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2.角色效应:明确职业要求,你就更容易融入调解过程

社会运转中,我们以不同的社会角色参与社会活动,当个人被社会赋予了一定角色定位时,我们会不自觉地向这个身份靠拢,并以实际行动去告知他人,自己是符合角色定位的。这种因为角色不同而引发的心理或行为变化,就是角色效应。不管是在家庭、职场还是在社会交往中,人的各类角色的形成,首先是建立在社会与他人对角色的期待上的。

·角色效应下,每个人都有多重角色

“角色”一词原指电影、戏剧里的人物,我们在观察一个演员的演技如何时,往往会通过他在剧中的表现来判断,如他的言行举止、心理活动是否符合他在剧中所扮演的角色。

大部分人都未曾意识到的是,在真实的社会生活中,这种角色效应也同样发挥着作用。在不同的角色下,个性心理倾向与个性心理特点,也会受所任角色的制约,产生与角色相符合的心理表现。

比如,一位中年调解员,他在单位是调解小组的管理者,在行事上严谨、有原则,注意自身形象。

回到家里,在父母面前,身为儿子的他对父母恭敬孝顺;在妻子面前,他是可靠的丈夫,事事体现出对妻子的尊重与爱;在孩子面前,他是严格的父亲,事事以身作则,善于用自己的经验指导孩子去解决困惑。有时,与家人发生争执,他也会为了家庭的和睦退让与妥协。

在公共场合中,他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但是,与人发生争执时,他也会据理力争,不该吃亏时绝不软弱。

这就是一个人在不同角色、不同环境与地位下所表现出来的不同心理与行为,而它们都受角色效应的制约。

·明确调解员的工作与定位

角色与心理表现存在对应的关系。两者间一致的,便可称之为“相符角色”。比如,调解员本身就是一种正式的职业,它指的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担负调解民间纠纷工作的人员”,因此,国家、社会与群众对该职业有着明确的要求与期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文件要求,人民调解员应满足表1-1中的四种职业要求。

表1-1 人民调解员的四大基本任职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不符合人民调解员要求,出现了就应被批评甚至是解聘(表1-2所示)。

表1-2 人民调解员不应出现的行为举动

·六类角色需要相互转化

人民调解工作面向基层,面对的是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在具体调解工作中,作为调解员,需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纠纷发展的不同阶段,扮演与调解员角色相符合、相配合的六类角色,并在各角色间相互转化。

以基层调解员小李的工作举例,六类角色分别是:

(1)信息员

平日里,调解员小李总是密切、主动关注辖区内的社情民意与舆情动态,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纠纷信息。在各类节假日、重大节日与社会敏感时期,小李更是会主动出击,排查各类纠纷苗头。在他看来,唯有如此,才可掌握调解主动权。

(2)普法员

不论在日常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还是在具体的调解过程中,小李都会主动向群众宣传各类与他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对于前来咨询纠纷解决的当事人,小李还会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如向深陷婚姻纠纷的夫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婚姻财产分割相关的规定;向租赁矛盾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租赁合同相关的规定。

在调解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纠纷、当事人的不同诉求,小李还会向他们讲解纠纷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供证据的法律要求、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程序等法律知识。

(3)引导员

在正式调解前,小李会将调解的相关程序、当事人需遵循的相关要求等提前告知当事人,并向当事人分析诉讼与调解各自的利弊,告知其调解的优点:既可减少时间、经济成本,又可达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引导当事人选择恰当的纠纷化解方式。

(4)疏导员

纠纷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小李总是会先疏导当事人情绪,让他们宣泄完不满与怒气,待情绪平静下来后,再进行调解。

(5)劝解员

在当事人平静心情后,小李便会通过自己由“多听少说”中获得的信息,根据具体的纠纷情况,使用多种方法,有情有义、有法律依据地劝解当事人,促使纠纷当事人和解。

(6)衔接员

调解并非万能的,当下调解成功,事后当事人又反悔转而诉讼的情况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小李非但不会撒手不管,反而还会积极跟进,协助平息当事人的不满,并告知他们相关的法律程序,使当事人感到自己的事有人管、有人协调。

可以说,小李在六种角色间的有效结合、恰当转化,为所有基层调解员作出了示范:角色效应的有效运作,不仅增强了人民调解员在群众间的公信度,同时更有效防止了矛盾的激化。 dQTctgNJPkFYReG2pSuW+lOK2EWXK8J5rRmVgxc9NsIBY9hXMNsqv7pT1WQEx+7H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