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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由开放诱发影响发生的理论基础
——基于关税同盟理论的视角

(一)引言

关税同盟理论作为自由开放理论的重要基石,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毋庸置疑。尤为重要的是,在关税同盟理论的示范和启发下,有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理论、思想和观点不断涌现,使得整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

自贸区是目前采用最广泛、应用性最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形式。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的数据显示,随着2015年日本与蒙古自贸协定的签署,所有WTO成员都至少参与一项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活动。而且截至2018年4月8日,通报至WTO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已有672个,正在实施的有458个 ,其中自贸区数量占比约90%,其他类型(主要是关税同盟和优惠性贸易安排)占比约10%。自贸区也是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构建新型对外开放体制的主要载体、合作渠道和重要体现。

自贸区理论的内涵精髓亦根植于关税同盟理论,米德和罗伯森提出的自贸区理论均以维纳(1950)的关税同盟理论为基础衍生而来,因此学术界已经公认了维纳的关税同盟理论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整个理论体系内的根基地位。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创新思想的提出:关税同盟理论

20世纪中期,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全世界掀起首次大发展浪潮,标志性事件是欧亚大陆的欧洲共同体成立及扩容、以苏联为首的经济互助委员会设立等。而世界性经济大事件的发生往往会激起学者们的研究欲望和兴趣,故以此为研究契机,以区域经济一体化现象为主要研究主体的关税同盟理论(维纳,1950)应运而生。关税同盟理论的提出既具有划时代背景,在创新学术思想方面更是厥功至伟,极大地解放了当时人们的固有思想。在该理论提出之前,传统贸易理论的代表人物斯密、李嘉图、赫克歇尔、俄林等都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的自由贸易是一种利于贸易参与各方经贸发展,并会使全球财富净增加的经济现象,属于正和博弈的范畴。尽管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是这些学者心目中完全的、非排他性的、全球性的经济一体化,而是次优安排的形态,但这种简配、局部的贸易自由化,同样会带动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进而对区域内各参与方的经济福利水平有提升作用。但维纳在其理论中通过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效应(主要是积极的贸易创造效应和消极的贸易转移效应)相互影响、相互抵消、相互比较进行深入分析后提出新的观点:发生在关税同盟内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结果还可能是负和博弈或者零和博弈。这一创新思想对于冲破当时固有观念的束缚意义尤为重大,奠定并夯实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根基。

(三)维纳关税同盟理论思想的提出及补充

1.维纳关税同盟理论经济思想概述

关税同盟的特点是同盟内实现贸易不同程度的自由化,但对同盟外执行统一的对外关税政策,这种对外的排他性和关税差异歧视是阐述维纳关税同盟理论的基本前提,这保证了贸易偏转(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不能顺利发挥作用)现象不被诱导发生。其中,维纳提出的贸易创造只会发生在同盟内部各参与成员之间,不直接涉及非参与成员,其效应结果是关税取消或者大幅消减后,劳动生产效率低的成员方的该种商品会被进口自劳动生产率高的伙伴成员方的产品所代替,同时在比较优势理论框架下,该参与成员方会转向生产具有比较劳动生产率优势的其他产品,并出口到伙伴成员方,从而同盟内部的贸易被创造出来,同时各成员的消费者剩余得以提高,引致整个同盟内的社会福利水平也得到提高。而贸易转移指贸易方向的转移,具体来看是讲原本与非参与成员方的进口贸易由于关税同盟的建立被转移到与同盟伙伴成员发生进口贸易,这主要是因为在同盟内部免征关税引致原本进口价格最低(仍然要交关税的价格)的非成员方的进口价格高于伙伴成员方(免征关税的价格)。但贸易转移不会带来非成员和伙伴成员的该种商品生产成本的转换,因而会给进口成员的经济福利带来消极影响。

对关税同盟来说,积极的贸易创造效应和消极的贸易转移效应之间抵消后的差额结果,是判定建立关税同盟会发生正和博弈、零和博弈还是负和博弈的依据,若该结果大于零、等于零、小于零,则分别对应净收益为正的经济福利提升(正和博弈)、净收益为零的经济福利不变(零和博弈)、净收益为负的经济收益减少(负和博弈)的不同情况。具体采用局部均衡的分析办法来对维纳的理论核心思想进行阐述(见图2-1)。

