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需要获得信息和运用信息来解决问题,特别是处理价值正义的问题,但是,人类面临的第一个短缺就是信息短缺,由此带来了信息审查的困境。
这里讨论信息审查的五类困境:有错与无错的认定困境;价值创造中劳动贡献的划分困境;多目标下无绝对优势的决策困境;组织规模的困境;代理人选择的困境。
1.有错与无错的认定困境
有错与无错的认定困境就是审查存在一定概率的错误判断,也称“错抓”与“错放”的两难。“错抓”即“以真为假”,把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比如,把好人误判为坏人,把合格品误判为不合格品,把有能力做好事情的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做好事情的人,等等;“错放”是“以假为真”,把不合格的判定为合格,比如,把坏人误判为好人,把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把没有能力还贷款的人判定为有能力还贷款的人,等等。
在信息审查水平一定的情况下,有错与无错的认定是一个概率问题。假定在审查水平H下,需要认定的事实是W,比如,W代表一个人犯错误,认定一个人有错的正确概率是P,错误的概率就是(1-P)。也就是说,在这个审查水平下,人们需要决定是抓还是放,如果抓就有概率(1-P)的错抓可能,如果放就有概率P的错放可能。事实上,这个P很重要,提高P能够降低错抓的概率,但是提高了错放的概率;降低P就会提高错抓的概率,但是降低了错放的概率。人们往往根据错抓与错放的成本来决定这个P,比如,错放的危害过大、成本过高时,人们会把这个P值设定较低,极端情形就是“宁可错抓,绝不错放”;反之,对于那些错放成本不大而错抓成本较大的事前,人们会把这个P值设得较高,极端情形就是“宁可错放,绝不错抓”,人们总是要在错抓与错放之间做出选择。当然,要想提高正确的概率P就只能提高信息审查水平H,做出更加深入全面的调查,相应的要求付出更多的劳动和更高的成本。但是,即便提高成本也不能做到绝对的正确,即不可能要求P=100%。所以,信息审查总要在错抓与错放之间做出选择,这就是信息审查的认定困境。
2.价值创造中劳动贡献的划分困境
作为个人的独立劳动可以直接通过成果来评价其劳动贡献,但是,在群体劳动协作中,个人的劳动贡献体现在群体的劳动成果中,评价个人的劳动贡献不太可能准确。人们只能做出评估,即主观大致的估计而不是准确的评价。《韩非子·内储说上》中南郭先生的故事就表达过人们在协作中可能会利用劳动贡献评估的不准确而赚取不当得利。这就是所谓的“搭便车”行为,通过偷奸耍滑,付出较少的劳动,获得较多的回报,本质上就是占有他人的劳动,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针对这种情况,人们强化劳动成果认定,通常的方法是计件制,最极端的方法就“单干”或“个人承包”。其中,计件制通常需要一定的条件,比如个人的生产数量不会直接影响整个生产过程,而且,计件制会引发质量“得过且过”的问题,与高质量要求的“精益求精”缺少内在逻辑一致性。但是,计件制还是被广泛采用,因为这种办法能够大体平衡群体协作与个人激励的关系。比如,论文的“级别+数量”考核、上课的数量考核、医生看病人的数量考核等都是升级版的计件制。极端的“单干”可能提高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但是不能获得劳动协作效应,劳动效率会降低。因此“单干”在很多时候不可取,人们还是要协作。但是如何提高协作的劳动贡献认定水平,始终是劳动协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人们通常认为,竞争是体现劳动贡献的有效办法,而辩证法就是竞争的简约形式,市场交易就是价值认定的辩证形式。因此,人们创设了市场,用市场的竞争机制评估人们劳动协作中的具体贡献。
3.多目标下无绝对优势的决策困境
个人的需求很多样,而群体的需求是个人需求的集合,就更为多样,因此,群体的目标不止一个,这也形成了多目标的决策问题。多目标的决策分为直接比较和间接比较两类。直接比较就是把多目标汇总形成多维向量,然后进行向量之间的比较。剔除那些劣解,留下那些非劣解,非劣解之间不能比较,因为向量比较不满足经济学价值比较的完备性要求。面对这种情况,人们采用随机决策或转为间接决策。随机决策就是对非劣解进行编号,然后在编号段内生成随机数,对应随机数选择决策方案。这个原则古已有之,即如果不能理性决策那就随机选择。古代的蓍草占卜、铜钱占卜等都是这种方法的具体运用,只是在朴素的古典数学中加入了神秘主义的色彩,更加具有文化和群体心理上的震撼力而已。
