,广州通过修订《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逐步推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朝着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方向迈进,对市容环境的责任范围与监督作出具体规定。

2.英国

地方政府负责广告设施如广告牌的管理,根据《城乡规划管理2007》[The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Control of Advertisements)(England)Regulations 2007] [12] ,英格兰国务大臣制定、由地方政府和社区提供的广告设施管理规定。在英格兰,设立超过0.3平方米的广告牌需要提交申请,临时性的广告牌不得超过0.6平方米,一般情况下,商业广告牌不得超过0.5平方米。广告牌的设置要求如下:整齐干净;安全;经过建筑所有者的允许,如在公路上设置广告牌,需要经过公路管理部门的许可;不能妨碍公共交通;在政府要求移除后,小心移除。市容市貌管理主要涉及广告牌管理、相关城市设计与保护等内容。剑桥市目前没有正式的管理制度,但出台了一系列非正式的管理规定 [13] ,对营销策略、广告地点、广告牌内容等进行规范,管理规范主要依据《地方发展框架》(Local Development Framework)和《城乡规划管理2007》制定。

(五)建筑废弃物管理

1.广州

广州的《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平整、修缮、拆除、清理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场地、道路、河道所产生的余泥、余渣、泥浆以及其他废弃物,均属于建筑废弃物。排放人(排放建筑废弃物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运输人、消纳人(提供消纳场的产权单位、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回填工地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才能从事相关业务活动(居民住宅装饰装修排放建筑废弃物的除外)。

2.英国

英国建筑废弃物管理和循环利用已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除指出城市规划部门应该承担部分废弃物管理的职责,还在运输方面采用了许多新兴科技。

(1)建筑废弃物的评估发展规划。规划中加入废弃物管理的要求,如鼓励建筑废弃物的现场管理或要求开发商列明建筑废弃物处理细则等;有效分类回收建筑废弃物的具体步骤规定,包括分配、分类、储存、恢复以及回收设施等;实行废弃物审计,强调在规划阶段列出的建筑废弃物应该被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并且应该根据废弃物金字塔管理列明建筑废弃物处理方式。

(2)建筑废弃物的运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使用生物燃料、液化天然气等可替代能源;废弃物管理公司改进建筑垃圾的物流规划为反向物流,最大限度减少运输车辆的空车行驶次数;利用建筑工地合理范围内的开发商仓库等建立建筑垃圾集中托管中心,实现建筑垃圾的规模经济;在建筑工地的垃圾箱内安装的超声传感器管理人员可根据传输数据规划出最合理的车辆使用数量;车辆运行路线和日程规划软件可根据车辆位置和垃圾收集点、垃圾数量等数据设计岀最合理的车辆行走路线等。

(3)建筑废弃物的分类处理。英国的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分为保护、准备回收利用、回收利用、其他回收物以及处置五个等级。①保护:在建筑设计中尽可能延长此类材料的使用寿命,减少使用;②准备回收利用:检查、清洁、修理、翻新、整件以作备件使用;③回收利用:回收废弃物重新利用;④其他回收物:包括厌氧消化、能量回收焚化、气化和热解,从废物中产生能量(燃料、热能和电力)和回填材料;⑤处置:土地填埋物等无法回收利用物。

(六)数字技术的应用

1.广州

为了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科学化,提高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防范能力,广州积极开展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同时编制了各时期五年规划。统筹整合城市管理综合信息资源,全面增强城市环境秩序感知能力,重点打造运转高效的综合监督指挥体系,大力提升城市管理行业智能监管水平,持续推进精细执法,有效支撑领导智能决策,大力改善城管公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和智慧化水平,建成从管理到服务,从治理到运营,从相对独立的局面到协同一体的智慧城管信息化支撑体系。

2005年住建部向全国推广数字城管模式,在此背景下,广州依托2004年建立的12319热线建立了城管监控指挥中心,这也是广州城市管理的中枢神经单位。2005年7月,广州被列入全国第三批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2006—2011年,广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一、二、三期系统相继投入使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逐步在全市推广,2011年系统运行范围已覆盖11个区的172个街(镇)。

在2015年之前,广州市城管监控指挥中心主要通过接听市民热线投诉处理问题,之后由于广州建立的12345“一号通”热线系统合并了原有的12319热线功能,因此监控指挥中心开始转变为主动发现问题进行处理。这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其一为视频监控,即借助全市20万路摄像头进行监控;其二为路面巡查,即由工作人员借助单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对城市盲点进行全覆盖巡查。整个城管监控指挥中心主要处理城市“六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设摊点、乱拉乱挂、乱贴乱写乱画、乱扔乱吐)、环卫、燃气和户外广告牌等城管业务。其中,环卫、燃气、余泥渣土和户外广告等主要还是由各负责的职能处室依靠自上而下的管理链进行自监自管。除市级指挥中心之外,各市辖区也建有监控指挥中心,具体业务由区(街)进行处置,市级指挥中心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和制定标准。

经过数年的沉淀和发展,广州已实现了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的转型升级,并通过强化基础支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城市管理新技术不断得到应用和创新,初步建成城市管理数据中心,整合局内部各业务系统数据,接入共享了行业管理部门数据,构建了跨部门、跨系统、跨层级、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数据整合共享应用效应日益显现;推进视频资源并网,汇接19万多路视频资源,基本覆盖城市管理各领域监管应用;打造了数字党建、燃气、余泥、公厕、执法、监管等一批数字化业务管理系统,有效推动城市管理更聪明更智慧。目前,成熟的智能业务有智慧查违、智慧余泥监管平台、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监管以及智慧燃气管理。

2.英国

英国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侧重点有所不同,而且仅体现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部分应用场景中。

剑桥智慧城市建设侧重可持续发展与数字化建设的结合,除日常数字政府网站建设外,重点开发了自然数字城市项目(Nature Smart Cities across the 2 Seas Programme) [14] ,其中树木碳汇项目(i-Tree Eco)将辖区内树木进行数字化测量与实时监控,测量碳排放和污染过滤水平,帮助制订树木与森林发展规划。

