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章提要 苏轼是中国历史上少见的文化巨人,九百多年来,他的影响不仅跨越了宋元明清各朝各代,而且流布海外汉文化圈,包括朝鲜、日本、越南,甚至远达欧美各国。苏轼在思想、政治、哲学、经济、军事、教育、文学艺术、社会伦理学、博物学上都有很大的成就。古人把苏轼和韩愈并称为“韩潮苏海”。“苏海”里有无穷无尽的思想宝藏,很难挖掘完,探到底。下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对苏轼治国理念的粗浅理解。
苏轼是改革家,但他与王安石不同,是一个温和的改革家。过去“文革”中搞评法批儒,把苏轼看作是代表大地主阶级利益的顽固保守派的代表,这种说法毫无根据。苏轼到京城做官的时候,正遇上年轻的神宗皇帝力图改革弊政,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并依其议创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作为变法的主持机关。新法的主要内容为理财与整军,其目的是为了富国强兵,抑制“兼并”,堵塞“利孔”,将商品经济的利润收归朝廷。然而,苏轼与王安石的改革思路却有重大的分歧。王安石认识到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国家政治经济的危机非通过变法理财来根治不可。苏轼却认为“天下之所以不大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因而主张在不变法度的基础上,实行“课百官”“安万民”“厚财货”“训兵旅”等措施。简而言之,王安石坚持激进改革祖宗法度的剧变,苏轼则主张温和遵循祖宗法度的渐变。在《上神宗皇帝书》中,苏轼提出治国的三大原则:一是“结人心”,要使朝廷政府所作所为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故天下归往谓之王,人各有心谓之独夫”,意思是天下人心所向就是“王”;天下人各有想法、社会撕裂就是“独夫”。他批评新法与民争利,很容易失去民心。他举例说:“昔汉武之世,财力匮竭,用贾人桑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于时商贾不行,盗贼滋炽,几至于乱。孝昭既立,学者争排其说,霍光顺民所欲,从而予之,天下归心,遂以无事。”二是“厚风俗”,苏轼认定“国家之所以存亡”,“在道德之浅深”,“风俗之厚薄”,而“不在乎强与弱”“富与贫”。他认为风俗和价值观是社会的基石,“古之圣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齐众,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于迂阔,老成初若迟钝。然终不肯以彼而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丧大也”。在王安石的以“生天下之财”为改革唯一目的,以“争利”为社会的唯一价值取向的形势下,提拔重用急功近利之徒,摒弃忠厚老成之人,社会风气大变。如投机钻营的邓绾依附王安石,得到重用,为同乡人嘲笑,他竟然说:“笑骂从汝,好官我自为之。”苏轼关于社会道德风俗的重要性的论述,无疑具有纠偏治弊的针砭作用。“厚风俗”的主张,对于如何构建一个诚信忠厚、和谐安定的社会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三是存纪纲,主张朝廷应保持台谏机制,这是宋朝开国时定下的纪纲,不能违背。台指御史台,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谏指谏院,负责规谏朝政得失,监督朝廷官员,甚至规谏皇帝的错误。台谏遵从天下公议,对皇帝和官员起监督作用,可遏制官员的腐败和皇权的滥用。所以说苏轼不仅是改革派,而且是深谋远虑的改革派,不像王安石那样追求短期的效果和政绩。苏轼主张政策要有连续性,他有一句名言:“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他认为朝廷的立法,不能朝令夕改,应该前后“相因”,政策应有一贯性,有长远规划,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改革不能太猛,应循序渐进,这样才不会惊扰人民。
