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开劳里斯顿花园街后,我和福尔摩斯一同去拍了封电报,随后便赶往警察兰斯的住处。在马车上,我开始追问许多令我感到莫名其妙的细节,比如他对马车的推断、对凶手的猜测。我疑惑地注视着我的朋友说道:“福尔摩斯,你真的对你刚才的论断胸有成竹吗?”
“当然啦,我一到那里,就注意到了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夜下雨前,一周都是晴天,所以那痕迹一定是在昨晚留下的,而案发后,现场有警察看守,不可能有其他马车停留,所以这个痕迹一定属于那辆把凶手和被害人送到案发现场的马车。而那四个马蹄印子,有一个比其他三个清晰得多,所以显然是新换的。”
“至于身高嘛,”福尔摩斯继续缓缓地说道,“从小路和房间中脚印的形状、大小和间隔可以推测出那个人的步幅,进而得出身高。而墙壁上的文字高度又进一步印证了我的结论,因为人们在墙上写字时,很自然地会写在和视线平行的地方,而字迹距离地面正好六英尺。这是不是太简单了?还是从脚印上看,方头靴子能够毫不费力地跨过四英尺半的水洼——花园小路上就有一个,说明它的主人绝不是一个老头儿。华生,手指甲和印度雪茄就更简单了。墙上的字迹是用手指蘸着血写的,我通过放大镜发现,有些墙粉被刮下来了,说明这个人的指甲很久没有修剪了。我还从地上收集到一些烟灰,从颜色和形态看,一定是印度雪茄,事实上,我曾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还发表过论文呢。”这时,福尔摩斯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对了,还有那个红脸的问题,那的确是个大胆的推测,但我坚信自己是正确的,这个问题咱们以后再说吧。”
听完他这一套准确而精妙的推理,我用手摸着前额说:“我真的有些发昏了,可这两个人是如何进入空屋的?车夫哪里去了?凶手是如何下毒的?血从何而来?凶手的目的是什么?戒指又怎么解释?最要紧的是,墙上的意为‘复仇’的德文究竟是怎么回事?”
福尔摩斯听完赞许地笑了笑,说:“依我看,墙上的德文只是凶手的障眼法罢了,他一定是想通过这个把戏将警察引入歧途。如果你仔细看就会发现,那字并不是德国人写的,这个人将字母A写成德文的样子,殊不知真正的德国人却常常将A写成拉丁字体。华生,我看还是别说太多了,如果都说穿了你就会觉得福尔摩斯不过是个十分平常的人物而已。”
“正相反,我认为你是一个十分厉害的人物,显然你已经把侦探术发展成为一门精准的科学了。”我发自内心地说。
福尔摩斯感受到了我真诚的态度,因而高兴得涨红了脸,好像一个漂亮姑娘听到别人称赞自己的美貌一样。他说:“那我再告诉你一件事,穿皮靴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也许非常友好,他们肩并肩走进花园。进屋后,从足迹上看,皮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而方头靴则踱来踱去,越来越激动,因为他的步幅越来越大,应该是一边说着什么,一边来回踱步,最终狂怒起来,于是凶案就发生了。好了,我已经把一切都告诉你了,下面咱们抓紧时间寻找新的证据吧,华生。”
就在我们谈话的过程中,马车已经带着我们到达了指定地点。这里既荒凉又肮脏,我们下车走过一个狭窄的小胡同,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写着“兰斯”字样的门牌。
这位警察出来后脾气似乎很不好,也许是由于被我们搅扰了好梦。他不耐烦地说道:“我已经把案情向局里汇报过了。”
福尔摩斯拿出半英镑金币,若有所思地说:“我希望你能从头到尾再和我们说一遍。”
兰斯望着金币,皱起眉头,似乎在很努力地回忆案发的情形,并下决心毫无遗漏地和盘托出:“我当班的时候是晚上十点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夜里一点开始下雨。我遇到了同事默彻,并开始闲聊。大约两点,我觉得应该到处巡逻一下了,于是开始在这条又泥泞又偏僻的地方溜达,路上半个人都没有,只有一辆马车路过。这时,我忽然看见这所宅子的窗子里射出灯光,因为我知道,这座房子长久以来都是空置的,又联想到这里的最后一个死于伤寒的房客,所以吓了一跳。我慢慢地走到屋门口——”
我的朋友打断了兰斯的话,说道:“你站住了,转身又走回了小花园的门口,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兰斯吓得几乎跳了起来,瞪着眼睛看着福尔摩斯道:“你怎么知道?因为害怕,我想找个人陪我进去,于是回去找默彻,可外面一个人也没有。于是我只好折回去,进屋后,我看到壁炉上的蜡烛,烛光——”
“好了,你不必说了,其他的我都知道了。你在屋里走了几圈,然后跪在尸体旁,之后又去推了推厨房的门,再后来——”
听到这里,兰斯满脸惊愕,怀疑地指着我的朋友大声说:“难道你当时也在?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
福尔摩斯笑道:“我是猎犬,而不是狼,你们的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可以证明。你接着说,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后来我出来看到了一个醉汉,他正在门口,靠着栏杆,连站都站不稳,还大声唱着小调呢,醉成那样,我还真是头一次见到。”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急切地问。
“高个子,红脸,下面长了一圈——”
福尔摩斯又打断他:“够了,后来他又怎样了?”
“我哪儿有工夫管他。”
“他穿什么?有没有拿着马鞭?”
“他穿着棕色外衣,并没有马鞭。”
“好了,这半英镑金币归你了。”没等说完,我的伙伴就站起身来往外走,只留下兰斯一个人在那里发呆。
“真是个傻子,他错过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升职机会。我敢说,这个人回来是为了拿回那枚戒指。咱们可以拿这个当作诱饵。华生,我打赌,咱们一定能抓住他!这个案子可真有意思,咱们不妨叫它‘血字的研究’吧,多美的辞藻。在我平淡的生活里,谋杀案就是一条条红线,咱们的任务就是把它们彻底揭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