剑桥市政府计划与地方议会、技术企业、大学等组织合作,利用新兴技术来提高该地区的经济实力和可持续性,建立“智慧剑桥”项目。该项目根据大剑桥城市协议建立,旨在确保大剑桥地区成为英国和全球领先的研究和技术中心的未来,支持经济增长并提高剑桥和南剑桥郡居民的生活质量。该项目第一阶段是智慧城市平台建设。该平台与剑桥大学合作开发,集中了从全市传感器收集的数据。全市范围的传感器网络正在从现有系统(例如交通灯、公交车行驶和停车场)拓展到新的交通监控摄像头和空气质量传感器收集数据,可用于监测一系列参数,包括空气质量、交通、自行车和行人活动。此外,该项目还与剑桥大学合作建立了一个新的LoRaWan(低功率长距离)网络,以将从传感器流入的数据传输到数据中心;然后可以对组合数据进行分析和可视化,以规划智能解决方案,包括使运输系统更可靠、更易于使用。该平台还将允许公民、第三方开发商和商业合作伙伴使用这些数据来“测试”创新应用程序,例如新的移动旅行应用程序。

布里斯托近年来在智慧城市建设方面进展迅速,出台了《信息技术策略2018—2023》(Information Technology Strategy 2018—2023) [15] ,聚焦提升数字能力、加快信息渠道升级、智慧工作、建立创新文化四个方面。“开放布里斯托”计划开始于2013年,使得布里斯托成为继伦敦之后的英国智慧城市建设领军城市。 [16] 该计划由布里斯托大学和布里斯托市议会合作发起及运营,其他合作伙伴,包括国家部门、欧盟以及日本技术公司NEC等商业组织也参与其中。它将充当研发计划的“实验室”,并将有助于塑造智慧城市和“物联网”的发展。该计划使用软件定义网络(SDN)来运行,并将网络功能虚拟化(NFV)应用到该网络中,这使布里斯托能够拥有一个弹性且可扩展的网络,连接数千个不同的用户。

与此同时,布里斯托市正在打造世界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包括:144芯地下光纤;沿海港一英里长的无线连接,其中将包括实验性无线技术,如5G移动宽带;以及一系列物联网传感器和技术,包括1 500个灯柱。所有这些都将通过软件互连和控制。该项目也在布里斯托天文馆推出了“数据穹顶”项目,共有98座布里斯托数据穹顶连接到布里斯托大学的高性能计算机(通过30Gb/s光纤链路),为科研工作者提供了一个机会来将复杂的科学实验可视化,同时也开放给市民使用,为市民创建虚拟现实环境。

伦敦智慧城市建设涉及能源、交通、文化、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大伦敦区主要通过设立首席数据官(London’s First Ever Chief Digital Officer)、智慧伦敦委员会(New Smart London Board)两个管理机构来推进伦敦的智慧管理项目。智慧伦敦的首席数据官对智慧城市的定义为:智慧城市是一个具有协作性、连接性和回应性的城市,它整合了数据技术并应用了城市范围的数据来回应公众的需求。

四、中英城市管理对比分析

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和广东省的超大城市,被国家赋予了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竞争、先行先试探索建立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新模式的历史重任。同时,广州在GaWC的世界城市排行榜上,进入了前50名,成为全球城市的典型地区,其快速发展过程中的城市治理问题突出,经验丰富,为城市治理提供了范本,十分值得学习和研究。广州面临着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在综合城市功能、城市文化综合实力、现代服务业、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的城市管理目标。

从本文收集的资料对比中发现,就城市管理的服务内容而言,广州的城市管理更为细致,涉及民生领域的各个方面;而英国的城市管理相对模糊,对民生领域的管理工作相对宽泛,政策文件的规范性作用多偏向引导。总体而言,广州的城市管理重在处罚违规活动,而英国的城市管理重在为规范行为提供指引。

本部分就城市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三个维度,对广州和英国城市的管理进行系统对比。

(一)城市管理方式的科学化水平

城市有其自身的内在特点和发展规律,城市治理要遵循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律。传统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归根结底在于缺乏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律认知,不尊重和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要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核心就是要科学化治理,以认识和尊重科学的城市发展规律为基础和前提,通过科学的理念和方式治理城市。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托智慧城市管理系统,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化的管理体系。广州城市管理方式科学化的特点如下。

一是城市运行规律的认知科学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好城市工作,首先要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指出:“城市是一门科学,它像人体一样有经络、脉搏、机理,如果你不科学地对待它,它会生病的。”在广州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借助智能化手段形成城市运行大数据,并通过数据融合形成城市运行各方面相互关联网络,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实现城市运行数据规律的展现和可视化,建立城市运行规律的科学认知并以此辅助决策,实现从经验决策向科学决策转变。

二是城市运行管理的组织科学化。城市管理问题相对多元而且部分事务需要城管处室之间、上下级之间或者与其他职能部门协同完成,可以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更加扁平化、多线性的沟通机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合理划分工作职责,规范人员设备管理,降低信息流通和组织沟通的成本,打造一个高度协同且效率更优的城市管理体系,聚合成一个高度整合的“整体性”城市管理系统。广州通过不断健全市、区、街镇三级协同机制,指导区、街镇两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街镇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同步下移,更好地发挥镇(街)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作用。

三是城市运行治理的参与科学化。城市运行治理的参与科学化,是为了让市民能够更为快捷有效地参与城市管理,进行政民互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政民共建共治共享主要是指市民通过热线电话、移动客户端等方式进行城市管理问题投诉和向上反映,而城市管理部门重视发现市民的实际需求并积极回应,落实责任主体,从而推动政府与民众关系的重新建构,实现政民良性互动和共建共治共享。

广州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均为新时代发展阶段下的城市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多次深入镇街调研,实地了解情况,把过去的“管理理念”转变为“服务理念”,从管理公众转为服务居民,不断探索一条符合超大型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下文通过对比中英城市在生活垃圾治理、违法建设治理、流动摊贩治理、市容景观管理和建筑废弃物管理五项职能在科学化程度方面的异同并总结其优缺点,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更好地推动中英管理创新合作。

1.生活垃圾治理:广州科层化管理,英国城市市场化程度较高

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了党员、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建立了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等一系列机制,形成以市、区两级监督为主的检查、指导、督办机制。通过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责任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结合“四标四实”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纳入网格管理员日常监督内容。英国城市通过市场化改革方式,将生活垃圾治理外包给相关企业,而政府负责定期考核垃圾处置公司的运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居民的满意度,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政企社互动机制。此外,由于行政体制设计,英国城市扁平化的管理方式不利于形成市区两级监督的方式,因此,广州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组织科学化程度更高,而英国城市在生活垃圾治理方面的参与科学化程度更高。

