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是从汉安帝开始走向衰落的,中间汉顺帝算是中平之世,而汉冲帝、质帝在位时间极短,到了桓帝、灵帝时最为腐败,而汉献帝只是曹操的傀儡,到了曹丕逼迫禅让时,东汉就灭亡了。
汉安帝刘祜是清河王刘庆之子,汉章帝之孙,在汉殇帝去世后,由邓太后与其兄长邓骘、邓悝等定策迎立。因此,汉安帝前期(公元107年至120年)主要是邓太后临朝主政,而后期(公元121年至125年)才是他本人亲政。
自公元121年邓太后去世后,汉安帝开始亲政,但他宠幸外戚宦官,导致贿赂请托不少,而且不用杨震、翟酺等贤臣,杨震还被处死,确实令人惋惜。
《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二》载,建光元年(公元121年),汉安帝将耿贵人的兄长、牟平侯耿宝任命为监羽林左军车骑,掌管羽林左军;将祖母宋贵人的父亲宋杨的四个儿子都封为列侯,宋氏家族中担任卿、校、侍中、大夫、谒者、郎官的有十多人;阎皇后的兄弟阎显、阎景、阎耀,都担任卿、校,掌管皇家禁军。自此以后,外戚的权势开始显赫。
汉安帝又因为宦官江京当年前往迎接自己入宫即位,认为他有功劳,封他为都乡侯,封李闰为雍乡侯,李闰、江京同时升迁为中常侍。江京兼任大长秋,与中常侍樊丰、黄门令刘安、钩盾令陈达,以及汉安帝的乳母王圣、王圣的女儿伯荣,相互勾结、内外活动,竞相奢侈暴虐,伯荣出入宫廷,传送奸佞之事和贿赂的勾当。在这些人当中,伯荣尤其骄奢淫逸,她与已故朝阳侯刘护的堂兄刘瓌通奸,刘瓌娶了她,就被提拔为侍中,并且继承刘护的爵位。
杨震上书论及此事,汉安帝不予理睬。尚书翟酺也上书提出当前的吏治情形是“禄去公室,政移私门”(禄位不由朝廷掌握,政权转移到私门),请汉安帝勉求忠贞之臣,诛杀疏远奸佞谄媚之党,割舍情欲的欢乐、罢除宴会和私恩之好,“心存亡国所以失之,鉴观兴王所以得之”(心存亡国之君失败的教训,鉴察兴盛之君成功的经验),这样才能止住灾害、招来丰年。
汉安帝时吏治败坏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外戚宦官请托严重。《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二》载,延光二年(公元123年),大鸿胪耿宝亲自拜见当时的太尉杨震,向他推荐中常侍李闰的哥哥,说:“李常侍是国家所倚重的人,皇帝想让您征召他的哥哥,我只是传达皇帝的意思。”杨震说:“如果朝廷想让三公征辟,按照惯例应当有尚书发出的敕令。”耿宝大为恼恨离去。执金吾阎显也向杨震推荐自己所亲近的人,杨震也没有听从。
汉安帝下诏派遣使者为王圣修建府第,中常侍樊丰及侍中周广、谢恽等人更互相煽动,结党营私,“倾摇朝廷”。杨震上书谈到当时的官场请托,说:“周广和谢恽兄弟,并非是王室的近亲,依靠倚仗皇帝身边宠幸的奸佞之人,和他们一起分享窃取皇帝的威权,向州郡官府请托,势倾大臣,主管征辟官吏的部门,也顺着他们的意思。他们招来天下的贪污之人,收受财货贿赂,乃至有因犯贪赃罪而被禁止当官的人,重新得到显要的官职。黑白混淆,清浊不分,天下人议论纷纷,讥讽朝廷。”但汉安帝并没有听进去。延光三年(公元124年),汉安帝听信诋毁,派人收回杨震的太尉印信,杨震服毒而死。
