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4日)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十二届青海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五年提案工作回顾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坚持双向发力,切实把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持续推进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抓住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提案2030件,经审查立案1494件,立案率为73.6%,提案办复率、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建议采纳率逐年提升,提案工作服务党政决策、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民生福祉改善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五年来,我们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通过提案履职建言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积极动员和引导各参加单位和广大委员始终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提案认真履职。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和各专委会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动产业“四地”建设、教育医疗改革、新冠疫情防控、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积极谋实招、建诤言、献良策。这些凝聚着政协委员智慧和心血的提案,紧扣全省工作大局、紧跟时代发展所需、紧贴群众生活所盼,站位高、分析透、建议实,既注重发现问题,又注重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仅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年来,我们坚持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切实提高提案整体质量水平。 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和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专题研讨会,聚焦高质量发展探讨问题、交流经验。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秉持“不调研不提提案”的原则,引导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深入调研,务实建言,着力推动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提倡并严格落实有提案意愿的委员每年提1-2件高质量提案,持续发力在集体提案上做“加法”,在委员个人提案上做“减法”,本届政协集体提案的比重达到40%以上;突出抓好知情明政,主动征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专委会的意见建议,开展专题政情通报“菜单式”服务,强化选题引导,确保提出提办“对路”、供需衔接的优质提案;坚持关口前移,严格立案标准,提高立案“门槛”,切实做到应立尽立、可立不可立的不立,有效推动了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注重将会议发言、社情民意、调研视察、专题协商等参政议政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集体提案,增加平时提案。十二届政协征集与立案的提案总体数量有所下降,质量不断得到提升。
——五年来,我们坚持以点带面、打造精品,积极构建提案办理新格局。 推动形成党委、政府和政协共同督办重点提案机制,积极构建省党政主要领导督办、省政府领导领衔办理、省政协领导领衔督办和专委会分工督办重点提案的督办格局,本届政协共督办重点提案101件,组织各类形式的提案办理协商活动130多次,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的落实。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形成提案办理工作合力,会同省委办公厅将提案办理情况列入党委专项督查工作,协调省政府办公厅将提案办理纳入省政府“710”工作制度督查督办范围。各承办单位基本建立了分级办理提案制度,构建了链条化闭环管理机制,与委员的见面率、重点问题的解决率稳步提升,一大批提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有效举措。开展提案和提案办理双向评议,探索开展走访提案承办单位和重点提案“清单式”管理,推动督办工作向办前和办后延伸。启动提案办理“回头看”和清除积案行动,有力推动提案的再办理和落地落实,基本实现了重点提案全部办成A类、届终B类提案基本解决的目标。
——五年来,我们坚持立足实际、守正创新,不断完善提案工作机制。 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注重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质量、以质量促发展。协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暂行规定》,制定和修订了《政协青海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提案和提案办理双向评议办法》《提案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办法(试行)》等制度,以提案工作条例为统领,涵盖提案提交、办理、服务等方面的“1+5+N”提案工作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规范完善重点提案高层办理协商、热点提案集中办理协商、同类提案打包办理协商机制。全面实施提案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提案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促进了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年来,我们坚持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努力营造共促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做好提案宣传工作、讲好提案故事作为促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介,大力宣传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作用和提案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政协委员履职风采和承办单位工作成效,讲好政协提案故事,发出新时代政协提案“好声音”,进一步激发各方面做好提案工作的积极性。在省政协门户网站设立“提案公开”专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优秀提案、先进提案承办单位、优秀提案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发挥典型引领示范激励效应。邀请专家学者、新闻媒体深度参与提案办理协商活动,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五年提案工作的主要体会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一些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为做好今后提案工作提供了借鉴和遵循。
第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本质要求。 提案只有紧扣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才能把握着力重点,彰显意义价值。提案工作必须始终围绕全省发展的大目标,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自觉做到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提案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积极运用提案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各界共识、促进问题解决,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
第二,坚持质量第一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活力源泉。 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案质量是前提,办理质量是关键,服务质量是保障,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必须始终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三个质量”同步发力、整体推进,才能推动提案工作上水平。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做好提案工作的价值所在。 坚持履职为民是人民政协性质和使命的重要体现,也是提案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必须强化“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体地落实到提案工作中,自觉把提出提案和办理提案的过程变成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过程,把提案履职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始终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四,坚持双向发力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时代使命。 要始终把双向发力作为提案工作的着力点,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通过提案既实现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履行职能,积极建言资政,帮助党委政府改进工作,又在提案提出和办理过程中,弘扬团结民主主题,强化统战功能,协助党委政府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鼓舞人心、团结奋斗的工作,在推动解决问题中广泛凝聚共识,从而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增动力、添助力、聚合力。
第五,坚持健全制度机制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有效保障。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保障。要始终从提案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出发,通过完善制度机制,突出提案工作的基础地位和作用,规范提案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反馈程序,明确提案工作的职责,确保提案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按章行事。
回顾五年来的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新时代发展要求和广大政协委员及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提案工作的基础性地位需要进一步加强,提案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提案督办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跟踪落实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委员,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进“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关键时期。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新使命,需要人民政协展示新作为,作出新贡献。提案工作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对坚持人民政协制度、发展人民政协事业的重大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提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责任和使命,坚持质量优先不动摇、守正创新不停步、履职尽责不懈怠,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进一步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夯实提案工作基础性地位。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提案是政协委员最直接、最有效的履职方式。做好新时代政协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研究部署提案工作,注重发挥提案工作的优势。要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工作全局性的认识,不断夯实提案工作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推动形成领导重视、委员参与、各方支持、社会关注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要注重发挥提案工作的优势特点,聚焦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担当作为,积极建言,切实发挥好提案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积极作用,主动在服务决策、助推发展、改善民生中谋实招、建诤言、献良策。
(二)紧紧围绕“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履职尽责。 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牢记责任使命,胸怀“国之大者”,关注“省之大要”,紧扣“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奋斗目标,持续关注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等关系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精准选题,深入调研,高层次建言,高水平献策,努力形成更为有力推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的高质量、高水准提案,充分发挥提案在服务和推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努力提升提案工作质量。 继续坚持在高标准选育提案上下功夫,秉持“不调研不提提案”理念,引导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深入调研,务实建言。要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界别在政协提案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打造更多的优质提案、精品提案。要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协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重视、机制健全、重点突出、讲求实效的提案办理协商格局,推动重点提案高层协商、热点提案集中协商、难点提案反复协商等方面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立法协商的协调互动、同频共振。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着力提升提案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知情明政工作,努力在提交前、督办中、办理后为委员运用提案履职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不断完善提案工作机制。 要紧跟时代步伐,紧贴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提案工作新途径、新举措。重点围绕提案选题和征集,审查和交办,督办和协商,评议和公开,创新工作理念,健全制度机制,形成一整套符合提案工作实际的举措和办法,推动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创新和规范督办方式,着力发挥重点提案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民主监督性提案在重点提案中的比重,寓监督于协商之中,努力发挥提案的民主监督作用。要强化提、办、督各方的协同联动,形成齐心协力、整体推进、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全力推动新一届政协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委员,中共二十大发出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伟大号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民政协的舞台更加宽广,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我们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的使命担当,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履职尽责,用心用情用力推动全省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