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了这么久,我实在感到疲惫。躺在沙发上,我怎么也忘不了受害者那副脸孔,脑海中一直回旋着各种问题:那个龇牙咧嘴的受害者给人留下的印象是凶残邪恶的,他生前一定做过很多阴险的坏事,面相在某种程度上是能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和生平事迹的……如果说死者的确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恶棍,那么,把他从这个世界上除掉的凶手,说不定还做了一件好事呢。只是,法律遵循的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一个人是没有权利来结束另一个人的生命的,即使被杀害者罪恶深重,死有余辜,但杀了他的那个人也是难逃法律制裁的……福尔摩斯蹲下去闻了闻死者的嘴,就下判断说这个人是被毒死的,他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如果不是被毒死的,那死因又是什么呢?因为死者身上没有伤痕,也没有勒痕……墙壁上的那些血又是谁的呢?屋里既没有激烈搏斗的痕迹,也没有可以用来击伤对手的凶器……我在屋里踱来踱去地想着这些问题,虽然身体极度疲倦,但大脑却异常活跃。福尔摩斯永远是一副泰然而镇静的神态,难道说,他早已对案情成竹在胸了?
不久,我的朋友从外面回来了,这时晚餐已经准备好。他翻开一份报纸说:“晚报已经把案件叙述得相当详细了,但幸好没有提及那枚戒指。”说着,他又拿出另一份报纸,指着“失物招领”栏说道:“你看,这是我今天上午登的广告:‘今晨在布里克斯顿路拾得结婚金戒指一枚。丢失者请于今晚八点至九点到贝克街221号B华生医生处洽领。’请原谅我用了你的名字,因为我的名字太惹眼了,如果引来笨蛋侦探们插手,反而麻烦。”说着,他拿出一枚戒指交给我,几乎和那枚结婚戒指一模一样。
“你觉得谁会来取回这枚戒指呢?”我问道。
“也许会是那位红脸朋友,就算不是他,也会是他的同党。我相信,这个人绝对不愿失去这枚戒指。据我看,他是在弯腰查看尸体时,不小心把这枚戒指掉下的,当时他可能没有察觉这一点。等到离开房屋之后他才发现戒指没了,于是他匆匆忙忙地返回,这时才发现之前又犯了一个错误——由于粗心大意,临走时忘记把蜡烛熄灭了,这点燃的蜡烛把警察给引来了,万般紧急之下,他只得又装作烂醉如泥的醉汉,企图蒙混过关,而低智商的兰斯让他轻而易举地达成了自己的目的。华生,你想,他也许会认为自己将戒指掉在路上了,必然会急切地在各种报纸上寻找线索,失物招领栏是重点关注对象。当看到我登的广告,那位朋友一定会喜出望外,怎会想到这是个圈套呢?所以,他一定会来。”
“他来了之后我该怎么做呢?”我问道。
“你有武器吗?”
“有一支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很好,你把它们准备好,虽然不一定需要,但还是万无一失的好。刚才我收到了来自美国的电报,看来我对这个案件的推理是正确的。等那个家伙一来,你就用平常的语气与他交谈,千万不要打草惊蛇。”福尔摩斯嘱咐道。
这时,突然铃声大作,接着传来了女仆的开门声和语调粗鲁、声音清晰的问话声,接着就有人上楼来了,脚步声慢吞吞的,福尔摩斯的脸上现出惊奇的神情。
随后,进门的并不是我们想象中凶神恶煞般的红脸朋友,而是一位年迈的老妇人,她满脸皱纹、步履蹒跚。福尔摩斯显然有些失望,看到他怏怏不乐,我只好努力装出镇静的神情。
老太婆用颤抖的手在兜里摸索着什么,好不容易拿出了一张报纸,颤颤巍巍地说道:“我是来找我女儿萨莉丢掉的戒指的,广告上说有人在布里克斯顿路捡到了一枚结婚戒指。她从马戏团回来就发现戒指丢掉了。”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拿出戒指,问道。
“谢天谢地,没错,就是它。”老太婆高兴地叫了起来。
我拿起笔,问道:“请问您住在哪里?”
“亨兹迪奇区,邓肯街……”
福尔摩斯突然说:“布里克斯顿路似乎并不在马戏团和您家之间哪!”
老太婆突然转过脸去,用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福尔摩斯,说道:“这是我的住址,我的女儿住在佩卡姆区。”
“您贵姓?”
“我姓索耶,我的女儿姓丹尼斯……”
老太婆正要往下说,就被我打断了:“看来这的确是您女儿的戒指,请您收好。”
千恩万谢之后,老太婆磕磕绊绊地下楼了。福尔摩斯立刻穿上大衣、系好围巾,说道:“这一定是凶手的同党,她能帮我找到凶手。华生,别睡,等着我。”说着,他匆匆离开了公寓。我从窗口向外望,那老太婆正有气无力地走着,福尔摩斯就在后面不远处尾随。
不管嫌犯是个什么样的角色,我都不免为我的伙伴担心。这时候,无论如何是睡不着的。时钟依次指向了九点、十点、十一点,福尔摩斯还是没回来。终于,在将近十二点的时候,我听到了福尔摩斯开门的声音。从脸色来看,他似乎并未达到预期的目标。沉默了一会儿,他忽然大笑起来,说道:“这件事简直太丢人了,千万不要让警察厅那两个家伙知道,否则他们会尽情报复我今天对他们的嘲笑的。”
“发生什么事了?”我关切地问道。
“啊,华生,跟你说说我是如何失败的也无妨。这家伙一瘸一拐地走着,突然拦下了一辆路过的马车,用很高的音量说要去亨兹迪奇区。我当时竟上了她的当,等她上车后,我偷偷地也跳上了马车后部。然而当马车到达目的地之后,车夫却发现车内已经空无一人了!我已经预感到咱们被耍了,于是到那个地址去询问,果然,那里住着一位品行端正的裱糊匠,名叫凯瑟克。他从来就没听说过什么索耶或者丹尼斯。”
我惊讶地说:“那个虚弱的老太婆居然能逃过你和车夫的眼睛跳下车?这太不可思议了!”
福尔摩斯立即厉声说:“那才不是什么老太婆呢!他一定是个善于乔装和表演的精明强干的小伙子!很明显,他早已发现有人尾随自己,因此才耍了个花招。看来凶手有不少朋友,咱们要抓住他,得颇费一番周折了。嘿,华生,你累坏了吧,快去睡吧。”
这一夜我的确为我的朋友提心吊胆而十分疲乏,于是我听从他的劝告回屋睡觉了。在这漫漫长夜,我聆听着他那如泣如诉的琴声,这让我想起达尔文对音乐的见解:远在有说话能力以前,人类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也许这就是我们会受到音乐感染的缘故吧,在我们的心灵深处,隐藏着对那段混沌岁月的模糊记忆。而我知道,在这低回的音乐中,福尔摩斯仍在思索着他那奇异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