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既霖 (1) 字夏云,玄次子。年十四补长阳博士弟子,以兄沛霖无子袭职。时大清定鼎七八年矣,诸残寇降明者荆侯王光兴等十余家,穷蹙窜西山,借明朝为名,征粮索饷,施、归、长、巴之间,受其扰害,乙未岁既霖投诚我朝 (2) ,晋授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宣慰使,加少傅兼太子太傅 (3) ,赐蟒玉正一品服色。丙申年卒 (4) ,年三十有八。
(1)田既霖: (公元1610—1657年)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袭职,在位9年。
(2)乙未岁 :清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
(3)少傅 :职官名。“三孤”之一,亦称“三少”,次于三公,周代始置,为君国辅弼之官。与少师﹑少保的合称。后一般为大官加衔,以示恩宠而无实职。 太子太傅 :职官名。汉时所置,与太子少傅同为辅导太子之官。晋时,与太子太师、太子太保、太子少傅、太子少师、太子少保同称“东宫六傅”,职事依旧。隋、唐以后仅为加官、赠官的虚衔,不再担任原有职务。
(4)丙申年 :清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是年止,田既霖在位9年。
田甘霖 (1) 字特云,号铁峰,玄三子。年二十补博士弟子,以兄既霖无子袭职。残明降寇之为勋镇者 (2) ,藉容美奉本朝正朔为口实 (3) ,阨之于皖国公刘体纯营中 (4) ,督部李荫祖奏闻 (5) ,奉世祖章皇帝恩旨 (6) ,有“田甘霖能否脱归 (7) ,星速奏闻”之谕,后多方解险,栖迟澧阳者 (8) ,四年乃归,任事凋残之余,经营安集,并创立学宫。康熙间 (9) ,吴逆窃叛 (10) ,胁授伪命。乙卯年卒 (11) ,年六十有三。
(1)田甘霖: (公元1625—1675年)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袭职,在位18年。
(2)镇 :即镇军,清代总兵的俗称。
(3)正朔 :原意为一年中的第一天,即农历正月初一。后亦泛指历法,古代改朝换代时新立帝王颁行的新历法。《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士诚……因遂通款元朝,奉其正朔,封为王爵,各守封疆。”
(4)阨 :困阨(厄)。 刘体纯:(?—1663 年)明末清初人,又名刘体仁、二虎,号飞虎。明末农民起义军将领,李自成部将。1646年九月,接受大明隆武朝的节制,与大明联合抗清;1647年接受明永历帝赐封“皖国公”,与马腾云部驻巴县陈家坡;1651年底,贺珍、刘体纯、袁宗第、塔天宝、李来亨、郝摇旗等人率领的大顺军余部,先后转移到川东地区,与当地抗清武装相结合,组成了著名的“夔东十三家”。1662年七月,清朝四川总督李国英向朝廷建议发动“三省会剿”(四川、湖广、陕西),经两月余,刘体纯因弹尽粮绝,全军覆灭,与家人一起自缢而死。
(5)督部: 总督的别称。 李荫祖: (公元1629—1664年)字绳武,先后主持赈灾直隶、湖广等地,备兵防剿荆襄农民军余部,顺治末年病休,康熙三年卒。
(6)世祖章皇帝: 即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清朝第三位皇帝(公元1643—1661年在位),年号顺治。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顺治帝去世,终年24岁,庙号世祖,谥号体天隆运定统建极英睿钦文显武大德弘功至仁纯孝章皇帝。
(7)脱归: 脱身、逃归。
(8)栖迟: 游息滞留,漂泊失意。 澧阳: 即湖南省澧县。
(9)康熙: (公元1662—1722年)为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公元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的年号,在位61年。
(10)吴逆: 即吴三桂(公元1612年6月8日—1678年10月2日),字长伯,又字月所,明崇祯时为辽东总兵,封平西伯,镇守山海关,后又以父荫为都督指挥。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降清,在山海关大战中大败李自成,封平西王。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吴三桂镇守云南,引兵入缅甸,迫缅甸王交出南明永历帝。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吴三桂杀南明永历帝于昆明。同年,晋封为平西亲王,与福建靖南王耿精忠、广东平南王尚可喜并称“三藩”。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朝廷下令撤藩,吴三桂遂自称周王、总统天下水陆大元帅、兴明讨虏大将军,发布檄文,史称“三藩之乱”。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吴三桂在衡州(今衡阳市)登基为皇帝,国号大周,建都衡阳,建元昭武,同年秋在衡阳病逝。
