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意义上,“历史”的物质性存在形式,是对世俗世界中某种原罪形式之报应于现世中的记录。由于违反的是由人类立的法,而非神所立的法,因而这类原罪形式不可免除。这些法由立法者设立,而立法者也是活生生的人,有各自的欲望,故他们自身也被困于肉体凡胎的腐朽之中。比如,那些立法反对高利贷的人,往往也是有能力从中获利的人。教会的神父们自己找到了许多诡辩法门,使可以获得利息的借贷成为可能。尽管他们不安地意识到这些例外情况会使人们质疑教会的道德立场,但最终教会还是参与到了这项活动当中。
在某种程度上,这是通过对特定人群进行妖魔化实现的。这种妖魔化为教会出台反对高利贷的教令提供了基石。这些被妖魔化的人就是犹太人,他们深深地存在于罗马的历史记录中,同时清楚地提醒教会存在一个与之敌对的阶层。而教会自己的原罪就来自对这个在它看来被永恒诅咒的民族的道德准则的依赖。讽刺的是,蒙蒂的教区神父模仿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在一次令人动容的庆典中承认一个地方教会强迫罗马犹太人改宗。他称犹太人为“我们的兄长”,并寻求他们的宽恕。在此,犹太民族对高利贷的谴责被表述为拒绝诱惑自己的“兄弟”陷入债务。
在蒙蒂,犹太人的存在是对附近的犹太人聚居区以及一段犹太人历史的微弱呼应。1634年后,新改宗的犹太人被强制隔离在一栋类似修道院的建筑当中。这栋建筑与教区教堂相连,距离圣萨尔瓦拖雷教堂(Church of San Salvatore)仅几步之遥,以前是教区神职人员的所在地,现在是罗马的一所世俗大学的所在地。犹太人在严格隔离的40天(40天具有仪式意义)里被灌输新的信仰。在教区教堂里,也埋葬着一位拉比。他不仅改宗,而且还为教廷的主人服务,试图将他以前的追随者带入基督的羊群。他的坟墓上有一段希伯来文铭文。就像犹太人聚居区入口处的圣格雷戈里教堂(Church of St. Gregory)门口出自《圣经·以赛亚书》的双语铭文一样,这段文字标志着教廷在不断努力吸收犹太人的同时,将那些改宗者标记为“永受其集体历史玷污”的人。
承认犹太教、天主教这二者的历史关系,甚或承认二者是共享原罪信条的,是20世纪以后才有的事,是随着死于纳粹军队之手的犹太人终以“信犹太教的罗马公民”这一简单却令人动容的名称得到纪念而发生的。这个名称强调,犹太人既不应被当作长居罗马的外来者,也不仅仅是意大利民族国家的公民,而已经是这个城市之灵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两个着黑衫的新法西斯主义者在和我独处的不同场合打包票,说罗马的犹太人才是最后的真罗马人。
蒙蒂地区的一些犹太人之所以能在纳粹占领时期幸存,是因为得到过此地修女们的保护;那时甚至还有个激进法西斯主义者冒着生命危险帮助犹太人藏身。这些事件后来频频被拿来证明:尽管也有叛徒(当时不少犹太人被本地告密者捅给了纳粹,这些告密者里甚至包括某个蒙蒂家族全家),但意大利人本身并不反犹;墨索里尼施行种族主义制度也完全是迫于希特勒和纳粹党的压力。
这种自脱干系的做法在多年后终于获得了一点迟到的反思
,但无论如何,今天的人们在看待罗马的犹太人时,已经是抱着平静和喜爱了——当然也免不了右翼带着敌意的抱怨,例如责备犹太群体任由中国移民企业家买光他们在蒙蒂附近的埃斯奎利诺(Esquilino)地区的房产。蒙蒂教区的神父十分认真地认识到在教会和其犹太根源之间重新建立联系的重要性。从他那毫不畏惧的演讲中,可以感受到他对此议题的热诚——演讲之前是正式的祷告仪式,演讲之后是对圣萨尔瓦拖雷教堂在通过隔离强迫犹太人改宗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的历史性诠释,承认教会确实对犹太人民犯下错误——但同时他也坚称,这种错误源于一种虽被误导,却不失真诚的拯救他人灵魂的愿望。