间接比较通常采用归一化的方法决策,即把不同维度的目标值换算成一个维度的目标值,这就构成了单一目标的比较,而在基数条件下单一目标是可以按照数值进行比较的。市场用货币来换算就是这种方法的具体运用,所有的商品,不管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物质的还是精神的、知识的还是技能的,都在市场上讨价还价,形成价格,进行交易。货币成为一般等价物和价值尺度,把不同的商品、不同商品的效用都换算成货币,人们在货币的层面上进行价值比较,围绕货币展开交易,这就是归一化决策方法的运用。
但是,货币只是市场交易的工具,只能在市场竞争的交易过程中承担一般等价物和价值尺度的职能。在垄断条件下,或者在没有竞争的条件下,讨价还价就会难以进行。或者说,在没有竞争的条件下,价值正义不能实现。人们的讨价还价不具备条件,就会存在“敲竹杠”行为,比如拆迁时拥有决定权的一方就可能会“敲竹杠”。人们通常采用裁定的方法解决这类问题,裁定有直接裁定和代理裁定两种基本形式。直接裁定又分两种,一种是直接大众裁决方法,所有人或利益相关者参与表决。这种办法比较公平,但是未必合理。有两个基本的缺陷,一是有可能人数太多导致成本太高,二是裁决者缺乏必要知识和信息导致能力不足。但是,这种办法确实是共识即正义的原初意思,是主权在民的具体实现形式。所以,人们又创设了第二种直接裁定方法——随机抽样裁决方法,它是直接裁定方法的简约版,随机抽样组成裁定群体,降低了人数过多的裁决成本问题,但裁决者能力不足的问题依旧存在。代理裁定就是人们不直接进入裁决群体,而是选择自己认为能力较强的代理人组成裁决群体,由代理人讨论、争议、表决、裁定,这种方法解决了直接裁决的成本过高和能力不足问题。但是,选择代理人的问题又出现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里需要注意一个问题,正义的原意是协商而不是裁决,所以,在价值正义的体系中,协商高于裁决,即是说,协商的正义性高于裁决的正义性,人们总是优先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再行裁决。本质上,裁决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4.信息审查的规模困境
市场经济是市场运用交易推动分工,组织
运用管理推动协作,市场实行结果管理,组织实行过程管理。市场的效率通过组织实现,人们希望扩大组织规模,推动社会生产更加有组织有计划。但是,组织的规模不能太大,制约了这种希望,这就是信息审查的规模困境。这种困境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组织规模扩大带来信息关系的平方数增长,形成信息审查成本超线性增长,这个问题将在后面的产业问题作进一步讨论。另一方面是信息渠道扭曲,一是信息审查成本提高带来信息审查质量下降,导致寻租成本下降,增加了寻租利益,诱导寻租行为的增加,降低组织效能;二是组织规模扩大,寻租利益带来的成本分担给更多人,人均负担成本降低。比如,寻租利益100万元,由100人的小规模组织分担是人均1万元,由1万人的大规模组织分担是人均100元。人们对高负担更加敏感,对低负担不够敏感。因此,大规模组织内部人的信息审查自觉性较低,错放的概率提高。通常是组织规模越大,错放概率越高,寻租行为更多。这些寻租行为都是道德风险,降低了组织效率,提高了组织成本。因此,当组织成本超过市场成本,组织效率变为负时,就达到了组织规模的极限。
下面对市场与组织的效率特点做进一步分析。通常市场适合规模较大的生产体系,组织适合规模较小的生产体系。这里主要考虑决策成本与契约成本,两者相加得到总成本。市场的契约成本高于组织的契约成本。市场的特点分散决策与分别签约,组织的特点是集中决策与批量签约;因此,市场的契约成本比组织的契约成本要高。
当规模较大时,市场的信息成本低于组织的信息成本。市场的核心是竞争,竞争是“赛马”机制,能够满足激励相容的条件,在信息不对称的委托-代理关系框架内,可以分散决策——每个主体独立决策,无损整体利益,因而其信息成本较低,并且随市场规模呈线性增长。组织的核心是协作,协作的核心是管理,管理是“相马”机制,不能满足激励相容的条件,在信息不对称的委托-代理关系框架内,需要集中决策——集体协商决策,保障整体利益,因而其信息成本较高,并且按生产体系的规模超线性增长。
当生产体系的规模较小时,契约成本是总成本的主导因素,市场的契约成本大于组织的契约成本,市场总成本因而大于组织总成本。因此当规模较小时,生产体系采用组织化方式更有效率。
当生产体系的规模较大时,信息成本是总成本的主导因素,市场的信息成本小于组织的信息成本,市场总成本因而小于组织总成本。因此当规模较大时,生产体系采用市场化方式更有效率。所以,降低契约成本和信息成本对提高劳动效率至关重要。
组织方式是通过管理直接按照优化方案配置资源,内在逻辑相对简单;市场方式是通过交易形成分散决策,形成持续改进完成资源配置的优化,内在逻辑比较简单,即在劳动要素充分流动条件下,通过竞争推动边际性局部优化而形成持续改进。首先,通过竞争一对一的比较劳动要素,给出每一对劳动要素的边际效用,实现优胜劣汰;其次,在优胜劣汰的基础上,通过流动促进每一种劳动要素流入自己的比较优势分工领域,流出自己的比较劣势分工领域,形成劳动要素的配置结构优化。所以,市场的信息审查成本低于组织,这也是社会生产难以形成一个统一组织的原因,也是单一计划经济的困难所在。
