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讨论价值正义的核心问题,包括古典体系、实践路径、三大维度、核心原则、伦理延伸。
价值正义的最小内涵是“仁义”,仁是价值目的,义是价值路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伦理有其经济内涵,在《六韬》中拓展了“仁义”的经济内涵,“仁”拓展为“仁德”,“义”拓展为“道义”,合成“仁义道德”的社会伦理四大支柱。
“仁”着力强调了机会公平,《六韬》说“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认真理解,仁就是发展上的机会公平,包括三个方面的细节:一是机会公平而不是结果公平,人们常说“仁”字两横虽长短不一,但也相差不大;二是协作发展而不是孤立发展,人们常说“仁”字表达“人与人”,不是一个人而是群众——大规模有组织的共同价值群体;三是自由发展而不是被动发展,“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中》),不是天地神或个别人强加于人们,而是人们充分自由协商的共识和集体意志。
“德”强调了限制性的生存机会公平,《六韬》“免人之死,解人之难,救人之患,济人之急者,德也”,把德政限制在免死、解难、救患、济急四个方面,能够对死亡、灾难、祸患、危急等四个方面的基本保障兜底、展开救助就是“德”,是生存的底线条件,表达了生命权的机会平等。这里注意,生存机会公平不是生存结果公平,在生存机会公平条件下,生存的结果看个人的基因情况,有些人长寿一些。人们能够追求机会公平,但不能追求结果公平。
“义”强调了主观共识。“义”与“议”相通,遵循大家共同商议达成的共识就是大义,《六韬》说“与人同忧、同乐、同好、同恶者,义也”,这是公共选择的逻辑。“义”进而强调了对共识的遵循就是信义——信守大义,今天称为“契约精神”的“契约”就是双方或多方的共识。因此,义的内涵有三,一是共识就是正义,共识来源于协商;二是辩证是共识之本,辩论和争议是公共选择的必要流程;三是笃行是正义之根,人们达成共识就是为了落实到实践之中。
“道”强调“利”的正义性,《六韬》说“凡人恶死而乐生,好德而归利,能生利者,道也;道之所在,天下归之。”强调正义的客观性,能够给大家带来利益而不损害个人利益就是“道”,“道”的内涵有三,一是利的正义性,追逐利益、追求生命的价值实现、追问生命的价值意义都是人的自然天性,具有天赋正义性;二是利益是凝聚力量、团结奋斗的根本动力,又是凝聚力量、团结奋斗的结果,抛开利益就是空谈;三是利益的多元性和兼顾性,人们的劳动是群体协作的社会实践,利益是社会实践的共同创造,设计复杂的多元分配关系,需要统筹兼顾。所以,由“道”来承载“义”,由“道义”来承载“仁德”,价值分配和产权分配是利益分配的核心,是正义的关键,是价值正义的基本框架。
价值追求确定之后,就要谈实践路径了。“仁德义道”是价值追求,“元亨利贞”是实践路径。
“元者,善之长也”,而“君子体仁足以长人”,这强调了在领导班子的选择上要以“仁德义道”为选拔原则,选择那些能够率先实践“仁德义道”的人进入领导班子,带领整个组织实践价值正义。
“亨者,嘉之会也”,强调实践是群众的实践,需要积聚人气,凝聚人心。要实现这个目标,一是理财,用利益来吸引人而不是空讲情怀忽悠人,人们做事需要给钱,因此组织首先需要有钱,还要能够用好钱、能挣钱,《周易·系辞》说“何以聚人,曰财”;二是合礼,就是人们聚集要形成组织,有分工、有协作、有行为规范,就是强调组织文化建设,所谓“嘉会足以合礼”。
“利者,义之和也”,这是价值观和方法论的核心交会,首先强调人们追求利益的正义性,而后强调组织原则要遵循“仁德义道”的价值正义原则,以合理的利益结构集聚人群,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最后以“义道”提出实现价值正义的基本原则。其中“义”是指群体共识和集体意志,核心是群众路线,而群众路线在目的论上是为了群众,在工具论上是依靠群众,在效率论上是尊重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和教育群众,正如《论语》所说的“庶、富、教”,《六韬》所说的“义之所在,天下赴之”。“道”就是义的达成路径,强调了群体共识和集体意识的基础是利益关系,而贯穿其中的主线是“按劳分配”原则。这个原则构成了价值分配和产权分配的基本原则,也是达成共识过程中论争遵循的原则。按劳分配的原则能够激励人们更好地奋斗,优化资源配置,达成效率的最大化,正如《六韬》说的“道之所在,天下归之”。
