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坚强化中央集权,办的第一件事就是改革北周的官制。
北周实行的六官制是从西魏流传下来的。所谓“六官”,包括:
天官府:主官为大冢宰,总领百官。
地官府:主官为大司徒,主管土地、户籍、赋役等事务。
春官府:主官为大宗伯,主管礼仪、祭祀、历法、乐舞等事务。
夏官府:主官为大司马,主管军政、军备、宿卫等事务。
秋官府:主官为大司寇,主管刑法和狱讼、少数民族、大国外交等事务。
冬官府:主官为大司空,主管工程事务。
古代政治就是以皇权为核心的权力游戏,某个制度的出现第一个作用是为统治者的意志服务,第二个作用是满足官僚集团的利益,最后才是为老百姓服务。西魏是鲜卑政权,宇文泰之所以设立六官府,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第一,西魏是北魏皇权分裂后形成的政权,其强大的竞争对手为东魏。东魏控制着今山东、河北一带,而山东是孔孟之乡、礼仪之邦,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所以东魏政权的地位很高。西魏自然不愿落于下风。西魏最大的优势是定都长安,周、秦、汉几朝都曾在这一带定都,而宇文泰沿用《周礼》古制设置六官制,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周朝文化的继承者,让西魏政权的合法性大大加强。虽然这只是一种“精神疗法”,可对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就是有用。
第二,关陇军事集团以鲜卑族为主,但治理国家不能只依靠鲜卑族,宇文泰还需要安抚关陇地区的地方豪强,尤其是汉族势力,而沿用《周礼》可以在精神上与汉族势力形成共鸣,拉近关陇集团与他们的关系。
第三,关陇集团是个利益集合体,宇文泰需要拿高级官位安抚集团的重要人物,又需要合法化自己的领导地位,以大冢宰为核心的六官制刚好符合他的这一诉求。
不过,六官制考虑的是政治需要,而不是政府的运转效率,因此有很大的弊病。如天官府有后世户部、内务府、禁卫军总管的职能,其权力太大,责任太多,工作效率不高,导致整个朝廷都会因为天官府的存在而低效运转。更为严重的是,天官府的主管大冢宰位在百官之上,是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实际事务的执行者,身兼运动员和裁判员的角色。大冢宰的权力没了制约,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北周武帝宇文邕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收回了大冢宰的部分权力,命天官府和其他五官府并行,不再享受特权。可等到杨坚掌权,又恢复了老样子。
中国古代官制进化了上千年,在南北朝时期依然乱得一塌糊涂。到了隋朝,杨坚才把官制的内核搞明白:皇帝要集权,朝廷决策、监督和执行的三大权力要互相牵制。于是,从杨坚创立隋朝开始一直到清朝,不管官职怎么变,官制的内核都未再改易。
杨坚为了稀释宰相的权力,决定将六官制改成“五省六曹制”。具体说来,朝廷划分以下五个部门,其中前两个部门不干涉国家政务,真正有影响力的是后面三个:
内侍省:管理皇宫事务,是宫廷宦官机构。主官为内侍令,官居从三品,是皇帝的大管家。
秘书省:掌管朝廷书籍和历法,主官为秘书监,官居从三品。
内史省(中书省):负责决策和起草诏书政令,主官为内史令/监,官居正三品。
门下省:负责审议和监督,主官为纳言(两位),官居正三品。
尚书省:负责执行朝廷的政令,主官为尚书令,官居正二品。尚书令有两个副手,分别是尚书左、右仆射,官居从二品。
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分管政令的决策、审核、执行,每省都有话语权,但最终都要听从杨坚的最高指令,这就是中央集权。杨坚是个乾纲独断的皇帝,他喜欢做决策,因此中书省直接沦为专门起草诏书的秘书机构。
