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0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1条) neH6H3PIN8KreftQr4fFYfRmNDRv/ZK61WJb5hTm2LMu+P9F3vMcuU7NyYpQXZl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