(11)乙卯年: 即清康熙十四年(公元1675年)。
田舜年 (1) 字韶初,号九峰,甘霖子。初受吴逆伪敕,后缴换袭职,屡奉檄从征,著有劳绩,能文章,所交多一时名士。有《二十一史纂》《容阳世述录》《许田射猎传奇》诸书行世。康熙四十五年在武昌卒 (2) ,年六十有七。
(1)田舜年: (公元1639—1706年)康熙十四年(公元1675年)袭职,在位28年。田舜年以振兴容美为己任,大力提倡学习汉文化,通过结亲联姻将“以控制容美为己任”的麻寮千户所门户大开,成为容美向外扩张的主要通道,拓展疆域,发展经济,开始将药材、桐油、茶叶等农产品驮运出山,通过水路销往山外市场。因为酷爱诗歌、戏剧艺术,与著名诗人孔尚任诗书往来,神交多年,孔氏听闻容美演艺《桃花扇》,特委托好友顾彩游历容美,顾彩不仅给戏班女优教演《南桃花扇》,还将所见所闻结集《容美纪游》,向外界传播。田舜年执政期间,容美形成了大西南土家族聚居地区历史上最早的“开放”时期,亦是容美土司的兴盛时期。
(2)康熙四十五年 :即公元1706年。
田旻如 (1) 舜年子。初为通州州同,承袭父职。康熙五十二年 (2) ,左都御史赵申乔劾奏 (3) ,奉恩旨原宥 (4) ,令其改过自新。雍正十一年 (5) ,湖广总督迈柱复列款参奏 (6) ,奉旨令其来京讯问,旻如托词支延,大府复委员督催,旻如于是年十一月十一日自缢 (7) 。土目、土民遂将部印一十八颗,解赴荆州,公恳改土归流。
(1)田旻如:(?—1733 年)旻如袭职前,由兄长田昺如于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袭父职,康熙四十五年时,因与父不和,昺如被摘印下狱,后逃往桑植,在位3年。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于直隶通州州同任上,受敕命回司袭容美宣慰使一职,在位26年。
(2)康熙五十二年 :公元1713年。
(3)赵申乔 :(公元1644—1720年)字松伍,又字慎旃,号白云旧人,江南武进(今江苏常州)人,清朝大臣。 劾奏: 上奏罪状,加以弹劾。
(4)原宥 yòu :原谅宽恕。《后汉书·卷六六·陈蕃传》:“请加原宥,升之爵任。”
(5)雍正十一年 :公元1733年。
(6)迈柱 :(公元1670—1738年)喜塔拉氏,满洲镶蓝旗人,清朝大臣。初授笔帖式,三迁户部员外郎,授御史。迈柱为推行税制改革声绩显著,官历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好财,麻城冤案的缔造者之一。五年,授湖广总督;十三年,迈柱因麻城冤狱案与巡抚吴应棻相歧,入京,召拜武英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乾隆元年,兼管工部;二年,以病乞解任;三年,卒。
(7)旻如于是年十一月十一日自缢 :旻如自缢时间为“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应与刑部原题部文吻合。详见后注。
雍正十三年,改司为鹤峰州,所有原题部文节录于左 (1) :
刑部咨开 (2) ,本部会同吏部院寺会看,得容美土司田旻如不遵法纪、滥给劄付 (3) 、私征钱粮一案,据湖广总督迈柱疏称:田旻如世受国恩,又蒙皇上屡次宥其过愆 (4) ,令其悛改 (5) ,无如非礼越分,私给劄付,擅用阉人,僭造九间五层衙署 (6) ,并建钟鼓楼,上设龙凤鼓、景阳钟,且横征滥派,党护两婿,经臣列款纠参,蒙皇恩优渥 (7) ,令其来京讯问,即当星驰阙廷 (8) ,泥首悔罪 (9) ,乃扶同土目向日芳 (10) 、向虎,阉人刘冒、仁寿、禄寿、史东东等商谋,假捏抚恤水灾,奏请宽限,携眷齐赴平山寨险处。又已因党护长婿覃楚昭经部议革职 (11) ,复纵次婿覃禹鼎淫杀旗长藏匿 (12) ,不容州县拘审,自知悖逆昭著,恐致问罪之师。于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初三日,携眷搬入万全洞,负固不出,土目张彤砫首先缴印,余众渐次投出,旻如自知负罪深重,民心已变,于是月十一日畏罪自缢 (13) 。
(1)于左 :竖排文章格式,指陈述事项均由左逐项排列,相当于横排文章的如下或下列。
(2)咨 :旧时用于同级部门的一种公文,亦称咨文。
(3)劄付 zhā fù:官府中上级给下级的公文。
(4)过愆 guò qiān:亦作“过諐”,过失、错误。
(5)悛改 quān gǎi:悔悟、改过。
(6)僭造 :超越规制建造或修建。
(7)优渥 :优厚的待遇。
(8)阙廷 :朝廷,亦借指京城。