图2-1 A国商品m的供需概况

假定存在A国、B国、C国,贸易商品m。如图2-1所示,横轴Q代表商品m的供需数量,纵轴P代表商品m的供需价格;D A 和S A 分别代表A国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P 1 、P 2 、P 3 分别代表A国、B国、C国的不同出售价格;P 1 -P 3 代表A国针对每单位进口商品m所征收的关税。假定只有A国和B国会建立关税同盟ABCU,那么在ABCU建立之前,由于P 3 小于P 2 ,P 3 +(P 1 -P 3 )仍然小于P 2 +(P 1 -P 3 ),故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A国必然只会从C国进口商品m来使其国内对该产品的供需达到均衡,且进口数量为Q 3 -Q 2 。这时分析A国的贸易收益可知,A国将会获得四边形abgh面积大小的关税收益。

再分析关税同盟ABCU建立后的贸易效应情况。A国和B国相互免征商品进口关税,都仍保持对C国的关税水平,这时会有P 2 小于P 3 +(P 1 -P 3 ),同样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设,A国将会取消从C国进口商品m,改从B国进口该商品,贸易对象的改变表明贸易转移效应发生。但此时A国国内商品m的进口贸易价格和进口贸易数量也发生转变,由建成ABCU之前的贸易价格P 1 下降为价格P 2 ,价格下降刺激消费数量增加,因此进口数量也由Q 3 -Q 2 提升为Q 4 -Q 1 ,关税同盟成员国A和B之间贸易数量的提高说明发生了贸易创造效应,还可以具体剖析、衡量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的具体大小。对比Q 4 -Q 1 和Q 3 -Q 2 的大小可知,Q 2 -Q 1 和Q 4 -Q 3 都是贸易创造效应引致产生的需求量,再结合P 1 -P 2 ,可以分别用三角形acd和三角形bef的面积来代表贸易创造效应的大小,其中三角形acd和三角形bef还分别是生产效应和消费效应带来的结果。Q 3 -Q 2 代表贸易转移效应发生后被转移掉的需求量,尽管这一部分需求量也会由B国代替C国提供,但会损失关税收入,损失的关税收入大小可以用四边形degh的面积来代表,这是贸易转移带来的消极作用的具体大小。因此,A国能否因建立关税同盟ABCU而获得净收益将取决于三角形acd和三角形bef面积之和减去四边形degh面积的结果的正负。

也可以从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的角度来阐释关税同盟建立后A国的经济福利变动情况。A国商品m的价格会由P 1 降为P 2 ,增加的消费者剩余和减少的生产者剩余分别可以用四边形P 1 P 2 bf的面积和四边形P 1 P 2 ca的面积来表示,而由此引致关税收入的损失可用四边形abgh的面积代表,而此时A国能否因建立关税同盟ABCU而获得净收益将取决于四边形P 1 P 2 bf和P 1 P 2 ca的面积之和减去四边形abgh的面积的差,经过换算,该结果与三角形acd和bef的面积之和减去四边形degh面积的差相同。

2.关税同盟理论的拓展:分析B国、C国经济收益变动

维纳关税同盟理论对A国建立关税同盟后的收益变动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释,但对伙伴成员国B国,乃至非参与成员国C国的受影响情况均未做深入分析。下面根据图2-2对建立关税同盟ABCU后影响B国、C国经济福利的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图2-2 建立关税同盟ABCU对B国的影响概况

假定关税同盟ABCU建立前B国国内对商品m的生产供给和消费需求均衡,均衡数量如图2-2中Q 6 表示。建立关税同盟ABCU之后,A国和B国共同对外所征的关税大小用P T 表示,另设定P T 大于P 2 。建立ABCU之后,B国由于向A国提供出口商品m,引致本国国内的供需失衡,价格由P 2 提高为P T ,此时B国的供给量和需求量分别为Q 7 和Q 5 ,由此带来的消耗多余资源的成本和消费损失的成本可以分别用三角形uzt和wrz的面积来代表,同时由于向A国出口所带来的贸易收入可以用四边形wutr的面积来代表。此时,建立关税同盟ABCU后B国的获益情况可用四边形wutr的面积减去三角形uzt与wrz面积之和的差来表示,最终换算为三角形wuz(wuz=wutr-wrz-uzt)面积的大小,该面积大小若为正,说明在图2-2所示情境下,缔结关税同盟将提高B国的经济福利水平,反之则反是。

而针对C国,B国与A国缔结关税同盟后,其与关税同盟参与方A国、B国的贸易将会因为转移效应的发生而减少,因此关税同盟ABCU会外生抑制C国的贸易发展,对C国来说是外部不经济。

3.学界对关税同盟理论的补充及完善

基于维纳首先提出的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米德(1955)、约翰逊(1960、1965)、帕纳格里亚(1996)等诸多学者先后提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收入转移效应、消费效应等经济效应,巴拉萨(1961)提出了关税同盟的市场效应、竞争效应、规模效应、投资效应等诸多动态效应,这些研究成果不断补充、完善和丰富了关税同盟理论的思想果实。

