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之治”是东汉光武帝刘秀在位时开创的治世,建武是光武帝的年号,历史上也称“光武中兴”,这是因为东汉虽然是西汉的延续,但中间隔了一个王莽新朝,所以称为中兴。
光武帝极为重视吏治,这可能与他在民间感受王莽的苛政有关。早在他当更始帝刘玄的大司马时,他就在吏治方面有所作为。《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一》载,更始元年(公元23年),大司马刘秀到达黄河以北地区,所过的郡县,他都注重考察官吏,根据能力来任免,公平审理囚徒的案件,废除王莽时的苛政,恢复汉朝官名,官吏和百姓都很高兴,争相持着牛肉和美酒迎接慰劳,刘秀都不接受。光武帝称帝后,更是如此。根据《资治通鉴》记载,光武帝在位时的吏治事迹主要有以下:
一是任命循吏卓茂为太傅并封侯。《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二》载,建武元年(公元25年)六月,刘秀即位称帝(即光武帝)。即位后,刘秀首先寻访卓茂,卓茂当时已七十多岁。紧接着在九月又下诏说:“夫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今以茂为太傅,封褒德侯。”这就是光武帝任卓茂为太傅、封褒德侯之事。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载,太傅位在当时的三公
之上,所以,卓茂的官位位于群臣之首。而且光武帝还给卓茂封侯,叫作褒德,这也表明了光武帝治国平天下要以德为首。
对于光武帝任卓茂为太傅、封褒德侯一事,司马光写了一段评论,专门称赞光武帝。这个评论说:“光武帝在即位之初,群雄相互竞争,逐鹿中原,四海鼎沸很不平静,那些摧坚克难、冲锋陷阵的人,以及有权谋计略、善于诡辩的人,正是用武之时、见重当世。而光武帝独能起用忠厚之臣,表彰循良之吏,提拔卓茂于最底层,并列为公卿首位。光武帝之所以能光复汉室,国祚长久,原因在于他知道治国要务之先而抓住了根本。”
二是重用能吏、任用孝廉为尚书郎。《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二》载,建武二年(公元26年),光武帝将所有的功臣都封为列侯,派遣郎中、魏郡人冯勤负责封诸侯之事。冯勤根据每个人的功劳大小而分封国土远近、土地的肥沃贫瘠,使他们不互相逾越,众人没有不满足和不服气的。光武帝认为冯勤有能力,将尚书的众多事务都让冯勤总管和处理。同时,过去的惯例是尚书郎由尚书令史按资历依次补授,光武帝开始任用孝廉为尚书郎。
三是精简县和封国以及官职数额。《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四》载,建武六年(公元30年)六月,光武帝下诏说:“设置官吏,是为了百姓。如今百姓遭受苦难,户口不断减少,而国家官吏的设置还很繁多。现令司隶和各州州牧分别核实所辖地区的官吏设置,裁减官员。那些县或封国,不足以设置长吏的,予以合并。”从这以后,全国共合并减少四百多个县,官吏的职位也减少了十分之九,即十个官员留一个。
四是减少州牧太守更换的频次。《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四》载,建武六年(公元30年)九月,出现日食,执金吾朱浮上书说:“从前尧、舜时的盛世,仍然每隔三年进行考核;汉朝兴起,也是累积功效,官吏任期都较久,甚至传给子孙。当时的官吏为什么都能治理得好呢?我认为,成就天地那样大的功劳,不可以仓促完成;艰难之业应当逐日积累才能成功。近来,郡太守、县令数次更换,迎新送旧,在路途上疲劳奔波。探究起来,他们在任的时间越来越短,还不足以看到他们任职的政绩,就遭到严厉的切责,不能自保,又迫于检举弹劾,害怕讽刺讥笑,因此争相用粉饰、欺诈的方法伪装自己以求得虚名,这正是导致日月运行不正常、出现日食的应征。大凡生物暴发式生长的必定会夭折,功业速成的必定会毁坏。如果摧毁长久基业而造速成之功,不是陛下的福气。愿陛下考虑长久,看到三十年之后,则天下幸甚!”光武帝采纳他的建议,自此以后州牧太守更换的次数颇为减少。
五是退功臣而用文吏。《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五》载,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吴汉平定蜀地后,至此天下统一。光武帝刘秀举行盛宴犒赏将士。功臣增加食邑调整分封的共有三百六十五人,外戚及加恩分封的有四十五人。封邓禹为高密侯,食邑四个县;李通为固始侯,贾复为胶东侯,食邑六个县。其他的各有不同差别,已经去世的则加封其子孙,没有子孙的就改封宗族旁支。
光武帝自起兵以来,身经百战,久在军中,已经厌恶战事。而且光武帝已知道天下战争不断,百姓疲惫、财力虚耗,都盼望罢兵而休养生息。自平定陇右的隗嚣、蜀中的公孙述之后,除非有危险紧急之事,未曾谈论军旅之事。皇太子刘庄曾经向光武帝请教军旅之事,光武帝说:“从前卫灵公向孔子请教战争之事,孔子不回答。这不是你应当问的。”
邓禹、贾复知道光武帝有“偃干戈,修文德”之意,不想功臣在京城洛阳拥有众兵,于是二人交出军权,“敦儒学”。光武帝也想保全功臣们的爵位土地,不让他们因为吏职有过错,于是罢撤左、右将军等官职。这时耿弇等也交出大将军、将军的印绶,都以列侯的爵位回到自己的府第,光武帝加以特进的官衔,让他们可以参加朝会。