另外,汉安帝还废除了“赃官之后不得为官”的先例。《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二》载,建光元年(公元121年),汉安帝任命前任司徒刘恺为太尉。起初,清河国相叔孙光因赃罪(即贪污)而判罪,禁止他的子孙二代不得为官。这一年,居延都尉范邠也犯了贪污罪,朝廷想按照叔孙光的例子进行惩罚,刘恺独以为:“《春秋》的大义是,对于善行的报答是延及子孙,对于恶行的惩处是只限自身,这样做是为了导人向善。如今禁锢贪官的子孙为官,这是从重判处,恐怕让善人畏惧,不是先王审慎用刑的本意。”陈忠也同意刘恺的意见。汉安帝于是下诏说:“太尉所议很对。”也就是说,汉安帝以诏书的形式肯定了太尉刘恺的意见,不再禁止贪官的子孙为官。
虽然,汉安帝时吏治不怎么好,但是也有一件事值得肯定,就是重视任用隐士和直道之士。《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二》载,建光元年(公元121年),汉安帝开始亲自处理政事时,尚书陈忠举荐“隐逸”及“直道”之士颍川人杜根、平原人成翊世等人,汉安帝都予以任用。建光元年(公元121年),汉安帝下令上自公卿、下至郡太守和诸侯国相各自举荐“有道之士”一人。并将有道之士中考试成绩高的沛国人施延任命为侍中,这一年还用公车单独征召薛包,对他礼敬优待。
诸葛亮在《出师表》中说:“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这里面就提到,先主刘备在与诸葛亮谈论汉桓帝、汉灵帝时,常常叹息和感到痛心遗憾。为什么刘备会有如此的感叹,当然是汉桓帝、汉灵帝亲小人、远贤臣,导致腐败丛生、民不聊生,最后天下大乱。
汉桓帝刘志是汉章帝的曾孙、河间王刘开之孙、蠡吾侯刘翼之子,汉质帝被梁冀毒死后,本来太尉李固、司徒胡广、司空赵成主张迎立清河王刘蒜,但梁冀逼迫群臣立刘志为帝。刘志在梁冀的操纵下即位,梁太后继续临朝称制,梁冀掌握实际权力。
汉桓帝时的政治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公元146年到159年,汉桓帝基本上是个傀儡;第二个阶段是从公元159年至167年,汉桓帝在诛杀梁冀一门后真正亲政。
在第一个阶段,根据《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五》所载,和平元年(公元150年),梁太后下诏归政汉桓帝,并罢除称制,不久去世。但国家大权还掌握在梁冀手中,汉桓帝并没有太大权力。这一段时间的吏治败坏,但主要责任在于梁冀。
《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五》载,和平元年(公元150年),梁太后去世后,增加大将军梁冀食邑一万户,加上之前的食邑,共有三万户;封梁冀的妻子孙寿为襄城君,孙寿善于以娇媚之态蛊惑梁冀,梁冀很是宠爱和畏惮。梁冀所宠爱的监奴有个叫秦宫的,官至太仓令,可以自由出入孙寿的住所,“威权大震”,刺史和俸禄为二千石的郡太守等官吏上任之前都要拜见秦宫。
孙氏家族中假冒虚名担任侍中、卿、校、郡守、长吏的,有十多人,都极为贪婪凶恶,他们派自己的私人门客到所属县,调查登记富人,用其他罪名将富人关到监狱中进行拷打,让富人出钱赎罪,有家中财物少的就被折磨死。梁冀还派遣门客到全国各地,远到塞外,广求珍宝异物,这些门客又乘着梁冀的势力横征暴敛,抢夺妇女,殴打官吏和士兵,所到之处都激起怨恨。