2.违法建设治理:广州市、区联动,英国城市专家、市民参与度较高

在违法建设治理方面,广州通过政府主导的方式,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啃硬骨头的精神,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逐步拆除现有违法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与此同时,广州通过结合城市更新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有效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了“制度治违、科技查违、专项拆违、全面控违”的违法建设治理体系,为流动人口规模持续攀升的超大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英国城市则是通过设立专家委员会的方式,为违法建设治理提供指引,而且多是关注环境方面的影响,而对于已有违法建设,则多采取保守的方式治理。由于人口、地域等管理规模问题,英国城市的相关治理方案人性化程度更高、居民参与度较高,而广州的违法建设治理情况牵涉范围广,比英国城市更为复杂,但通过多年探索仍走出来一条符合广州发展状况的治理之路,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可以加强政社互动,提高居民参与度。

3.流动摊贩治理:广州政府主导、市民参与,英国城市市场化程度较高

在流动摊贩治理方面,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整治露天焚烧、占道烧烤等突出扰民问题,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乡环境。与此同时,通过研究支持商家经济复苏相关措施,规范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探索在不同区域设置分区分时分类临时摆卖点,允许部分区域商家在指定范围和指定时间临时借道经营,提高城市居民生活便利度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城市“烟火气”。英国则根据城市的内部结构、居民在不同区域的集聚程度,以及居民的生活习惯,划定了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以及郊区等不同区域,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制度形成了一套常态化的流动摊贩管理机制。与此同时,英国城市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在中心城区和非中心城区依据流动摊贩的类型(如便民雪糕车、固定区域流动摊贩、不同区域流动性摆摊等)设置了不同的摆摊证书价格,并采取重罚违法摆摊的方式规范城市流动摊贩的治理。受城市结构组成复杂程度高、人口分布散等因素影响,广州可结合城市发展的阶段、城市运行的机制、城市内部结构和人口的分布状况,提升城市运行的认知科学化,在不同的住宅区(如城中村、住宅小区等)设置不同的区域和流动摊贩准入标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流动摊贩管理体系的建设。

4.市容景观管理:广州压实企业责任,英国城市政策指引性较强

在市容景观管理方面,广州大力推动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办法》,履行建筑物外立面保洁的监管职责,督促保洁责任人定期进行清洗保洁,保持建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和完好。同时,还制订建筑物外立面保洁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大社会宣传,全面落实保洁责任人告知制度。广州还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并逐步覆盖全市所有街镇。

在企业监管方面,广州不断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压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开展隐患整治,全面推行招牌备案管理制度,对新增招牌实施备案管理,分步完成历史存量招牌备案登记。健全户外广告和招牌应急保障机制,完善户外广告和招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州通过多年努力,逐步从源头和根本上杜绝垃圾扫地出门、占道经营和乱张贴、乱涂写等城市管理问题,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状况。英国城市在市容景观方面的管理则较为宽泛,多是指引性的政策,可借鉴广州示范创建等工作经验,形成一套有效的政企互动机制,优化民生管理服务。

5.建筑废弃物管理:广州全流程管理,英国城市分类管理

在建筑废弃物管理方面,广州按“优先推进源头减量、工程调配,然后通过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减轻末端设施的处置压力,最后通过规划建设适量的消纳场作为应急备用的处置设施”的思路进行处置,建筑废弃物基础处置设施及资源化处置体系建设成效显著。英国城市则是通过规范收运、处置等环节的市场化运作,提高企业的参与程度,解决城市建筑废弃物管理的难题。广州充分发挥了体制优势,压实建筑废弃物管理责任,从工地源头执法,查处无证施工、违规使用袋装水泥等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严抓工地夜间超时施工扰民,建立夜间超时施工重点管控清单,还强化工地扬尘治理,依法查处施工现场未围蔽、未硬化等行为,推动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助力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英国城市将建筑废弃物分成不同类别,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不同类型的建筑废弃物外包给企业处理,提升治理水平。虽然广州的建筑废弃物管理成效显著,但是市场化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应在缓解治理压力的同时提升管理效能。

广州和英国的城市管理部门都结合城市所处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完善城市管理的相关内容。英国城市以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城市管理经验和教训,经历了从无为政府到全能政府后到有为政府的转变,形成了一套符合现代特大城市运行规律的政—企—社互动模式,并且在基层赋能、促进社会多元共治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英国城市根据自身不同发展阶段的发展而不断改变政府公共服务的内容和明确政府的职能,以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生活的要求和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在城市运行管理的组织科学化方面,英国城市以政府施行的政策(规划)为导向,政府主导,赋能基层并促进企业和居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模式,与广州提出的“全域服务治理”和“街镇综合执法改革”相关理念不谋而合,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城市管理方式。在城市运行治理的参与科学化方面,英国城市以社区为抓手,缩进政府与城市居民的距离,为居民参与城市管理,实现政民互动提供便利场景;广州则通过建立“网上议事厅”、发展社会组织等方式建立政府、市场和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促进企业和居民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形成政社协同高效运作的社会治理模式。

(二)城市管理标准的精细化程度

城市治理精细化,就是将精细化理念融入城市治理,综合应用现代管理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城市各主体共同参与管理城市公共事务的过程。它强调将城市治理工作做精、做准、做细、做实、做到位,为此需要梳理、理清和编织一套系统、全面但又精密的城市治理体系、制度、流程和环节,覆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为精细化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往年的建设和发展,广州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精细化水平取得了很大提升,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管理对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更进一步也使得城市管理对象可以更加精细化,能够精细到具体单个城市部件的管理。基于城市管理的大数据库,对于公厕、垃圾压缩站、燃气站点、井盖等城市基础部件能够获知地理位置、状态等信息,对这些城市管理基本对象,能够实现精细到具体单个城市管理要素的管理以及城市管理全要素全覆盖的管理。因此,任何一个城市部件状态异常,都能够得到迅速及时的处置。

二是管理人员精细化。随着智能化水平的进步,管理主体和对应的管理责任能够更加精细、明确和落实到个人,为城市管理做精做细做实提供巨大推力。以城市管理领域的监督检查为例,从审核立案、到任务分派再到具体处置人员,整个过程主体明确,相应的绩效考核与责任主体也清晰,能为更具激励与问责力度的城市管理提供支撑。

