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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韦训留下一句“去去就来”,一掸袍角,扬长而去。

宝珠骑在驴上,一步一回头地张望。

十三郎说:“不用担心,师兄他也没有公验,一会儿会自己想办法进城,跟我们会合。”

宝珠把昨天夜里发生的事详细告诉了十三郎,喃喃道:“不知道那卖鱼的为什么专门在那路口做买卖?”

“盯梢啊,避免有人晚上进去扰了他的生计;如果有大师兄那种不信邪的,非要进去省一笔住宿费,也正好提前准备,放倒了赚一笔外快。”

宝珠愠怒道:“你这吃斋拜佛的小秃头倒是很懂行。”

十三郎笑了:“我本来就是负责给大师兄盯梢的。”

“如果昨天夜里他勤快点跟上去追到贼窝,今日也不用麻烦这一趟了。”

十三郎迟疑地说:“干这行少有单独行动的,如果那人还有别的同伙,师兄独自去追,只怕九娘你一个人……”

听他这样说,宝珠一愣,接着冷哼一声,豪气万丈地说:“昨夜是我亲手射中贼人,哪里用得着他保护了?再来一个才好,我射他一双!”

十三郎心想:你早上起来吃饭的时候脸上还挂着泪痕,现在又逞强嘴硬。他不好意思当面戳穿,只能唯唯诺诺称是。

宝珠自吹自擂一番,可惜此时身边没有侍卫和宦官们轮番阿谀逢迎,吹了几句吹不下去了,只好转移话题:“就是不知道方大户引以为豪的宝物到底是什么?是藏在哪个角落谁也找不到,还是当年就被乱军抢走了?”

十三郎惊讶道:“那东西不就摆在九娘眼前吗?那么大一个,你没看见?”

宝珠勃然大怒:“一百步内我能射中雀儿的眼睛,你敢说我眼神不好?!”

十三郎一缩身子,颤声说:“就是屋里那副寿材啊,那是龟兹板的,市舶司来的西域货,很稀罕呢,大师兄没跟你说?”

宝珠缓缓张大了嘴,脑中浮现出那副油漆斑驳的破棺材,呆了半晌,震惊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原来如此!竟然如此!

这世上再宝贵的东西,在不识货的人眼里都只是晦气的废物,摆在眼前也不认识,这一点上,她跟那个苦寻宝物不得的卖鱼人没有任何区别。

“我猜方大户当年受到拷打,应该当场就招了,不过龟兹板相当沉重,那些兵匪就算贪婪,也没办法随身带着一口棺材,又不好变现,只能丢下了。”

十三郎顿了顿,以崇敬艳羡的口气解释道,“虽然龟兹板挺值钱,不过那是民间的值钱,跟九娘你那口帝王木金丝楠的棺椁还没法比。那是有钱没处买,用了要抄家的。”

听他这么比较,宝珠一时间五味杂陈,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知道该生气还是该自豪。

十三郎已经提前买通门吏,两人牵着驴进城,果然一路毫无阻碍,两人在县城街头寻了一处小酒肆,打算坐下等待韦训归来。

进门时看见一桌四个穿灰布袍的粗莽大汉正在推杯换盏,闹哄哄的好生聒噪,酒水菜蔬淋漓,洒得满桌都是,更有几只绿头苍蝇、花脚蚊子徘徊飞行。

宝珠一看就觉得心底厌烦,正想撩开门帘出去,又回想起昨天那家小客栈的事。如果不是她嫌弃条件简陋,坚持不进,也不会有后面被迫住凶宅的遭遇。假如她一直不能适应这种落魄环境,以后的旅程只怕步履维艰。

于是长叹一口气,咬了咬牙,返身进屋,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款款坐下了。

店主抬头见是一位二八年华的美貌少女带着一个小沙弥进来,心中诧异。这少女衣服不怎么华丽,头上只插了一把梳子,举手投足却端庄高贵,容光照人,不像普通民间女子。她摘下帷帽和面纱,好奇地四处打量,似乎从未进过街头酒肆一般。

酒博士过去招呼:“小娘子喝些什么?小店有自酿的米酒和清酒。”

宝珠一愣,心想这样的小地方,昆仑觞之类名品应该是没有,便捡最常见的问:“有郢州春或者石冻春吗?”

酒博士摇头。

“秋清或是桑落呢?”