侍御史朱穆因为之前是梁冀的属吏,向梁冀进谏说:“近年来,官府和百姓都很穷困,加上水灾和虫害,京城各官的费用增多,诏书征调的税费有的比平时多至十倍,各地都说官府没有钱财,应当向百姓征收,于是掠夺剥削,强迫凑足数目。朝廷征收的赋税已经很重,而官吏私人的聚敛又很残酷,州牧、太守等地方高级官吏,大多不是因为德行而选用的,贪婪聚敛没有满足,对待百姓如同俘虏,有的百姓死于鞭打之下,有的因逼迫太紧而自杀。”朱穆还建议梁冀及时撤换那些贪婪暴虐的州牧和郡太守,使仗势为恶的奸吏无所依托,负责监察的官吏得以履职。梁冀没有采纳朱穆的意见。梁冀当时把持朝政,极为专横,他结交左右宦官,任命他们的子弟、宾客担任州郡要职,以此来固宠。朱穆又极力劝谏,但梁冀终究不觉悟。从朱穆的进谏可知,当时吏治败坏极为严重。
《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六》载,永寿三年(公元157年),居风县县令贪污暴虐无度,县里的百姓朱达等与蛮夷一同反叛,攻杀县令,聚众达到四五千人。这说明,当时的吏治败坏,在某些地方到了官逼民反的地步。
虽然前期吏治比较败坏,但也有些选官举措值得留意。《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五》载,元嘉元年(公元151年)十一月,汉桓帝下诏百官推荐“独行之士”。什么是“独行之士”呢?就是那种品行高洁、不随波逐流的人。这种人有操守,不会汲汲于名利。所以,汉桓帝要求推荐这种人为官,这是有眼光的举措。
在第二个阶段,汉桓帝亲政后在吏治监察方面有两件事做得不错:
一件事是打掉“大老虎”梁冀。《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六·延熹二年》载,当时,梁冀秉持朝中大权近二十年,威势震动朝廷内外,汉桓帝只能拱手而已,不得亲自参与,汉桓帝心中不平。汉桓帝与小黄门史、宦官唐衡、中常侍单超、小黄门史左悺、中常侍徐璜、黄门令具瑗六人定计除掉梁冀。这一年(公元159年)的八月,梁冀及妻子孙寿都自杀,梁冀的弟弟梁不疑、梁蒙已于此前去世。汉桓帝下令将梁氏、孙氏的朝廷内外宗亲全部送到关押钦犯的监狱,不论老少都在街市斩首,所牵连的公卿、列校、刺史、二千石官员处死的有几十人。梁冀的旧吏、宾客遭到罢免的有三百多人,朝廷为之一空。
汉桓帝下令没收梁冀家中的钱财货物,官府变卖后共计三十多亿,全部充公,供朝廷官府使用,同时减天下租税一半,并将梁冀的园林土地分给贫民耕种。
另一件事是较大规模地反贪治腐。《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六》载,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汉桓帝任命大司农黄琼为太尉,光禄大夫祝恬为司徒,大鸿胪盛允为司空。这个时候,刚刚诛杀梁冀,天下人都盼望有不同的政治出现。黄琼居三公首位,于是他弹劾上奏州郡中向来行为残暴、贪污受贿的官吏,有十多人被处死或流放,海内都高兴地称赞。
延熹六年(公元163年)十二月,汉桓帝采纳司空周景与太尉杨秉的意见,将青州刺史羊亮等州牧、太守共五十多人,处死或罢免,天下人无不肃然。紧接着,杨秉等人将反腐的矛头直接对向了当时最有权势的宦官。《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七》载,延熹八年(公元165年),由于中常侍侯览的哥哥侯参担任益州刺史,残暴贪婪,赃款累以亿计,太尉杨秉上奏用槛车(囚禁犯人的车)押解侯参,侯参在途中自杀,查看他的车有三百多辆,都装的是金银和锦帛。杨秉上奏弹劾侯览,汉桓帝终究将侯览免官。