三是管理制度精细化。管理制度的精细化包括对原有制度进行细化、量化等调整或者增加新的配套制度,共同推动整个城市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更加精细化。基于管理对象的精细化和管理人员的精细化,原有制度可以更加细化和具体管理人员分工和管理对象分工,能更好地分清工作量和工作绩效,从而更合理地进行考核标准和问责主体的设定,实现更具激励与问责力度的城市管理。智慧城管的建设以及新技术的引入,必然要增加对应的配套制度以推动正常运行,完善和细化城市管理制度。以智慧城管建设中强调的数据共享交换开放为例,基于新技术的要求,广州城管与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共同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推进数据标准化建设。

英国的城市管理政策较多是宽泛的全国性政策,重在提供规范性指引,存在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中央与地方立法权限和管理权限明确划分。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的政策、起草相关法律,而地方城市政府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就其所管理的事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法。

二是城市公用事业私营化。与广州不同,英国的城市公用事业多由私营部门承担,如自来水、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由政府规定相对应的标准,通过公开招标,政府与中标者签订合同,由私人公司运营,政府定期对经营权进行严格的审查。

三是城市管理立法与执法相分离。英国城市的环境运输和地区事务部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不直接参与法律的具体执行。法律的具体执行,由地方政府和有关法定的专门机构负责。一方面,英国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细致完善,人性化程度较高,对跳蚤市场、露天市场、占道经营等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英国行政执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时,讲究技巧,宽严相济。管理对象如果是初犯或由于疏忽造成的过失,通常采用警告的方式,而不是进行处罚。另一方面,英国行政执法体制顺畅。英国城市管理相关执法部门权力比较集中,除公共安全外,工作职责还包括酒吧营业执照的审批、工商管理等,既有行政审批职能又有行政执法权力。同时,执法部门注重与市政府其他专业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够有效衔接,规避了管理漏洞,执法效率较高。

经过多年探索,广州形成了一套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方案。与英国城市指引性较强的城市管理体系相比,广州城市管理条例覆盖范围更广、针对性较强、精细化程度高,但在某些具体业务细则方面仍有待提升。

1.生活垃圾治理:广州管理对象明确,英国城市垃圾分类、企业参与制度精细

具体而言,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广州出台了许多垃圾处理的相关条例,如《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水域市容环境卫生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及作业规范》等,为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提供了良好的指引,但是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和体系仍有待进一步细化。英国城市出台了一系列的指引,并根据垃圾分类的不断细化,及时更新相关条例,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垃圾站点建设标准,与居民住宅的距离、垃圾收运频率、室内垃圾箱摆放点等一系列相关内容提出了指引和细致的标准。英国城市对垃圾的分类较为细致,垃圾处置的再利用程度高,商业体系完善,有利于通过市场进一步促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推进。此外,英国城市在垃圾收运方面信息化程度较高,居民通过线上预约、报备交通方式等方式提前告知垃圾收运公司,有助于提高垃圾收运效率。虽然广州的城市结构、人口组成以及居住环境与英国城市存在较大不同,但广州可以借鉴英国城市管理的相关经验,在完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的同时,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城市管理服务的有效落实和可持续发展。

2.违法建设治理:广州形成长效体系,英国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

在违法建设治理方面,广州结合城市更新、“还绿于民”工程和河涌、铁路、高快速路沿线等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了“制度治违、科技查违、专项拆违、全面控违”的违法建设治理体系,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英国明确规定了城市建设群体应如何申请建设,但是未根据处罚作出具体说明。相较于广州完善的违法建设治理方案,英国城市在这方面的精细化程度应有所提升,以更好地满足大城市发展规划的需求。

3.流动摊贩治理:广州管理对象覆盖面广,英国城市管理制度明确

在流动摊贩治理方面,英国城市针对不同类型流动方式的商贩(如城镇间的流动汽车、固定摊位等)在跳蚤市场、露天占道经营等行为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比广州出台的流动摊贩指引更为具体。英国城市管理部门在执行法律时,讲究宽严相济。针对初犯或者是疏忽造成的过失,通常以警告为主,而不进行处罚。广州多是出台相关的惩罚违规行为规定,规定市民应如何正确地摆摊经营,以何种方式正确地参与流动摊贩活动,为增加城市的街道“烟火气”提供有力指引。

4.市容景观管理:广州管理对象明确,英国城市管理对象指引性较强

在市容景观管理方面,广州通过修订《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等制度规范、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逐步推动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朝着规范化、标准化、体系化方向迈进,但是未有相关广告牌的具体标准,且相关规定未能为经营者提供清晰明了的标准。英国城市则多是宽泛的指导性意见和政策,仅对某些细则作出了相关规定,制度精细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5.建筑废弃物管理:广州管理体系完善,英国城市管理分类精细化程度较高

在建筑废弃物管理方面,广州出台了系统而完善的建筑废弃物管理体系,从源头、运输到处置均有明确的规定,为从业者提供了很好的规范指引,但执法人员的行政裁量权较小,精细化程度较低。英国城市则细化建筑废弃物的分类,并出台了详细的规定。

通过比较广州和英国城市的管理对象、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可发现广州的政策制定、城市服务标准与全国性政策文件紧密相连,对应中央政府的相关政策文件,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且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特色出台相关条例。同时,广州城市管理部门的管理对象比英国城市的精细化程度更高,将服务治理贯穿居民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和安居乐业的全过程。由于“小政府”的理念,英国城市仅提供有限的城市管理公共服务。针对管理人员的设置,广州充分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参与治理,将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城市服务治理效能,还通过压实责任主体,明确绩效考核等方式提升管理人员的精细化程度。但在这过程中,仍存在基层多头执法、指挥协调存在不顺畅等问题。英国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外包等市场化方式吸纳企业参与社会治理,政府只负责考核而企业负责具体事项的运营。在管理制度方面,广州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制度覆盖范围广,但在政企职能边界、部门间行政边界等方面的机制设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且现有政策法规及相关市民具体行为的指引尚待进一步细化,以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提升城市治理的标准化水平。

(三)城市管理手段的智能化应用

要实现城市治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势必不能采取传统的手工作业式的治理手段,而要以智能化的方式进行城市治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智慧城市被认为是城市发展的必然方向。智能化是指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对信息进行全方位高效采集,并且在采集海量数据之后,能够有效整合、分析,为城市治理的政策制定、高效执行提供支持。在城市管理的智慧化建设方面,广州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

一是数据采集全覆盖。运用信息技术,通过各类物联网传感器和城管网格化管理等方式,同时运用四标四实成果,采集城市基础部件和城管事件等数据,实现对城市运行管理的全方位感知。