酒博士又摇头。

十三郎咳嗽一声:“这里的酒恐怕九娘喝不惯,你还是点酪浆吧。”

酪是牛乳或者羊乳发酵成的饮料,因为原料易得,味道酸甜可口,无论高门贵户还是街头食肆都能提供,是不胜酒力的女子首选,宝珠点头说可。

十三郎又要了几个素酒菜,酒博士端来一碟花椒豆干,一碟酥炸馓子,一碟盐煮蚕豆。

遥想长安城几千家酒肆,其中不乏富丽堂皇媲美豪门的大酒楼,宴饮歌舞日夜不休。但这里只是一家县城店铺,桌塌席子半新不旧,一个年老色衰的胡姬无精打采地站在柜前沽酒赶苍蝇。

所一致的只有墙上的题字画壁。

大唐饮酒成风,作诗更是所有阶层共同的风尚,只要不是新开的店铺,粉墙上都有来往旅客挥毫落墨,当然诗句本身质量天壤之别,千古绝句旁边可能搭配粗俗不堪的艳诗。

地方虽然简陋,题壁倒是可观,可见是家开了多年的老字号。宝珠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发现这家酒肆墙上不仅有题诗,还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图画,鸟雀虫蛇,茶壶石臼,没有统一题材,倒像是儿童随手涂鸦上去的,宝珠不解其意。

韦训果然如他所说那般‘去去就来’,两个人刚吃完一碟蚕豆,他就回来了,左手拎着一只鼓鼓的皮囊,右手拿着一根长长的树棍。他把棍子插在门口,撩起门帘进来,酒肆为之一静。

宝珠连忙问:“可解决了?”

韦训神清气爽,将皮囊往席子上一放,“手到擒来。”

宝珠又是好奇又是害怕,见他袍角一点血渍污痕也没有,不知道怎生打听,斟酌道:“可曾受伤?”

韦训莞尔而笑:“一个村汉而已,昨夜连驴都懒得叫唤,其实不值得我去一趟。”又向她申请:“我想喝酒。”

宝珠点头同意:“昨夜里折腾半宿,我也想喝两杯。”

上司已经批准了预算,韦训唤来酒博士要了一坛烧春。说话间,酒博士端来一只锡酒壶和两个酒杯,放在案几上。

韦训蹙眉道:“你听错了,我要的是一坛。”

那酒博士只道少年狂妄自负,赔笑道:“客官,这是蜀地产的烧酒,酒性浓烈,后劲颇大,二位喝这一壶也差不多了,一坛可是有二十斤呐。”

韦训指了指宝珠:“这里有人请客,你照做就是。还有,这杯子太小,换一只碗来。”

酒博士暗自咋舌,诺诺连声走开了。心想这两人看外貌不像兄妹,举止不似情侣,若说是主仆,哪里有家仆大剌剌坐在主人对面吃喝的?

宝珠听而不闻,眼睛只盯着那只皮囊,心中猜想难道里面装的是人头?

韦训看她眼神,便猜到她心思,当即拆开皮囊上扎的绳子展示。原来只是一袋喂驴的豆粕。

“此等宵小,犯不着提头来见。”

眼见她错愕的样子,韦训放声大笑,十三郎叹了口气:“大师兄就喜欢戏弄人。”

宝珠气哼哼地瞪了他一眼,不再作声。心想这人明明快到行冠礼的年纪了,有时候做出的事却比她幼弟还淘气,什么蹲在房梁上学猫叫吓人,潜入皇城贡库却只偷橘子等等。

酒博士再次过来,托盘上面仍是两个酒壶,一个空碗,一大盘清蒸羊羔,宝珠心中不悦,正想骂他到底有没有长耳朵,酒博士恭恭敬敬地说:“这两壶是靠门那一桌的客人送给小郎君的,他们说您点了什么酒就照样送上双倍。”

宝珠回过头去,见那一桌刚才吵嚷不休的四个大汉站在地上,朝这边弯腰叉手致意,神态甚是恭谨,却不过来。

韦训只点了点头,并不还礼。

他擦了擦杯子,端起酒壶斟了一杯,先放到她面前。

宝珠低头看杯中酒液,只见翠绿如竹,上面泛着一层白色泡沫。她浅浅抿了一口,只觉入口烧喉,回味酸涩,微微皱了眉头,放下不再碰了。

韦训知道公主嫌乡下小店的薄酒粗陋,也不劝酒,自斟自饮,眨眼间一个酒壶就空了。赠酒那四个人丢下一桌酒菜,悄悄会钞走人了,酒肆里顿时清静不少。

宝珠问:“那几个人是谁?”

韦训摇了摇头:“我不认识。”

“既然不认识,他们为什么送你酒喝?”

