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法人类学的早期阶段,人类学家们为了“人的科学”,要么放弃教籍,要么致力于使其身处的教派得到进化科学的滋养,他们都将其文明母体(无论是印欧文明还是闪米特文明,抑或是犹太-基督教)划归为被研究的客体,将其与“非我族类”之“心”并置,历史地联想自我与他者。
如我在第四、五、六章将表明的,20世纪上半叶,英法人类学走进了一个比19世纪“更科学”的时代。此间涌现出了各种功能主义者,他们背向进化论的历史臆想,致力于更实证、经验、逻辑地进行个案和比较研究。对他们中的个案研究者而言,与其费神为自己的文明母体及其“逆子”(科学)寻找历史的定位,人类学家毋宁亲赴远方,在美洲印第安人、澳大利亚土著、太平洋岛民、远东的文化或社会中探寻人与社会的“生存性智慧”。在研究这些文化或社会时,人类学家的文明母体在“后史前时代”的特殊发挥最多只会被借用为“形容”,在人类学文本中替代其地位的是各种“非我”的习俗、信仰及制度。
20世纪上半叶,英法人类学似乎从“他者为下”的进化人类学转向了一个“他者为上”的阶段;此间,哪怕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文明自我显现也被视作错误观念的余孽。
复杂的是,如我在第四章将表明的,这个时代之来临,与19世纪最后一年法国社会学年鉴派对祭祀的再解释有关,而这项研究旨在以印欧、闪米特“文明主义”替代英国人类学“原始主义”。这里的“文明主义”,具体操作是以社会学的“社会逻辑”来替代进化人类学的“历史逻辑”,它反对“舍近求远”,主张从印欧文明出发,构想祭祀的“一般图式”。这个图式含有“国际主义”内容,在追求科学普遍主义的过程中兼容并激发了不少非印欧叙述,但它的出发点是文明母体。如我在第七章和第九章将详述的,到20世纪下半叶,这种以自身文明母体为出发点的人类学被反思地继承,演变成了“神学人类学”和“暴力论”的祭祀解释;此类解释可谓文明母体的“自觉”之表现。
英法人类学史上,有不少先贤将源于其文明母体的圣俗“对立统一辩证法”拿来“化”世界各地的不同祭祀制度,但他们中的更多人致力于文明的换位思考这项工作。对这些换位思考者而言,无论是质朴的初民生活世界(如第四章述及的澳大利亚土著的生活世界)中的生活、组织和观念范例,还是来自欧亚大陆其他区域之“古人”(如第五章华夏世界之“古人”)对神圣所存在的不求甚解的心态,不仅都是合理的,还颇有启发意义。
立足于这一信念,许多人类学家将自己的天职界定为在他者中寻找生活、制度和思想的“基本形式”,并将“基本形式”的框定视作社会科学的使命。在他们笔下,来自“非西方”的、本来也与印欧文明边缘无异的区域之纷繁多样的祭祀,都各得其所,有自己的根基、解释及存在理由,人类学的使命在于对这些根基、解释及存在理由加以挖掘、再解释及总体把握。
由于“祭祀”这个词总是令人不禁联想到“高级宗教”对于“上帝”和“神圣”的界定,如我在第八章将指出的,主张“人文科学”的人类学家自一开始便有“反祭祀”的倾向。他们并不反对作为特定社会共同体的习俗、信仰和神话之组成部分的“实际的祭祀”,而仅反对以欧洲文明母体为模板在各地寻找祭祀的踪迹。为此,他们主张将祭祀还原为“非祭祀”(可以是生活、制度或观念)。
在思想上规避文明母体的最鲜明主张存在于结构主义中。然而,如我在第九、十章(前半部分)将叙述的,追求人文科学所提出的主张其实很容易转化成文明母体的“自传”:在其出现不久,用这种“科学”来解析《旧约》及古希腊祭祀与祭祀神话的努力便接踵而至。
如果说以文明母体为出发点进行祭祀研究,问题常常出自高看文明自我,那么也可以说,那些规避文明母体的解释,问题则往往出自为了“更科学”而淡忘了一个事实:被当作认识者自我的母体是内在多元的,在其所含的各种“语族”中,有不少是介于他我之间的,它们作为“模糊的文类”往往潜藏着反过来抵消科学普遍解释的能量。
科学有力,文明潜移默化。
与这一事实相叠加的还有另外一个事实:如我们根据“祭”“祀”“礼”等汉字的解释所表明的,东西方之间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祭祀”之所以能与“sacrifice”互译,正是因为文明的“你我”相对性是个难以否定的事实。我认为正是出于这点,在识别出了东西方祭祀概念存在微妙差异的同时,我们尚能看到:从印欧语系诸语族找来的众多有关祭祀和神圣的词有些杂乱,但它们的意象并非如此。它们似乎也构建了某种广义人文关系的系统;其中,物及其呈现形式有别于汉字“祭”所指的带血的肉,但这不意味着它们不是人神“交际”的中间者——无论是洒祭、燔祭还是祷告之词,都有这个“交际”的角色。另外,在祭祀三重结构中,印欧和华夏对祭主都没有给予独立界定,这些主体似乎被规定为需要定期从祭祀接受者那里得到生命力或德性之“补充”的存在者,他们给神呈供的“礼物”是有作用的,这个作用在于强化人的生命力或德性施予者的力量。
在临近这个学术之旅的终点,我们将进入非洲班图与曼德诸族的居所及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法人类学和宗教史中世界各民族的内在世界与超越境界。我们将审视西方学术的一种纠结:这些被观察民族的祭祀,多数有异于“替罪”理论所呈现的“人的现实”,但这些仪式所代表的人论与世界观,又与人类学家所在的文明母体相通,它们表明,通过祭祀进行神、人、物三元的区别与关联,意在使宇宙之力与人间社会生命上下“交通”,表达人对于其广义他者的依赖,它们之间的差异是相对的,可能源于“非现代”的各种可能性,也可能与“轴心文明”的巨变相联系。我们亦将再次借助“祭”字中人手、带血的肉和神明三合一的意象分析相关文本,复原西学对“暴力象征”在礼仪中的重要地位、这一象征与人存在状况的关系及对这一象征的节制之由来等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