二是数据融合全场景。由于城市管理事项较为复杂和综合化,单靠城管掌握的数据有时难以充分利用数据价值,而通过与其他部门掌握的数据进行融合就能够深究数据价值,为城市管理职能履行和事项办理提供便利。比如联合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动全市不动产信息共享,开发了基于“四标四实”基础作业图并叠加不动产登记落幢报建图层的违建摸查App,实现违建信息快速比对和一张图展示,解决了多年来基层执法队员核实违建信息跑断腿、摸不准、耗时长、效率低的难题,得到广大基层执法队员的好评。

三是数据分析全自动。目前人工智能技术进展最快也最成熟的主要是计算机视觉领域的技术。基于此产业现状,广州智慧城管建设过程中积极运用该领域最新前沿技术开发了典型的应用场景——“视频智能分析”,依靠监控探头,通过视频智能分析算法,能够实现对占道经营等九大类城市管理问题的智能分析和识别,做到问题发现、自动取证、审核立案、任务分派,并对案件办理办结进行监督自动化(立案环节需要人工干预)。未来广州智慧城管建设还将探索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到更多业务场景,实现数据分析全自动,提高智能化水平。

广州已初步形成了探头+算法的智能化城管体系,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丰富的视频监控资源和创新的巡查模式。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自建、与其他单位共享等方式,积累了丰富的视频监控资源,并通过创新的“共享单车+汽车”的巡查模式,与公安视频形成互补,动静结合,有效提高监控覆盖面,巡查发现问题数量同比增加2.8倍。

二是试点视频智能分析技术。自动截图和识别问题类型及发生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并一键推送至数字城管系统,由人工复核后进行立案处理。智能算法的应用极大地提升了广州城市管理效率,为解决基层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方案。

相较于广州的智慧城管建设,英国城市的智慧化建设未覆盖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仅体现在某部分领域,尚未形成一整套完善的、覆盖范围广的城市管理智慧系统。具体而言,在剑桥森林碳汇的建设中,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民需求和意见,并纳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布里斯托的智慧绿化为城市服务的人性化标准提供了良好的范本。英国智慧化城市管理的建设,高度重视居民的隐私权和数据安全,仅在部分领域与第三方机构共享数据。此外,英国城市管理中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路线设计等环节的应用均达到了较高的智慧化程度。受法律限制,英国城市的闭路电视(CCTV)安装量较低,难以全面实行城市管理的智慧化建设。

1.生活垃圾治理:广州收集、处理智能化程度高,英国城市收运智能化程度高

广州结合市民投诉、视频监控、日常巡检等线索,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打击违法转移倾倒行为,定期联合公安、环保、街镇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伏击行动,从严打击、查处生活垃圾非法转移、倾倒和就地焚烧等行为,为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执法保障。与此同时,广州在着力提升垃圾处理的智能化程度、车载粪便污水快速无害化处理技术、智能垃圾分类机器人技术等方面取得进展,实现城市管理技术升级换代,在全国形成科技引领之势。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处置餐厨垃圾、陈腐垃圾、污泥的课题研究,为各资源热力电厂二期项目运行提供技术支撑。此外,广州还致力于建设智能垃圾分类平台,建立集数据统计、检查考评、督查督办以及低值回收物回收利用管理监督于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英国城市则是在垃圾收运、运输路线设计环节运用智能化技术,对路线进行优化,提升治理效能。

2.违法建设治理:广州形成闭环式监管,英国城市智能化程度有待提高

广州通过构建闭环式违建治理信息网,建立广州违法建设治理监控平台,对违建治理案件办理实行全流程监控,对历史案件逐一进行补录,健全违建治理台账。利用“低空无人机遥感动态监测”技术对违法建设进行常态化核查和动态监控,实现无人机监控面积覆盖率达98%,有效遏制了新增违法建设。此外,广州还建立新增违法建设查控的“天罗地网”,完善违法建设查控信息管理平台,利用“低空无人机遥感动态监测”手段对违法建设进行常态化核查和动态监控,实行全市域监控全覆盖。英国城市在违法建设治理方面的智能化应用较少,智能化程度仍有待提高。

3.流动摊贩治理:广州充分利用CCTV系统,英国城市智能化程度有待提高

广州通过CCTV系统等数字技术,与城管人员巡逻结合的方式来提升流动摊贩治理效能。广州利用接入的视频和公安电子卡口视频资源,通过视频智能分析应用,对流动摊贩相关城市管理问题实现自动抓拍、自动识别、自动警告、自动推送。经过城市管理部门技术人员的筛查,把案件派发给城市管理基层人员后,基层工作人员定点巡查、治理,并及时反馈到城市管理系统中,形成完善的流动摊贩监管体系。英国城市在相关业务的智能化程度较低。

4.市容景观管理:广州监管智能化程度较高,英国城市智能化程度有待提高

广州城市管理部门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智慧市容景观建设,建立户外广告和招牌智能监管系统,实现户外广告招牌数据动态管理,开展户外广告安全智能监管。整合智慧余泥管理系统,建成覆盖市、区和部门之间开放共享的智慧余泥综合管理系统,统筹共享全市城管、公安交警、住建、生态环保、交运等部门行政审批、工地监控视频、道路卡口视频等资源。而英国在市容景观管理方面的智能化应用较少,市容景观管理的智能化程度有待提高。

5.建筑废弃物管理:广州监管智能化程度高,英国城市运输环节智能化程度高

广州通过提高行政执法智能化水平,完善建筑废弃物监管系统,推进非接触式执法模式、智能视频巡查系统应用。此外,广州在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进行全程监管,有效地提升了建筑废弃物管理水平。英国在运输环节的智能化应用先进:一方面利用工地上安装的超声传感器,管理人员可根据传输数据规划出最合理的车辆使用数量;另一方面还利用车辆运行路线和日程规划软件收集车辆位置、收集点、垃圾数量等数据,从而设计岀最合理的车辆行走路线等。