(四)关税同盟理论引致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体系的发展

关税同盟理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体系的核心和起点,启发了经济学家们的灵感,于是整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体系开始得到跨越式发展,相关理论、学说持续涌现,整个体系得以逐渐完善。

1.次优理论

次优理论(The General Theory of Second Best,又称为一般次优理论)的概念由米德(1955)首次提出。但米德仅是借助此概念来阐明和解释福利问题,并未围绕此概念构建成一个专门的学术理论。西方著名经济学者李普西和兰卡斯特基于前人的研究首次正式提出次优理论,并推动了该理论的完善和发展。

次优状态是相对于帕累托最优状态而言的。帕累托最优状态既要满足市场人数足够多、商品同质性、要素流动自由、信息对称透明等完全竞争的必备条件,还需达到交换、生产乃至生产和交换同时的三个最优条件。相对于帕累托最优情况下均衡的最优状态,其余无法达到至少一个帕累托最优条件的状态均属于不同程度的次优状态,依然有帕累托改进的余地。同时,次优理论约束下满足n-m-k个条件时的次优状态并非劣于满足n-m个条件的次优状态(n指达到经济效率时的帕累托最优状态要满足的全部条件的个数,n>m≠k>1,并且n>m+k,n、m、k均为自然数)。

从本质上来看,次优理论描绘的次优状态是缺乏令人满意的经济效率的,但相较于帕累托最优状态而言,次优状态却是更接近现实情况的状态。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就类似次优与最优的关系。

2.新区域主义

帕尔默是较早提出新区域主义理论的主要学者。在综合参考帕尔默(1991)、艾塞尔(1998)、费尔南德兹和波特斯(1998),以及国内学者张学良(2005)、陈勇(2005)、郑先武(2007)、赵亚南(2014)的众多见解和论断的基础上,本书归纳总结出如下新区域主义的基本特征。

(1)两个不对称性。首先是参与成员之间经济实力和国力的不对称,可将成员分别定义为“大国”和“小国”,但在不同情境下“小国”与“大国”是相对且可转换的提法,例如墨西哥从国土面积、人口数量、经济规模来看,在全世界都位于“大国”行列,但在其与美国、加拿大共建的北美自贸区中,充当的是“小国”角色。其次是谈判中妥协让步的不对称,也就是说“小国”在区域一体化合作交往中,受制于相对更低的国际地位、更弱的话语权、更小的经贸体量,往往是谈判席上的“追随者”“让步者”“受冲击者”,尽管这种妥协让步也可能对“小国”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劳动效率起到改革“倒逼效应”的积极作用。

(2)泛区域性。当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合作成员之间已不局限于相近和相邻的地理范围,广域性的跨区域、跨洲际、跨大洋的区域经济合作正席卷全球,这也是当下区域经济合作的一个鲜明时代特征和发展必然,例如TTIP、TPP、欧盟—日本自贸区、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自贸区等均具有显著的泛区域性。

(3)谈判在广度和深度层面同步提升。广度提升是指谈判议题或者合作领域已经远远超出贸易领域,甚至经济领域的范畴,如环境保护、劳工权益、知识产权、国有企业、信息自由、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磋商和落实正逐渐成为当下区域经济合作的标配;深度提升表明“零关税、无例外”的高标准、高要求、高开放特征正引领新的一体化潮流。谈判广度和深度同步提升,耦合关联性强。

3.“垫脚石”与“绊脚石”之争

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关系,国内外学者一直在争论区域经济一体化究竟是阻碍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还是“由片到面”殊途同归式地间接促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对此,经济学者巴格瓦蒂(1993)专门做出了“垫脚石”(building blocks)和“绊脚石”(stumbling blocks)之争的论述。

巴格瓦蒂提出“垫脚石”概念,认为区域性的经济一体化是促进世界经济一体化形成的基础和路径。发生在全球不同地区的区域自由化蓬勃兴起的最终结果还是要归结为世界整体性的自由化,目前的区域自由化更多的是全球性多边贸易谈判进展受阻后的折中妥协方案,是发生质变之前的一个量变的过程和阶段。而“绊脚石”的意思则截然不同,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显著的外向非开放性和排他性,既会诱发地区保护主义抬头,又会引致消极的贸易歧视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不利于全球整体性自由开放度的提高和贸易交往的便捷,会阻碍通往世界经济一体化,并会无形中加大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困难程度。