十三郎说:“可能他们认识大师兄。”

宝珠半信半疑:“难道你在江湖中还有点名气?”

韦训再次摇头,神情淡淡的,“师父在世时有点名气,我只是个没钱买酒的穷贼。”

烧春不称宝珠的心意,那羊羔倒是蒸的酥烂入味,她自从落难以来少见荤腥,夹了一筷又一筷。可恨天气炎热,几只绿头蝇闻到膻味,和花脚蚊子一起围过来嗡嗡骚扰,实在大倒胃口。

韦训从腰间抽出匕首,轻推护手,露出一寸刀刃,横放在案上,不知是剑气还是煞气,蚊蝇立刻避之不及地逃走了。

宝珠甚是惊奇,回想住在翠微寺那些日子,一直蚊虫不扰,她还以为是离宫选的位置好,是块有龙气的宝地。如今一想,大约是这匕首经常伴在身边的缘故,的确是一柄宝刀。

看她只吃菜不碰酒,十三郎嚼着豆干问:“九娘不善饮酒吗?”

少女答道:“也能喝上几杯,但我喜欢甜酒。”

“大师兄喜欢去古墓中寻那种上百年的陈酿,说是酒性最醇最好喝,还不要钱。”

听到他这么说,宝珠颇为诧异。

陈酿谁都爱喝,但酒水这种东西不是金银珠宝,就算大量囤积,也是喝一坛便少一坛,更别提家族更替、朝代变换能不能保住藏品。如此想来,确实只有古墓那种特殊的地方才能保存下来。

她觉得有点恶心:“可是那些酒都跟死人埋在一起,不觉得反胃吗?”

韦训一笑:“这世间比死人更令人反胃的活人可多了去了,比较起来死人反而安静,不管生前是什么身份,化为枯骨后也没法作恶了。”

宝珠想了想也有道理,兴致勃勃地问:“古墓中的酒真能喝吗?不会变质?”

“十停中顶多有一停可入口,其他要么保存不当干涸了,要么朽变不可闻。”

宝珠道:“我喝过最陈的酒是去年争春宴上一百二十年的乾和葡萄,而且只饮了两杯就醉倒了,阿兄说烈酒伤身,让我以后只喝新酿。你喝过最陈的酒是什么?”

韦训想了想说:“应当是一座殷商贵族墓中一只提梁铜壶里的酒了。打开之后异香扑鼻,里面仅残存了二指高的酒液,颜色跟琥珀一般。”

宝珠惊道:“千年陈酿!那味道定然是仙液琼浆了?”

韦训笑着摇头:“喝起来跟清水一样,想来时间太久酒性都挥发了,仅余香气还在。酒的味道跟贮藏时间有关,但更重要的是本身的品质。劣酒放上一千年也依然是劣酒。”

两人兴致盎然聊了一会儿酒的话题,韦训历数曾经品尝过的佳酿,宝珠又问:“那你在墓中喝过最香醇的美酒是什么?”

他开口便道:“是你……”

他本想说最香醇的就是在公主地宫中喝过的那一坛“御赐凝露浆”,堪称余味无穷。又想当面说“最好喝的乃是你墓中藏的酒”属实有些奇怪,当即按下不提,把话头扯到别的地方去了。

韦训暗想自己素来视礼教大防为无物,离经叛道,口无遮拦,今日却不知为什么在她面前在意起言谈举止了,自己也觉得十分古怪。心中有碍,这杀人之后的酒,远不如往日那般畅快。

说话间,有个身穿暗红色绸衫、腰悬钢鞭的中年男子进店来,没有落座,径直走到柜前,朝这边指了指低声说了两句话,付钱之后又离开了。

店主亲自端着一托盘四只酒壶过来,看着韦训的眼神愈加恭敬,甚至带了点畏惧:“这位小郎君朋友真多,又有人来送酒。麟角鞭乔公吩咐我们好生伺候,说您上次点了什么,照样送两倍来。”

本来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饮酒聊天,却屡次被打断,韦训脸上露出厌烦的神情,直言告知:“再有人来啰唆,不管是谁,叫他滚开。”

“是,是,再翻两倍就是八壶,这案上都摆不开了,就是喝水也喝不了那么多。”

店主将新送来的酒壶放下,顺便收拾空碗碟,却发现之前那三壶已经喝空了,心中诧异。看这两人,都是青春年少,不像海量的模样。

如此两次,宝珠也察觉到不对劲。只是她往日众星捧月,高高在上,一向是人群中最受瞩目的那个,今日在这小破店里却只是配角,心里不免酸溜溜的不是滋味。

等店主走开,十三郎苦笑着对韦训说:“看来已经走漏了行迹,师兄还是题壁吧。”

宝珠睁着眼睛,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不明所以。心想难道他要作诗?可他身上也没带装着笔墨的算袋呀?