结合上文广州、英国城市管理在垃圾分类处理、违法建设治理、流动摊贩管理、市容景观管理和建筑废弃物管理五大方面的业务工作流程和标准设置,以及对中英城市管理中数字技术应用的分析(见表1),可以发现广州的城市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沉淀和积累,已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能够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不断改善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标准,提高广州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在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方面,中英城市随着发展阶段的不同,不断提升城市运行规律的认知水平,结合实际发展需求提升城市运行管理的组织科学化和城市运行治理的参与科学化程度。在精细化程度方面,广州城市管理的制度建设较为完善,出台的法律法规详尽且易获取,但由于政府职能的不同,广州的管理对象精细化程度更高,从而带来管理人员设置结构复杂问题,导致管理制度的精细化程度仍存在一定不足。英国城市则采取“小政府”的形式,利用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企业和居民参与社会治理,而政府只负责规章制度的设计和监管考核。英国的城市管理在比如垃圾分类的细致程度,以及对垃圾分类商业化回收的相关规定等方面仍有可借鉴之处。在城市管理的智慧化建设方面,广州在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并初步建立了完善的、覆盖范围广的智慧城管系统。科学的顶层设计为广州智慧城管系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发展中可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以提升智能化应用水平。

表1 中英城市管理对比

(续上表)

五、中英城市管理创新合作建议

通过前文对广州和英国典范城市在城市管理职能中的业务对比及分析,本部分结合广州和英国城市在城市人口组成、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等方面的异同,从中英城市管理政策以及中英城市管理创新合作机制两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一)中英城市管理政策建议

1.进一步深化全域服务治理

作为一座人口规模远超英国城市的超大型城市,广州需借鉴英国的城市管理经验,进一步创新管理思路,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城市管理部门间协同、企业和市民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

针对广州人口组成复杂、人地矛盾激烈等问题,可先在全市层面研究符合广州实际情况的全域服务治理体系。通过考察英国城市政府与企业、居民合作的规章制度和模式,研究制定相关的全域服务治理规范性文件,明确其工作清单、职责内容等,利用市场化手段进一步推动企业和居民参与城市治理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整合政府、企业和城市居民的资源,多方协同,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在这过程当中,广州可与英国城市共同探索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模式。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导下,英国城市政府通过市场化改革的方式,优化和调整城市管理部门职能,将部分职能移交给私营企业和社会组织承担。政府仍然是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但不再是生产者,而是规范者、管理者和仲裁者。因此,广州在推进全域服务治理体系的过程中,城市管理部门应发挥引导作用,集中精力制定全域服务治理模式的政策制度和工作细则,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通过资金供给、公共政策制定与监督配套的方式促进政府、企业、城市居民等多方协调运行,推动全域服务治理与基层治理融合,实现公众利益诉求最大化。此外,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城市发展的监督与管理过程,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部门在能力、效率等方面的不足。

二是赋能基层,推进“放管服”改革。英国城市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探索,试验了不同发展阶段下的城市管理模式,逐步探索出了与符合英国城市发展需求的政府引导下、居民和企业共同参与的“权力下放+赋能社区”模式。英国政府倡导“赋权社区”的方式,致力于构建以社区居民为参与主体的社区自治模式。在合理定位地方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将部分权力向基层下放,转变政府的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广州正处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推进全域服务治理模式有助于打破部门间行政壁垒,优化城市管理方式。在实践过程中,可选取有条件的社区试点探索“赋能基层,推进放管服”中的全域服务治理模式,引入头部企业参与基层治理并加强指导,并总结推广相关经验。

三是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参与城市管理服务。通过加强政府引导和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并探索制定相关制度、标准和考核体系,将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业务职能如生活垃圾治理、建筑废弃物处理、市容景观管理等公共管理服务纳入全域服务范围,推动成立优质公共服务企业,尝试将部分临聘人员外包给公共服务企业管理,实现政企优势互补,提升管理效能的同时进一步厘清政企边界,形成政企社共治共建的局面。广州和英国各城市均对此进行了许多探索,双方可就基层和服务企业的资金保障渠道进行探索学习,充分挖潜可持续推进全域服务治理。在探索过程中逐步破解难点痛点,摸索出一套全域服务治理标准,为全域服务治理试点工作提供操作性强、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2.加强部门协调

英国与许多西方国家相似,具有比较分散的城市管理部门分工,在城市中不设立专门的城市管理部门。英国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市级为核心主导,负责制定、监督、考核,基层政府(社区)负责具体事项的执行模式,政府部门间、政府与企业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工作相关的部门间沟通机制较为顺畅。我国的城市管理体制为了应对城市中特别是超大城市中极其复杂的城市管理问题,较为需要形成核心部门牵头的城市管理体制,针对城市管理难题,构建部门之间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大城管”的格局。我国的城市管理部门处在城市管理一线,是离群众最近的政府部门,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在综合治理的“大城管”格局中发挥特殊作用。建议强化城市管理部门监察职能通过相关机制和手段,有效引导部门间的协同执法。

一是加强城市治理相关领域的顶层设计,有效整合城市管理各部门间的职能衔接,优化相关政策制度的建设。依托全域服务治理模式,以数据为抓手,从网格员、闭路电视、群众反馈等数据采集方式的整合统一到不同部门间的数据清洗整合分析,再到利用大数据分析的结果、派发案件的数据应用环节,充分发挥“穗智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网络中枢的优势,实现“一网统管”,打通部门间的行政壁垒和加强协作联动,实现数据共享集成,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服务效能,将城市治理的运动式整治向常态化的全域服务治理模式转变,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二是优化体制机制,深化机关和直属单位改革和职能调整优化,建立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相衔接的考核评价、监督检查、案件审核等机制,梳理现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管理保障制度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适时修改完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及其细则,优化市、区、街(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权责更加明晰,市局履行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职能严格认真,区、街(镇)城管部门落实属管理责任更加到位,逐步形成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促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更加高效。更好发挥市本级在政策制定、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行业监管、规范执法、业务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市、区、街(镇)三级协同机制,指导区、街(镇)两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因地制宜整合基层行政执法队伍。

三是适当增加城市管理部门审批权和管理权,增强环境秩序问题综合治理能力。特别是对于无照游商等问题,不能简单取缔,而应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由多部门进行综合治理。例如,针对乱摆乱卖,建立长效的科学的治理运行机制。借鉴英国城市的成功经验,对乱摆乱卖采取“堵”“疏”相结合的治理方法。“堵”即禁止,对城市的重点地区、窗口地段、市政主干道两侧,坚决禁止乱摆乱卖行为;“疏”即引导、规范,在城市的内街内巷、社区、次要道路边设立日用小商品、小美食市场,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热闹地段设立灯光夜市、夜间烧烤巷,通过规定时间地点、规定摆卖方式及摆卖内容来规范流动商贩的经营行为。对菜贩,则引入农贸市场或在农贸市场附近规范设置简易菜档,以消除其在大街小巷流动叫卖的现象。