5.代理人的行为风险
代理人的行为风险问题就是信息“委托-代理”结构带来的,人们占有信息不均衡,占有信息优势的一方能够提供更高效率的劳动,能够创造更多更好的价值,因此人们说“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也是价值正义的重要方面。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一致称激励相容,否则称激励不相容。激励不相容时就会出现委托人选择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委托人管理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选择代理人有相马与赛马两种基本制度,在相马制度下备选代理人隐藏信息赢得竞选,从而引发“逆向选择”问题;委托人管理代理人存在信息劣势,代理人隐藏信息获得不当利得引发“道德风险”问题。逆向选择是代理人选择的困境,道德风险是代理人行为的困境,即是说,逆向选择的问题在用错人,道德风险的问题在办坏事,逆向选择在达成契约之前,道德风险在达成契约之后,无论是逆向选择还是道德风险,都降低了奋斗的努力意愿和能力效率,即无法实现“各尽所能”,也无法实现“各得其所”。
在信息不对称结构下,优化人才配置的基本方法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委托-代理”结构,选拔信息占优的专业人士作为代理人,信息劣势的非专业人士作为委托人。由此,代理人的选择成为重要问题,人们提出了赛马制度与相马制度等两种方案。
赛马制度就是不看相关指标,不做相关评估,只看实际结果,所谓“是骡是马拉出来遛遛”,特别能够解决“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问题。市场经济实际是一种赛马制度,它只以成败论英雄,在价格竞争和质量竞争中“一刀切”,而且,“只切一刀”——优胜劣汰,不讲情面,也不切更多刀。在赛马制度下,代理人没有办法逆向选择。所以,赛马制度是更好的制度安排。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招标都是要求相关工作业绩的资质累积,这就是赛马制度的一种替代。
赛马制度虽好,但是可能没办法实施,比如,一项新的工程,招标人就没有历史业绩可言;再比如,人才选拔的行为模式多样,考核成本过高或者考核难于实现。相马制度作为赛马制度的一种低成本的替代性制度安排,它的存在总有其合理之处。在相马制度中,考核的内容越全面而且反映工作实际,代理人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就越小,成本越高,但是,考核成本也越高。
在不对称的信息结构下,人们“用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高劳动效率和质量,但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引发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两类问题。
1.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指代理人在代理关系的契约之前,代理人利用占有的信息优势,按照委托人的选择偏好,展示更加符合委托人选择偏好的信息,从而成功当选代理人。在表面上看是委托人选择代理人,在本质上看是代理人诱导委托人的选择,这个选择事实上是代理人做成的,所以称为逆向选择。这样选择的结果未必是最好的备选代理人当选,只是成功扮演最符合委托人选择偏好的备选人成为实际代理人。比如在人才选拔中,人们更多是对照人才选拔的标准去展示自己的行为,这些行为未必是他们的真实行为模式,只是一种逆向选择的结果。
逆向选择也导致了相马制度的困境。在“委托-代理”结构下,一个合理的办法就是找到最好的代理人,让他成为实际代理人,所谓“人尽其才”。这就是相马制度的合理性。但是,逆向选择的问题打破了相马制度的配置优势,形成了现实中的资源错配,降低了劳动效率。所以,韩愈才感叹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人们用“人事”一词来表达三层含义:一是先做人,后做事;二是有什么人,做什么事;三是要做事,先找人,要做好事,先找对人。因此,逆向选择导致的找错人和用错人可能是最大的资源错配和效率损失。