韦训怏怏不乐地思忖片刻,从腰间装燧石的小袋子里掏出一块青色的石头,在那些涂鸦中找了块空白的地方,几笔画了个简单的图形,长耳簇毛,看起来像是一头蹲坐在石上的青色猞猁。

宝珠本来期待着赏鉴他的大作,万没想到他在墙上画了这么个东西,忍不住扑哧笑出声。

“什么呀,我还以为你要题诗!”

韦训颇为窘迫,闷头喝酒,一口一碗。

十三郎替他解释:“九娘别笑,这不是画儿,是鸲鹆辣。”

“什么东西?”

“就是一种道上的暗号……路过陌生地界,要留个印迹,一是方便跟同伙联系,二是知会本地的同行,方不算冒犯。”

十三郎指给宝珠看:“你看,这个花雀是一个外号林中雀的大盗,尾巴上五根羽毛,是说他一行五人。这个石臼是个外号铁石心肠的游侠,裂了一条缝,是说他受伤了,捣碓朝西,说明他要往西去。还有很多别的复杂信息,一口气解释不清。”

宝珠笑道:“我懂了,这猞猁就是韦训本人,猞猁耳朵上的毛朝东,就是说我们要往东走吗?”

十三郎点头:“九娘真聪明。”

宝珠又问:“你怎么不画?”

十三郎叹了口气,失落地说:“我还没出师,师父就没了,只有道上成名的人物才有资格题壁,喽啰跟班不能乱画。”

宝珠明白了,那些送酒的江湖人士未必跟韦训有什么深情厚谊,或许只是畏惧他的名声,怕他在自己地头上兴风作浪,先送酒以示诚意。

再去看壁上涂鸦,只觉耳目一新,大开眼界。那头青色猞猁只用了草草几笔,却矫健飒爽,甚有神韵,可她想起韦训小名叫狸奴,又掩口轻轻笑了起来,声音清脆如铃。

“难道你江湖外号就是某某猞猁吗?”

十三郎瞥了一眼师兄,小声说:“那倒不是。而且外号是别人叫起来的,不是自己取的……”

韦训心下大悔。

刚才用皮袋戏弄于她,谁想报应来的这样快。他本来没觉得自己外号和题壁有什么好笑的地方,可是她这样乐不可支地打听,他顿时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非常可笑。

于是不再作声,酒到杯干,迅速将那几壶酒喝尽。二三十碗烈酒下肚,不仅没有一丝上头迹象,脸色反倒越喝越是苍白。

这般喝法,那些容貌伟壮、腰带十围的豪客也要跌跌撞撞一醉不起,这体格清瘦的少年郎却像是喝水一般轻松。酒肆里其他酒客,店主,酒博士和厨子都出来围观。

一个人将桌上所有酒喝得涓滴不剩,韦训起身去结账,看见宝珠面前那一杯始终没动,便伸手端起一饮而尽。

这一路上也曾多次几人分食一张胡饼,或是一个梨子,可那都是掰开的。宝珠见他竟然毫不在意拿她用过的器皿饮酒,心下有些难为情。

然韦训行动从容洒脱,她要多说什么倒显得计较,只能装作没事发生。但少女莹白如玉的脸颊缓缓浮起如同醉酒般的酡红,她连忙戴上帷帽,放下面纱遮住容颜。

十三郎瞧瞧这个又看看那个,捏一根筷子敲着空碗道:“烧春这酒真是奇哉怪哉,喝酒的人不脸红,没喝的倒是红了脸。”

宝珠一听,脸上更是发烧,恼羞成怒,弓起食指狠狠弹了他光秃秃的脑壳一下。

十三郎迟钝地捂住头:“唔,干吗打我。”

宝珠怒道:“李元忆我都打得,怎么打不得你个嘴瓢的贼秃?!”

见她柳眉倒竖,杀气腾腾,十三郎不敢辩驳,平白吃了一个脑瓜嘣,唉声叹气:“苦也,苦也!”一边忙不迭把吃剩下的豆干和馓子都收进衣襟里去。 Ml8eiX2Irkd/6st7xFtqlYOvozPxO7otWML8JvGRFnKhuo8LVb7blYfa7Ci+BQ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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