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舟山市交通志(1991—2020)》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全面客观记述舟山境内、主要是改革开放后舟山市交通事业的发展轨迹。
二、本志为舟山交通专业志。为体现“交通志”内容完整、客观,本志参照2013年国家交通运输部启动大部制改革的模式、范畴和综合交通架构,并根据舟山的实际谋篇布局,但在记述中所涉内容略有侧重和详略。
三、《舟山市交通志(1991—2020)》是《舟山市交通志》(1995年版)的续志,时间节点、记述内容衔接《舟山市交通志》(1995年版)。为保持资料完整性、连贯性和无缝衔接,个别事物上下限略有追溯和延伸。续志下限2020年底,重要事项延伸到志书出版。
四、记述地域范围,以2020年底舟山行政区域为基准(含经济功能区),属地入志,不涉管理体制、性质、隶属关系。“有人岛”“无人岛”即指有常住户口居民的岛屿和无常住户口居民的岛屿。公路编号、港口划分、定名、范围等均按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人民政府规定。
五、《舟山市交通志(1991—2020)》横排纵写,设篇、章、节、目、子目五个层次。大事记采用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相结合的记叙法。全志主体采用记叙文体,顺叙法,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叙中。志、记、传、图、表、录诸体并用,彩图置卷首,图表和照片穿插在正文中。概述和篇章节目下的“无题小序”起统揽和点题作用。
六、计量单位,除个别保持历史资料原状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采用公元纪年。1950年5月17日,舟山解放,所提及“解放前”“解放后”,即以此为界。
八、地名、人名、历史上地名,一仍其旧;1991年后地名,采用今标准地称;浙江省内地名,采自《浙江省地名简志》(1998年12月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舟山市海岛数量采自《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舟山市自然资源有关信息数据的通知》(2021年12月27日)公布数据。
九、荣誉榜,荣列1991年以来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个人和集体。
十、入志资料来自档案馆(室)、史志办馆藏和单位提供资料及地方志书、年鉴、书籍、报刊和知情人、当事人回忆等,均经考订后入志,一般不注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