就像欧洲其他地方一样,罗马的犹太人在过去因顶着“敲诈性的放债人”的恶名而遭人厌恶。实际上,犹太人放高利贷,不仅是因为统治者禁止他们拥有农地,还因为基督教信仰驱使他们承担这一角色。阿奎那和中世纪其他教会领袖都曾声称应该把放高利贷一行交给犹太人去做,反正犹太人本就是被诅咒的。他们认为这样做,不仅可使基督徒们免于自己放高利贷而带来贪利之罪,还能使那些需要借贷的绝望之人不至于犯下与放贷者同谋这个同等严重的罪,因为基督教认为,如果请求一个基督徒以带息方式借钱给自己,就会将出借者的灵魂置于永罚地狱的危险之中。
几个世纪以来,尤其是同一教区内的成员之间被允许进行限额借贷以来,教皇对犹太社区的压迫越来越重,但仍在持续利用犹太人的金融服务,这也相当于默认教皇实际上受惠于这个被其妖魔化的群体。教皇虚伪地利用犹太教律法,从而能同时依赖和压制犹太社区——这一战术可以部分追溯至方济会在14—15世纪的斗争
,后来犹太人在罗马持久的文化模糊性(ambiguity)和罗马商业同样持久的道德模糊性都以之为模板。正如雷纳塔·阿戈(Renata Ago)指出的:“神学文化和商人文化的交织和相互影响是既强大又持久的。”
事实上,教会一直容忍某些形式的高利贷的存在,并用机敏的诡辩为之辩解。
在教皇统治的末期(即教皇国末期),高利贷已显然不再是犹太人的专利,在一些地方,本地神父介入特定形式的低息借贷,已为正常之事。
由此,教廷最终准许了以教法规定的利息为限的借贷行为,随着这一切的发生,犹太社区,即曾经被教廷容许继续存在并充当教廷替罪羊的银行家们——也逐渐消失在公众视野之中了。
犹太社区在意大利统一运动前的两个世纪中逐渐衰落,但教廷的金融活动却在这一时期大为增加。对这一转变持辩解态度的解释认为,它的发生是出于当时特定的社会关系的实际需要,也是由于“一个诚实的商人总是面临风险”。负债者有时候会特别感激放高利贷者,因为后者冒着让自己的灵魂和道德生活双双堕落的风险,将他们从眼前的绝望中解救出来;而且教会也说,如果禁绝有息债务,就等于否认基本的互惠形式。
中世纪教会主张的余音已极为微弱,中世纪教会甚至提出,放贷者不应设定还款的期限,而且即便仅仅是心里期望得到互惠回报也是违背道德律条的,因为信徒不应该希冀物质性增益。
教廷的上述推论在道德上将小额高利贷变成了与逃税、贿赂一样无足轻重的小罪过。就像一些神父开始以一种行善的姿态往外借钱一样(类似的还有著名的monti di pietà,一种作为天主教慈善机构的典当行,它也被允许这么干),腐败的官员们也摆出救星的姿态,仿佛他们贪腐才能救公民于窘迫之中。
高利贷,无论是作为一种贪婪的机会主义,还是作为一种援助,都无法使放高利贷的人喜欢上他的债务人,后者遭受着社会污点以及严重的经济负担带来的双重痛苦。罗马存在一些最为恶劣的敲诈形式,在这个城市的“文化亲密感”的隐秘空间里,高利贷已经被当成罗马的特有问题,而教会则被当成使高利贷现象持续存在的那个机构。教廷插手银行业导致了一些重大的令人难堪的事件,其中最具有戏剧性的当数1982年总行设在米兰的安布罗夏诺银行(Banco Ambrosiano)的倒闭。
在教廷对选举政治的影响力急剧下滑的当口,这一丑闻点燃了意大利公众冷嘲热讽的劲头。
没有什么事情是人们不愿意相信的。尽管给那不勒斯的大主教焦尔达诺定下放高利贷和勒索罪的多次努力没有结果,但许多意大利人似乎相信,这仅仅证明了他在地方上拥有巨大的权力。无论这些无法被证实的指控的真相到底为何,它们都狠狠地损害了教会的道德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