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一册中的《保训》篇,是目前已公布清华简中最受关注的文献。在这篇以周文王遗书形式出现的简书中,周文王对太子“发”作了谆谆教诲,其核心内容是四个“中”字。周文王用了两个故事来说明“中”的重要性。第一个故事是当年舜因为求“中”、得“中”,而使帝尧“嘉之”,结果“用授厥绪”,传承了帝位。第二个故事是商人祖先太甲微因为“假中于河”,结果使“有易服厥罪”,于是太甲微“追中于河”,并“传贻子孙”,成汤因此最终“用受大命”。因此,在文王看来,其子“发”要想“身受大命”,无可置疑,最为重要的事情就是牢牢地把握住“中”,这就是文王留给其子的“保训”。至于“中”的含义,学者们提出了无数种可能性,歧义之多,在中国思想史上可能没有哪个概念能够与之相比。目前为止,有中道说、窥管说、建鼓说、地中说、诉讼文书说、旂旗说、民众说、军队说、心灵说、最高权力说、中坛说、中岳说、天数易数说、和谐之道说等多种 [1] ,还在持续增长之中。这些说法,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将“中”视为一种实物,一类是将“中”视为一种理念。无论哪种说法都需要把帝王受命时必须掌握的东西和《保训》所见尧与舜的故事、太甲微与“河”及有易的故事逻辑地结合起来,得出合理的结论。从目前来看,似乎还没有哪一家获得普遍认可,成为定说。笔者认为,这一解释,既要能和《保训》整体文意吻合,又要能提出比较多的文献佐证。在上述观点中,笔者认为李均明提出的诉讼文书说在解释第二个故事时最为合理,文献依据也扎实可靠,可以信服。自李均明开始的解释路线,以法的实践为背景、以“公平公正”之理念为“中”的基本意涵,也较为合情合理。 [2] 笔者的《〈保训〉的“中”即“公平公正”之理念说——兼论“三降之德”》一文 [3] ,以这条思路为基础,兼融新的文献考证与思想梳理,力图为《保训》所见之“中”及其相关问题作出前后贯通的解释。我的结论是,《保训》所见四个“中”字,只能理解为治国安邦的重要理念,而无法视其为某种具体之物。“中”作为一种“公平公正”的理念,对应着人间社会与天地万物,是处理族群间矛盾的有效手段。这种“公平公正”的理念必须放在与法的制度、法的实践相关的情境中才能理解。
[1] 有关《保训》及其“中”字的前期研究成果,可参见林志鹏:《清华简〈保训〉集释》,简帛网,2010年10月8日;王进锋、甘凤、余佳:《清华简〈保训〉集释》,简帛网,2011年 4月 10日;邢文:《〈保训〉之“中”与天数“五”》,《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廖名春:《清华简〈保训〉篇“中”字释义及其他》,《孔子研究》2011年第2期;陈民镇:《清华简〈保训〉“中”字解读诸说平议》,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1年9月19日;刘丽:《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保训〉集释》,中西书局,2018年。
[2] 从李均明开始,李锐、刘光胜、江林昌、罗琨、杜勇等学者或多或少都从类似角度谈到这个问题,并得出与“公平公正”相关的结论。参见李均明:《周文王遗嘱之中道观》,《光明日报》2009年4月20日;李均明:《说清华简“假中于河”》,《中国文物报》2009年7月17日;李均明:《〈保训〉与周文王的治国理念》,《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3期;李锐:《〈保训〉“假中于河”试解》,孔子2000网,2009年4月16日[不过,李锐在《上甲微之“中”再论》(孔子2000网,2009年6月24日)中又收回了前文提出的“中”是狱讼簿书的观点];刘光胜:《〈保训〉之“中”何解——兼谈清华简〈保训〉与〈易经〉的形成》,《光明日报》2009年5月18日;江林昌:《浅议清华简〈保训〉篇“中”的观念》,载李学勤主编:《出土文献》第一辑,中西书局,2010年;罗琨:《〈保训〉“追中于河”解》,载李学勤主编:《出土文献》第一辑,中西书局,2010年;杜勇:《关于清华简〈保训〉的著作年代问题》,《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3] 曹峰:《〈保训〉的“中”即“公平公正”之理念说——兼论“三降之德”》,《文史哲》2011年第6期。已收入本书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