2.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备选代理人成为实际代理人后,未必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工作,因为他们占有信息的优势,委托人难以监管代理的实际行为,委托人能够看到的往往就是代理人经过选择之后给出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符合委托人的行为偏好,但却不是代理人的真实行为,从而,代理人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委托人的利益遭受损失。道德风险的行为内涵是在努力程度上不是尽心尽力,甚至是反向努力形成寻租,在收益上不努力增加,在成本上不努力节约。禀赋理论和晕轮效应都认为,人们容易放大自己而缩小他人,因此通常人们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是既节约钱又办好事,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是只节约钱但不办好事,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是只办好事但不节约钱,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是既不节约钱又不办好事。
在道德风险中,代理人选择信息给予委托人,本质上这也是一种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是逆向选择的一类具体表现。因此把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并列是基于其内在共同特征都是信息筛选行为,都会给委托人带来利益损失,都会给代理人带来利益。只不过是人们把代理人获得代理权之前的逆向信息筛选行为称为逆向选择,把代理人获得代理权之后的逆向信息筛选行为称为道德风险。当然,道德风险还多了一个代理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结果,这在获得代理权之前没有办法做到。
个体经济和合伙制度都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机制。在劳动生产中,产权分配能给劳动效率带来重大影响,也能给个人带来重大利益,从而成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高发领域。这里行使产权分配权力的人称配置者,他们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高发人群。人们为了弱化甚至消除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要求劳动生产组织中的产权配置者提交财产进行抵押,由此构造激励相容的产权结构。所谓激励相容就是双方(各方)的利益一致。在这里,就是产权配置者与委托人的利益一致,而且,无论是逆向选择还是道德风险,风险一旦爆发,配置者首先承担风险后果。由此,委托人与代理人变成了同一个人,个体经济和合伙制度就是这样的制度安排。由于配置者就是出资人,承担经营的风险,因此他们也获得补偿风险的收益。原来他们只是代理人,付出配置劳动,获得劳动收入,挣到“汗钱”,承担风险之后,他们作为出资人,获得风险回报的收益,挣到“血钱”,两者相加他们挣到“血汗钱”。其中,“血钱”代表风险收益,“汗钱”代表劳动收益,血汗钱的结构打破了纯粹按劳分配的格局,形成了个体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的收益结构。所以,个体经济和合伙制度都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机制。但是,个体经济和合伙制度存在规模扩张问题,人们创设股份制通过资本集中扩张规模,形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安排,但是引入资金就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这就构成了规模扩张与激励相容的两难困境。
现实生活的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都是道德风险的问题,这些道德风险的原因主要在于没有激励相容。激励不相容就是利益冲突或不一致,代理人就会利用信息优势扩大自己的利益,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所以,无论是逆向选择还是道德风险,都有两种基本防控方法,一是通过制度安排,创设激励相容的制度体系,比如,贷款抵押制度、合伙制度和个体经济,等等,能够有效抑制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二是加强信息调研,形成委托人的局部信息优势,在此基础上实行信息披露的责任倒置,要求代理人依规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