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五年春 ① ,公如齐。夏,公至自齐。
①五年春:鲁宣公五年当周定王三年,前604年。
鲁宣公五年春,宣公到齐国去。夏,宣公从齐国回国。
【左传】五年春,公如齐。高固使齐侯止公 ① ,请叔姬焉 ② 。夏,公至自齐,书,过也 ③ 。
①止:扣留。
②请叔姬:强迫鲁宣公将叔姬嫁给高固。
③过也:鲁宣公答应高固的婚事,有失国君的身份。
鲁宣公五年春,宣公到齐国行聘。高固让齐惠公扣留宣公,强迫宣公将鲁叔姬嫁与高固。夏,宣公从齐国回国,《春秋》记载此事,表示宣公有过错。
【经】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叔姬 ① 。
①齐高固来逆子叔姬:高固,齐国大夫。亦称“高宣子”。叔姬,鲁宣公的同母妹妹。案礼制,大夫不外娶,则高固娶子叔姬,且越境亲迎为非礼。《公羊传》《穀梁传》作“子叔姬”。叔姬已出嫁,故称“子”。
秋九月,齐国的高固来迎娶叔姬。
【左传】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女,自为也 ① 。故书曰:“逆叔姬。”卿自逆也 ② 。
①自为也:指高固为自己来鲁国迎接叔姬。
②卿自逆:诸侯娶妻,派卿大夫出国迎接。卿大夫以下娶妻,必须亲自去迎接,经文是点明高固是为自己迎娶。
秋九月,齐高固来迎娶叔姬,是为自己迎娶。所以《春秋》记载说:“迎娶叔姬。”是点明卿大夫为自己迎娶。
【穀梁传】诸侯之嫁子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来者,接内也 ① 。不正其接内,故不与夫妇之称也。
①内:指鲁君。
诸侯嫁女给大夫,由本国大夫主持婚礼。“来”,就是与国君接婚姻之礼。认为他与国君接婚姻之礼不合礼制,所以没有用夫妇的称呼来称呼他们。
△【经】叔孙得臣卒 ① 。
①叔孙得臣卒:案《春秋》三世之例,所闻世,大夫无罪,则卒书日;有罪则不书日。此处叔孙得臣卒不书日者,何休云:“知公子遂欲弑君,为人臣知贼而不言,明当诛。”
叔孙得臣去世。
【经】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① 。
①齐高固及子叔姬来:此为子叔姬归宁,高固与之俱来。案《公羊义疏》之意,大夫娶于国内,则其妻一岁一归宁,大夫无境外之交,大夫不外娶。今高固外娶,则子叔姬不得归宁,高固亦不可与之俱来。书其俱来者,妇人既嫁从夫,则子叔姬归宁失礼,是高固失于教戒,非鲁国失于教戒,以此为鲁国杀耻。
冬,齐国的高固和子叔姬来鲁国。
【左传】冬,来,反马也 ① 。
①反马:女子嫁给大夫以上身份的,乘娘家之车,驾娘家之马。婚后三个月,夫家留下车而送还马,叫“反马之礼”。郑玄云“留车,妻之道也”,谓做妻子的不敢自认为必能长久居于夫家,恐一旦被出,将乘此车回娘家;又云“反马,婿之义也”,谓夫家表示以后不会发生出妇之事。
冬,高固和子叔姬来鲁国,是来行反马之礼。
【公羊传】何言乎高固之来?言叔姬之来,而不言高固之来,则不可。子公羊子曰 ① :“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至者与 ② 。”
①子公羊子:《公羊传》著于竹帛前的先师。
②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至者与:何休云:“言其双行匹至,似于鸟兽。”其诸,推测之辞。
为何书高固之来?书子叔姬之来,不书高固之来,则不可。子公羊子说:“大概是因为他们双双一起到来,近于鸟兽之故。”
【穀梁传】及者,及吾子叔姬也。为使来者 ① ,不使得归之意也 ② 。
①为使来者:作为使者来访。杨士勋疏:“叔姬归宁,当以独来为文,高固奉命,宜云来聘。”即是说高固本来是奉命出使鲁国的,不应该和子叔姬一起回来。若是新婚后夫妇归宁,只需要书“子叔姬来”即可。这里都记载了,是表明高固这样做不合礼制。
②归:出嫁之女回家探亲,又称“归宁”。
“及”,就是和鲁国的女儿子叔姬一起。高固是作为使臣来访的,不让他显得是带着子叔姬回来探望父母。
【经】楚人伐郑。
楚人攻打郑国。
【左传】楚子伐郑。陈及楚平。晋荀林父救郑,伐陈。
楚庄王攻打郑国。陈国和楚国讲和。晋国荀林父救援郑国,并攻打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