“贞者,事之干也”,“贞”包括两个内涵,一是笃行,要把“仁德义道”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能只有空口号;二是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工作的主流、主导和主干,要围绕“仁德义道”展开制度建设、完善制度建设,降低人们的协作成本,提高人们的协作效率,增强人们奋斗的利益驱动力和内心自觉性。
价值正义有群体、个体、协作三大维度。
在群体维度上要实现共同富裕。这需要三个方面的优化,一是劳动总量要保证,这是规模因子的逻辑来源,需要通过按劳分配原则来保障;二是劳动效率要提高,这是效率因子的逻辑来源,需要通过发展科技来实现;三是劳动效果要更好,这是质量因子的逻辑来源,需要通过优化配置来实现。
在个体维度上要兼顾发展机会公平和生存机会公平,做到两者的辩证统一。一是基本福利要保障,这体现了生存机会公平,它依靠社会提取来支撑;二是发展竞争要保证,这体现了发展机会公平,它依靠按劳分配来维护。
在协作维度上要通过价值分配和产权分配实现价值正义,促进劳动协作。为此,要合理解决按劳分配和价值范畴扩张的问题。在按劳分配方面,劳动协作增加了评估劳动贡献的复杂度。人们创造的共识亦是正义的评估办法。以辩证法推动群体共识,秉持“辩证合议、规则先行、充分协商、自由表达、统筹兼顾”的群众路线,实现评估劳动贡献的价值共识,以此优化价值分配和产权分配,深化社会协作。
按劳分配是价值正义的核心原则。在按劳分配原则下,人们向社会贡献自己的劳动成果,同时按照劳动贡献获得社会回报,并按比例纳税,这些纳税都是人们的社会奉献。人们的劳动贡献越多则获得的回报越多,纳税也越多,人们的社会奉献就越大。所以,提倡奉献精神首先要笃行按劳分配原则,为了笃行又需要信守承诺和自觉。
笃行就是要付诸实践,不能停留在认识、思想和理论上,而是要扎扎实实地做出、做到、做精、做好。
信守承诺就是要坚守和捍卫达成共识的按劳分配原则,信守承诺通常被称为“契约精神”。人们常说“一诺千金”,孔子说得最好: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自觉就是每一个人都要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坚守三个“抗拒”:一是抗拒自己剥削他人,二是抗拒他人剥削自己,三是支持他人抗拒剥削。人们要自觉意识到按劳分配与抗拒剥削的关系,正确认识抗拒剥削就是坚持按劳分配,就是坚守价值正义,合理地争取自己的利益和支持他人争取合理的利益是正义所在。
“仁”是自由发展的追求,是人们基本的诉求,延伸为推己及人。从正面说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从反面说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构成了“仁”的伦理学意义。
“德”在经济意义上着力强调的是底线公平,在舍得意义上给出的是财富价值,收获的是伦理意义上的道义民心,当然,这个给予必须合理,人们常说“斗米恩,升米仇”,给予是必要条件不是充分条件。这种经济意义的给予和获得延伸到伦理学上,形成了道德的伦理意义(如今许多人反而不知道它的原始经济意义)。这些伦理内涵称为社会行为规范,着力于人们的主观能动性,是价值正义的文化引申。
“义”的经济意义是集体共识、集体意志和社会契约,这需要信守承诺和笃行,由此引申出为社会共识而牺牲的春秋大义,构成“义”的伦理学内涵。
“道”在客观意义上是自然规律、思想规律和社会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主观意义上是人们的共识,就是“义”所坚守的,构成集体主观意志;主观意志具有能动作用,如果主观意志契合于客观规律,经济社会就能够得到很好的发展,反之发展就会遭遇困难和挫折,所以,人们既需要遵循客观规律,所谓“无为而治”,这是《道德经》强调的“道”;又需要积极奋发,所谓“自强不息”,这是《周易·乾卦》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