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5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浙南游击纵队司令部宣告温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是年5月11日,建公安科,浙南游击纵队第三支队队长周丕振兼任科长。是年6月2日,奉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电令,对原温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充实与调整,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区温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是年6月8日,军管会下设公安部,二十一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张铁任部长。内设秘书科、行政治安科、侦察科、审讯科、政卫队,外建城东、城南、城西、落霞、中央等5个派出所,工作人员近60人。
1949年9月9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专属公安局长崔子明兼任局长,局机关驻广场路70号。是年10月,设市区城东、城中、城西3个分局,市区派出所增设到14个。1950年7月,市区3个公安分局撤销,建人事科、水上分局。1953年8月,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中区5个公安分局。1955年6月,市区5个公安分局撤销,改设海坦、五马、九山3个分局。1959年,市区按3个人民公社设置,建城东、城西、五马3个公安分局。公社内部设政法公安部,与公安分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61年12月,3个分局撤销。
1981年10月,温州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地区行署公安处、温州市公安局随之合并,称温州市公安局,驻广场路70号。1982年1月在市区设东城、南城、西城3个公安分局。1984年2月,原东城、南城、西城三个公安分局撤并建立温州市公安局城区分局。1985年3月,温州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更名为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局机关驻广场路70号。管辖原市区东城、南城、西城3个公安分局的工作范围,代管近郊区公安工作。建局时设政治处、纪检组、秘书科、行政科、侦察科、保卫科、治安科、预审科、刑事侦查大队、行政拘留所及东风、朔门、鼓楼、海坦、洪殿、五马、松台、大南、小南、市中、莲池、西山、广化等13个派出所。2001年8月,根据区划调整,瓯海区公安分局藤桥派出所、山福派出所、站前派出所及永嘉县公安局七都派出所划归鹿城区公安分局管辖。
建局以来,分局按照区政府批准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进行了3次机构改革,公安队伍和现役部队(武警、消防)不断壮大,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