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通过开展精神文明的系列活动,全县人民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涌现出一批有共产主义理想、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一代新人。这些人中有普通工人、农民、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和在校学生。同时涌现出一批建设精神文明的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文明村、文明学校、文明商店等。改革开放之初,县妇联围绕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三八红旗手”“文明村”“五好家庭”活动,积极鼓励妇女学文化、学科学、勤劳致富。在“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下,县妇联还组织设立致富信息网,帮助全县妇女提高技术及文化水平。1978年12月,团县委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号召团员参加植树造林,至1979年底,团员共造林1333.67公顷。1980年,团县委发起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组织起学雷锋小组1734个,为治理县内“脏、乱、差”作出了巨大贡献。
1982年,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扫街、植树,带动了精神文明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橱窗等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在学校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在工厂开展“文明生产”活动,在街道开展“文明街”“文明楼”活动,在农村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活动,在商贸开展“文明经商”活动等。通过广泛地开展这些活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具体化、经常化、群众化、制度化,在社会上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从而使县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得有声有色,扎扎实实,推动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