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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经历的玉屏箫笛发展实况

刘文忠

我的父亲叫刘金荣,生于 1897 年,据他讲述,清朝光绪年间,叔祖父刘万清自己做箫笛售卖,后来因生逢乱世出家做了玉屏回龙山和尚,后云游四方为游僧,从此杳无音讯。父亲刘金荣(号崑山),开始经营小商贩,从小跟叔祖父学做箫笛、烟杆,1925 年专业箫笛。

1932 年,父亲挂出“刘崑山祖遗平箫”牌匾正式营业。1934 年,我从玉屏高小肄业,便跟随父亲从事箫笛生产。1936 年,湘黔公路通车,外省人士、商人往来入黔,交通便利,箫笛生意较好,促进了箫笛生产的蓬勃发展。七七事变,日寇大举侵华,华北沦陷,大批外省客商、难民纷纷涌入贵州,玉屏箫笛业开始大发展,当时玉屏县城经营箫笛者就有 10 多家,大部分从箫笛的半成品加工成产品,本县的塔坡及毗邻晃县林冲乡、天堂乡枫木寨、竹坪中坡田、宋寨做箫笛的 60 多人,均生产半成品。

1941 年到 1945 年,因抽壮丁当兵,中断 4 年。1945 年抗战胜利后回家仍做箫笛,到如今从事箫笛生产 50 年。1945 年以刘崑山生产的箫笛和张仑山(张绍勋)、谢嵩山(谢玉堂)的箫笛参加贵州省物资交易展览会获奖。

玉屏箫笛联营制造厂的起落

1951 年,郑辉蒸、张绍勋开始商议,欲将县城箫笛经营者组织起来建立玉屏箫笛联营制造厂,与各经营生产者商议并得到同意支持。即由刘崑山(刘文忠)、郑芝山(郑辉蒸)、罗云山(罗立祥)、张仑山(张绍勋)、聂凤鸣(聂泽辉)、李凤山(李应斌)、黄云山(黄忠)、黄仲山(黄权)、王金山(王庆炳)、洪平山(洪以贵)、彭忠山(彭天佑)、吴云山(吴宗元)、田仁山(田善彬)、彭仲山(彭连科)等人组成了玉屏县箫笛联营制造厂。选出经理罗立祥,副经理刘文忠,会计张绍勋,营业员郑辉蒸、聂凤鸣 2 人负责生产。除营业员每月各大米 100 斤外,两位经理尽义务。当时议定每人交股金 15元入股,或用半成品折价入股进厂。筹备就绪后,当年,玉屏县箫笛联营制造厂确定成立,于 1952 年元月开始营业,三个月后会计张绍勋因主营医药事业而辞职,便另请会计李萝梅,月工资 15 元。

经过一年时间,营业不景气,其原因:一是成本高,没有从毛竹加工成产成品,而是购买半成品加工,费用较大,入不敷出。二是个人精力有限,没有工资待遇,全家 6 人生活来源仅靠母亲的旅社收入维持。三是箫笛生产者仅 7 人,另一半没有从事箫笛生产,心思不在箫笛发展上,绝大多数生产者在农村。这些原因致使联营厂终以失败散伙。

六人组建箫笛生产小组经过

1954 年,我在郑辉蒸门市部时遇到县长席达同志,他非常关心民族工艺的发展前途,对我们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你们手工业必须组织起来走集体富裕的道路,有困难互相帮助解决,实行分工合作,箫笛业才有更好的发展。”随后,我与郑辉蒸商议,吸取联营厂失败的经验教训,走自力更生、自产自销的路子,再次组织一个生产小组。这一次我们经过深思熟虑,于是邀约懂得箫笛制作雕刻的姚源汉、李凤山、聂凤鸣、杨辉共 6 人。

小组创建之初,当时一无资金、二无厂房、三无门市部。为使箫笛小组成立起来,我尽家中所有倾囊相助,将自家办的旅社停业无偿地作职工宿舍和门市部。每人交股金 15 元,并将自己的箫笛存货全部估价 100 元借给小组作本钱,每人先凑一碗米修整门市部。1954 年 11 月召开六人会议,正式定名为“玉屏县城关箫笛生产合作小组”,即玉屏县箫笛厂的前身。我当选组长兼财务,聂凤鸣任出纳保管,杨辉采购竹子,郑辉蒸、李凤山、姚源汉 3 人专职生产,1955 年 2 月开张营业。

当时,我们实行生产上自产自销,从采购毛竹、制坯、雕刻、打磨、上色、检验一整套工艺制作过程,劳动报酬上按劳取酬,定额计件,每人每天必须完成当天生产定额。以我过去的生产经验制定产品质量规格,严把产品质量关,指定专人对成品逐件核校、检验。生产技术上相互学习,互相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工艺制作技术,每人每月工资 15 元。搞业务耽搁的时间实行误工补贴,家属可以在家给小组加工付计件工资。每晚 8—10点钟学习技术和文化知识,每星期六晚上召开生活检讨会,总结这一星期内的思想、经验、教训。在生产的同时,注重培养年轻人,1955 年 7 月,我们小组吸收顾国富为第一个徒弟。

经过全组人员的同心协力,箫笛生产和销路有了长远发展。虽然,1955 年 7 月王金山、洪以贵又组织了一个“玉屏农村家庭箫笛手工合作小组”与我组竞争,但我组上下同心同德,齐心合力,自产自销,保证产品质量和信誉,我组的箫笛生产经营仍稳步前进。

