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的研讨交流发言
(2023年3月30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了不同历史时期党团结带领人民为现代化而奋斗的光辉历程和作出的重大贡献,深刻阐明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我们进一步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在新征程上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领悟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鲜明阐释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发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号召。中国式现代化彻底打破“现代化就是西方化”的迷思,是我们党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又一伟大创造,思想深邃、立意高远、架构宏大,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入领会把握。要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党的二十大明确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宗旨和根本政治立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充分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取向,是我们党对现代化建设规律的科学认识与深入总结。要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方式。党的二十大明确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创新论断,从九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解答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往哪走”“怎么做”,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划定了政治原则,提供了理论依据,指出了思想保证、路径选择、着力方向。要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原则。党的二十大明确,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以下重大原则,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这是我们党深刻分析中国式现代化面临的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对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的具体运用,指明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路径。
二、凝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必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党的二十大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这一战略部署充分体现出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更加需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国家的向心力,凝聚起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伟力。要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基础。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才能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繁荣各民族。我们要将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与共”、强化“五个认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到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确保拥有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发展自信心。要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经济基础。共同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和实现民族团结的根本手段。我们要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紧密结合青海省情实际和发展定位,进一步探索将“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将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争取落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加快补齐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短板,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我们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强化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推动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以民族间交流交融促进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文化交融共生、和谐发展。要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民族法律法规的实施,开创了中国人民运用自己的法律制度,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历史先河。我们要坚持用法治手段来保障和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稳定的矛盾纠纷,保证各族群众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三、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我省民族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汪洋主席也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青海有条件走在前列。”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保持高位推进民族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了“五个第一”,民族团结进步已经成为青海在全国立得住、叫得响的“金名片”。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把民族工作作为“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和“八个坚定不移”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做好新时代青海民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我省民族工作,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大对有影响力的人的教育,引导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树立典型示范,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以河湟地区多元一体的民族关系和民族文化为背景,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实践基地和体验馆,认真总结西宁市、青海民族大学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典范单位的经验做法,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并面向全省推广,推动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要促进民族“三交”,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加大“石榴籽社区”建设力度,促进教育教学互嵌、工业就业互嵌、文化交流互嵌、生活情感互嵌,着力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四是要推动经济发展,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打造“高地”、建设“四地”过程之中,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融合发展行动,着力提升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水平,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五是要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在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中的权重,着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