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面,让万能有些出乎意料,他想:即使杜莎夫人那里的蜡像,也比这位先生的表情丰富。
刚才交谈的时候,让万能仔细打量了一下福格先生。他的这位新主人四十岁左右,仪表堂堂,身材魁梧,稍稍有些发福,五官端正,金黄的须发,脸色白里透红,雪白的牙齿非常整齐,眼角也没有鱼尾纹。他沉稳、淡定,目光清澈,具备英国绅士那种典型的泰然自若的风度。从他的一举一动看,他就像一台精密的计时器一样,四平八稳,准确无误。总的来说,他看起来就是一个标准的实干家。
菲利斯·福格确实是那种做事精确到极致的人。他遇事从不着急,做事永远有条不紊;他从不浪费哪怕一个动作,就连走路也不愿意绕弯;他从不东瞅西看,不打一个多余的手势。没人见过他激动,也没人见过他慌张,他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散淡的人。但他又非常守时,从不拖沓。人们认为这是他长期独自生活养成的习惯。他认为和人交往容易被琐事羁绊,干脆就不和任何人交往。
至于让万能,是个地道的巴黎人。他来英国五年了,以做佣工为业,很长时间都没找到一个令他满意的雇主。
让万能是个诚实的小伙子。他身体粗壮,肌肉结实;他的嘴唇略微上翘;宽宽的肩膀上长着个圆圆的脑袋;一头棕色的头发,有点儿蓬松散乱;眼睛湛蓝,肤色红润,长相可爱;他温文尔雅,手脚勤快又有一副热心肠。
让万能这小伙子的性格完全不像菲利斯·福格。他能成为主人所需的那种严格守时的仆人吗?现在还不好说。让万能厌倦了这些年到处流浪的生活,他想过一种宁静、有规律的生活。他听说英国绅士做事有板有眼,生性异常沉稳,于是就来英国碰运气了。可结果总是事与愿违,他一连换了十户人家,却都不合心意——他们不是脾气古怪,就是喜欢旅游、冒险。就在这个时候,他听说菲利斯·福格先生正在物色仆人。他打听了一下,了解到菲利斯·福格从不在外面过夜,从不旅行,也不出远门,这非常合他的意。
现在,让万能决定看看房子。他从地窖一直看到阁楼。这所房子整洁而朴素,物品摆放整齐,很好打理,他非常喜欢。房间里有煤气,用来取暖和照明。给他预备的房间在三楼,里面有电铃和通话管,能与地下室和二楼的各房间联系。壁炉上的一架电座钟和主人卧室里的挂钟分秒不差,连嘀嗒声都是一致的。
“看起来挺不错的!”让万能自言自语。
这时,他发现座钟上有张表格,写着每天的工作内容,包含了从上午八点起到十一点半止——也就是从菲利斯·福格的起床时间起,到他离开家去改良俱乐部这段时间的所有工作安排。具体是:八点二十分上茶和烤面包,九点三十七分送剃须水,九点四十分梳头,等等,列得清清楚楚。让万能仔细看了几遍,默默记下,感觉很有意思。
福格先生的衣橱里,衣服种类齐全,放得整整齐齐,且每件衣服上都有序号。这些衣服都在服装登记簿上一一登记,并列明了穿戴季节和日期,连鞋子也做了同样的登记。
总之,这栋房子,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收拾得整洁有序,也显得更加舒适。虽然这里没有书籍和图书室,但改良俱乐部里的两个图书室已经够用了,无论是文学方面还是政治和法律方面的书,那里都有。卧室里有一个不大的保险箱,没有任何防身或打猎用的武器。看来主人追求的是一种安宁的生活。
让万能看完房子后,高兴得手舞足蹈,圆圆的脸上堆满笑容,嘴里喊道:“太好了!福格先生正是我喜欢的雇主!他是个深居简出的人,是个墨守成规的人!简直就像一台设置好程序的机器!伺候一台机器,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