在杨坚设定的官僚体系中,尚书省是帝王意志的执行机构,所以给的配置最高。尚书令的级别是正二品,尚书左、右仆射的级别是从二品,力压纳言和内史令。不过为了限制尚书省的权力,杨坚在执政二十四年间没有任命过尚书令,由尚书左仆射和尚书右仆射负责尚书省的日常工作,两者互相配合,互相牵制。
为了提高处理政事的效率,尚书省下设吏部、度支(户部)、礼部、兵部、都官(刑部)、工部六部,分管政府具体事务。各部主官名为尚书,官居正三品:
吏部尚书: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调动。
度支(户部)尚书:掌管全国的土地、户籍以及财政收支。
礼部尚书:掌管祭祀、礼仪和对外交往。
兵部尚书:掌管全国武官的选拔,并管理兵籍、军械等。
都官(刑部)尚书:掌管全国的刑律,也负责断狱。
工部尚书:掌管水利、交通等各种工程,也管理工匠。
在隋朝,三师(太师、太傅、太保)成了虚职,他们的工作是和杨坚坐而论道;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可以参与政务,但都是顾问角色;三省成为朝政运转的枢机,六部则进一步细分了朝廷的行政权——这都是中央集权的体现。
杨坚确立了新的官制后,就把改革的主战场放在了地方上。
隋朝继承了北周和北齐的地方官僚体制。这两个政权是敌对关系,为了拉拢地方豪强势力,大搞人才争夺战,不停地给他们封赏官职,职位不够用了,就在现有的基础上往下拆分。北周和北齐实行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一百个郡不够用,那就拆分成一百五十个郡,郡拆不动了,那就拆县。于是,隋朝灭陈统一天下之后,全国竟有二百四十一个州、六百八十个郡、一千五百二十四个县——西汉的疆域面积远比隋朝大,也只有一百零三个郡、一千五百八十七个县。也就是说,隋朝一个州下辖两三个郡,一个郡下辖两三个县,有些行政区只有几十里地,户不满千。《隋书·杨尚希传》载:“当今郡县,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
这直接造成了两个后果:第一,朝廷能力有限,根本管不过来,地方行政长官就是说一不二的地头蛇,州、郡、县的长官长期控制着地方,容易造成势力割据;第二,官僚系统过于庞大,老百姓养活行政体系的压力也会很大,容易造成官民矛盾。
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杨坚撤销了郡级政府,只保留州、县两级行政单位,并将人口少的县合并到人口多的县,相邻的小县则直接合并。这样一来,隋朝官员的数量急剧下降,朝廷的钱袋子和粮仓立马丰盈了起来。但这么大的动作一定会伤害到地方官员的利益,所以杨坚一直在控制改革的节奏。直到仁寿四年(604年),朝廷才将全国划分为二百九十七个州、一千三百二十八个县。
为了让地方听命于中央,杨坚要拿回最核心的人事权。
隋朝以前,朝廷只任命州刺史、郡太守、县令,县衙的功曹、粮曹等佐官全部由县令自行征辟,他们选用的人都是地方豪强推荐的。事实上,这些人的地方治理经验很丰富,比空降的官员好用多了,但这样的人事推荐很容易让地方官员和地方势力互相勾结,而朝廷不能管理地方佐官的考核、升迁,新提拔的人才也就无法安放,这都和杨坚中央集权的执政理念相违背。
杨坚下令,所有官员一律由朝廷任命,刺史、县令的任期是三年,佐官的任期是四年,不允许官员长期在某地任职。州刺史以及重要的佐官每年都要到长安述职,接受皇帝和吏部的面试,政绩良好的人才能继续做官。这样一来,地方豪强想要绑定地方官员搞割据也就不可能。
此外,凡是九品以上的官员到外地做官,家中如有父母和十五岁以上男丁的,除妻妾以外,都不能随行。这招也太狠了,如果有官员想造反或者搞小动作,朝廷可以第一时间控制他的家眷。
什么叫中央集权?朝廷控制地方官员的命运,才叫真正的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