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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巩固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自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统一改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县委加强检查,要求各地继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县委在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关于农村工作的文件精神的同时,结合始兴实际情况,采取了有效措施巩固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整农业生产布局,改革农业经济结构;进一步稳定、整顿、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扩大农民的自主权,积极向广大农民宣传党的责任制将长期不变。在组织全面的大检查,帮助农民逐步完善、提高农业生产责任制,与农民签订各种承包合同的同时,各级党委、部门做好机耕、水利、植保、防疾、制种和配种等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工作。县委还强调,不管采取哪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都必须保证公积金、公益金和干部、民办教师报酬及照顾五保户、困难户、烈军属的基本生活需要。这些措施,给县内农村经济注入了强大活力,带来了整个农村的大好形势。1983年,全县粮食总产量比上一年增长6.3%,创历史新高。经济作物产量也大幅度增长,与1980年相比,黄烟增长1.6%,花生增长18%,柑橘种植面积达到433.33公顷,总产量增长2倍;西瓜增长48%,茶叶增长58.3%,蚕桑增长69倍。畜牧水产业也有发展,尤其是养殖面积和水产品产量成倍增长,解决了始兴山区以往吃鱼难的状况。1983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7811万元,比1980年增长17.2%。其中林、牧、副、渔产值所占的比重由1980年的47.6%上升到53.5%。农村商品生产总值4002万元,商品率达38.7%。全县专业户和新的经济联合体4551户,投入劳力9549个,分别占总农户和农业总劳力的14.8%和14%。全县开发“五荒” 2666.67公顷。

1985年底,县内经营得较好的专业户已有106户,共675人,总收入86.7万元,纯收入57.9万元,人均收入857.8元,为县内普通农户人均收入的180.98%,其中有13户收入超万元,有26户出售商品粮农户平均出售7.948吨(含交售给国家和社会销售两部分) 。这些数据表明,联产承包制已逐步改变了过去那种“以粮唯一”的思想观念,从而使农、林、牧、副、渔得到全面发展。

1989年,县委的经济工作指导思想是以“抓生产,促发展;抓调整,保重点;抓改革,求效益”为中心,对农村的改革,完善双层经营,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办好创汇型农业和乡镇企业。重点发展产值高、能出口创汇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使农业由产品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化,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化。5月4日,《韶关日报》在头版头条以《城南乡耕地连片承包见成效》为题报道了始兴县城南乡耕地连片承包的做法,提高了土地使用率和机耕化程度,节省工时,方便管理。

1990年3月,中共始兴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后,县委继续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巩固家庭联产承包制,大力发展效益高的黄烟、蚕桑、水果以及反季节蔬菜等经济作物,全县经济作物与水稻种植面积之比由原来的4 ∶ 6调整为6 ∶ 4,对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建立起一批农业商品基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992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实现了3.7748亿元,比1989年增长26.3%;乡镇企业总产值21476万元,比1989年增长68%;农村人平收入比1989年增长24.6%,年均增长8.1%。 MV8WWl7e7nZNg1i40HWDwbMmJeRIJgTJTGCl2hq6aLFJRMCze4e77hpSl2b1iX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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