(9)泥首 :叩首至地而泥污额头,引申为谢罪。《晋书·卷七三·庾亮传》:“亮明日又泥首谢罪,乞骸骨,欲阖门投窜山海。”
(10)扶同 :符合,附和;伙同。
(11)覃楚昭 :东乡土司覃寿春之子,作恶多端,以“得罪正罚”之罪,朝廷于雍正十三年对土司施行改土归流。
(12)覃禹鼎 :施南土司最后一位土王,因奸淫族内旗长之媳张氏而杀人灭口,鼎怕命案缠身,逃往容美躲藏。田旻如自缢而亡,鼎被清兵俘获,连夜解往渔洋关以“淫恶抗提”之罪正法,于雍正十三年对土司施行改土归流。
(13)于是月十一日畏罪自缢 :田旻如自缢时间应以此刑部题文为准,即“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经臣奏报,奉准部覆,将田旻如子弟及阉人助虐之处,行令饬审,各犯供认前情不讳,应以逃避山泽、不服拘换、拒敌官兵律拟斩,虽经自缢仍开棺戮尸,同谋之向日芳等,俱拟斩决。刘安太拟绞,监候向志高等俱拟流等因。
具奏奉旨,田旻如畏罪潜藏,投缳自尽,尚与抗拒官兵者有间,着从宽免其戮尸,凡田旻如之孽皆由自作。其眷属及胁从牵连之人,俱系听伊指使,情有可原。此本内所拟斩绞各犯,俱从宽免死,交与总督迈柱,分别安插别省居住,田旻如之衣饰等物,仍赏给田旻如之妻、子,其田产亦不必入官,着查明变价,亦赏伊妻、子,以为度日之资,所有牵连治罪各犯,着迈柱酌其情罪减等发落。其首先缴印之石梁司长官张彤砫,着赏给千总职衔,支食俸薪以示奖励,钦此。
又
刑部咨开:本部会同户部会议,得容美土司田旻如等不遵法纪一案,据湖广总督迈柱疏称,遵查田旻如既蒙皇仁原宥,免其戮尸。其眷属及所拟斩绞各犯,俱从宽免死,分别安插,则田旻如之妻妾子女,应请照犯斩绞,土司之家口,安插远省,例与应流徙乌喇之父母祖孙兄弟免其异处,一并解交陕西安插。其向日芳、向虎,阉人刘冒、仁寿、史东东俱系拟斩之犯。今蒙皇上法外施仁,从宽免死,应将田旻如家口解交陕西安插,令其团聚。至向日芳等虽免死,不便一同安插,应请将向日芳、向虎,阉人刘冒、仁寿、史东东解交广东安插。其向日芳等之眷属,亦当仰体圣慈,与向日芳一同安插。再田旻如之田产,既沐皇恩,赏给伊妻、子,以为度日之资,其向日芳等田产应请变价,赏给伊等,以广皇仁。除田旻如之衣饰等物已给伊妻、子收领外,其各田产一时难于变售,应请确估定价,先动存公银两照数给予,分别起解,再行归款。先缴印之土弁张彤砫,既蒙皇恩赏给千总职衔,支食俸薪银两,应于奉文之日为始,令地方官于地丁银内支给造报。伊弟田琨如及田召南,均无助虐情事,原议照律不坐,但容美已经改流,不便发回土境,应于本省另行安插,使得其所等因。俱题前来,除拟徒之麻老丑已经病故不议外 (1) ,应如该督所题完结等因,雍正十三年闰四月二十日奉旨依议,钦此。
(1)拟徒 :徒,即“徒流”,古代刑罚,意思为徒刑或流刑,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本意为拟定徒流。
又
吏部咨开:本部会议,得湖广总督迈柱等疏称,容美地方幅员一千五百余里,非分设一州一县,不足以资治理。今查容美司旧志,人烟聚集,应于此处设知州一员,吏目一员。五里坪距旧司治稍远,与慈利县河道相近,拟设州同一员。北佳坪为北路要区,拟设州判一员。均属新州管辖。五峰司地势开敞,为石梁、水浕、长茅诸司总会,应于此处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东西以金山云雾村为界,南北以百顺桥为界。约计州境周围八百余里,县境周围六百余里。又湾潭地方系适中之地,应于此处设分防同知一员,就近稽查弹压。查容美旧属荆州府辖,但荆州远在东北,惟于彝陵则仅隔长阳一县,且设有重镇,向来容美边地事,原责成彝陵镇控制。今文武事应画一 (1) ,应于彝陵建立府治,改彝陵州为附郭之县,再彝陵既设府治,归州应改去直隶 (2) ,并长阳、兴山、巴东三县,与容美议设之一州一县,共二州五县,均隶新府管辖,仍以荆州道为统辖。又容美大崖关外即湖南慈利县界,其所属山羊隘远距县城,通容美河道,应将大崖关外慈利所辖,近关五十里以内之地,拨归新州管辖,设巡检一员,以资巡防,其原有土百户一员应请革除等语,应如该督等所请,容美旧司治地,方准其设立云云。
(1)画一 :一致、一律。《史记·卷五四·曹相国世家》:“萧何为法,顜(jiǎng)若画一。”
(2)归州 :唐武德二年(公元619年)置归州,辖秭归、巴东二县,治所在秭归县。清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升归州为直隶州,辖长阳、兴山、巴东、恩施四县及容美、龙潭19个土司;雍正十三年归州降为县级州(散州),隶宜昌府。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州为县,即今湖北秭归县归州镇。
又疏称:新府、州、县如蒙俞允,恭请钦定佳名等因 (1) 。雍正十三年三月初一日,奉旨依议。钦此。
(1)钦定佳名 :即宜昌府、鹤峰州、长乐县,其名称均由雍正皇帝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