3.明确执法和服务标准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广州已形成一套完善的城市管理体系,涉及民生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了城市治理要求的精细化,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标准过于精细,未预留执法空间给执法人员。广州可参考英国在城市管理中采取的经验,提供指引性政策文本,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裁量权,使得执法更具人情味。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边界,加强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的引导、规范作用。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市民生活的实际需求,加大便民市场、便民服务站建设,方便市民生活。与此同时,在部分社区可开展服务外包给企业的模式,将城市管理中可由市场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转交有经验的企业承包,明确相关企业的运营标准和政府考核机制,实现标准化管理,从源头上治理违法行为,突出广州“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特点,形成与国际接轨、领先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

二是厘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解决交叉执法和多头执法、管理与执法衔接不顺畅等问题。深化服务改革,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职能事权下放,推进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社会协同治理模式,在建筑废弃物处置、道路河涌保洁、垃圾收运、公厕和环卫设施建设、垃圾中转站管理、质量安全评价等方面探索新路子。

三是厘清市、区两级部门的职能边界。在确保各个部门与各个辖区信息传递有效的基础之上,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合力和基层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监督机制体制等方面的顶层设计以及对区、街(镇)城市管理部门的考核任务,不再负责具体的城市管理业务,直接派发案件到基层工作人员手中。在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的同时,避免基层工作人员重复派单、重复跑腿等低效现象。

4.提高智能化应用水平

智慧城管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提升城市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广州在智慧城管建设方面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效果,为英国城市管理的智能化应用提供了发展思路。中英双方可通过合作学习的模式进一步提高智能化应用水平。

对于广州智慧城管建设而言,一是可以探索建立一套系统,其构建以具体业务为标准,不以各职能部门分工为划分标准。传统科层制安排下的城市管理部门间职能分工的建设模式实际上造成了业务系统、业务数据的割裂等现象,造成了“条块分割”“信息壁垒”等问题,为了实现智慧城管建设的最大效用,更好地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围绕城市管理问题——应用场景为核心构建智慧城管系统架构,实现城市管理的人员、数据和资金等围绕解决城市管理问题而流动,从而构建更具问题解决效率、更具回应性的智慧城管。

二是进一步优化智慧城管工作的纵向考核监督机制,在充分利用智慧城管建设成果与引入新技术的基础上,同时兼顾基层工作的现实条件与合理诉求,科学制定考核监督标准,使得考核机制向着提升市区街三级合力、提升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方向发展。

随着广州智慧城管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居民信息收集数据得以海量提升,应提前防范居民隐私泄露问题。广州在建设过程中可更注重于具体业务的智慧建设上,一方面,可向英国城市推广智慧城管系统的顶层设计思路,为英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城市管理板块提供借鉴模板和相关工作体系。此外,广州智慧城管系统的覆盖范围广,而且在训练智能算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形成相关工作标准,进一步向英国城市推广。另一方面,广州可学习英国在部分业务方面的智能化应用场景,提升垃圾收运、建筑废弃物运输、城市碳排放等环节的智能管理水平,并进一步推广到城市管理的其他领域,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

5.推广市民教育模式

广州已初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城市管理体系,在许多城市管理职能业务方面取得良好成绩,比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这离不开基层部门对社区居民不厌其烦的教育和宣传。由此,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可以在总结相关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相关经验到其他业务领域。

一是加大其他领域的市民宣传力度,如违法建设治理、流动摊贩管理等方面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增加居民教育的频率有助于广州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建设工作。

二是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广州在政企合作、政社合作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进一步建设多元共治的过程中,可借鉴英国政府的部分经验,更加重视和发挥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社会治理,使公众不再过于依赖政府,建立一个自治的为自己的社区服务,从而建立一个“更大、更好的社区”。

英国在城市管理中推动社区和社会公众个人之间也开始互相提供服务,由社区居民组成的各种社会团体自主管理本社区事务,社区居民能够在本社区的运作过程当中同时充当服务的设计者、提供者、生产者和使用者,根据对公共服务的个性化需求设计各项服务内容,使整个社区形成民主设计与决策、实施、监督一体化的社会网络,以实现社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运作。广州可结合市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治理中,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与文明礼仪,加强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互动,提升居民的参与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三是形成“政府负责规划、指导,给予资助,社区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的管理模式。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以规范社区内不同集团、组织、家庭和个人的行为,协调社区内的各种利益关系,并为社区成员的民主参与提供制度保障,鼓励社区自行解决资金问题。在这种模式下,充分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管理与自下而上的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比较集中地反映居民的自我管理需求,具有承接政府管理职能的区位优势。在居民参与、政企合作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由城市政府、私营企业、社会组织、社区和城市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城市管理格局,确立城市管理各主体的分工和职能。

(二)中英城市管理创新合作机制

结合前文分析以及广州和英国城市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双方可加强政府、高校和企业三类主体间的合作机制建设,在城市管理过程中,重视政界、产业界和学术界深度协同,全方位促进中英城市管理创新合作,树立全球城市合作治理的典范。

一是加强广州市政府和英国城市政府间的合作。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主导,针对广州在城市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业务处室,加强与英国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交流,探讨双方在城市管理职能业务采取标准和管理方式的原因,并结合中英城市的具体市情,作出针对性调整。具体而言,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可以依托综合调研处收集汇总各处室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具体难题,针对性地联系英国城市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如地方规划局,组织双方交流,形成主管部门间的有效互动机制。此外,中英城市政府在面对城市化进程中所带来的问题,对多元主体合作参与社会治理、有限预算约束下的政府治理效能、地方政府角色、功能变迁适应能力等命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由此,中英城市政府间还可以组织定期的合作交流会,针对流动人口规模大、基层人员不堪重负、部门间协调机制不顺畅等超大城市在城市管理中面临的问题,交流双方在管理方式、管理标准和管理手段方面的具体举措,互相借鉴,全面提升中英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程度。

二是加强广州高校和英国城市高校间的合作。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托广州城市管理研究联盟的平台,形成了部门提出需求、高校深入调研解决部门实际困难的合作模式,实现了与广州市高校良好互动。英国城市政府可借鉴广州的相关经验,通过建立“政产学研”多元合作的研究平台,将高校纳入城市管理研究,形成政府和高校之间的良好互动。与此同时,广州和英国城市高校可借助城市管理研究平台,加强双方学术探讨合作,通过共同参与课题研究,如中山大学和剑桥大学联合设立城市管理研究小组的方式,针对广州和英国城市管理具体需求,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的超大城市有效治理模式。此外,还可以形成联合培养学生机制,为学生提供机会深入体验广州和英国城市在城市管理职能中所面临的具体不同,并就相关研究问题深入探讨,结合理论指导,为广州和英国城市提升治理效能建言献策。

