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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青海省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协〔2023〕15号

(2023年11月6日政协第十三届青海省委员会第十三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省政协调研工作,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调查研究是人民政协一项传统的经常性工作,也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是决定政协履职质量和效能的关键环节。政协是委员发言、建言的地方,只有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才有依据,发表意见才有底气,建言献策才有力量,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一刻也离不开调查研究。这是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基础环节,是做到人民政协为人民、凝心聚力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政协委员履职本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途径。

做好新时代政协调查研究,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和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助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作为主题主线,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加快推进产业“四地”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热点难点问题摸实情、建真言、献良策,有效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施策需求;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牢固树立研以致用的理念,自觉把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大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力度,更好发挥调研优化决策、改进政策、促进工作的作用;要坚持改进作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确保调研活动节俭、务实、高效。

二、规范程序

2.科学确定调研选题。每年年初,依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省政协党组工作要点、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省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等,各专委会和机关各部门有针对性选择调研题目,分别梳理后送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汇总,办公厅在综合平衡后,提出各选题责任部门和重大调研课题建议,形成省政协年度调研计划草案,报主席会议审定。主席、副主席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研题目,纳入调研计划。

3.精心做好调研准备。各调研选题责任部门围绕调研课题,提前搜集相关背景资料,在此基础上拟定具体调研方案,内容包括调研题目、调研目的、时间地点、调研重点、进度安排、调研人员、调研提纲、成果转化方式、新闻报道安排、后勤保障等。在安排调研地点时,不能只走“经典路线”,只看“盆景”“样板”,要兼顾具有典型经验的地区、单位、项目和自然条件差、工作基础差、情况复杂困难大、群众意见比较多的地方。

4.优化调研队伍构成。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专委会主任或专职副主任担任,重要调研活动可邀请省政协主席或副主席带队。调研组成员以相关专门委员会或界别的委员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吸收专家学者等参加。可以课题为纽带,有关专门委员会之间、界别之间配合调研,与各民主党派、省工商联联合调研,与市州县区政协协同调研。中共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调研时间超过5天的调研组,应成立中共临时党支部,并随调研结束而结束工作。

5.深入开展实地调研。要做到放下架子、俯下身子,通过深入基层和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了解实情、体察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在实地调研之前,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一次情况通报会,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情况,进一步细化题目、找准切口。调研方式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交流、问卷调查和暗访、随访等方式进行。同时,要主动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大趋势,更多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方式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可采取整体调研与分组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小而精”的调研小组,开展定向定点调研,深入基层“解剖麻雀”,在近距离接触、全天候观察、沉浸式体验中,全方位、立体式掌握真实情况。

6.认真组织研究论证。实地调研后期或结束后,应及时召开调研组内部研讨会,对调查材料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要善于运用交换、比较、反复的方法,通过深度研究、综合分析,把零散认识系统化、粗浅认识深刻化、感性认识理性化。可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咨询论证,做好综合分析和对策研究。

三、成果转化

7.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调研结束后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起草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品意识,发扬工匠精神,树立质量优先的工作导向,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做到事实准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表述严谨、文字精练,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调研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尤其把好政治关和内容关,确保高质量。

8.丰富调研成果反映形式。把调研与政协履职的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加强调研资料的整合与共享,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提案、会议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反映调研成果。可推荐调研组委员代表在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或其他座谈会上发言。

9.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重大课题调研报告应按程序报批后,报送中共青海省委、省人民政府,并及时跟进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调研成果的批示情况,收集相关部门调研成果的吸收采纳情况,促进调研成果细化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的具体政策举措,更多地让人民群众可感可获。

10.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和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青海政协》杂志等媒体的作用,加强对调研成果的宣传报道,并择优在《青海政协调研》刊发。重要调研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行报道。 insOi3eF5nW/XqTOMTomKxkc2FEyyRezAZrIyggYcXLftVJzviPufRFyT71X11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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