4.“意大利面条碗”现象

巴格瓦蒂(1995)首次给出了“意大利面条碗”的诙谐概念,用以描述在同一地理区域出现的大量区域贸易自由化协定,若用线条将参与成员勾连起来,会表现出显著的相互交织、无序错节、耦合关联特征,并且同一区域的自由化协定数量越多,这种特征就越明显,像极了一碗意大利面(见图2-3)。“意大利面条碗”现象主要表达的是消极作用,具体可解释为若从整体视阈观察某一国家或地区所缔结的各个不同的区域一体化协定,由于受制于各协定框架下所规定的不同原产地规则、各类免税措施、通关程序等,反而无形中加大该国或地区与不同协定框架下伙伴成员间经贸往来的繁琐程度,客观上抬高了通关难度和耗时周期,抑制了该国或地区的贸易便利化发展等。

图2-3 以东盟为轮轴的众多自贸区引致的“意大利面条碗”现象

资料来源:根据东盟官网、WTO/FTA咨询网、中国自贸区服务网提供的资料整理而得。另外,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不仅与东盟分别签订两个自贸区,而且共同签订了一个自贸区——东盟—澳大利亚—新西兰自贸区(AANZFTA)。

通过分析纵横交错的“意大利面条碗”区域贸易协定,可以“抽丝剥茧”,发现“大国”在主宰区域经济一体化谈判和合作的过程中,往往能够以自身为中心集聚更多的经济自由化协定,进而形成该“大国”的轮轴中心地位,并且呈放射状辐射各合作伙伴国。尽管各“辐条国”之间亦会达成区域贸易协定,但这并不影响“轮轴国”的轮轴地位。

5.“轮轴—辐条”结构

科瓦尔奇克和旺纳科特(1992)、鲍德温(1994)分别以美洲、欧洲作为研究的空间地理范畴,提出区域经济合作的“轮轴—辐条”结构问题。

“轮轴国”常是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大国”,而“辐条国”更多是充当“小国”角色,但也有例外,比如在以东盟为轮轴的一系列自贸区当中,其合作伙伴,诸如中国、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均在综合实力方面强于或者不次于东盟的整体实力,但东盟巧妙运用“大国制衡”的政治和外交策略,坐实这些自贸区成员的“轮轴国”和“驾驶员”地位。从全球范围看“轮轴国”既可能是某一个国家,比如美国、南非、日本等,亦可能是某一区域性合作组织,比如欧盟、东盟、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合会)等。“轮轴国”也存在等级差异,根据“轮轴国”的驾驭协定数量、综合实力、全球影响力、辐射地理广度等,至少可将其依次划分为垂直型的三级,分别是“一级轮轴”“二级轮轴”“三级轮轴”。当前全球的“一级轮轴”主要是欧盟和美国,“二级轮轴”有东盟等,“三级轮轴”有南非等(见图2-4)。此外,“轮轴国”与“辐条国”的地位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互换的,以东盟为例,若欧盟—东盟自贸区达成,那么东盟就属于“一级轮轴”欧盟的一个“辐条国”,而前面所述在东亚、东南亚、南亚、大洋洲区域范围内,东盟占据着区域经济合作的“轮轴国”地位。

伴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新区域主义在全球的快速发展,以自贸区为主要模式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蓬勃发展,引致更加显著和普遍的“意大利面条碗”现象。而透过“意大利面条碗”现象可以“抽茧剥丝”,发现大量的“轮轴—辐条”结构效应。此外,“轮轴—辐条”结构与新区域主义、“意大利面条碗”效应是耦合联系的。帕尔默等学者的新区域主义理念为该结构的发展奠基了一定的理论根基,同时基于对“意大利面条碗”现象的剖析可以窥视出该结构的诸多轮廓形态。20世纪末期,在全球性和区域性层面兴起的诸多自贸区中,已经逐渐表现出较为显著的经贸自由化“轮轴—辐条”结构。

图2-4 全球自贸区的“轮轴—辐条”局部结构

资料来源:WTO官网、中国自贸区服务网,同时借鉴赵世璐(2013)的相关研究。

(五)研究总结

总之,关税同盟理论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开创性地提出了参与方经济福利收益不确定的观点,后续学者的补充性研究又进一步充实了对各参与方的收益分析。随着以自贸区、关税同盟为代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基于对关税同盟理论的持续探究,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针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合理性、必要性、争议性、结构性,从学说和理论的视角提供了诠释、补充和完善,直接或间接引致发展出次优理论、新区域主义、“垫脚石”与“绊脚石”之争、“意大利面条碗”现象、“轮轴—辐条”结构等代表性学术理论或见解,不断在关税同盟理论基础上补充、丰富和完善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体系。 82QFMbOOs6+nwq0q4Bf5yKsw/HwmCS1o4yzHH+1tguTQ1N5Rwd0kzDoa2APSE2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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