玉屏县箫笛生产合作社时期

1956 年,国家掀起合作化高潮,以生产小组为基础,改为玉屏县箫笛生产合作社,扩大了生产规模,吸收有生产技术能力的人员进社。有王金山、洪平山、姚源长、姚本林、姚治清、姚茂英、杨明江、钟盛湘、钟德汉、宋志清,吴举芝刻章。每人股金 20 元,年终进行股金分红。大会推选郑辉蒸为主任,我为会计负责日常生产管理。

同年 4 月,我赴铜仁地区会计训练班学习 3 个月,回厂后发挥内当家作用,协助主任搞好外销业务,制定生产定额及个人生产任务。在管理上,除原有的规章制度仍执行外,为方便生产管理,将生产分为三个车间:制坯车间、刻字车间、成品车间。每个车间选 1 名组长负责,还实行上、下班打铃制度,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予以一定的惩罚。在上级的关心和支持下,生产不断发展,公共积累增加,职工福利、劳保有了保证,多次得到省、地、县的表扬和奖励。

为满足笛子爱好者的需要,我将在 1950 年试制成功的定调笛G、A尺码交给制坯车间彭明珍生产。年度评奖时,彭明珍因会做定调笛被评为劳动模范。

1956 年 8 月,玉屏箫笛开始向海外出口,年产值 3000 元。1956 年底,社里自筹资金 3000 元、贷款 8000 元,新建了 400 平方米一楼一底的厂房。社里租我的房子作为职工宿舍。

有了厂房和资金积累,箫笛生产初具规模,一切干得红红火火。1958年初,先后购置了生产设备,有刨节机、通节机、打眼机 3 台。1960 年,又增加自动打孔机 1 台,实行半机械操作生产,从而减轻了职工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效率。

玉屏县箫笛生产合作工厂时期

在党和上级的直接关怀下,1957 年转为大集体玉屏县箫笛生产合作工厂,委任郑辉蒸为厂长,委任我为会计。厂名的变更没有影响生产,一切工作照常运行。

1958 年“大跃进”开始后,又转为国营玉屏县箫笛厂,并且增强党在工厂的领导地位,上级派人来我厂,党的领导不再由厂内部产生,第一任党支部书记雷声崇,第二任党支部书记陈海庭,第三任党支部书记翟占德,配有秘书史宗荣,还建立了工会组织,为职工谋利益。

从 1956 年到1959 年,先后吸收新学徒 20 人,还承接兴隆乡因“大跃进”下马的铁厂职工和铜仁文工队 50余人,工厂职工大增,人数达到 102人。1958 年,省轻工业厅拨款 2 万元购买太阳山的竹山作箫笛厂原料基地,签字约 1 张。同时,县政府又将飞凤山划为箫笛厂的原材料基地。有了党的正确领导和关怀,箫笛厂沿着党指引的方向不断地发展、壮大、完善。

2009 年中央电视台“欢乐中国行”栏目采访刘泽松

1959 年 7 月,郑辉蒸参加了中央轻工业民族乐器试点组 3 个月,郑辉蒸开会的资料和玉屏箫笛规格质量均由我提供。同年 10 月,我作为代表出席了全国第一届民族乐器代表会议,参加讨论民族乐器质量标准的制定,交流了经验。后来,中央轻工业部颁发了“箫笛质量标准”(玉屏箫例外)。1960 年以后,我厂箫笛的生产有了科学技术的依据,重新制定了各种笛子和洞箫的质量规格,这些资料均由我执笔完成。如曲笛、梆笛、定笛、洞箫。

玉屏箫笛在保持其传统制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工艺,因此,玉屏箫笛畅销国内外,享有盛名,每年都有出口任务,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和公共资金的积累。

由于 1958 年实行“大跃进”,全民大办钢铁,人民公社化一系列社会活动与变迁,又加上三年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产生活,许多人并不热爱箫笛,制作水平低劣,严重阻碍了箫笛生产的健康发展。1960 年,国家开始在机关、厂矿精简人员,大批职工下放到农村,我厂仅留 10 多名懂技术的职工维持生产,玉屏箫笛厂由国营又转为集体。1961 年到 1962 年,先后收回原下放的有生产技术的职工 10 多人。

1958 年,贵州省轻工业厅组建一个贵州省工艺美术社,招募全省各县名牌产品的艺人为职工,箫笛厂派擅长雕刻的李凤山、顾国富、郑奕涛(学徒)3 人参加。1961 年该社解散,顾国富又回到箫笛厂,儿子刘泽松 1959年被招收进厂,于 1962 年与顾国富去上海民族乐器厂学习 1 个月。

随后十年“文化大革命”的经历,耗费了我们半生心血所积累的一切生产资料,就连我们记账的笔记本也遭劫难,许多珍贵的资料全部抄没。从此,我便埋头车间,不再关心过问政治社会活动与生产。1982 年退休后,因退休费仅 26 元,难以维持基本生活,于 1985 年办起了个体经营箫笛,自产自销。

1989 年,为使玉屏箫笛发扬光大,刘氏箫笛后继有人,我支持原在箫笛厂工作,并具有一定生产经验和吹奏技艺的儿子刘泽松回家,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箫笛。1991 年,又培养学徒吴继红,在一定程度上为箫笛繁衍起了积极作用。1994 年,又招收钟传良专门从事雕刻工作。

回想我的一生,为玉屏箫笛厂的创建尽了最大努力,耗费了一生心血,在有生之年愿为后代,在箫笛普及方面写点知晓的资料,为弘扬箫笛文化再作贡献。

(作者系玉屏箫笛厂核心创始人之一) JnFrKWjQmFYgC8TsMMurjj9yYztp8dbPpQ6eVA5dOeUsOcQIO15F84E9T4E6VT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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