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梁的开创者梁武帝萧衍,早期创造了“天监之治”的局面,后期却昏庸不明,导致了“侯景之乱”,梁武帝本人也饿死于台城,确实很可悲。南朝梁是从梁武帝后期就开始走向衰亡。
梁武帝后期吏治监察情况十分糟糕,百姓活得很艰难,加上他对皇族贵戚姑息太过(比如萧正德),所以内因、外因结合必定出现祸乱。
梁武帝后期的吏治监察是怎样的呢?《资治通鉴·梁纪十五》载,大同十一年(公元545年),此时梁武帝已即位四十三年,散骑常侍贺琛向梁武帝启奏了四件事,其中第一件事便是关于吏治的。这里面就讲到当时的边境州郡县官员横征暴敛,百姓不堪重负。贺琛说,北部边境地区已归服,正是让百姓休养生息之时,而天下户口却减少,尤其是关外的户口减少得更多。郡里不堪州里的控制,县里不堪郡里的剥削,都是更迭交相干扰,只干横征暴敛的事,百姓不堪忍受,各自务求流往他乡,这难道不是州郡县的长官之过错吗?东部边境地区户口也非常空,都是由于国家税赋繁多而导致。即使处在穷乡僻壤、极其偏远的地方,也无所不至。每次来使者,所属地区便被骚扰,而那些无能的官员困守在那里,拱手让他们渔猎搜刮;暴虐狡黠的地方长官,又趁机更加贪婪残酷。纵然遇到廉洁公平的官员,郡守还要掣肘。这样,即使朝廷年年下诏让百姓恢复产业,多次下令免除赋税,而百姓却不能返回他们原来的家园。
《资治通鉴·梁纪十五·大同十一年》还评价说,梁武帝“优假士人太过,牧守多浸渔百姓,使者干扰郡县。又好亲任小人,颇伤苛察”。意思是,梁武帝优待士大夫太过,刺史太守大多剥削渔猎百姓,朝廷派出的使者又干扰郡县。梁武帝又爱亲近任用小人,很少对他们苛察。
梁武帝“敦尚文雅,疏简刑法”,因此从公卿大臣以下,都不重视刑事审判,以致“奸吏招权弄法,货赂成市,枉滥者多”,大概被判二年刑以上的有五千人,而且囚徒中有行贿的就得到优待、没有行贿的就加剧苛待。可见,当时的狱吏也非常腐败。
梁武帝因“侯景之乱”去世后,他的儿子萧纲即位,是为梁简文帝,在位不到一年即被侯景杀死。梁武帝的另一儿子萧绎平定了侯景之乱并称帝,这即是梁元帝。但当时北朝的西魏趁梁朝内乱进攻江陵,梁元帝被俘遇害。后来,陈霸先扶持梁元帝的儿子萧方智称帝,这即是梁敬帝,实权则掌握在陈霸先手中。不久,陈霸先就废掉梁敬帝,自己称帝,建立陈朝。南梁就此灭亡,但梁武帝之孙、昭明太子萧统之子萧詧建立后梁,经历三代,直到三十三年后(公元587年)被隋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