三是加强广州本土企业和英国城市企业间的合作。中英城市政府在建立城市管理研究联盟平台的基础之上,可以邀请城市管理领域的龙头企业、新兴高科技企业,如海康威视、华为等公司加入城管研究联盟,与高校联合研究、与政府联合研究、政界产业界学术界三方联合研究等方式开展对于城市管理科技、应用场景、行业趋势的研究,将实务界、理论界相结合,提升广州和英国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程度。相关企业如智能算法公司之间,可加强交流,探索在生活垃圾治理、违法建设治理等方面的算法改进,拓展数字技术在城市管理业务中的应用场景。此外,企业间还可以就数据安全、城市居民信息保护等方面加强交流,在为超大城市治理赋能的同时提升居民对城市管理部门的满意程度。

六、结语

“十四五”是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巩固提升城市发展位势的关键阶段,应紧紧围绕以“四个出新出彩”引领全市各项工作全面出新出彩的战略定位。广州城市管理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树立法治思维、系统观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坚持党的领导、党建引领,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优先,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权责一致,坚持协调创新、精细智慧。

通过与英国城市管理的系统对比、严谨分析和合理建议,可以发现广州城市管理的制度、方式、手段及其智慧化应用,已经形成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体现了体制机制优势。通过中英城市的互相借鉴和创新合作,可以推进广州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方面更加出彩,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形成全域治理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更先进,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城市治理经验。

附 录 相关政策文件

1.全英《城镇与乡村规划方案1990》(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1990)

2.《全英地方管理控制条例》(Local Authority Building Control)

3.剑桥《RECAP 废物管理设计指南》(RECAP-Waste-Management-Design-Guide)

4.《更智慧的伦敦——伦敦市长将伦敦转变为全球最智慧城市的路线图》(Smarter London Together, The Mayor’s Roadmap to Transform London into the Smartest City in the World)

5.剑桥《违建管理政策》(Planning Enforcement Policy)

6.剑桥《违建管理服务标准》(Planning Enforcement Service Standards)

7.剑桥《市场管理规范》(Market-trading-stalls-and-licensing)

8.剑桥《地方发展框架》(Local Development Framework)

9.《城乡规划管理2007》(The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Control of Advertisements) (England) Regulations 2007)

10.剑桥自然数字城市项目(Nature Smart Cities across the 2 Seas Programme)

11.布里斯托《废物与资源管理策略》(Waste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strategy)

12.布里斯托《信息技术策略2018—2023》(Information Technology Strategy)

13.伦敦智慧城市发展战略(Smarter London Development)

14.智慧城市建设与能源管理(“Smart City”- Intelligent Energy Integration for London’s Decentralized Energy Projects)

15.《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

16.《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

17.《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2020年修正)

18.《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2020年修正)

19.《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

20.《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19年修改)

21.《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2015年修正)

22.《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

23.《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2020年修正)

24.广州市全域服务治理相关文件

25.广州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文件

26.《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十二五”规划》

27.《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十三五”规划》

28.《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十四五”规划》

29.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简报

30.《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办法》

31.《广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度汇编》(上、下册)

参考文献

[1]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修改)[EB/OL].(2020-12-02)[2021-12-26]. http://cg.gz.gov.cn/ztzl/ljflcz/content/post_6944190.html.

[2]Annual Accounts and Reports[EB/OL]. [2021-12-13]. https://wrwa.gov.uk/waste-authority/annual-accounts-and-reports/.

[3]ReLondon[EB/OL]. [2021-12-13]. https://relondon.gov.uk/about-us/governance-and-administration.

[4]Bristol Waste and Resource Management Strategy[EB/OL].(2016-04)[2021-12-10]. https://www.bristol.gov.uk/policies-plans-strategies/waste-and-resource-strategy.

[5]Greater Cambridge Waster[EB/OL]. [2021-11-30]. https://www.greatercambridgewaste.org/.

[6]RECAP Waste Management Design Guide[EB/OL]. [2021-11-20]. https://www.cambridgeshire.gov.uk/business/planning-and-development/planning-policy/recap-waste-management-design-guide.

[7]Bristol Resilience Strategy[EB/OL]. [2021-09-20]. https://www.bristol.gov.uk/documents/20182/1308373/Bristol+Resilience+Strategy/31a768fc-2e9e-4e6c-83ed-5602421bb3e3.

[8]Street Trading Policy in London[EB/OL].(2021-01-21)[2021-10-11]. https://www.cityoflondon.gov.uk/services/licensing/street-trading.

[9]Vendor Application[EB/OL]. [2021-10-12]. https://themarketwfd.com/vendor-application/.

[10]Street Trading Guidance for Applicants[EB/OL]. [2021-07-20]. https://www.bristol.gov.uk/documents/20182/35152/Street+Trading+Guidance+v1.5+modified+01.09.15.pdf/b86f0e72-a641-4a03-96b9-3675ff28beb6.

[11]Street Trading Policy[EB/OL]. [2021-07-21]. https://www.bristol.gov.uk/licences-permits/street-trading.

[12]Outdoor Advertisements and Signs: A Guide for Advertisers[EB/OL]. [2021-08-10]. 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outdoor-advertisements-and-signs-a-guide-for-advertisers.

[13]Guidance Note for Marketing Signage for Cambridge Fringe Sites[EB/OL]. [2021-06-15]. https://www.cambridge.gov.uk/media/2775/marketing_signage_cambs_fringe_sites_2012.pdf.

[14]Nature Smart Cities across the 2 Seas Programme[EB/OL]. [2021-07-10]. https://www.cambridge.gov.uk/nature-smart-cities-across-the-2-seas-programme.

[15]Information Technology Strategy 2018—2023[EB/OL]. [2021-07-20]. https://www.bristol.gov.uk/policies-plans-strategies/information-technology-it-strategy.

[16]Bristol is Open[EB/OL]. [2021-07-25]. https://www.bristol.gov.uk/policies-plans-strategies/bristol-is-open. QlRkOMSdPiXMjSJYnj1A3n+pN6rf60/7u2WP/qpyOYDNU6jUnI55JoUZdKjhRic0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