贾复为人刚毅方直,多大节,回到私人府第后修身养性。朱祜等推荐贾复为宰相,光武帝正以吏事责成三公,因此功臣一律不用,这个时候,列侯中唯有高密侯邓禹、固始侯李通、胶东侯贾复三人与公卿参议国家大事,恩遇深厚。光武帝虽然控制功臣,但往往能包容他们的小过失,功臣们因此都能保住福禄,没有被诛杀或谴退的。
以上就是历史上所讲的光武帝“退功臣而用文吏”。
六是给百官增加俸禄。《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六》载,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正月,光武帝下诏增加百官的俸禄。千石以上的官吏,俸禄低于西汉同级别的官吏,但六百石以下的官吏,俸禄高于西汉同级别的官吏。
虽然光武帝在吏治上的举措非常不错,但他有一点还是遭到了后世的诟病。
《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一》载,永初元年(公元107年)九月,太尉徐防因为灾异、叛贼作乱而被策免,太尉、司徒、司空三公因为灾异被罢免的,自徐防开始。第二天,司空尹勤因为大雨水灾而被策免。
司马光就此引用仲长统《昌言》中的一段进行评论:“光武帝痛恨西汉时数代帝王失去权柄,对强臣窃取帝位(即王莽篡位)极为愤恨,因此矫枉过正,政治权力不交给臣下,虽然设置了三公,但政事却归台阁(尚书台)处理。从此以后,三公的职位,只是充数而已。然而国家大政尚未得到治理的地方,就对三公加以谴责。而权力逐渐转移到外戚,宠信身边的宦官,导致他们的私人党羽,在内充满京城、在外布满州郡,颠倒贤愚,在推举官员中搞私下交易,使无能的人守卫边境,贪婪凶残者当郡守,挠扰百姓,激怒四夷,招致反叛,乱象丛生,怨气并发,阴阳失和,虫吃庄稼,水旱为灾。这都是外戚宦官造成的,反而颁策责备三公,乃至将三公处死或罢免。这真值得为此呼叫苍天、号哭泣血啊!……光武帝夺去三公的权力,如今剥夺得更加厉害;光武帝制定不给皇后家族权力的政策,数代后已不再遵行了,这大概是皇帝与三公、后党的亲疏不同造成的。”
这段是批评光武帝对三公这样的高官不够信任,开了一个不好的头,导致后来外戚宦官做大,对东汉的政权造成了严重打击。在吏治上,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选择高官,他们是百官的榜样。如果说官吏是百姓中的少数,那么他们就是官吏的少数,也就是少数中的少数。如果选了他们又不被信任,这样的吏治是有缺陷的,必然会导致三公不愿致力于政事,而大政方针及大权则旁落在亲戚及左右人那里,这些人的素质是参差不齐的,没有像三公那样经过严格的选拔,没有像三公那样高的素质。所以,必然会导致吏治上的腐败,像东汉窦氏、邓氏、梁氏外戚及汉桓帝、汉灵帝时的宦官就是这样。
在监察方面,《资治通鉴》也记载了一些光武帝在位时的事迹,主要有三件事:
一是派遣侍御史杜诗安抚地方并提拔重用。《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二》载,建武元年(公元25年),光武帝派遣侍御史、河内人杜诗安抚洛阳,将军萧广放纵兵士暴虐横行,杜诗晓谕告诫他,但是萧广不改,于是杜诗杀了萧广,回来后将情况奏报光武帝,光武帝召见他,赐给他戟(官员出行时作为前导的武器),并提拔他。
二是派遣谒者监察州郡长官是否徇私枉法。《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五》载,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光武帝因为全国开垦的田地多不以实报,且户口、年龄都有增减,于是下诏让各州郡检查核实,于是刺史、太守多行诡诈,以丈量土地为名,将百姓聚集在田中,并丈量百姓的房屋、村落,百姓挡在路上号哭,有的优待豪强,侵害苛待贫弱百姓。所以,光武帝派遣谒者前往各州郡考察核实俸禄为二千石的地方长官是否徇私枉法。
三是严惩丈量田地不实、贪赃的官员。《资治通鉴·汉纪三十五》载,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十一月,大司徒欧阳歙因为之前担任汝南太守时,丈量土地不实,贪赃一千万钱,被关押监狱。欧阳歙家世代教授《尚书》,有八代为博士,学生们守在宫门为欧阳歙求情的有一千多人,甚至有自行剃掉头发的。平原人礼震,年龄十七岁,请求代替欧阳歙去死。光武帝终究不赦免,欧阳歙死在狱中。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九月,河南尹张伋及各郡守十多人都因为丈量田地作弊,被下狱处死。
由于光武帝采取了以上吏治监察举措,所以光武帝在有生之年就实现了治盛之世。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汉纪三十六·汉光武帝中元二年》中对光武帝有一段总评,这里面讲到,光武帝“虽以征伐济大业,及天下既定,乃退功臣而进文吏,明慎政体,总揽权纲,量时度力,举无过事,故能恢复前烈,身致太平”。
即是说,光武帝虽然以征伐建立东汉大业,但到了天下已经安定之后,就退功臣武将而进用文吏,英明谨慎地确定政治根本制度,总揽朝廷权力和治国纲要,审时度势,量力而行,一举一动没有差错,因此能恢复前代的功业,在自己有生之年就实现了太平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