苏轼参加科举考试,策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一举成名。苏轼此文不仅继承了儒家施仁政、行王道的精神,而且包含了很深刻的法治思想,具有现代文明性质。他反复论证的“罪疑唯轻”,从伦理学方面来看,与现代法律中“疑罪从无”有相通之处,不以杀戮惩戒为刑罚的目的,而他赞扬推崇的“忠厚之至”,包含着一种人道主义精神。苏轼所论的仁政忠厚思想,并非只是为应付考试题目,而是融入他一生的行为准则之中,此后他对新法的抵触,皆是以是否“仁厚”“爱民”为标准去衡量的结果。苏轼初次做官,就在《石鼓歌》中以周宣王石鼓和秦始皇石刻做对比,寄托自己的崇诗书礼乐、反刑法苛政的政治态度和理想。他抨击秦始皇的暴政,“扫除诗书诵法律,投弃俎豆陈鞭杻”,痛斥秦朝焚诗书、弃礼乐的野蛮行径,将文明教化一变而为刑罚严惩,祸患无穷。苏轼的仁爱精神还体现在反对朝廷与民争利方面。北宋有盐铁专卖管理机构,叫作“场务”,生产管理盐铁的机构叫“场”,税收机构为“务”。苏轼在凤翔府任签书判官的时候,看到因宋和西夏的战争造成凤翔一带人民的穷困,写下《上韩魏公论场务书》,提出“官榷与民”的主张,其基本观点就是官府应将朝廷专卖的权利转让与老百姓,为平民生计着想,批评“朝廷自数十年以来,取之无术,用之无度,是以民日困,官日贫”,主张“行宽大闲暇久长之政”,宽厚仁爱才能取得长治久安。
苏轼二十多岁开始从政,曾担任朝廷高官和地方大员。他出仕做官、兼济天下的原则是,不能屈服于君王个人的权势,而是尊崇一种道义的原则。什么叫作道义?要看君王的行为对这个国家和民族是否有益处。如果君王明明做了错事,还支持君王,这就和一个士大夫的道义责任截然相反。苏轼在《张文定公墓志铭》里表示:“大道之行,士贵其身。维人求我,匪我求人。秦汉以来,士贱君肆。区区仆臣,以得为喜。功利之趋,谤毁是逃。我观其身,夏畦之劳。”就是说,一个士大夫要遵循天下大道。儒家的道就是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道一定是为人民之道。一个士大夫一定要看重自己的所作所为,一定要知道自己的人格是有尊严的。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士大夫认为,哪个君王有道我们就为哪个君王服务。而秦汉之后这个情况改变了,从焚书坑儒开始,很多文学家成了帝王豢养的人。所以苏轼认为秦汉以来“士贱君肆”,君王的权力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原因在于士大夫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区区仆臣,以得为喜”,皇帝赏赐一个官职就感到非常高兴,人格萎缩、失去底线,就会变成“功利之趋,谤毁是逃”。苏轼认为他作为一个士大夫,哪怕是“谤毁”也要勇于承担责任。在《二疏图赞》中,他强调了相同的观点,“惟天为健”四句写天道有常,刚柔互补,沉潜刚克,高明柔克,总之是阴阳燮和,暗示天子也应行天之道。“于赫汉高”四句,是说“伟大”的汉高祖刘邦却颠覆了天道,用智术来控制臣子,君臣之间有凛然不可犯的界限,丧失了君臣本为师友的道义。“孝宣中兴”四句,说汉宣帝用严峻刑法来控制大臣,以法的名义杀掉盖宽饶、韩延寿、杨恽等三位良臣。“先生怜之”四句,引入画赞主角二疏,即“二疏”,宣帝立皇太子,疏广为太傅,其侄疏受为少傅,因见宣帝滥杀大臣,故愤而辞官归乡,让宣帝明白,你那区区官职,不足以轻视真正的士大夫。“此意莫陈”四句表明苏轼对二疏的景仰,而感叹当今无人理解二疏的作为。
苏轼的廉政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六事廉为本赋》里面,这是他早年应科举的习作,他根据《周礼·天官·小宰》中关于治理官吏的六事,即廉善(善立事)、廉能(政令行)、廉敬(不懈于位)、廉正(行无倾邪)、廉法(守法不失)、廉辨(辨然不疑惑),深入讨论了“事有六者,本归一焉,各以廉而为首,盖尚德以求全”的为官问题。以廉为本的信念,贯穿苏轼一生。《左传·襄公十五年》记载了一个故事,子罕在宋国当相国,很有权势,于是就有人献玉给他,并且表示说这是经过“玉人”鉴定过的真玉。子罕回答说:“我把不贪当成宝,你把美玉当成宝,如果你把美玉给我,那么我和你都失去宝,不如你收回美玉,这样我们都拥有自己的宝。”他婉言谢绝了宋人的行贿。苏轼将子罕的“以不贪为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之一,他在《和陶饮酒诗》中回忆他在知扬州时,上书朝廷要求宽解百姓积欠的赋税,得到皇上的恩准。他拜贺皇上下诏书宽限积欠,由此而获得最重要的宝物——“不贪宝”。朝廷不与百姓争利,这是执政者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同时,因为皇帝做出了“以不贪为宝”的姿态,这也就为臣子树立了廉洁的榜样。苏轼官拜中书舍人,受到朝廷的重用,他在《谢中书舍人启》中表达出对“廉俭成风”的社会风俗的期待,并暗含廉政从我做起的表态。