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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是否单独设立人格权编,存在较大争议。立法机构认为,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对其特定的人格利益享有的权利,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加强人格权保护的呼声和期待较多。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关于“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精神,落实宪法关于“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社会关切,顺应人民群众对人格权保护的迫切需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人格权保护的需要,为司法实践提供较为明确的裁判依据,实现民法典的体系化,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总结我国现有人格权保护的实践经验,在《民法典》中增加人格权编是较为妥当、可取的。

《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规定,主要是从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规定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不涉及公民政治、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人格权编分为六章,共计51个条文,主要内容包括:人格权的一般规定;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民法典·人格权判解研究与适用》,依据《民法典》人格权编的规定,融百家之长,以司法实践和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例为依托,采用判解研究的方法(从案例入手—提出问题—理论阐释—简要评析),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抽象的《民法典》人格权编理论,以案说法,以法释案,力求研究实务问题而不乏深入的理论分析,探讨理论问题而不脱离司法的具体实践,从而做到人格权判解研究与适用紧密结合,力争做到为审判实践和现实生活服务。

《民法典·人格权判解研究与适用》作为笔者《民法典判解研究与适用丛书》中的一部,该丛书总序承蒙由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王轶老师作序,笔者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拙著的出版发行,得到了中国法制出版社周琼妮女士的大力支持与辛勤付出,笔者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AifW2LGBkKOcqfiSdrj0Jj+OQft0JMPKS6rR/RosmmpoPSDoHHSPFwvUdpAbRu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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