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们认为,嫉妒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它是一种激烈的情感活动,是一种企图缩小与消除差距、维持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心理防御反应。具体来说,它是当我们看到别人拥有、享受着我们想要得到却没有的东西时,所感受到的强烈的负面情绪。这种情绪一般只会针对某一个人或某一种群体。
嫉妒是心理上的恶性肿瘤,但它又是每个人都拥有的负面情绪。在面对处境优于自己的幸运者时,很多人都会怀有一种冷漠、贬低、排斥甚至是敌视的心理状态,一旦放任,嫉妒心理便会滋生。它会让嫉妒者难过,严重者甚至会令人产生愤怒、怨恨情绪。
有则西方寓言,明确地说明了这种嫉妒心理的可怕。
农夫遇到了神明。
神明说:“现在,我可以满足你的一个愿望,任何愿望都可以,但前提是,你的邻居可以得到双份报酬。”
起初,农夫高兴不已。可是随后他便郁闷了起来:“如果我得到了一份田产,我的邻居就会得到两份;如果我要一箱金子,我的邻居就会得到两箱!”想来想去,他实在不甘心自己被邻居白占便宜,最后,他一咬牙:“请您挖我一只眼珠吧!”
故事里农夫的嫉妒,其实已到了变态的地步。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嫉妒并不完全是消极心理,大部分时候,它都是正常且常见的心理状态。从某种角度上说,嫉妒甚至有催人向上、令人自省的作用,可一旦嫉妒过度,便会导致心理亚健康,甚至可能在人际关系中明确表现出来,进而引发纠纷。
某地派出所接到杜某的报案,称邻居在半夜砸自己家门。
警察赶往现场发现,报警的杜某家门上有明显的被砸痕迹,且通过监控发现,是斜对面的青年莱某所为。
杜某直言,近期不知为何,莱某见了自己与妻子时,总会恶狠狠地盯着他们看,甚至当面吐口水。但他与妻子一向与人为善,莱某搬来只有三个月,之前并未与他们有过交集,只在电梯里遇到过几次。但最近莱某出现的反常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更给妻子造成了心理阴影。
可当民警敲开莱某家的门、询问之后发现,莱某并没有恶意,只是看对方笑口常开,还总是在自己面前秀恩爱,再想想自己长年“单身狗”,工作也不顺,便故意砸门发泄不满。
嫉妒一般分为三个活动阶段:嫉羡→嫉优→嫉恨。
从少到多,嫉羡中羡慕为主,嫉妒为辅;
嫉优中,嫉妒的成分增多,已经到了怕别人威胁自己的地步;
嫉恨中,以嫉妒成分为主,令自己痛苦,甚至产生极端行为。
莱某的嫉妒正处于从“嫉羡”到“嫉优”的状态,即羡慕邻居杜某的幸福,并开始用对方的幸福自我折磨,进而产生了砸门的极端行为。由分析可以得知,莱某嫉妒心理的发展,也是纠纷从萌芽到产生的过程。若不点醒当事人,加以引导,日后莱某或许会有极端行为,有可能引发邻里争斗。
嫉妒并非一种彻头彻尾的消极心态。在大部分时候,嫉妒是常见且正常的心理状态,无论是出于占有还是自信不足。从某种角度来说,嫉妒甚至可能是驱动个体向前迈进的原动力。但话题总会回到关于嫉妒程度的自省上。过度的嫉妒往往是心理亚健康的一个重要表现,此时此刻,调剂就会变得尤为重要。
当调解员发现纠纷是由嫉妒心理引发时,应细心观察,并分辨出它属于哪种类型。
嫉妒产生的原因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图2-2中所示几点。
图2-2 嫉妒产生的原因
而我们刚才提及的莱某,便是因为能力不足而引发了嫉妒。处理嫉妒心理,调解员应先从批评教育、法治宣传入手。
(1)告知嫉妒方当事人不当行为的后果
嫉妒方当事人之所以将嫉妒心理外化成攻击行为,多是因为他们受情绪控制,做出了极端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应以恰当的方式展开批评教育,并配合法治宣传:调解员应及时批评、引导当事人看到不当行为有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其若不改正或行为进一步激化需要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2)引导当事人看到和睦关系的重要性
需要注意的是,嫉妒心理引发的纠纷往往高发于近距离、近关系中,陌生人之间很少因为嫉妒而产生纠纷,多是邻居、亲属之间出现此类纠纷。因此,调解此类纠纷时,调解员也应从和睦关系的重要性入手。
在莱某的案例中,民警调解员向莱某指出,虽然邻居间不像家人有血缘关系,但良好的邻里感情也对自己有着莫大的好处。
当然,民警也向莱某提出建议:嫉妒很常见,但嫉妒他人美好的生活永远不如自己努力:“你想想看,你大半夜花那个时间去砸别人家的门,是不是还不如你好好休息,明天好好工作有用?”
当然,如果调解员发现过错方当事人已经嫉妒到了高度偏执的地步,便应在郑重告知对方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后,提醒另一方当事人注意安全,并规避有可能刺激嫉妒者的行为,因为高度偏执的嫉妒者受情绪影响或许会有过激行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