南迁时他在《无题》中写下“不贪为我宝”的诗句,直到临终前不久,他还在赞扬“至今不贪宝,凛然照尘寰”的古人,坚守自己人生的信念。支撑苏轼廉政的动力,不是来自外在的朝廷行政检查,而是来自他内在的廉洁自律的精神,这种精神是他人生哲学的体现,与他摆脱外在的物质束缚、追求内在的精神超越的生活态度密切相关。在《超然台记》中,他表达了自己“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的思想,不做外物的奴隶,不匍匐于物质的脚下。在《宝绘堂记》中,他提出一个观点:“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君子可以把精神寄托在某件事物上,但不要留意于它,以至于想占有它。历史上有不少贪官因为“留意于物”,成为物质的奴隶,最终“害其国”“凶其身”。苏轼对此有清醒的认识,“不贪以为宝”,度过清廉而乐观的一生。
苏轼之所以被称为“苏海”,在于他思想文化的丰富性和包容性。苏轼认为在中华民族的文化积累中,各家各派都有自己的精华。他在《祭龙井辩才文》中指出:“孔老异门,儒释分宫,又于其间,禅律相攻。我见大海,有北南东。江河虽殊,其至则同。”他反对儒家和佛家之间互相斗争,也反对佛教内部宗派之间相互攻击。苏轼认为各家各派都有自己的精彩之处,其主张的精华部分是人类精神的普遍原则,就像每一条江河都要流到大海,无论是浩瀚的大江还是潺潺的小溪,都有它自己的意义和价值。王安石的变法,为了达到“一道德”的目的,将他自己和学生编定的《三经新义》作为新法教育的标准,颁发于学校,成为法定教材,并用以取士。天下的学子只需要阅读《三经新义》,背诵教材,便可获得进入仕途的机会。这样做的恶果是,培养出来的学生耳目闭塞,千人一面,毫无独立的见解。苏轼得知自己的学生张耒要担任太学博士,管理教育,于是写信告诫他:“文字之衰,未有如今日者也。其源实出于王氏,王氏之文未必不善也,而患在于好使人同己。”王安石的文章固然精妙,但最大的缺点就是“好使人同己”,让大家都要跟他一样。苏轼指出,就连孔子这样的圣人,门下每个弟子都有自己的个性和长处。搞教育也应当如此,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和长处。苏轼做了一个精彩的比喻:“地之美者,同于生物,不同于所生。”一片肥沃的土地,可以生长各种不同的植物。只有一种土地上可长出统一的植物,那就是盐碱地,即“荒瘠斥卤之地,弥望皆黄茅白苇,此则王氏之同也”。王安石的经义取士,使文化变得单一,思想受到禁锢,根本培养不出优秀的人才。马克思就一贯主张思想的包容,他因为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而感到愤怒:“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芬芳,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的形式呢?”
在这一点上,苏轼的看法与马克思相通。他在《稼说》中提出“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的观点,博览群书,反对单一的阅读,以培养视野开阔、思想包容的人才。
苏轼长期担任地方官,有过很多有益民生的功绩,在杭州(今浙江省杭州市)、密州(今山东省诸城市),他都曾率领官员亲自参加捕捉蝗虫的工作,在徐州,面临黄河泛滥造成的洪灾,他率领军民奋战城头,战胜洪灾,得到神宗皇帝的奖励。在杭州,他疏浚西湖,筑造苏堤,先做详细的调查筹划。他在《杭州乞度牒开西湖状》中申论西湖不可废的五个理由:1.养鱼放生,不可堙塞;2.水泉咸苦,引西湖水为六井水源;3.放水溉田,种植茭菱谷米;4.运河可取湖水;5.有利酿酒收酒税。他又在《申三省起请开湖六条状》中详细筹划六条治理管理西湖的办法。在颍州(今安徽省阜阳市),他赈济灾民,捕杀盗贼,保一方平安。他在知颍州期间,详细考察地形,搜集数据,体恤民情,反复论证,作《申省论开八丈沟利状二首》《奏论八丈沟不可开状》,上书哲宗,最终阻止了开八丈沟这项劳民伤财、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巨大工程。这是苏轼对我们的启示之一。也就是说,作为地方官员,不仅要勤政,而且要有实际调查和科学依据,切不可脑门一拍定下工程,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造祸于民。
苏轼的治国理念中还有不少精彩的内容,限于时间,暂时讲这些。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2023年3月8日修改
(本文原载于《四川政协报》2022年10月19日第4版,所刊为摘录版,此文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