司隶校尉韩縯趁机上奏弹劾左悺的罪恶以及左悺的哥哥太仆、南乡侯左称向州郡请托,聚敛钱财,朋比为奸,放纵宾客,侵犯官吏和百姓。左悺、左称都自杀。韩縯又上奏弹劾中常侍具瑗的哥哥沛国的国相具恭贪赃之罪,送到廷尉治罪。具瑗也到廷尉谢罪,上交归还东武侯的印绶,汉桓帝下诏贬具瑗为都乡侯。单超及徐璜、唐衡的继承者都降为乡侯,子弟得到封邑的,全部取消爵位和食邑。刘普等贬为关内侯,尹勋等也被取消爵位。
自此,当初帮助汉桓帝诛杀梁冀、权势炽热的五位宦官全部受到惩治(除单超此前去世外,但单超的继承者也受到贬降),这与汉桓帝反腐的决心和力度是密切相关的。
当然,汉桓帝并不是历史上称道的贤君,这主要是因为他在亲政后对李膺等人的打压,禁锢他们终身不得做官,这即是“党锢之祸”,同时还因为他在吏治上做了两件很坏的事:
一是宠信宦官,败坏吏治,以致民不堪命。《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六》载,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汉桓帝下诏赏赐诛杀梁冀的功臣,封单超、徐璜、具瑗、左悺、唐衡皆为县侯,单超食邑二万户,徐璜等各一万多户,时人称为“五侯”,仍旧以左悺、唐衡担任中常侍,又封尚书令尹勋等七人为亭侯。
汉桓帝在诛杀梁冀之后,与他有旧恩和私情的,多受封爵,追赠邓皇后父亲邓香为车骑将军,封安阳侯;封邓皇后母亲宣为昆阳君,邓皇后的侄子邓康、邓秉为列侯,宗族都任命为列校、郎将,赏赐以巨万计。中常侍侯览进献缣帛五千匹,汉桓帝赐爵关内侯,又托言曾经参与诛杀梁冀,进封高乡侯,汉桓帝又封小黄门刘普、赵忠等八人为乡侯,“自是权势专归宦官矣”。其中,“五侯”尤其贪纵,权倾内外。
当时灾异屡次出现,白马县县令李云上书汉桓帝,并将副本呈送太尉、司徒、司空三府,说:“梁冀虽然倚仗权势独断,暴虐流毒天下,如今因为罪行伏诛,犹如召唤家臣扼杀罢了,而滥封参与谋划臣子万户以上的食邑,如果汉高祖听说了,能不被怪罪吗!西北的各位将领听说后,会不会人心离叛呢?孔子说:‘帝者,谛也。’
如今官位任免错乱,小人因为谄媚而得以进用,贿赂公行,政治教化日益损坏。任命官员的诏书都不经皇帝过目,这是帝想不谛吧!”汉桓帝看后大怒,下令逮捕李云,并中常侍管霸与御史、延尉拷问李云,弘农郡五官掾杜众痛心于李云忠谏而获罪,上书愿与李云同日死,汉桓帝更加发怒,将两人都交廷尉审理,大鸿胪陈蕃、太常杨秉及洛阳市长沐茂、郎中上官资上书解救李云,汉桓帝极为愤怒,将陈蕃、杨秉免职,沐茂、上官资降官秩二等。中常侍管霸也为李云求情,但最终李云和杜众都死在狱中。自此,汉桓帝左右的宦官更加骄横。太尉黄琼自知力量不能够制住宦官,于是称病不起,上书汉桓帝讲明宦官的奸佞诡谲情状,但汉桓帝不听。
