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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被征收人可以对政府的征收方案申请听证吗?

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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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为了公共利益放弃了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财产权利,对其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弥补其损失对于被征收人意义重大。为了避免政府单方决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可能忽略被征收人的合理合法诉求,法律规定了在征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参与权,组织听证会,并且要根据法律法规和听证会情况修改征地补偿方案。在旧城区改造中,涉及大量被征收人需要搬迁,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1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因此,本案中,王某甲可以在征收方案公告阶段参照法律相关规定及公告内容向政府申请举行听证。

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举一反三

我国征收区分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涉及的征收和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但无论是哪一种征收,被征收人均有权对征收补偿方案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听证会。

具体而言,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如果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来进行修改。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告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0B2Qk+eWJ3W8SpX6QsL/5bM8K+RRYEx8z0V8J6/vlojCEkJo7FkSIpMuQPJXaj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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