不久,汉桓帝又下诏重新任命陈蕃为光禄勋,杨秉为河南尹。单超的侄子单匡担任济阴太守,仗势贪污放纵。兖州刺史第五种(东汉初年良吏第五伦的曾孙)派遣从事卫羽调查,查出赃款五六千万,第五种立即上奏单匡之事,并因此而弹劾单超。单匡贿赂刺客任方刺杀卫羽,卫羽察觉逮捕任方,囚禁在洛阳。单匡考虑杨秉会穷追此事,密令任方等越狱逃走。尚书召杨秉诘责,杨秉回答说:“任方等无礼,实由单匡主使,乞请用囚车押解单匡,考问此事,那么奸匿之事就清楚了。”杨秉竟被判罪罚作苦役。当时泰山贼人叔孙无忌侵犯徐州、兖州,州郡不能讨伐,单超因此陷害第五种,流放朔方郡,而单超的外孙董援担任朔方郡太守,怒以待之。第五种过去的属吏孙斌知道第五种去到朔方郡必死无疑,于是集结宾客追赶第五种,在太原将第五种劫走,逃亡数年,恰逢大赦才得以免罪。
由此可见,当时的宦官势力过于强大,朝廷正直的高官都拿他们没办法、反遭迫害,百姓就更活得艰难。《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六》载,延熹三年(公元160年),新丰侯单超去世,汉桓帝赏赐他用东园秘器及棺木玉具,等到埋葬时,又调发五营骑士、将作大匠为他起坟。其后,另外四侯更加骄横,天下人说:“左(悺)回天,具(瑗)独坐,徐(璜)卧虎,唐(衡)雨堕。”这四侯都竞相修筑府第宅院,崇尚豪华奢侈,连仆从都乘牛车而有骑兵跟随,兄弟姻戚担任州牧和刺史,掠夺百姓与强盗没有什么不同,暴虐遍及天下,民不堪命,因此很多去当盗贼。
另一件事,就是开了卖官鬻爵的恶劣之风。《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六》载,延熹四年(公元161年),汉桓帝下诏减少公卿及以下官吏的俸禄,向各封国的王侯收取租税一半。同时,出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等官爵,按照价钱各有差别(与后来的汉灵帝不同的是,汉桓帝卖官得的钱是放入国库)。
汉灵帝刘宏是汉章帝的玄孙,汉灵帝时期的吏治监察与汉桓帝时期相比,败坏程度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汉灵帝在位时便爆发了黄巾军起义,东汉政权遭受沉重打击。
《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八》载,永康元年(公元167年)十二月,汉桓帝去世,皇后窦妙被尊为皇太后,临朝主政。窦太后父亲窦武商议新皇帝人选,问侍御史刘修皇帝宗室中有谁比较贤能(因汉桓帝无子),侍御史刘修推荐解渎亭侯刘宏。刘宏是河间王刘开的曾孙,祖父刘淑,父亲刘苌,两世都封为解渎亭侯。窦武入宫报告窦太后,在宫中决定立刘宏为帝。于是刘宏得以即位(即汉灵帝),时年十二岁。
汉灵帝在位时发生的三件事对当时的吏治有极大影响:
一是诛杀党人。陈蕃、窦武合谋想诛杀宦官,反被宦官诛杀。后来,李膺、范滂等党人受牵连而死的有一百多人,天下豪杰及有良好品行的儒家学者,都被宦官指为党人,当时州郡迎合上面的旨意,有的和党人没有瓜葛的也惨遭灾祸,因此被处死、流放、废黜、禁锢的又有六七百人。(《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八》)
二是重用宦官及善于作文赋的太学生。汉灵帝时,中常侍赵忠、张让、夏恽、郭胜、段珪、宋典等都被封侯,极为尊贵受宠,汉灵帝常说:“张常侍是我父亲,赵常侍是我母亲。”因此宦官无所忌惮(《资治通鉴·汉纪五十·中平元年》)。这导致了吏治极为败坏。
比如《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八·建宁三年》载,起初,中常侍张让家中有一位家奴,掌管家中之事,威风和权势煊赫。有位叫孟佗的,财产富饶,与张让的这位家奴结交。孟佗倾尽财产赠给他,毫不吝惜。因此,家奴很是感激,问他想要什么。孟佗回答说:“我只希望你们向我一拜就行了。”当时,每天求见张让的宾客,所乘的车常有数百千辆。有一次,孟佗前来拜见张让,稍后才到,车辆不得进,于是那位家奴率其他奴仆前来接孟佗,在路旁迎拜,与孟佗同乘车辆驶入大门。宾客们都非常惊奇,认为孟佗和张让关系极好,于是都争相送给孟佗珍玩以贿赂他。孟佗将这些珍宝送给张让,张让大喜,因此孟佗得以担任凉州刺史。
又如《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光和二年》载,宦官王甫、曹节等人奸佞,操弄权力,朝廷内外到处插手,太尉段熲阿谀迎合他们,王甫、曹节的父兄子弟们担任九卿、校尉、郡太守、县令(所辖在一万户以上的为县令)、县长(所辖在一万户以下的为县长)的布满天下,所在之处无不贪污暴虐。
同时,汉灵帝还十分重用善于作文赋的太学生,将他们集中到鸿都门下,并专门设置鸿都门学,让这些善于作文赋的太学生由州郡举荐、三公征辟,有的被任命为刺史、太守,有的被任命为尚书、侍中,有的还被封侯赐爵,当时“士君子皆耻与为列焉”。汉灵帝还下诏命令中尚方官署为鸿都门的文学之士乐松、江览等三十二人画像立赞,以劝勉其他太学生。当时尚书令阳球进谏说,乐松、江览出身微贱,不过是斗筲小人(指气量小、见识浅的人),有的呈献赋一篇,而被擢升为郎中,还用丹青画像,恳请汉灵帝罢除鸿都门文学的选拔,以消除天下人的谴责。但是汉灵帝不听。(《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
当时,任光禄大夫的杨赐及议郎蔡邕都对汉灵帝时的吏治进谏。《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载,光和元年(公元178年)七月,因为青色彩虹出现在玉堂后殿庭中。汉灵帝下诏召集光禄大夫杨赐等到金商门,询问天降灾异原因及消除方法。杨赐提到,当今皇帝的姬妾、宦官等共同专断国政,鸿都门下那些小人因为会作文学辞赋受宠,互相推荐,十来天至一个月期间,都各自被提拔。而士大夫则屈身乡野,口诵尧、舜之言,身修绝俗之行,却被弃而不用。
议郎蔡邕指出,当前妇人干政很厉害,前有乳母赵娆,显贵天下,谗害忠良、阿谀求宠、骄横奢侈,后有永乐门史霍玉,倚仗权势,作奸邪之事。现在路上行人纷纷传言,有程大人,看他的风声将为国家大患,应当提防,深以赵娆、霍玉为戒。如今的太尉张颢,是霍玉推荐的;光禄勋伟璋,是有名的贪浊之官;长水校尉赵玹、屯骑校尉盖升,都同时得到宠幸,荣华富贵优足,应当念及小人在位的过错。像廷尉郭禧纯厚老成,光禄大夫桥玄聪达方直,前太尉刘宠忠实守正,都应当成为陛下主谋,陛下多向他们征求意见。而且宫廷方技之作、鸿都学士篇赋之文,都应当停止。郡县推荐孝廉,原本是士人的高选,近来因为征辟、征召不审慎,切责三公,而今又有因为写那些小文章而被破格提拔的现象,大开请托之门,违背圣明帝王的制度。愿陛下忍痛杜绝,思考国家政事。
三是公开卖官鬻爵。《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载,光和元年(公元178年),这一年开始设“西邸”,公开卖官,按照官位高低卖钱,俸禄为二千石的官位卖钱二千万,四百石的官位卖钱四百万,其中按照德行次序应当选用的出一半的钱或三分之一的钱。卖官所得的钱在西园设立钱库以贮藏。有人到宫门上书要买县令(县长)的官位,按照每个县的贫富好坏出的钱不等。当时,有钱的富人先交上钱,穷一点的到任后再加倍上交。汉灵帝又私下命令左右的人卖公卿的官位,三公的官位卖钱一千万,九卿的官位卖钱五百万。起初,汉灵帝为解渎亭侯时经常为贫困所苦,等到即位后,每每叹息汉桓帝不懂得经营家产,没有私钱,所以卖官聚钱作为自己的私藏。
《资治通鉴·汉纪五十》载,中平二年(公元185年),当时三公的官位往往通过宦官、汉灵帝的乳母,向西园送钱才能得到,像段熲、张温等虽然有军功或有声名,然而都是先送钱财,才登上三公之位的。崔烈通过汉灵帝的乳母送钱五百万,因此才当上司徒。等到任命之日,汉灵帝亲自主持,百官来参加,汉灵帝对左右的宠幸的人说:“我后悔当初没有稍微吝啬一点,不然可以卖到千万!”汉灵帝的乳母程夫人在一旁回答说:“崔公是冀州名士,怎么肯用钱买官!幸好依赖我才得到这么多钱。”崔烈的声誉因此而顿时衰跌。中平四年(公元187年),这一年开始卖关内侯的爵位,价格为五百万钱。
除此之外,官员还要交纳别的名目的钱财方可就任。《资治通鉴·汉纪五十》载,中平二年(公元185年),中常侍张让、赵忠劝说汉灵帝征收天下的田赋,每亩十钱,用来修宫殿、铸铜人。乐安太守陆康上书进谏却被宦官谗害,被关押到监狱,幸亏侍御史刘岱上书为其辩护,才得以免官还乡。当时,刺史、俸禄为二千石的官员以及茂才、孝廉在就任时,均被责令交纳“助军”和“修宫”钱。大郡的太守甚至要交到二三千万钱,其余的依官位等级而差别不等。新任命的官员,都要先到西园议定应交纳的钱数,然后才能得以上任。有些清廉之士请求不到任,都被逼迫遣送上任。当时,钜鹿太守司马直刚刚新任命,因为他向来有清廉的声名,因此减少他应交的三百万钱。司马直接到诏书,怅然感叹说:“作为百姓的父母官,反而剥削百姓以符合当时所求之官,我心里不忍。”于是称病辞职,但是没有批准,在行至孟津时,他上书恳切地陈述了当时的政治之失,然后吞药自杀。汉灵帝看到他的上书后,为此暂时不收“修宫”钱。
除上述三件事外,对吏治有影响的还有当时施行的“三互法”以及官员任期过短。《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载,光和元年(公元178年)十月发生日食,尚书卢植上书提到,当时的郡太守、州刺史任职一个月内往往数次变动。所以卢植提到要按照正常的升迁制度来考核他们是否胜任,纵使不能任满九年,也可任满三年。
当然,汉灵帝也不是一无是处,在监察方面稍微做了一些工作。比如《资治通鉴·汉纪四十八》载,建宁三年(公元170年)九月,执金吾董宠因假传永乐太后(即董宠的妹妹董太后)的旨意而请托,被下狱处死。又如《资治通鉴·汉纪四十九》载,熹平元年(公元172年)五月,长乐太仆侯览因专权和骄奢,被汉灵帝策令收回印绶,侯览自杀。汉灵帝还下令三公上奏弹劾苛酷贪污的地方长官,将他们罢免。再如《资治通鉴·汉纪五十》载,光和五年(公元182年),汉灵帝下诏命令公卿根据民谣检举危害百姓的刺史和俸禄为二千石的地方长官。然而,当时的太尉和司空都投靠宦官,收受贿赂,因此对那些宦官的子弟、宾客,即使贪污,名声不堪,却不敢过问,而是纠举那些边远小郡中清廉有政绩的二十六名官员,结果弄得这些官员所属的小吏和百姓都到皇宫为他们申诉,汉灵帝为此责备太尉和司空,并将那些因民谣而问罪的官员,全都任命为议郎。